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生態保護與林業發展
佚名
作者:王仁國 黃祖泉 周美玉
摘要對生態保護與林業發展進行了探討,提出樹立正確的林業發展觀、推進林業生態建設、通過經濟手段建立生態建設動態機制、加強宏觀調控等內容,以期促進林業可持續發展。 關鍵詞生態保護;林業發展;生態建設;經濟手段;宏觀調控 森林是陸地生態的主體,關系到全球生態的狀況,也關系到經濟與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在新的歷史發展時期,要加快林業的發展,推進生態建設。2003年發布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中,提出了:“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進程中,必須高度重視和加強林業工作,努力使我國林業有一個大的發展。在貫徹可持續發展戰略中,要賦予林業以重要地位;在生態建設中,要賦予林業以首要地位;在西部大開發中,要賦予林業以基礎地位。”林業建設要“確立以生態建設為主的林業可持續發展道路,建立以森林植被為主體、林草結合的國土生態安全體系,建設山川秀美的生態文明社會”。由此進一步明確林業發展思路,適應我國市場經濟發展的實際,加快生態建設,實現林業跨越式發展。 1 樹立正確的林業發展觀 1.1樹立以人為本的發展觀 發展林業要立足于增加資源、改善生態,滿足全社會人們在物質、文化、社會等方面全面發展對林業的需要[1-2]。同時,在林業發展中要解決生產經營者的投入與收入問題,保護生產經營者的合法權益,要解決廣大林業干部職工收入偏低的問題,改善生產生活的條件,特別要解決自主經營的林場、自然保護區內貧困職工脫貧以及生產、生活的設施建設問題。要讓林業建設的主要力量也步入小康社會建設的行列。 1.2樹立維護后代人生存發展權的道德觀 當代人不能為了自己的發展,過度使用資源、破壞環境、造成資源枯竭,使后代人失去生存發展的基礎。當代人在利用現有森林資源的同時,既要保護好現有森林資源,又要不斷培育新的森林資源,為后代人留下生存和發展的資源以及良好的生態環境。 1.3樹立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價值觀 要改變人類主宰世界、征服世界的觀念。縱觀人類歷史,人與自然的關系經歷了一個由原始和諧進入農業文明和工業文明時期,人類征服自然,對自然資源無節制地索取,造成環境的極大破壞,如果任其擴大和加劇,將必然導致文明本身的衰落甚至人類自身的毀滅。為了人類的生存發展,必須拋棄人與自然的沖突模式而走向融合,努力去探尋人與自然和諧的可持續發展之路。在林業發展上,無論是造林、培育和采伐,都應當尊重自然規律,充分利用自然力,提高生產力。適地適樹恢復森林植被,是充分利用自然力、尊重自然規律的具體體現,也是節約人力物力、求真務實的具體體現,應當作為林業建設最起碼的評價指標來實施。應當用新的生態文明發展觀指導林業建設,改善生態狀況,實現山川秀美,推進社會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使人們在思想觀念、價值取向等方面都與林業發展相適應,達到生態要求,實現經濟、社會和自然的相互協調,在生產方式、消費方式、生活方式等方面構建生態文明新的社會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