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增強基層工會活力的外內因問題
劉福元
1988年工會十一大報告指出,工會自身改革的中心環節是增強基層工會的活力,并提出了增強基層工會活力的標志。1989年12月中共中央發出的《關于加強和改善黨對工會、共青團、婦聯工作領導的通知》又進一步強調了增強基層工會活力這一問題。本文僅對增強基層工會活力的外內因問題作些探討。
增強基層工會的活力,就外因來看,需要解決好三個關系:基層工會與基層黨組織的關系,基層工會與基層行政組織的關系,基層工會與上級工會的關系。
(一)基層工會要主動爭取基層黨組織的領導。
工會是黨領導下的工人階級群眾組織,工會組織的性質決定了基層工會要接受基層黨組織的領導。基層黨組織與基層工會雖然在性質上不同,但因為都是工人階級的階級組織,所以,在基本目標、基本任務、基本目的等方面與工會是一致的。在增強基層工會的活力方面基層黨組織也必然承擔著重要的責任。
這主要體現在:一是基層黨組織發揮政治核心作用,支持和尊重職工群眾在基層的主體和主人翁地位,支持和尊重工會組織在基層民主管理與民主監督中作用;二是對基層工會實行統一領導,保證基層工會能夠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支持和指導基層工會密切聯系群眾,通過改革逐步實現群眾化、民主化;三是正確地解決工會和廣大職工反映的問題,發揮工會組織中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增強工會的威信和號召力,使工會的作用得以充分發揮;四是管好、用好、培養好工會干部,加強工會領導班子建設,推薦和選配較強的干部做基層工會工作。
基層黨組織既然在增強基層工會活力上承擔著重要的責任,基層工會要自覺遵循接受基層黨組織和上級工會的雙重領導,以基層黨組織領導為主的原則。基層工會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必須及時提請黨組織討論。這些重大問題包括:貫徹黨中央關于工會工作的指示和貫徹上級工會重要決議的意見和措施;召開本單位會員代表大會的方案、工會工作報告及干部配備等重要事宜;工會的年度計劃,涉及本單位全局性的重大活動和主要工作部署;自身建設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影響職工隊伍穩定的突出問題及處理意見。還有,企業工會作為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機構,主動爭取企業黨組織的領導,應努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將與行政方面協商制訂的召開職工代表大會的方案和議題,提請企業黨組織討論;二是按照黨委意見積極主動地在職工代表中開展工作,并充分尊重職工代表大會在其職權范圍內作出的決定;三是把職工代表大會民主評議干部同黨的組織部門考核任用干部結合起來;四是提請黨委協調職工代表大會與行政的不同意見,督促行政方面落實職工代表大會的決議。由此可見,基層工會主動爭取基層黨組織的領導,這是增強基層工會活力的必備條件之一。
(二)基層工會要主動爭取行政組織的大力支持。
基層工會與基層行政組織雖然沒有隸屬關系和領導關系,但是,在工作上要互相支持、互相合作.基層工會主動爭取行政組織的大力支持,也是增強基層工會活力的必備條件之一。只有與行政親密合作、互相支持,才能使工會真正具有代表和維護職工利益的能力,工會才能有效履行四項社會職能,全面貫徹《企業法》,落實職代會五項職權;也只有這樣才能建立起企業內部的自我約束、自我完善機制.也正是基于這一點,中央《通知》規定:在企業中,廠長(經理)應當按照《企業法》的規定,支持工會代表和維護職工的利益,組織職工參加本單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企業工會和作為婦聯團體會員的工會女職工委員會,均可作為一個方面的代表,參加企業管理委員會。企業的工會委員會同時是企業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機構,在企業民主管理中負有重要責任,應當積極發揮作用。
企業工會作為企業職工群眾利益的代表者,企業民主管理的組織者,在根據中央《通知》精神,把職工民主管理工作作為重點抓好的同時,還要支持和尊重行政領導依法行使職權,動員職工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此外,還要積極協助企業行政搞好班組建設,做好班組升級、班組民主管理和職工思想互助、生活互助等項群眾工作,吸引和團結職工為推動本單位的改革和發展共同奮斗。
(三)各級工會領導機關都要把工作的重點放在基層。
工會所聯系的職工主要在基層,理所當然地要把工作的重點放在基層,樹立為基層服務、為職工服務的思想,努力使基層工會的工作活躍起來,把基層工會是否具有活力作為檢查和考核自己工作的一個重要標準。
我國基層工會,近幾年來得到了不斷發展和壯大。到1989年全國基層工會已達58.9萬個。隨著深化改革、特別是深化企業改革,使每個基層呈現出千差萬別的狀況,這就要求基層工會應具有自我改造、自我發展的能力,即具有根據本單位的實際和職工的要求,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和處理各種問題的能力。這種能力越強,基層工會工作就越有活力。各級工會要把工作重點放在基層,努力增強基層工會的活力,就要:轉變作風、深入實際、為基層工會服務,努力減輕基層的負擔、幫助基層解決實際問題、為增強基層工會的活力創造良好的條件,把主要精力放在了解、反映基層和職工群眾的意見和要求,在一定層次上搞好民主參與民主監督,理論政策的指導,加強工會干部的培訓,以及協調重大活動上來。各級產業工會也要進一步明確產業工會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工作重點,隨著政府機構的改革,逐步理順產業工會體制,完善產業工會領導機構,解決好產業工會和地方工會的關系,減少工作的重復和交叉,減少對基層工會的多頭指揮,以利于充分發揮產業工會和地方工會各自的優勢。
增強基層工會的活力,就內因來看,更需要基層工會自身作出更大的主觀努力。增強基層工會活力,外部條件多講現實可能性,而內部條件則應多講主動自覺性。就基層工會自身來講,要增強其活力,需要從以下五個方面來努力。 (一)必須切實搞好職工民主管理工作。
職工民主管理作為企事業管理的主要組成部分,應從領導制度上加以體現和保證。基層工會作為職工民主管理的組織者,當前,一是應按照法律規定和要求,建立健全以職工代表大會制為基本形式的各項民主管理制度,真正落實五項職權。二是健全三級民主管理網絡和職工代表大會各專門小組(委員會),建立由職工代表團(組)長、專門小組(委員會)負責人和黨政工領導參加的聯席會議制度,進一步做好職工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民主管理工作。三是要在職工代表大會行使審議權的基礎上,落實好對經營者的選擇、監督權和工資獎金分配、福利基金使用的決定權。四是要代表和組織職工積極參與制定承包方案、簽訂承包合同、選聘經營者等企業承包的全過程。
(二)必須努力完善民主選舉制度。
要完善選舉制度,使其真正體現民意。從各地的經驗看:一是在選舉辦法中應明確規定候選人的條件,其中應包括熱愛工會工作,有活動能力,有議事能力,能夠密切聯系群眾;二是在候選人提名辦法上,應注意研究提名的程序和提名的范圍,使會員醞釀時眼界可以寬一些,提名的候選人更有代表性。三是正、副主席是由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直接選舉產生還是由委員會產生,可根據具體情況而定,四是要實行差額選舉;五是選舉引入競爭機制,使選舉出來的工會干部真正體現會員的意愿,增強其事業心和責任感。
(三)必須進一步健全民主生活制度。
基層工會要使會員或會員代表充分發揮作用,就必須健全民主制度。除了要從制度上實行民主選舉制和充分發揮工會積極分子的作用外,還應健全以下幾個制度:凡涉及會員群眾利益的大事,要由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討論決定;工會的工作計劃、重大活動、經費收支,要向全體會員公開,接受會員監督;建立會員評議工會工作和工會干部的制度,建立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罷免不稱職的工會領導人的制度,建立工會干部與會員群眾定期聯系的制度。
(四)加強車間工會和工會小組的建設。
隨著企業領導體制的改革,經營管理制度的加強和逐步推行各種形式的經營責任制,加強車間、班組的工會工作,扎根到班組,在工會小組中開展建設“職工小家”活動的重要性日益顯示出來。車間工會是“上傳下達”、溝通工會與群眾的聯系的重要環節,擔負著貫徹執行基層工會的決議,加強對工會小組的領導,了解群眾的愿望和要求,依靠和組織廣大積極分子實現和保證完成車間各項任務的重要責任。因此,健全車間一級工會組織,就要加強對其領導,明確車間工會的職責,選配好干部,總結交流車間工會的經驗。工會小組是工會組織的基本細胞,是工會密切聯系群眾、開展工會活動的基礎,只有加強工會小組的建設,從根本上解決目前存在“半截子”工會的弊端,基層工會工作才能朝氣蓬勃地開展起來。
(五)充分發揮工會積極分子的作用。
基層工會工作,要依靠廣大積極分子、一定數量的工會兼職干部和少數專職工會干部組成的“專、兼、群”相結合的隊伍來做,真正體現依靠會員群眾辦工會。這是健全基層工會民主生活和民主制度的一項重要內容,又是加強工會組織建設,充分發揮工會組織作用,活躍工會工作的根本要求,也是貫徹群眾路線的重要方法。因此,工會章程特別強調基層工會必須建立一支過硬的積極分子隊伍,依靠他們搞活工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