金融監管理念的新變化:從控制風險到隔離風險
佚名
報告把過去200多年里的美國金融劃分為兩種模式:一種是盛行于整個19世紀及20世紀早期的19世紀模式;另一種是在20世紀30年代大蕭條廢墟上建立起來的20世紀模式。報告認為,這種從大蕭條的陰影中建立起來的20世紀模式已經越來越不適應當今日新月異的金融形勢。報告認為,美國的金融業要繼續保持世界領袖地位,就必須適應金融市場的變化,根據新的設計金融管理模式。19世紀的金融模式以自由放任主義為哲理基礎,它強調自由競爭和防止壟斷。20世紀模式是在反自由放任的哲理基礎上建立起來的,政策重心是抑制競爭,防止壟斷,阻止破產。對世紀模式應該以新的自由主義哲理為基礎,尊重和鼓勵競爭。政策重點是消除競爭壁壘、防止風險擴散、實施有針對性的監管。
報告認為,盡管競爭并不是解決所有市場問題的辦法,但競爭確是一個簡單而強有力的工具。21世紀美國金融政策的目標應該是鼓勵金融領域里的競爭和創新。因此,必須開始全身心地以開放的心態對待金融服務領域的競爭。不能把競爭看成市場穩定的敵人,或為保護消費者或投資者而將整個市場切塊隔離。在一個競爭愈演愈烈的金融世界里,金融市場周期性波動(有時非常大)是不可避免的。政策最重要的目標不是防止這些波動出現,而是如何控制其擴散。也就是說,盡最大可能地識別、隔離、處置問題現場,使其不危害到整個系統的穩定。政府不能對損失提供一攬子擔保。因為如果市場參與者發現自己犯了錯,政府總是承擔錯誤的后果,市場參與者就會不在意風險大小,不注意審慎決策。因此,對世紀的金融政策模式應該從防止每家金融機構破產轉到建立一個金融機構不易受沖擊的市場。報告認為:通過減少某一特定破產對金融體系整體的危害,風險隔離措施讓監管者引入新的競爭,同時也增強了金融體系的抵抗力;政策重點將從事后拯救轉向提前預防;從簡單的指令轉向利用及時的信息;從只由監管者實施的一刀切的標準轉向由市場主體設計的,并由市場主體和政府共同實施的緩沖器和震蕩吸納器;最后再轉向能在連鎖反應鏈上插上控制桿的實時清算機制。
根根這一模式,報告提出的政策建議是:
1、肯定創新。運用市場機制來實現政策目標,實施有針對性的政策而不是寬泛、單一的指令。
2、激活競爭。政府需支持競爭,消除妨礙競爭的一切障礙。
3、隔離風險。金融風險主要來源于大范圍風險、傳染性風險、資產內爆三個方面。對這些系統性風險的處理,不是通過阻止破產,而是努力控制風險擴散。第一,對問題機構實行早期隔離,在它們破壞金融體系前隔離它們。第二,減少金融風險的信息缺口,在接近實時的基礎上,更迅速和更穩定地傳播信息,確保在壞消息積累前監管者和市場能獲得它們并相應作出調整。第三,發揮適應市場的風險緩沖器的作用,通過促使市場主體設置和強化安全標準,以支持政府實施的規則和監管;第四,實行交易即時清算,這是減少或消除支付時滯的措施,這種支付時滯能把支付系統變成金融沖擊的回音室。
4、擴大金融機會。金融市場競爭有利于消費者,但當數字媒介有能力給更多人帶來更多服務時,一些較貧窮的鄉村和市民卻被拋在后面。因此,需要政府的政策扶持,把所有的美國人帶入新世紀的金融之門。
報告最后認為,對世紀的金融政策不是現行政策路線的全盤否定,而是不斷調整,一點一點改變政策,使其在一個有組織的框架下實施。這一框架的核心原則是競爭、防止風險擴散及有針對性的監管。
著手于20世紀70年代末的金融改革,經過20多年來的努力,巴基本完成了從傳統的計劃金融到主義市場金融的第一階段改革任務,一個完全不同于改革前的新的金融體系及金融管理模式已基本形成。但是,人類已經進入了21世紀,中國金融業所面對的世界金融環境在上個世紀末的10多年里又發生了非常深刻的變化,自由化、全球化、化正在成為21世紀金融發展的大趨勢。如何適應這種變化,把剛剛建立起來的中國金融業進一步推向對世紀,這是一個不得不引起我們高度重視,并立即著手解決的重要問題。借鑒美國經驗,我認為要做好以下幾件事。
1、改革與政策設計要具有前瞻性,立足于21世紀。
決策當局有必要像美國國會一樣,成立專門的小組,對我國現行金融體系及其管理模式進行全面深刻的研究,制定出符合我國國情及金融業的,具有前瞻性的金融發展戰略及其管理模式。
2、“開放一競爭一穩定”應是21世紀金融模式的基本特點。
21世紀的中國金融業必須實行具有“開放一競爭一穩定”特征的金融模式。“開放性”特征主要體現在對內和對外兩個方面:對外開放是指自己走出去,外資請進來;對內開放則包括產權開放即允許多種所有制成份的金融產權并存;業務開放、準入開放即允許金融綜合經營、允許所有符合條件的投資主體進入金融產業。“競爭性”特征是指將金融當作市場性產業,要按市場原則引入競爭,鼓勵創新,在公平的市場競爭條件下,實現優勝劣汰。“穩定性”是針對金融業所具有的“公共性、外部性、風險性”特征而言,即要有一套隔離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的機制。
3、要運用新的思路和外置金融風險,實現金融的穩定
金融業的穩定是世界各國政府普遍關注的。我國的金融穩定機制與美國20世紀的金融穩定機制基本相似。借鑒美國的做法,建立適合我國國情的新的金融穩定機制實為當務之急。要轉變控制金融風險的思路,從千方百計不惜成本防止金融機構破產轉向允許破產,隔離破產事件,控制破產事件的擴大。即按市場原則處置金融風險,通過允許金融機構破產和控制單個金融機構破產的外在影響來實現維護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定和尊重市場紀律的目的。但我國的金融改革又不能完全照搬美國,而是要有創新。我主張把金融機構的存款分為兩個大類:一類是保險類存款,另一類是非保險類存款。對保險類存款,中央銀行或存款保險公司要對利率和用途進行特別管理。總體上來說,保險類存款是一種由保險公司或國家保障支付的零風險存款,利率要低于非保險類存款,資金只能用于購買國庫券等零風險類的投資;非保險類存款則是一種國家或保險公司不給予支付保障的風險自擔類存款,其利率和用途,中央銀行不予限制,由銀行和存款戶雙方協定。兩類存款作為金融機構提供的金融工具品種,由存款人根據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來選擇,這既尊重了公眾的選擇自由,滿足了公眾追求安全與追求利益的心理,又維護了市場紀律,有利于實現效率和穩定的雙重目標。
4、還金融業以本來面目,引入競爭,鼓勵創新,讓金融業在市場競爭中成長壯大
從我國的情況來看,應大力提倡金融業的競爭,消除各種妨礙金融競爭的障礙,具體有5條:
(1)將金融業視為競爭性產業,放開價格限制,鼓勵金融創新;
(2)能進能出,優勝劣汰。既允許符合條件的各種成份和投資主體進入金融產業,又對經營失敗的金融機構及時采取處置措施。
(3)資本金是金融機構資產損失和財務虧損的上限,也是分配金融利潤的惟一標準。有利潤時,要允許股本資金分利,無利虧損時,要確保資產損失和財務虧損始終控制在資本金之內。對巨資不抵債的機構要及時采取處置行動,防止資本侵蝕后,侵蝕對象轉向存款。為了實現這一條,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要用市價法反映,否則,無法及時判斷金融機構的真實情況,影響處置行動。
(4)金融風險的控制從防止破產轉向控制破產機構的風險擴散,關鍵是在支付清算鏈條上加固“絕緣”裝置;建立健全金融機構信息披露制度,增強公眾對金融機構的限制。
(5)加強宏觀調控,防止資產內爆。
5、運用金融手段解決問題重點要放在完善信貸機會公平的有關法規制度建設和改善信貸環境擴大金融機會方面。在運用信貸手段幫助中小、中低收入階層、支持、農業、農民時,要善于尊重市場規律,借助市場機制形成合力,真正使政策實惠落到預期的對象身上。既防止政策效果走樣,又防止道德風險。
6、加強對新技術革命的,積極扶持金融技術革命和金融成果的,并適時地制定和完善有關管理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