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審計需求對審計質量的影響
佚名
【摘 要】外部審計的需求來源于企業受托責任和代理沖突。在獨立審計的市場中,審計需求對審計質量起到了相當大的作用。近年來,審計失敗的案例時有發生,嚴重的案件甚至致使會計師事務所倒臺。 此背景下,探討我國審計行業存在的深層次問題尤為重要。對于解決目前的審計問題來說,不能僅僅停留在解決表面問題上,更要治本。審計就從其本質上來說是買賣“審計服務”,在審計市場上,審計需求特征對審計產品的供給具有很重要的影響,如果市場上存在著對高質量審計的需求,那么審計的供給者—事務所之間的競爭就會促使提供高質量審計的事務所脫穎而出,從而提高整體的審計質量;相反,如果審計缺乏這種需求,甚至存在著對低質量審計的需求,那么那些提供低質量的事務所就會占據提供高質量的事務所的審計市場,審計質量因此而降低。 本文試圖避開傳統的從會計師事務所壓價競爭的角度談論審計質量,而是從研究獨立審計市場的需求出發,結合我國目前的證券市場、公司治理和政府監管,力求在根本上找出我國審計質量不高的主要原因,并提出解決的思路。具體可以列為以下三個方面: 其一,從獨立審計的代理沖突中區別審計的自愿性需求和強制性需求; 其二,從獨立審計的信息需求,說明審計能夠增加會計信息的價值和信號作用; 其三,從獨立審計的保險需求,說明在注冊會計師承擔民事責任下,審計所承擔的市場風險轉移。 本文的總體思路就是理論原因-結合中國實際-提出建議與思考 關鍵詞:審計需求、代理沖突、信息質量、保險作用 Demand for Auditing and Auditing Quality in China Abstract The demand for external audit service originates from the intention to smooth transaction among contracted parties I commercial society(including shareholders, creditor, management and potential investors).in the independent audit market, supply and demand play a very important role. As two sides of the market, they have close relationship with the independent audit quality and the ongoing of the whole independent audit market. Recent years, there are many falsification of account occurred. They lead to the bankruptcy of the public accounting firms that audit the firm’s report. During this situation, it is very important to research the demand. for auditing. The thesis focuses on the basic demand of auditing: 1 The lack of effective corporate governance was one of the major deficiencies associated with business failures in the past decade. Most notably missing were an independent oversight of management by the board of directors and ineffective use of the audit function by the board. 2 The public, the investors and the Congress expects auditors to find fraud, enforce accounting principles that best portray the spirit of the concepts adopted by the Accounting Standard, and be neutral to users. The public also expects auditors to be advocates of economic reality. All these above related to high quality information which would be helpful to investors and government. 3 The public wants auditors to step forward and acknowledge greater responsibility for detecting fraud and ensuring that fraud is reported to the board of directors for timely action. So for a better policy and a better auditing quality, it should be considered to bound the auditing risk with the business risk. Auditors who fail to discover the fraud are likely to be prosecuted. Thus, auditing would also be an insurance tool. Key words: Demand for Auditing; Corporate Governance; Information Quality; Issurance 目 錄 一、引言??????????????????????????????????????????????????1 (一)研究背景與目的?????????????????????????????????????1 (二)研究框架???????????????????????????????????????????1 (三)文獻綜述???????????????????????????????????????????2 二、代理沖突與審計需求????????????????????????????????????2 (一)自愿審計階段的審計需求 ——是否雇傭外部審計????????????????????????????2 (二)強制審計階段的審計需求 ——是否雇用高質量的外部審計????????????????????3 1 自愿性需求與獨立審計供給質量的關系????????????4 2 我國法定審計:政府部門是注冊會計師職業服務的最大需求者????????????????????????????????????????4 3 我國現階段自愿性需求嚴重不足的實證分析????????5 三、信息價值、信號效應和審計需求??????????????????????????6 (一)審計能提高信息質量??????????????????????????????????6 (二)審計需求的信號假說??????????????????????????????????6 (三)我國:會計報表使用者尚未真正關心報表審計質量??????????7 四、保險作用和審計需求???????????????????????????????????9 (一)兩個前提條件???????????????????????????????????????9 (二) 信息風險與保險價值的公式分析????????????????????????9 (三)美國對注冊會計師審計失敗的訴訟與監管???????????????11 (四)我國注冊會計師的監督制度???????????????????????????11 五 結論??????????????????????????????????????????????????13 (一)完善法律環境是培育獨立審計需求的基礎????????????????13 (二)完善公司治理,消除內部人控制現象???????????????????13 資料來源和
圖1中反映了企業聘用“四大”會計事務所的概率和與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之間的描述性統計關系。不難發現:持股比例呈明顯的倒U 形關系 1)大股東持股比例在80% 以上的企業組別, 這部分企業聘用“四大”會計事務所的概率要遠高于其他組別。這顯然是一個有趣的現象,因為控股80%顯然已經完全能夠控制企業。 從圖1不難發現, 這個組別的企業規模要遠高于其他組別。一方面 隨著企業規模的上升, 企業來自代理成本降低所獲得的收益也將上升, 同時, 審計費用相對于資產規模的比例將下降, 從而企業規模越大, 則越有可能聘請高質量的審計師(Chow, 1982) 。所以,企業規模越大,越注重代理成本的降低所帶來的受益,所以也就對高質量的審計有更多的需求。這是審計能夠減少企業代理成本的實證之一。 另一方面,當股權集中度很大時,內部人的利益與企業的利益一致,所以為了企業的長遠利益,內部人不但不會侵占外部中小投資者的利益,而且還會雇傭高質量的審計,向市場傳遞他們對外部中小投資者保護的信號,從而吸引更多的投資者加入企業。 2)激勵效應。排除控股80%以上的絕對控股股東以外(由于資產規模大,對代理成本降低要求很高),公司控股股東股權集中度增加的過程中,在對審計師選擇時,對審計質量要求也比較高。 股東股權集中度較小時,信息不對稱較小,內部人雇傭高質量審計的動力不大,隨著股權集中度增加,信息不對稱增大,內部人越有動機通過雇用高質量的審計師來降低企業的代理成本,向其他利益相關者傳遞其信息披露透明的信號從而提高企業的市場價值,即所謂激勵效應。另一方面在股權集中度較小時內部人侵占外部中小股東的機會和能力受到很大限制內部人更希望通過雇傭高質量審計向外界傳遞信號,獲得外界相關利益人的信任,從而在資本市場上獲得相應收益。 3) 壕溝效應。對于股權集中度中等程度的企業,比如70-80%,內部人一方面掠奪與侵占中小股東的機會和能力增大,另一方面,由于只是部分投資于企業,所以內部人與企業的長遠利益一致程度一般。所以內部人更傾向于侵占外部中小股東的利益,雇傭高質量的審計只會制約內部人的侵占行為,故內部人沒有動力雇傭高質量的審計, 即所謂壕溝效應。 我國上市公司,我了是IPO公司還是已經上市的公司,其對獨立審計的自愿性需求都是十分薄弱的(李樹華,2000)。這些所謂的控股股東,大多數就是手中握有相對控制權的股份,為了保住或者獲取上市資格是其主要的審計動因。這樣審計師監督管理層的需求被大大降低了。上市公司并不關心審計是否降低了代理成本,是否有能力準確地陳述了財務狀況與經營成果,而是希望保證報表對于第三方具有特定的預期影響。(Nichols和Price,1976) 三、信息價值、信號效應和審計需求 (一)審計能提高信息質量 對于現代企業來說,信息有兩種功能: 1 能夠減少風險 2能夠改善公司的投資決策。 過去的研究表明:股東及利害關系人廣泛依賴財務信息,將其作為決策的依據。那么,存在對注冊會計師獨立審計的需求是因為審計具有改善財務信息質量,提高財務資源配置的作用。(薛祖云、陳靖、陳漢文《審計需求:傳統解釋與保險假說》2004年) 但是如果一則信息中含有的噪音成分和偏差,信息的上述功能會減弱甚至會對投資者產生負面的影響。噪音是指在會計處理過程中發生的一些無意的差錯,這些差錯的存在降低了財務信息的可靠性。噪音使財務信息不能真實、公允地反映現實經濟事實。偏差是指為了自身利益的經理人員粉飾財務報告的行為。噪音和偏差的存在,使財務信息公允、真實地反映客觀情況的能力減弱甚至是虛假地反映客觀情況。 審計人員能夠發現財務報告中隱瞞或者虛假陳述并要求審計客戶進行審計調整。而這些調整可以降低財務信息的噪音成分和偏差程度,是財務信息能無偏地反映公司的經營成果,財務狀況,提高財務報表的信息含量。 經理人員的很多決策都需要用到財務信息,如存貨管理,保本分析等。財務信息的質量水平和經理人員決策的合理性休戚相關。審計向經理人員提供了更為準確、更為真實的財務信息從而能夠優化經理人員的經營決策。 對于投資者而言,財務信息是其進行投資決策的主要信息來源。同樣,財務信息是否真實、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極大地影響了投資者決策的合理性和個人效用水平。 經過審計的財務信息可以改善其對風險和受益水平的估計。投資者對風險水平和預期收益估計更為準確,據此重新審視其投資組合,并做出必要的調整以滿足個人的偏好,減少投資風險,增加個人的效用水平。 (二)審計需求的信號假說 審計需求信號假說是基于競爭激烈的資本市場提出來的。 信號假說認為,企業上市融資同樣面臨著激烈的競爭,他們為了能夠在這種競爭中脫穎而出,就必須向市場傳遞信號以表明自身所具有的高素質。這里的信號是指對于某種行動,高素質的企業可以采用,而如果低素質的企業采用則會被認為是不理智的。這是因為對于低素質的企業而言,采用這種行動的成本將遠遠高于行動所能帶來的收益。這就賦予了這種行動傳遞某種信號的可能性,同時也賦予了這種信號的可靠性。 簡而言之,就是高素質的企業可以低成本地采用某類行動,而低素質的企業卻不行。這樣,高素質的企業就可以利用這類行動,把自己和低素質的企業區分開來,以達到某些特定目的。審計就被認為是這樣一個可以將高素質企業與低素質企業區分開來的信號顯示機制。比如,一家高素質企業與一家低素質企業同時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他們為了能夠盡可能將自身的股票賣一個“好”價錢,都試圖向市場展示其最優狀態。 這里我們應該注意,由于他們都是首次發行股票,市場將很難從他們過去的業績中對他們的未來進行預期,這就給他們利用報表粉飾等財務舞弊手段提供了較大空間,同時由于市場對他們一無所知,市場還會出現逆向選擇現象。這樣對于高素質的企業來說,面對資本市場上激烈的競爭,為了有效避免信息不對稱所帶來的逆向選擇,最為有效的方式就是向市場傳遞真實的財務信息,同時,采用諸如聘請高質量的審計人員等策略,向市場傳遞他的財務報表更具可信性,以區別于低素質的企業,從而達到優質優價,有效融資的目的。 實證會計已經證明:聘請高質量的會計師事務所的企業,在股票首次發行中,能夠得到較高的市場定價。 (三)我國現狀:會計報表使用者尚未真正關心報表審計質量 從企業的投資者(所有者)來看,國有企業的股東—政府、銀行、證券市場上相當一部分投資者與非國有企業的投資者對會計報表鑒證質量的關注程度不同。 國有企業的一些特點決定了國有企業的股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不可能像私人企業的股東那樣關系每一特定企業的會計報表及其鑒證質量。銀行對企業會計報表的鑒證質量也缺乏足夠的關注,四大銀行商業化之前,由于承接了過多的政策性業務,故對債權人的會計報表的數據的可靠性的關注程度較小。商業化之后由于放款多是抵押、擔保貸款,較少采用信用貸款,故其對會計報表及其鑒證質量的關注程度也沒有根本性的提高。 對于證券市場上相當一部分投資者來說,投資者對事務所的執業質量尚缺乏有效的判斷標準,加之證券市場還不規范等諸多因素,尚未真正將其投資決策與會計師事務所的執業質量緊密地聯系起來。 以上原因是造成投資者對注冊會計師的鑒證作用缺乏認同感的主要因素。2001 年,上海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聯合舉行了 一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質量問卷調查。
調查表明,48.32%的個人投資者(1135 人)認為上市公司披露的財務數據經注冊會計師審計后的可信度有所增強;32.31%的個人投資者(1135人) 認為不增不減;8.56的個人投資者(201人)認為有所減弱;5.83%的個人投資者(137人)更認為會大為減弱;認為大為增強的最少,只有4.98個人投資者(117 人)。 機構投資者則有63.54%(61 家)認為會“ 增強”;有36.46%(35 家)認為“不增不減”;沒有機構投資者選擇“大大增強”、“減弱”、“大大減弱”三項。 這些情況說明,個人投資者對目前財務數據經注冊會計師審計所起的把關作用并不認同,當然審計也就沒有信號作用了。他們認為審計只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離其職業的標準還相差甚遠。而機構投資者的看法相對比較積極,但沒有一家機構對注冊會計師審計的效果表示全部認同,都持有一定的懷疑。這說明獨立審計職業存在的根本— —公眾對注冊會計師的信任感已岌岌可危。 四、保險作用和審計需求 (一)兩個前提條件 除了委托代理理論和信息理論之外,保險理論從一個嶄新的角度給審計需求提供了解釋。保險假設認為經理人員對審計服務的需求是為了分散其自身的風險,尋求自身的利益保護。 根據Kellogg (1984), Wallace (1987), Menon &Williams(1994)等的研究,審計保險價值的存在必須同時滿足兩個前提條件: 其一是信息使用者具有向注冊會計師提起訴訟的權利; 其二則是注冊會計師具有相應的賠償能力。 在美國,高質量審計與大規模事務所聯系在一起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大規模事務所能夠在公司破產或審計失敗時給予投資者一定的補償。這一方面導致大規模事務所更有動機保持高質量的審計服務提供,另一方面也產生了對獨立審計的保險需求。可以說,對會計師事務所的高訴訟風險而導致的獨立審計的擔保職能可以說是美國獨立審計行業能夠發展壯大的源泉之一。 由于行政和刑事處罰均是國家公共權力的體現,因此它雖然有助于注冊會計師取信于投資者,但是由于它沒有直接的補償性,所以對于投資者來說,這時審計的價值僅僅體現為審計的信息價值,即通過注冊會計師專業知識的運用,在實質上減少甚至消除財務信息中的錯誤與舞弊。這就使得投資者僅僅將關注的視野局限于審計的鑒證機制上。在這種情況下,審計不存在保險價值。 (二) 信息風險與保險價值的公式分析 實踐中,我們很難做到財務信息風險的全部轉移。從客觀上來說,雖然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失敗的情況下,應該對依賴了其審計報告的信息使用者進行全額賠償,但是由于我們所處的社會是一個混沌系統,對于初始條件非常敏感。因此,我們很 難確切地計算出信息使用者的投資損失。 所以在實踐中,我們只能設置近似的計算方法,比如民事賠償法中對賠償數額計算方法的統一規定,當然這也是降低司法成本的需要。其次,從注冊會計師的角度來說,他所預期的審計失敗時的賠償額越高,那么他為了降低審計風險所要求的風險溢價就會越高。由于審計費用將會減少企業的利潤從而降低企業的價值,因此讓注冊會計師承擔過高的風險,對于股東來說同樣不一定是最有利的制度安排。最后,從社會的角度,如果注冊會計師承擔全額保險,而又很難界定經營失敗與審計失敗的話,投資者將更趨向于投資高風險的產業(Schwartz,1997),導致社會資源的不合理配置。 這樣,我們在實踐中所看到的就是一種比例保險的制度安排,民事賠償法對 權利義務的配置則起到了在注冊會計師與信息使用者之間分配風險的作用。 對于比例保險來說,它并不影響我們用保險假說對審計進行解釋,但是不同的是,在全額保險的情況下,因為信息使用者能夠將財務信息風險全部轉移給注冊會計師,因此信息使用者對鑒證制度并不關注,而在比例保險的情況下,信息使用者因為不能轉移全部的信息風險。因此,對于信息使用者來說,完整的審計制度就應該包括鑒證機制和風險轉移機制,即審計應該兼具信息價值和保險價值,并且兩種價值的相對重要性會隨著風險轉移系數的大小而改變。注冊會計師民事法律責任的大小則直接導致了信息風險的不同配置。 用公式可表示為: IR=R×(1-β)×(1-α), AR=R×β×(1-α)+P,0≤α,β≤1 其中IR表示投資者最終承擔的財務信息風險,它等于不存在審計情況下的財務信息風險R,與投資者所承擔的剩余財務信息風險系數(1-β),和審計鑒證質量的負量度(1-α)的乘積。而注冊會計師承擔的最終財務信息風險AR則等于初始財務信息風險R與投資者風險轉移系數β和審計質量的負量度(1-α)的乘積,加上由于政府等公權力的介入而帶來的損失可能性P。 這里我們看到投資者信息風險IR的降低,實際上是注冊會計師承擔R×β的風險之后,出于自身利益,投入α的鑒證質量后所帶來的。因此在審計需求保險假說中,信息使用者的直接需求是審計的風險轉移機制,而非鑒證機制。但是由于信息使用者不能實現風險的全部轉移,鑒證機制對他來說仍然具有重要意義。因此,他同樣關注審計的鑒證機制,關注的程度則會隨著β的增加而減小。 如果換一個角度將上述公式重新表述為: IR=R×(1-α)×(1-β), AR=R×(1-α)×β+P,0≤α,β≤1 審計保險價值的重要性首先體現為: 純粹的審計鑒證機制在一般情況下都不能夠完全消除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風險,即R×(1-α)式中α不可能等于1,R×(1-α)也不可能①等于0,審計的風險轉移機制則為信息使用者進一步降低他們所面臨的財務信息風險提供了可能。這里的α就體現了審計的信息價值,即α越接近1,審計質量越高,R×(1-α)所代表的剩余財務信息風險就越低。保險價值則由風險轉移系數β表示,即剩余財務信息風險R×(1-α)一定的情況下,投資者能夠轉移的財務信息風險數額。因此審計保險價值具有轉移財務信息風險,提高財務資本所有者信心,保障資源供給的作用。 其次,審計保險價值有助于實現對信息使用者的補償。正如前述,在對注冊會計師的處罰中大多數國家都未采用民事賠償的方式。然而,我們注意到民事賠償制度不僅能夠實現對注冊會計師的監督和懲戒,同時,它還可以實現抵押性與補償性的統一。這是因為民事賠償制度的受益者就是信息使用者,這樣對于同一筆賠償金來說,對注冊會計師是未能履行職責而損失的抵押品,對信息使用者來說,則是對其因為信任了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報告所導致的投資損失的一種補償,是降低信息使用者信息風險的一種方式。因此民事賠償機制既實現了懲戒注冊會計師,促使其提高鑒證水平,同時又深化了審計的根本目的———降低信息使用者所面臨的信息風險,而且還部分解決了誰來監督監督者的問題。 以上的分析說明:審計的市場價值在于降低信息使用者的財務信息風險。而傳統上,我們所強調的改善信息質量只是審計價值的一種實現形式。因此審計的價值實際上是由兩部分構成:即審計的信息價值和審計的保險價值。 用圖可表示為:
(三)美國對注冊會計師審計失敗的訴訟與監管 我們看到,美國在審計風險管理和注冊會計師民事訴訟中樹立了良好的典型。即使是四大會計師事務所,AICPA也不能免除對其的嚴格監管,一旦發生嚴重的審計失敗,注冊會計師和事務所都要受到嚴厲的處罰。Sarbanes-Oxley Act of 2002 就是在一系列的審計失敗案例爆發后頒布的,旨在加強審計師的獨立性和審計質量。所以美國的SEC和AICPA對審計質量的管理是值得深入研究的。 The accounting profession has undergone a decade of turmoil that is unprecedented and on a scale that has occurred only once before. The factors leading up to the change include: (a) the failure of one of the largest public accounting firms in the world (Arthur Andersen); (b) four of the largest bankruptcies to ever occur—and each of the bankruptcies occurred in companies where financial statement misrepresentation had taken place; (c) billions of dollars in investment and retirement losses; (d) a sense that auditors could not remain independent when they were hired and fired by the managers that were preparing the misleading financial statements’ (e) a loss of confidence by many outside the public accounting profession in the ability of the American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AICPA) to act in the public interest Auditing—Concepts for a Changing Environment (5th edition) Page 8 By Larry E. Rittenberg, Bradley J. Schwieger, published by Thomason south-western 早在2000年,安永的一家叫做Tower air的客戶被迫破產,其債權人包括通用電氣的子公司等。這些債權人在起訴書中稱,安永存在欺詐的行為,Tower Air 1997年和1998年的財務報告中隱瞞了該公司的虧損狀況,降低了虧損額甚至扭虧為盈,從而導致Tower Air在2000年沒能債務重組成功而破產。起訴代理人表示安永造成的損失合計達到3.8億美元。該案2005年3月21日在美國巴爾的摩Baltimore開庭審理。實際上,2004年4月安永還曾因為在仁科事件中違背了獨立審計準則被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要求在此后的半年內不得接收新的客戶。 四大之一的畢馬威又惹上了官司,罪名是濫用避稅產品;因為要面對美國政府,人們開始擔心它會不會因此步安達信解體的后塵。直到2005年6月16日,畢馬威通過其官方網站向媒體表示,公司將對從1996年到2002年期間提供的非法避稅服務負責,同時還對該不法行為給美國國庫造成的14億美元直接經濟損失表示歉意。美國當地時間2005年6月23日,畢馬威和美國國稅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下稱IRS就避稅事件達成免除刑事指控的協議。但這并不表明畢馬威從長達三年的避稅事件中徹底解脫,尚未商定的高額罰金和巨額的民事訴訟還在等著它。 值得一提的是,2005年年初,畢馬威剛剛就施樂公司事件和美國證監會達成和解,同意支付2250萬美元罰金以擺脫美國證監會對其允許施樂公司自行操縱其會計賬目的指控。 由此可見,完善的法律監管制度和民事賠償制度使得注冊會計師承擔了部分的風險,但這也一定程度保證了注冊會計師審計質量。因為注冊會計師在其中從一個完全依靠職業操守和職業道德的角色轉變為與公司緊密聯系的利益相關者。如此的制度安排優化的審計的制度結構,加強了審計信息的可靠度。 (四)我國注冊會計師的監督制度 相比美國嚴厲的監管,在我國,事務所民事賠償制度的不健全使得投資者缺乏對高質量審計的保險需求。根據我國證券民事賠償的法律規定,投資者對上市公司的財務報表虛假陳述提請訴訟有著許多苛刻的條件:即只有上市公司因財務報告虛假而受到監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法院才予以受理該項訴訟;不允許股東集體訴訟。考慮到訴訟成本,投資者幾乎不可能從事務所獲得因財務報表虛假陳述而造成的投資損失。事務所對投資者的保險職能幾乎事實上不存在。這樣,事務所民事賠償機制的不健全客觀上使得投資者難以對事務所的審計業務質量產生信任感,企業也缺乏對事務所的保險需求。 審計質量整體水平不高,審計失敗時有發生會計師事務所是一個盈利性組織,他們確保審計質量的動機主要來自于兩個方面:首先,市場對高質量審計服務的需求。其次,對審計質量不合格的事務所的嚴厲懲罰。但是如前所述,對高質量審計需求的匱乏使得事務所缺乏提高審計質量的激勵,而對事務所的法律訴訟幾乎不存在。這樣,我國證券審計市場審計質量整體水平不高,審計失敗時有發生。 1998年,因在“瓊民源”年報審計中嚴重違規,海南中華會計師事務所遭證監會處罰。 1998年,成都蜀都會計師事務所因為紅光實業出具有嚴重虛假內容的財務審計報告受到中國證監會的處罰。 1999年,因為東方鍋爐出具虛假驗資報告,四川會計師事務所遭財政部及證監會處罰。 2001年,因為銀廣夏出具嚴重失實的審計報告,深圳中天勤遭財政部處罰。2001年,為麥科特發行上市出具嚴重失實審計報告的深圳華鵬會計師事務所相關人員被追 究責任。 2001年,原鄭州會計師事務所簽字注冊會計師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為“鄭百文公司”出具了嚴重失實的審計報告遭到中國證監會處罰。 2005年,財政部對8戶上市公司、8家會計師事務所和23名注冊會計師做出處罰。其中,對深圳中喜會計師事務所予以撤銷, 對浙江光大會計師事務所予以暫停經營業務,對華寅、天津瑞泰、山東東慧等會計師事務所予以警告, 責令普華永道中天等四家會計師事務所針對查出問題進行整改。 信息來源:新浪財經 www.finance.sina.com 上表列示了1994年-2003年證監會針對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的44例處罰公告。這些案例包括著名的“老三大案件”(深圳原野、長城非法集資和海南中水國際)、“新三大案件”(瓊民源、紅光實業案和東鍋案)和 著名的銀廣夏案、東方電子和麥科特案件。其中1999-2003 年證監會實施處罰的32個案例中,有28例是針對1996-1998年上市公司及注冊會計師的違反法規的行為。44 例處罰公告共涉及33 家具有證券期貨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從被處罰會計師事務所的覆蓋面來看,占具有證券期貨業務資格事務所總數的三分之一。可以看出,我國注冊會計師的執業問題存在比較普遍的問題。 由于我國目前對注冊會計師的賠償制度尚無定論,所謂的監管只是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的行業自我監管、中國證監會、財政部的監管,所以處罰力度較小,警示性不如美國強。 在國際上享有聲譽的四大會計師事務所,由于大規模合并內資事務所、本土化戰略和中國的不完善的法律制度,在諸多的上市公司審計中也難以獨善其身。 其中,德勤會計師事務所最為頭疼的莫過于顧雛軍事件了,德勤為科龍2003年年報出具的“非標準無保留意見”遭到市場各方的質疑。 2005年,財政部的一紙公告將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推向了前臺。盡管普華永道中天此前主動解除了黃山旅游(600054.SH)和京東方(000725.SZ)兩家上市公司的審計聘約,但是財政部還是責令該事務所整改,并對具體參與審計的謝騫和牟磊兩名會計師處以警告。 和“撤銷”或者“暫停業務”相比,“責令整改”屬于較輕的處罰措施,但這畢竟是中國官方對于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的第一次公開處罰。對于四大的超國民待遇,中國官方首次對其說了不字。但是,審計整體質量的提高和嚴厲的監管是分不開的,而完善的法律制度是其最好的制度保證。 五 結論 筆者認為,目前我國審計質量不高,公眾對注冊會計師公信力缺乏信任感的一個重要原因在于獨立審計需求不足,而審計需求不足又是由于: 1 公司治理結構不完善,代理沖突引發的審計需求未體現在我國的企業中 2 法律制度不完善,缺乏民事賠償制度,注冊會計師不是其中的利益相關者,從而導致審計質量的下降。 有鑒于此,筆者的建議為: (一)完善法律環境是培育獨立審計需求的基礎 現代企業理論把企業看成是一系列契約的聯合體,獨立審計是降低企業利益相關者與管理人員之間契約的簽訂成本與實施成本的外部治理機制之一。而法律對產權的保護就是所有契約最基礎的部分,它不僅是審計契約得以實施的保障,而且也激發了企業對獨立審計的需求。目前我國對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訴訟風險幾乎不存在,這減弱了對注冊會計師機會主義行為的約束;更最重要的是損害了股東對事務所公信力的信心,而事務所的公信力是整個職業能夠存在的根本。 因此,完善法律環境,尤其是健全審計師的民事賠償機制,是培育審計需求的基礎。如果企業失敗或者審計失敗,股東能夠向審計師追償部分損失,這一方面使得審計師必須在執業時兢兢業業,確保審計質量;另一方面拓展了企業對獨立審計的保險需求。 (二)完善公司治理,消除內部人控制現象 正是由于社會公眾股股東的弱小和大股東專權內控,才造成我國證券市場審計有效需求的缺位,因此,只有完善公司治理結構,使產權真正明晰,兩權真正分離,才能形成對外部獨立審計監督的自發需要。 資料來源和參考文獻 1 Jensen M. & Meckling W. 1976 “Theory of the Firm: Managerial Behavior Agency Costs and Ownership Structure’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3, 305-360 .2 Meduick Robert(1992)The liability Crisis in the US Impact on the Accounting Profession of Auditing Professional Journal of Accountancy Nov 20-21 3 Wallace W.A.1987, the economic role of the audit in free and regulated markets review, Research in accounting regulation vol 1:7-34 4 Larry E. Rittenberg, Bradley J. Schwieger Auditing—Concepts for a Changing Environment (5th edition) Page 8-9 published by Thomason south-western 5 謝少敏 《審計學導論——審計理論入門和研究》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 2006年 6 薛祖云、陳靖、陳漢文《審計需求:傳統解釋與保險假說》2004年 7 曾穎、葉康濤所做的數據研究《股權結構代理成本與外部審計需求》(《會計研究》2005.10 8 新浪網財經:www.finance.sina.com 9 張奇峰 《上市公司獨立審計需求:原因與治理》(《財會通訊》 2006年 第4期) 10王悅 《利益沖突、審計需求與審計師力量》 《山西財經大學學報》2005年12月 11《注冊會計師執業環境問題研究》課題組 《注冊會計師執業環境與審計質量問題研究——供給與需求的視角》 (《會計研究》 200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