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論領導者之主體觀與我國的民主法治建設
楊偉榮
[論文關 鍵 詞] 領導者;主體觀;現狀;原因;主體性
[論文內容摘要] 建設主體特別是領導者之主體觀與民主法治建設的進步息息相關。通過對領導者之主體觀所存在的突出問題以及產生的內外原因的探究與剖析,可以看出其對我國民主法治建設的深遠影響。從民主法治建設的大計出發,我們應從領導者的內外因素著眼,采取有力的措施,保障領導者的主體性能得以正確發揮,以促進國家民主法治的進步。 我國的民主法治建設,有賴于建設主體的積極參與。而建設主體的狀況如何,將直接影響到民主法治建設的進程和層次。一個有著科學世界觀、革命人生觀又有著較高素養的主體,將是一個“大寫”的人,也必將在我國的民主法治建設中發揮著巨大的光與熱。在此,筆者并不從這些大的視角出發,而只是從主體觀著眼,從一個相對較小的微觀的方面來探討建設主體特別是領導者與民主法治建設的問題。 建設主體之主體觀與民主法治建設的成敗息息相關。在我國,有各種各樣的建設主體,他們應在所定位的“角色”內,在法律法規、制度、政策規定之范圍內,發揮其積極正面的主體作用,為我國各項事業包括民主法治建設添磚加瓦,共同促進我國民主法治建設邁上新的臺階。在這諸多主體中,在黨和政府以及其他國有組織內負有職責又具有權力的領導者,將起著關鍵的作用。而領導者之主體觀之現狀如何,其對民主法治建設的影響又是怎樣?怎樣才是他們正確的主體觀等等。相信對這些問題的探討,不僅對于領導者本身及其工作,而且更重要的是在微觀上對我國民主法治建設將有極大的現實意義和作用。 筆者曾于幾年前進行過一次問卷調查,在是否依法辦事一項,被調查者認為沒有依法辦事中“鄉鎮級”占65.4%,“縣市級”占57.9%,“地市級”占32.7%。也就是說,有超過一半的人對于地市級以下政府的認可度比較低,而且越往下其認可度越低。而在幾年后的今天,在網上和其他媒體上看到的有關調查數據以及所披露出來的問題也有極其相似的情況,這不能不使我們進行深入的檢討和思索。可以說,領導者之主體觀與其是否依法辦事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這將在文中進一步闡明),正因如此,本文的探討將從領導者之主體觀入手,并將主要以地市(廳)級及以下(包括國有企事業單位)之領導者作為研究對象來進行。 一、領導者在主體觀上的現狀 綜觀領導者之主體觀,筆者認為,大概可分為幾大類型,即主人類、堂主類、仆從類、游離型。所謂主人類的主體觀,就是能以負責的態度在其職責范圍內合法、規范、主動和正確履行其各方面的職責,并支持其他領導者在各自的職權范圍內履行其職責。所謂堂主類的主體觀,就是把自己當作是一言堂堂主,一切以自己為中心,把自己的意志強加于他人,唯自己的馬首是瞻,以至于“順我者昌,逆我者亡”,搞“家天下”。所謂仆從類的主體觀,則是自信不足,唯“一把手”的馬首是瞻,無原則無立場,消極應付,盲從、順從或屈從。游離型的主體觀,則是游離于主人類與仆從類之間或者是主人類、堂主類與仆從類之間。 據筆者對某廳局級單位的二十幾個部門的側面了解并進行粗略的分析和歸納,其部門“一把手”為主人類的約占20%,堂主類的在50%以上,其他則游離其間;反觀“非一把手”,屬主人類的則在20%以下,而其他則游離于主人類與仆從類之間,但大部分往往在最后的行為上消極服從于“一把手”;特別是在其上級和組織部門未能正確、主動履行其職責時更是如此。而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所聽到的群眾乃至各級官員的談論和議論,以及網上等媒介所了解的領導者特別是“一把手”的問題更為嚴重。如“慕馬案”本身以及引發的17名“一把手”的落馬;“馬德案”本身以及扯出的涉案官員,僅市級各部門的一把手就有50多人;以襄樊前市委書記孫楚寅為首的“一把手”集體腐敗案,其中涉及30多名“一把手”,等等。上述腐敗問題很多已經超出了本文所談的主體觀本身,但可以肯定地說所有的人都存在著主體觀上的問題。如果這些“一把手”能有正確的主體觀,不搞專制,不搞“一言堂”,沒有那種“霸權心態”,能讓其他領導者及下屬在規定范圍內能動地工作,自覺地接受各方面的監督;如果這些“非一把手”領導者中有部分人能夠有正確的主體觀并能正確堅持其主體性;如果其組織部門和上級等也能有他們正確的主體觀,正確與主動地履行他們本來應該履行的職責,明確這些領導者的職責及權力的運作程序,把監督真正落到實處,如此等,相信有很多問題是能夠及時發現在萌芽狀態并加以克服或避免的。對領導者的主體觀,筆者認為,可以有下面初步與粗略的結論:“一把手”多為堂主類,“非一把手”多為仆從類(不管是盲從、順從還是屈從);少部分“一把手”和“非一把手”為主人類。這就是領導者在主體觀上的生態分布。筆者同時還發現在“一把手”與“非一把手”主體觀上的一些關聯現象:當“一把手”為堂主類時,“非一把手”多為仆從類(不管是盲從、順從還是屈從);當“一把手”屬于主人類型時,其“非一把手”領導者為主人類型的居多,其成為主人類別的領導者機率較大;當“一把手”屬于堂主類型時,其“非一把手”領導者為主人類型的則很難、很少而往往最終成為仆從類,其成為主人類別的領導者機率極小而成為仆從類的機率很大。這就是在現實制度與機制下的實際情況。在此,“一把手”成為關鍵,“一把手”好則“非一把手”基本也好,“一把手”敗則“非一把手”基本也敗,“一把手”基本上起著主導和決定作用,其人治味道很濃,且大有蔓延的趨向。 二、導致領導者在主體觀存在問題的原因 為何“一把手”多為堂主類,易于一言堂;而“非一把手”多為仆從類,易于附和而服從呢?為何“一把手”與“非一把手”會出現這種成敗俱同、共生同亡的利益集團趨勢且“一把手”在當中起著主導和決定作用呢?筆者以為,主要有下面兩大基本方面的因素。 一個基本方面是歷史與心理基礎。筆者以為,“一把手”的專制問題根深蒂固,與中國長期存在的封建專制歷史和思想有極為密切的聯系。中國歷經數千年的專制獨裁,其中雖經“五四運動”“新文化運動”之洗禮,再經民主革命的蕩滌,但其流毒仍陰魂未散,浸淫于社會的各個領域,特別是政治生態領域。在社會上流傳的所謂“一正九副”之說,其消極表現是無限夸大“一把手”的權利和作用,權力無邊,責任極小,其難于受到必要的約束和監督。在專制獨裁陰魂未散的情形下,為數不少的“一把手”有這種心理自不必言,即使是“非一把手”的領導者,也有相當的同樣情結。君不見那些“非一把手”的領導者在想方設法擠進“一把手”的行列,當中的相當部分人也就是慕其“名利”而來的。廣而泛之,社會上的普通民眾一面在抨擊著而一面又在言談中流露著仰慕之情。這種心理的高度認同預示著這個問題的嚴重性以及其影響的深度。 另一基本方面是現實上的原因。而在現實上,一系列問題的存在,導致和助長了上述問題的產生,同時也加劇了問題的嚴重性以及影響的深度。而這主要有下面幾個問題: 一是沒有較為科學合理和足夠明確具體的制度來規范領導者及其之間的關系。因為不科學合理,不具體明確,還有太多“其他”事宜,而使“一把手”得于隨心所欲,取其所愛之權力與利益,舍其所惡之義務與責任。其取舍之間,突顯其主體觀之歪曲。在這種歪曲之主體觀主導下,很難不出問題和亂子。二是沒有設置合理、程序清楚透明的領導運行機制。實體規范即便科學合理,但程序上未清楚明確并加以規范,既不利于領導者特別是“非一把手”領導者主體性的發揮,也容易產生“一把手”“玩”權力于股掌之中之問題。三是沒有有效的監督。這一方面是監督機制不夠完善;另一方面是監督機制和職能沒有真正的具體的落實,從而產生了諸多問題。如山東泰安市原市委書記胡建學說:官當到我這一級,就沒人管了。廣西玉林市原市委書記李乘龍說:我的權力太大,監督機構對我形同虛設等等。沒有完善的監督機制和監督措施不落實,監督職責無法履行或不履行,就不能實行有效的監督,就難于保證領導者主體性的正確發揮而不出現歪曲的情況。而對于監督機關來講,監督是其權利更是其法定義務與職責,它不同于普通主體那種監督權利。從主體觀來講,沒有有效的監督也是有違其要求的,同樣也是主體性的缺失,而不管是由于失察疏忽不予監督還是礙于情面不想監督或是受到壓力不敢監督等怎樣的原因。四是領導者的素質缺失。這個領導者包括本級領導,也包括其上級領導。而領導者的素質缺失包括兩大方面,第一,是體現在“自信”“自主”“平等”“參與”“創見”以及主體觀所涵蓋的“一體多元”素質這些導致主體性出現問題的各個具體方面。第二,是道德方面的缺失。第一大方面的缺失,將導致其主體性的孱弱及缺失的情況;而第二大方面即道德的缺失既包括領導者作為社會成員的道德的缺失,也包括其職業道德的缺失,而這將更多地導致主體性、主體觀的扭曲、歪曲的情況。從這個層面上講,道德的缺失是一種更為可怕的內部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