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宋代的皇權和相權
張邦煒
宋代的皇權和相權,究竟誰強誰弱?這個命題未必確切,解答者卻大有人在。至于答案,不外兩種:皇權加強,相權削弱;相權加強,皇權削弱。[1]兩種答案各有其可取之處,但對其基本論點,本人均不敢茍同。照我看來,與前代相比,宋代的皇權和相權都有所加強。這并非故作新奇之論,早在南宋時便有此一說。如林駉認為宋代的情況是:“君上有大權,朝廷有公論”;[2]黃履翁肯定宋代“宰相之任重”,同時又斷言“人主之權重”。[3]皇權和相權,此強彼亦強,豈不自相矛盾?其史實依據(jù)又何在?這些正是本文試圖回答的問題。
一、皇權相權相互依存
宋代皇權強相權弱、相權強皇權弱兩種說法截然相反,可是其出發(fā)點卻驚人的一致,都立足于皇權與相權絕對對立,只能此強彼弱。這不由得使人想起一句俗語:“是就是,不是就不是;除此以外,都是鬼話。”恩格斯不止一次地把這種非此即彼的思維方式,稱為“在絕對不相容的對立中思維”。[4]人們不禁要問:皇權與相權到底是什么關系?難道就不能此弱彼亦弱或此強彼亦強嗎?
從道理上說,皇權與相權只能此強彼弱,便很難講通。毋庸置疑,“宰相之任,所職甚重。”[5]他們的職責是“掌邦國之政令,弼庶務,和萬邦,佐天子,執(zhí)大政?!痹紫嚯m然“執(zhí)大政”,但無非是“佐天子”?;实垭x不開宰相,原因在于“萬幾之煩,不可遍覽”,只能“設官分職,委任責成。”[6]皇帝和宰相盡管有主從之分,但畢竟相互依存,以致君相一體之說在封建時代頗為流行,封建士大夫總是把君相關系比喻為元首與股肱。
很清楚,皇帝擁有最高統(tǒng)治權,宰相僅有最高行政權,皇權和相權不是兩種平行的權力,相權從屬并服務于皇權,兩者并非絕對對立,而是相互依存。雖然不可能無矛盾,但從總體上說應當是一致的。難怪照不少封建士大夫看來,封建政治體制的正常運轉模式應當是在君主專制的前提下,皇權與相權都強。如南宋人黃履翁在《古今源流至論》別集卷2《君權》中,闡述皇帝“攬權不必親細務”時說:“以天下之責任大臣,以天下之平委臺諫,以天下之論付士夫,則人主之權重矣。……人主之所謂總權者,豈必屑屑然親事務之細哉?”在他們看來,皇權與相權都強,不僅完全可能,而且理當如此。士大夫理想的政治格局無非是:“權歸人主,政出中書,天下未有不治。”[7]
就史實來說,中國封建時代皇權與相權的變化大致可分為同向消長與逆向消長兩種形態(tài)。此強彼弱即逆向消長不僅并非唯一形態(tài),并且不是封建政治體制的正常運轉形態(tài),而是其變態(tài)。
逆向消長又分為兩種狀態(tài)。一種是皇權加強、相權削弱,如漢武帝后期。當時,“丞相府客館丘虛而已”,丞相空有其名,“無能有所匡言”。[8]其原因在于雄才大略的漢武帝信任由其親屬和親信組成的名叫尚書的內朝,并用內朝分割以宰相為首的外朝的權力。這不應視為常態(tài),除了與君相一體的原則不符而外,還有三個緣故:第一,漢武帝末年,決策失誤明顯增多;第二,漢武帝死后,隨著皇帝個人對國家政權控制能力的降低,皇權旁落于外戚之手;第三,更重要的是這只不過是中央最高行政權力轉換的過渡階段,尚書臺到東漢初年便正式成為中央最高行政機關。另一種狀況是相權加強、皇權削弱,如東漢末年。這顯然屬變態(tài)。一是由于當時相權已由“佐天子”蛻變?yōu)椤皰短熳印保┫嗖懿俅髾嘣谖眨瑵h獻帝傀儡而已;二是因為后來到曹操的兒子曹丕時,便取漢獻帝而代之??梢姡鄼鄰娀蕶嗳跬徊贿^是改朝換代的前奏。
同向消長亦分為兩種狀態(tài),一種是皇權與相權都弱,如唐朝末年。宋人盡管有“唐末帝王,專委臣下,致多闕失”[9]之說,可是當時藩鎮(zhèn)割據(jù),“王室日卑,號令不出國門”,[10]皇權固然弱,相權也不可能強。這雖然與君相一體的原則基本相符,但它無非是五代十國分裂割據(jù)的序幕,不能看作封建政治體制的正常運轉狀態(tài),自不待言。另一種狀態(tài)是皇權和相權都強,宋代從總體看大致如此。至于其依據(jù),下面將陳述。
二、看不見篡奪的時代
宋代皇權比前代有所加強,主要表現(xiàn)在皇帝的地位相當穩(wěn)固,沒有誰能夠同他分庭抗禮,更不可能凌駕于他之上以至取而代之,皇權越發(fā)至高無上。
南宋思想家葉適認為宋代至少北宋前期的情況是:“天下無女寵、無宦官、無外戚、無權臣、無奸臣,隨其萌蘗,尋即除治?!?[11]淳熙年間,參知政事龔茂良指出:“漢、唐之亂或以母后專制,或以權臣擅命,或以諸侯強大、藩鎮(zhèn)跋扈,本朝皆無此等?!盵12]大約同時,陸游也說:“今朝廷內無權家世臣,外無強藩悍將?!盵13]在他們看來,宋代不僅無藩鎮(zhèn)割據(jù),而且皇權既未旁落于其親屬、親信之手,又沒有出現(xiàn)王莽、曹操這類危及皇位的權臣?;蛟S正是依據(jù)這些,日本學者宮崎市定將宋代視為“看不見篡奪”的時代。他說:“在唐以前的中世”,“強有力的貴族一旦壓倒皇室,就要發(fā)生篡奪。篡奪是中世政治史的一個特征?!薄八我院螅憧床灰姶蹔Z了,天子的地位非常穩(wěn)定?!盵14] “中世”、“貴族”這兩個概念未必準確,但這個說法本身無疑值得重視。已故旅美學者劉子健的看法與宮崎市定相似,他指出:外戚篡奪“自漢代到五代,屢見不鮮。但自宋以降,不再出現(xiàn)。顯然,宋代是分水嶺。” [15]并進而認為這是君權鞏固、皇權至上的象征。如果不作絕對理解,上述說法可以成立。不過對于此說,搖頭者有之,他們的疑問歸納起來不外以下三個。
疑問之一是:皇權果真至高無上嗎?有的學者斷言:“在宋代,皇帝的權力并不是至高無上的?!睋?jù)說有兩樣東西比皇權更大,其實都不足為憑。
一是道理大于皇帝。據(jù)沈括《夢溪筆談·續(xù)筆談》記載,一次,宋太祖問趙普:“天下何物最大?”趙普經(jīng)過深思熟慮之后,回答道:“道理最大?!睂τ诓皇腔噬献畲蠖堑览碜畲筮@個說法,宋太祖“屢稱善”。但道理畢竟不是一種權力,何況它具有不確定性,約束力又不強。
二是上天大于皇帝。如熙寧初年,宰相富弼就認為,只有上天能管住皇帝。他說:“人君所畏惟天,若不畏天,何事不可為者,去亂亡無幾矣?!币虼耍看蠓虺3R约阂鉃樘煲?,并以此約束皇帝。然而就連富弼也明知“災異皆天數(shù),非人事得失所致者”,[16]上天虛無縹緲,并不存在。
顯而易見,宋代不存在任何一種高于皇權的權力,也沒有任何一種權力能夠同皇權平行。盡管宋人提出過分權的主張,如林栗說:“人主蒞權,大臣審權,爭臣議權”,但那是以皇權至上為前提:“明主使人持權而不以權與之,收攬其權而不肯獨持之”,[17]意思與“大權獨攬,小權分散”相近。
疑問之二是:宋代果真“看不見篡奪”嗎?以下兩個事例似乎可以作為反證,但是只要稍加辨析,不難發(fā)現(xiàn)都不足以說明問題。
例一:紹熙五年(1194)六月,樞密使趙汝愚逼宋光宗退位。此事史稱“紹熙內禪”,有下面五點值得注意:第一,事件的起因是宋光宗患精神病,無法處理朝政并長期不去看望做了太上皇的父親宋孝宗。尤其是宋孝宗去世時,宋光宗拒不出面主持喪禮,以致“中外訛言,靡所不至。”以趙汝愚為代表的一批士大夫逼宋光宗退位,目的是為了穩(wěn)定政局,維護趙氏一家一姓的統(tǒng)治。第二,《孟子·萬章》篇稱:異姓之卿,“君有過則諫,反覆之而不聽則去”;同姓之卿,“君有大過則諫,反覆之而不聽則易位?!痹紫嗔粽鳛楫愋罩?,見勢不妙,立即逃出臨安城去。趙汝愚作為同姓之卿,則不能一走了之,只得“易位”即另立他人為帝。第三,宋光宗雖然不愿退位,但他畢竟親筆寫下:“歷事歲久,念欲退閑”,[18]可以作為內禪的依據(jù)。第四,趙汝愚所擁立的不是別人,而是宋光宗的兒子嘉王趙擴,又由身為太皇太后的宋高宗吳皇后最后拍板并垂簾宣布:“皇帝以疾,未能執(zhí)喪,曾有御筆,欲自退閑,皇子嘉王擴可即皇帝位,尊皇帝為太上皇?!眳腔屎蠓置魇谴谢蕶?。第五,嘉王即宋寧宗也并非搶班奪權者,他一再推辭:“恐負不孝名?!壁w汝愚好言相勸:“天子當以安社稷、定國家為孝。今中外憂亂,萬一變生,置太上皇何地!”并采取強制措施:“眾扶入素幄,披黃袍”,[19]宋寧宗才勉強即位??傊?,“紹熙內禪”從目的到手段都與皇權政治的原則完全吻合,絕非篡奪事件。難怪《宋史·寧宗本紀贊》對此加以肯定:“寧宗之禪,獨當事勢之難,能不失禮節(jié)焉,斯可謂善處矣?!?/p>
例二:宋寧宗死時,宰相史彌遠擁立宋理宗。史彌遠這樣做,目的確實在于報私仇、保權位。宋寧宗的養(yǎng)子趙竑自以為將繼承皇位,他對史彌遠專權頗為不滿,常常在地圖上指著海南島說:“吾他日得志,置史彌遠于此?!盵20]于是,史彌遠蓄意擅自變動皇位繼承人。不過,這件事有三個情節(jié)不能忽視:第一,直到宋寧宗時,趙竑僅為濟國公,皇位繼承人并未最后確定。趙竑莫說做了皇帝,即便已被立為太子,史彌遠也將難以下手。第二,史彌遠竭力說服宋寧宗楊皇后,盡管楊皇后起初不贊成:“皇子,先帝所立,豈敢擅變!”[21]但她終于出面假傳宋寧宗遺旨,封趙竑為濟陽郡王,立趙昀為皇帝即宋理宗。第三,宋理宗與趙竑一樣,都是宋寧宗的養(yǎng)子。可見,史彌遠擁立宋理宗,雖屬一大陰謀,然而并未從根本上違背家天下統(tǒng)治精神。何況趙竑不是皇帝,篡奪二字無從談起。
疑問之三是:宋代皇權是否虛化?有的學者給予肯定的回答,認為“宋代是皇權全面衰微、走向象征化的開端”。[22]而我們的答案則是否定的:宋代皇權并未虛化,當時皇帝至少相當實在地掌握著下面兩種至關重要的權力。
一種是最終決定權。熙寧初年,參知政事趙抃對宋神宗說:“陛下有言,即法也。豈顧有例哉!”[23]這話不無夸張之處,宋代的政令自有其正常形成程序??墒前凑粘绦?,必須皇帝“畫可”即最后拍板。有的學者以“為政也?!钡乃纬踉紫嘹w普為例,證明宋代相權加強、皇權削弱。其具體事例不外是:一次,趙普一再“薦某人為某官”,宋太祖多次斷然拒絕,并“怒裂牘,擲諸地”,趙普“顏色自若,徐徐拾歸,他日補綴舊紙,復奏如初”,宋太祖終于“可其奏”。另一次,一位官員按照規(guī)定應當遷官,宋太祖“素惡其人,不與?!壁w普“力請”,得到的竟是蠻橫的回答:“朕欲不與,卿若之何?”趙普的確別無他法,只能空自表示義憤:“刑賞,天下之刑賞,非陛下之刑賞也。豈得以喜怒專之!”宋太祖“不聽”,把這些話當作耳邊風。趙普只得緊緊跟隨,苦苦央求,“立于宮上,良久不去。”宋太祖最后被趙普的一片“忠”心所感動,“從其請”。[24]其實,這兩件事恰恰表明宰相與皇帝的關系無非是“你提建議我作主”,宰相盡管有權建議,但皇帝卻牢牢地掌握著“可其奏”、“從其請”的權力即最終決定權。“朕欲不與,卿若之何?”從中不難看出,皇權與相權豈能相提并論!
另一種是宰相任免權。宋人常常這樣說:“人主之職論一相,一相之職論百官?!盵25]宰相對百官的任免,作用相當大:“百官差除,從祖宗以來,中書門下同共進擬”,[26]這完全符合當時政治體制的運轉規(guī)范,不應看作皇權旁落于宰相之手。至于宰相任免權,皇帝則緊緊地攥在自己手里,決不放松。如熙寧初年,反對王安石執(zhí)政的人不少:“安石為翰林學士有余,處輔弼之地則不可。”[27]宋神宗頂住壓力,在將王安石任命為參知政事之后,又把他提拔為宰相。又如隆興元年(1163),宋孝宗固執(zhí)己見,在把張浚任命為樞密使之后,又將他提升為宰相,并且表示:“朕倚魏公(即張浚)如長城,不容浮言搖奪?!盵28]在宰相任用問題上,官員們的期望只不過是:“人主于宰相,疑則勿任,任則勿疑?!盵29]然而皇帝對宰相很難做到堅信不疑,宰相受懲處者有之,被撤換者更是為數(shù)不少。宋代宰相任期雖無年限,但一般任期較短。宋代一共有134名宰相,在134名宰相中,任期累計在120個月以上者9人,僅占6.7%,其中蔡京四起四落,趙普、呂夷簡、文彥博三起三落,秦檜兩起兩落;終身任宰相者11人,僅占8.2%,他們的任期平均不到42個月,其中最長的是王珪,任相105個月,可是在他死后竟被罷相。[30]總之,宰相的升降沉浮以至命運掌握在皇帝手里。相權再大,也不能同皇權等量齊觀。下面討論相權問題,這一認識是其前提。 三、皇權并非不受約束
宋代相權比前代有所加強,主要表現(xiàn)在以宰相為首的外朝官員能夠比較有效地防止皇帝濫用權力,以致皇帝不能過分偏袒皇親國戚,歷史上不少朝代用以分割外朝權力并凌駕于外朝之上的內朝在宋代大體上不存在。為避免枝蔓并節(jié)省篇幅,宋代大體無內朝,將另文專述。[31]
在君主專制政治體制下,皇權至高無上,但并非不受任何約束。馬克思說:“人們自己創(chuàng)造自己的歷史,但是他們并不是隨心所欲地創(chuàng)造?!盵32]皇帝作為一定經(jīng)濟范疇的人格化和一定階級關系的承擔者,不可能不受客觀規(guī)律的約束和歷史環(huán)境的限制。拿宋代的情況來說,皇權不僅在觀念上受約束,而且在制度上受限制。
先就觀念的約束而論。除了上面講到的天下不是皇帝最大而是道理最大之類而外,至少還可以舉出以下三種觀念使得皇權難以濫用。
一是“王者無私”論。如朱熹說:“天下者,天下之天下,非一人之私有”;[33]蔡戡講:“惟人君者,要當以天下為公?!币坏┗实燮换视H國戚,外朝官員往往上奏叫喊:“天下之法,當與天下共之,有司守之以死。雖天子不得而私也,而后天下之大公立?!盵34]如果皇帝一意孤行,士大夫常常上疏指責:“天下者,中國之天下,祖宗之天下,群臣、萬姓、三軍之天下,非陛下之天下。”[35]對于這類言論,皇帝在原則上一般表示贊同。如宋高宗向大臣表白:“治天下,蔽以一言,曰公而己,朕亦安得而私!”[36]據(jù)張端義《貴耳集》卷上記載,宋孝宗之所以“圣德日新”,是由于他懂得:“天下是天下之天下?!?/p>
二是“人君有過”論。如范祖禹說:“人主不患有過,患不能改過也”;[37]劉黻講:“大凡人主,不能無過?!盵38]正是以這種觀念為基礎,當時人強調:“宰相以正君為職”,“士大夫以面折廷爭為職”。[39]皇帝在頭腦清醒的時候,也并不自以為一貫正確。羅從彥《遵堯錄》中,這類事例就不少:宋太祖為“偶有誤失,史必書之”而發(fā)愁;宋太宗告誡宰相:“朕若有過,卿勿面從”;宋真宗要求宰相充分發(fā)揮作用,力爭做到?jīng)Q策“無失”;宋仁宗擔心自己“所慮未中于理,而有司奉行,則其害已加于人。”至于素有南宋英主之稱的宋孝宗,更是不時反省自己,他多次嘆息:“功業(yè)不如唐太宗,富庶不如漢文、景。”[40]后半句話未免謙虛過分。
三是“君道無為”論。如曾肇說:“帝王號令,務要簡大。若夫立法輕重,委曲關防,皆有司之職,非帝王之務?!盵41]皇帝對于這類言論,通常并無異議。如宋太宗不止一次地說:“無為之道,朕當力行之。”[42]宋真宗自稱:“朕未嘗專斷?!彼耆澇蛇@樣的主張:“陛下除禮樂征伐大事之外,其余細務,責成左右?!盵43]宋仁宗表示,政令“不欲自朕出”,而要“付之公議”。[44]于是,在君主專制前提下,形成了分權格局:“上自人主,以下至于百執(zhí)事,各有職業(yè),不可相侵?!盵45]皇帝越俎代庖,士大夫往往反對:“今百司各得守其職,而陛下奈何侵之乎?”[46]如果妨礙宰相履行職責,反響更加強烈:“天子而侵宰相之權,則公道已矣?!盵47]
應當指出,上述觀念未必正確。如“王者無私”論掩蓋了封建國家的階級本質,既不科學又有害。但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以宰相為首的外朝官員卻把這些觀念作為防止皇帝濫用權力的法寶。宋代的皇帝在這些觀念的約束下,大多比較尊重外朝官員尤其是宰相的權力。如宋真宗對王旦“所言無不聽”,“事無大小,非公所言不決?!盵48]在宋代,像王旦這樣權力較大的宰相不勝其舉。
再就制度的限制來說。按照當時的制度,政令的形成要經(jīng)過以下幾道程序:先由皇帝與宰相及執(zhí)政大臣“平章”即商議,宰執(zhí)大臣有權反對;再將“詞頭”即要點交由中書舍人起草,中書舍人有權封還;再將草稿交由給事中審議,給事中有權繳駁;政令經(jīng)皇帝“畫可”即批準公布之后,臺諫以至有關官員有權論列。朱熹將這套程序概括為:“君雖以制命為職,然必謀之大臣,參之給舍,使之熟議,以求公議之所在,然后揚于王庭,明出命令而公行之。”并把這套程序稱為“祖宗之家法”。[49]當時人還寫下了這樣的偶句:“宰相不平章,執(zhí)政不參預,則無以維持是綱;臺諫不論列,給舍不繳駁,則無以振舉是綱?!盵50]可見,皇帝通常不能完全一個人說了算,以宰相為首的外朝官員權力不小。對于這套程序,有三點需要說明。
第一,宋代職官制度變化多端,但政令的形成程序并無實質性變化。如北宋前期,中書舍人常缺,給事中不任職,可是他們的職權有其他官員行使。眾所周知,中書舍人的職權由翰林學士知制誥或其他官員知制誥或直舍人院執(zhí)掌。王栐《燕翼詒謀錄》卷2稱:“給事中掌封駁,不可一日無?!庇需b于此,宋太宗將魏庠、柴成務任命為同知給事中,不久又設置了封駁司。據(jù)此,清初學者顧炎武在《日知錄》卷9《封駁》條里認為:“宋太宗淳化四年(993)六月戊寅,始復給事中封駁?!逼鋵崳苏f并不完全確切。早在北宋開國之初,便有銀臺司。沈括在《夢溪筆談》卷1《故事一》中指出:“銀臺司兼門下封駁,乃給事中之職。”顯而易見,給事中的封駁權在宋代始終有官員行使。
第二,皇帝如果不按程序辦事,以敢于講話著稱的宋代士大夫通常不會鉗口結舌。他們往往如此大聲疾呼:“不由鳳閣(即中書)鸞臺(即門下),蓋不謂之詔令”;[51]“凡不由三省施行者,名曰斜封墨敕,不足效也?!盵52]甚至采取行動予以抵制,宋仁宗朝宰相杜衍即是一例。他封還內降:“凡內降與恩澤者,一切不與,每積至十數(shù),則連封而面還之。”宋仁宗反而加以稱贊:“其助我多矣?!盵53]宋孝宗朝宰相梁克家又是一例,宋孝宗內批與人官職,梁克家等以“于指揮(即法令)有礙”為理由,“執(zhí)而不行”。宋孝宗一面當眾表彰:“卿等如此守法,極好!”一面自我反?。骸皟e幸之門,蓋在上者多自啟之?!盵54]
第三,皇帝如果按照程序辦事,宰相及有關官員一般不會只知點頭、不知搖頭,輕易地放棄制度賦予自己的權力。如宋真宗準備把宋太祖的駙馬、他的叔伯姐夫石保吉提升為使相,并就此事與宰相李沆商議。李沆外號“沒嘴葫蘆”,其實倒有一股牛勁,他“三問不從”。[55]又如宋真宗的心腹宦官劉承規(guī)“病且死,求為節(jié)度使”。宋真宗打算破例恩準,并同宰相王旦商議:“承規(guī)待此以瞑目。”王旦“執(zhí)以為不可”,反問宋真宗:“他日將有求為樞密使者,奈何?”于是“內臣官不過留后”[56]成為成例,直到北宋晚期才被突破。
總之,在宋代,“皇帝并不能隨心所欲,為所欲為?!盵57]有的學者在論證宋代相權加強時如是說,絕非向壁虛構。如宋仁宗受到來自宰相等外朝官員的壓力,常常不能“從私請”,只得“從公議”,以致有的宦官企圖趁此挑撥離間:“萬事只由中書,官家豈得自由行一事?”[58]如果說宋仁宗太“仁厚”,那么敢作敢為的宋神宗也發(fā)出過類似“豈得自由行一事”的嘆息。據(jù)侯延慶《退齋筆錄》記載,宋神宗打算將一名轉運使處死,宰相蔡確反對,理由是“祖宗以來,未嘗殺士人?!彼紊褡谟譁蕚浒堰@名轉運使刺配遠惡州軍,門下侍郎章惇認為“如此,即不若殺這之”,原因是“士可殺,不可辱。”宋神宗喟然長嘆:“快意事更做不得一件!”章惇的回答居然是:“快意事,不做得也好?!薄端问贰ち掷鮽鳌贩Q:宋孝宗“躬攬權綱,不以責任臣下?!贝苏f未免言過其實。據(jù)張端義《貴耳集》卷上記載,一次,宋孝宗的一名幸臣請求法外開恩,宋孝宗的答復竟是:“降旨不妨,恐外庭不肯放行?!币パ肭笤紫唷?墒窃紫唷皥詧?zhí)不從”,并且表示:“縱降旨來,定當繳了。”宋孝宗得知此情,不禁浩嘆:“書生難與他說話!”可見,即使被人們視為宋代皇權最強、相權最弱的宋孝宗在位期間,皇帝仍然難以為所欲為,宰相的權力依舊不小。
這里需要指出,宰相等外朝官員面折廷爭,不是為了削弱皇帝的正當權力,更不是為了動搖皇帝的最高統(tǒng)治者地位,目的僅僅在于防止皇權濫用,即從根本上維護皇權。宋代的皇帝對此一般是清楚的,因而往往加以肯定:“卿言可謂愛朕”[59]。由于皇帝難以濫用權力,過分偏袒其親屬、親信,以致宋代沒有形成凌駕于外朝之上的內朝。宋代大體無內朝,又是宋代相權比前代加強的表現(xiàn)之一。至于人們常常談論的宋代削弱相權的措施,大致分為兩類。一類與削弱相權基本無關,主要目的在于減輕宰相負擔。如宋太宗設立審官院,其出發(fā)點主要是:“事眾,宰相不能悉領理?!盵60]淳化二年(991)設立審刑院,用意與此相似。李燾早已指出:“豈能分中書權,省其事耶!”[61]此后宰相對重大案件,并非一概不管?!端问贰ぢ毠僦尽ば滩俊分v得很明白:“中書以奏,天子論決?!绷硪活惾缪匾u前朝舊制,不許宰相私第接見賓客之類,也不能籠統(tǒng)地稱為削弱相權。這類措施不是為了妨礙宰相正常行使權力,目的僅僅在于防止相權變質,即宰相由佐天子蛻變?yōu)閽短熳?。宋代相權未曾蛻變,前面已?jīng)講到,此處不再重復。 四、士大夫階層的特質
宋代的皇權和相權比前代都有所加強,這種狀況與皇權弱相權強、皇權強相權弱、皇權相權都弱三種狀況相比,對于封建統(tǒng)治集團來說,無疑最為理想。在當代學者中,把宋代稱為“中國封建社會發(fā)展的成熟時期”者有之,稱為“我國封建社會的最高境地”者亦有之。從上述意義上講,這類說法不無道理。宋代皇權相權都強,從根本上說是唐宋之際社會變遷的結果,與士大夫階層形成并在封建地主階級這個“等級的階級”中躍居最高層直接相關。
在中國封建時代,任何封建政權都概莫能外地屬于封建地主階級專政。值得注意的是,封建社會是“由各種社會地位構成的多級的階梯”,“幾乎在每一個階級內部又有各種獨特的等第”,[62]不同時期處于封建地主階級最高層的階層或等級有所不同。大體說來,魏晉南北朝主要是由門閥士族地主等級專政,隋唐政權是士族地主等級與庶族地主階層的聯(lián)合政府,而兩宋王朝則是以士大夫階層為主的封建地主階級專政。宋代“治獄必用士人”、“宰相必用讀書”、“典郡必儒臣”、“堂后官亦必參之以士人之任”,一言以蔽之,皇帝“左右前后,無非儒學之選?!盵63]宋太宗對士大夫說:“且天下廣大,卿等與朕共理?!盵64]元老重臣文彥博對宋神宗講:“為與士大夫治天下,非與百姓治天下也。”[65]理學名家程顥指責宋神宗:“陛下奈何輕天下士?”宋神宗當即辯解道:“朕何敢!”并“如是言之,至于再三。”[66]宋高宗號稱“光寵儒臣”,有位官員寫詩稱贊:“文物多思古,朝廷半老儒?!盵67]南宋后期,雜劇人稱:“滿朝朱紫貴,盡是讀書人?!盵68]所有這些都相當準確地道破了宋代政權的性質。正是被政權性質所規(guī)定,宋代士大夫在各個方面享受多種優(yōu)待,并且通常沒有殺身之虞,朝廷“未嘗輕殺一臣下”。[69]無怪乎宋太宗沾沾自喜:“朕于士大夫無所負矣?!盵70]直到南宋行將滅亡時,宋理宗謝皇后還滿有根據(jù)地公開宣稱:“我國家三百年,待士大夫不薄?!盵71]士大夫也承認:“國朝待遇士大夫甚厚,皆前代所無?!盵72]
宋代主要由科舉出身的讀書人所組成的士大夫階層當權。士大夫階層自有其特定的質的規(guī)定性,與從前的門閥士族地主等級明顯不同。門閥士族地主等級具有排他性、世襲性,用唐朝人柳芳《氏族論》里的話來說,便是“官有世胄,譜有世官?!倍看蠓螂A層則具有開放性、非世襲性,用北宋人張載《經(jīng)學理窟·宗法》中的話來說,即是“驟得富貴”,“其家不傳”。但因此就認為宋代士大夫政治力量遠非從前的門閥士族可比,即使不完全是誤解,至少也失之于籠統(tǒng)。士大夫的個體力量與群體力量相去甚遠,應當具體分析。
就個體來說,宋代士大夫的政治力量確實遠非門閥士族可比。從前,一戶門閥士族便是一個自成體系的獨立王國,足以同皇帝分庭抗禮,東晉時期“王與馬共天下”的政治格局就很典型。他們對皇權具有離心力,對皇位構成威脅,其勢力“一旦壓倒皇室,就是發(fā)生篡奪”。而宋代沒有任何一個士大夫家庭像門閥士族那樣具有深厚的根基和強大的實力,他們的地位不僅不能世襲,甚至自身難保。即使是宰相,也大多是些布衣卿相。如宋仁宗時官至宰相的杜衍自稱“措大”即貧寒失意的讀書人,他曾經(jīng)這樣說:“衍本一措大爾,名位爵祿、冠冕服用,皆國家者?!坏┟痪舻?,國家奪之,卻為一措大,又將何以自奉養(yǎng)耶?”[73]元祐初年,司馬光推薦文彥博重新出任宰相,有人指責文彥博“有震主之威”,司馬光替他辯護道:“竊惟彥博,一書生耳,年逼桑榆,富貴巳極,夫復何求?非有兵權、死黨可畏懼也。假使為相,陛下一旦欲罷之,止煩召一學士,授以詞頭。白麻既出,則一匹夫耳,何難制之?”[74]這些都表明包括宰相在內的士大夫對皇權豈止具有向心力,簡直是依附,根本不可危及皇位。宋代之所以皇權加強、皇位穩(wěn)固、看不見篡奪,其較深層次的原因正在于此。
就整體來說,宋代士大夫的政治力量又不可小視,甚至并不小于門閥士族。從前的門閥士族地主等級具有排他性,其第一層含義在于嚴士庶之別,不讓庶族進入士族行列,他們的圈子相當狹??;其第二層含義在于各個門閥士族彼此對立、相互牽制,他們各自的實力雖大,但難于擰成一股勁。而宋代的士大夫階層具有開放性,他們的隊伍在不斷地更新、不斷地充實。隨著士庶界限的打破、社會流動的增大、等級差別的縮小,士大夫階層的整體性加強,因而其群體實力相當大。北宋朋黨之盛、南宋太學之橫,就充分地顯示了其群體實力。新黨、舊黨交替左右北宋后期政局,早已人所熟知。南宋的太學則有“無官御史臺”之稱,南宋后期人羅大經(jīng)在《鶴林玉露》丙編卷2《無官御史》條中對當時太學生之敢于講話,作了這樣的描述:“國有大事,鯁論間發(fā),言侍從之所不敢言,攻臺諫之所不敢攻,由昔迄今,偉節(jié)相望。”他們“同聲合黨,孰敢攖其鋒”,甚至“與人主抗衡”。[75]正是在這種社會環(huán)境下,前面講到的“人主無私”論等由來已久的觀念,政令形成程序這套并非宋代首創(chuàng)的制度,在宋代比較有效地起到了防止皇權濫用的作用。難怪已故歷史學家柳詒徵認為:“宋之政治,士大夫之政治也。政治之純出于士大夫之手者,惟宋為然?!盵76]“純”、“惟”二字或許渲染過甚,但宋代士大夫在政治生活的各個方面作用確實相當大,包括鉗制皇親國戚,并且往往戰(zhàn)而勝之,以致難以形成內朝。宰相作為士大夫階層的頭目和外朝的首領,其權力有所加強,自在情理之中。
總之,宋代的皇權和相權之所以都有所加強,在很大程序上是由于當時的士大夫階層個體力量既小,群體力量又大。最后需要解釋的是,我們既贊同宋代的政治是士大夫政治,又認為宋代的政治是皇權政治,兩者豈不抵牾。其實,前者是指宋代國家政權的根本性質是以士大夫階層為主的封建地主階級專政,屬于國體范疇;后者則是指當時國家政權的構成形式是君主專制,屬于政體范疇。君主專制的政體取決于并體現(xiàn)著封建地主階級專制這一國體,兩者不是非此即彼、相互排斥,而是亦此亦彼、基本適應。前面講到的“紹熙內禪”這一歷史事件就生動地顯示出國體與政體以至皇權和相權的辯證關系。宋光宗實際上是被以趙汝愚等宰執(zhí)大臣為代表的封建地主階級特別是其中的士大夫階層趕下臺的。這表明封建皇帝作為封建地主階級總頭目,不能不代表封建地主階級的利益,如果不能代表,將被封建地主階級更換。從中不難看出趙宋王朝的國體是十足的以士大夫階層為主的封建地主階級專政,也不難發(fā)現(xiàn)宋代的相權有所加強??墒?,最終作出決定叫宋光宗退位的畢竟是垂簾聽政的宋高宗吳皇后,并且皇位依然世襲。足見宋代的政體仍然是嚴格的君主專制,即使在千鈞一發(fā)之際,皇權也并未虛化。如果把皇權的象征化作為中國封建社會發(fā)展的必然趨勢,恐怕與明清時期的歷史實際越發(fā)不相符。 注釋
[1]宋代皇權加強,相權削弱論為錢穆先生在上世紀40年代所發(fā)明,見其《論宋代相權》,載《中國文化研究匯刊》第2卷,1942年3月。近半個世紀,研究者均大體沿襲其說,直到80年代才遇到挑戰(zhàn)。與之針鋒相對,王瑞來先生提出宋代相權加強,皇權削弱論,見其《論宋代相權》、《論宋代皇權》,載《歷史研究》1985年第2期、1989年第1期。
[2][63]林駉:《古今源流至論》后集卷4《國勢》;前集卷8《才德》?!毒坝∥臏Y閣四庫全書》本,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年版。
[3]黃履翁:《古今源流至論》別集卷2《君權》,《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4][32][62]《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第141頁;第1卷第603頁;第1卷第251頁。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5][9][42][61][64][65][74]李燾:《續(xù)資治通鑒長編》卷35淳化五年四月癸未;卷36淳化五年五月戊寅;卷34淳化四年閏十月丙午;卷32淳化二年八月丁卯;卷26雍熙二年十二月;卷221熙寧四年三月戊子;卷368元祐二年閏二月庚寅。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影印本。
[6][51]《宋會要輯稿》職官1之16;1之79。中華書局1957年影印本。
[7][11][34][41][47]黃淮等編:《歷代名臣奏議》卷64《治道》“宋理宗時監(jiān)察御史洪咨夔上疏曰”;卷54《治道》"宋孝宗時葉適應詔上言曰";卷57《治道》“紹熙二年春蔡戡又奏”、卷213《法令》"靖康元年翰林學士許翰上奏曰";卷212《法令》"徽宗時中書舍人曾肇論內降指揮不可直付有司疏曰";卷64《治道》“宋理宗時文天祥對策曰"。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影印本。
[8]《漢書》卷58《公孫弘傳》;卷46《石奮傳》。中華書局1959年點校本。
[10]《資治通鑒》卷259景福二年七月丁亥,中華書局1959年點校本。
[12][59]《宋史全文》卷26上淳熙三年十月己卯;卷25上乾道五年六月戊戌。臺灣文海出版社1970年影印本。
[13]陸游:《渭南文集》卷4《上殿劄子》,《四部備要》本。
[14]宮崎市定:《宋元的經(jīng)濟狀況》,載《宮崎市定選集》上卷,商務印書館1963年版。
[15]劉子?。骸端翁谂c宋初兩次篡位》,載《中國史研究》1990年第1期。
[16][23]蘇軾:《東坡集》卷37《富鄭公(弼)神道碑》;卷38《趙清獻公(抃)神道碑》?!端牟總湟繁?。
[17][19][20][21][27][40][71]《宋史》卷394《林栗傳》;卷37《寧宗本紀一》;卷246《鎮(zhèn)王竑傳》;卷243《寧宗恭圣仁烈楊皇后傳》;卷312《韓琦傳》;卷383《虞允文傳》;卷243《理宗謝皇后傳》。中華書局1977年點校本。
[18]《續(xù)編兩朝綱目備要》卷3紹熙五年六月丁未,中華書局1995年點校本。
[22][57]王瑞來:《論宋代皇權》,載《歷史研究》1989年第1期。
[24][70]彭百川:《太平治跡統(tǒng)類》卷2《太祖圣政》;卷3《太宗圣政》。江蘇廣陵古籍刻印社1990年影印本。
[25]陳傅良:《永嘉先生八面鋒》卷12《宰相得人則百官正》,《叢書集成》初編本。
[26][28][67]徐自明:《宋宰輔編年錄》卷9“元祐元年閏二月庚寅蔡確罷相”;卷17"隆興元年正月庚午張浚樞密使";卷14"建炎四年五月己卯王绹罷參知政事"。中華書局1986年校補本。
[29][43]羅從彥:《羅豫章集》卷5《遵堯錄五·王旦》;卷3《遵堯錄三·真宗》?!秶鴮W基本叢書》本。
[30]參看周道濟:《宋代宰相名稱與其實權之研究》,載《宋史研究集》第3輯,臺灣中華叢書編審委員會1956年版。
[31]可參看拙稿《兩宋無內朝論》,載《河北學刊》1994年第1期。后收入張邦煒:《宋代婚姻家族史論》第391-406頁,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33]朱熹:《四書集注·孟子·萬章章句上》,《四部備要》本。
[35][54]《中興兩朝圣政》卷24紹興八年十一月癸酉;卷52乾道九年八月癸酉?!锻鹞瘎e藏》本。
[36]李心傳:《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46紹興元年八月辛卯,《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37]范祖禹:《唐鑒》卷5《太宗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影印本。
[38][52]《宋史》卷405《劉黻傳》。
[39]黎靖德編:《朱子語類》卷132《本朝六·中興至今人物下》,中華書局1994年點校本。
[44]楊時:《龜山先生語錄》卷3《余杭所聞》,《四部叢刊》本。
[45][49]朱熹:《朱文公文集》卷14《經(jīng)筵留身面陳四事劄子》,《四部備要》本。
[46]王辟之:《澠水燕談錄》卷1《帝德》,中華書局1981點校本。
[48][56] 歐陽修:《歐陽文忠公集》卷22《太尉文正王公(旦)神道碑銘》,《四部叢刊》本。
[50]《群書會元截江網(wǎng)》卷17《紀綱》,《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53]《歐陽文忠公集》卷31《杜祁公(衍)墓志銘》,《四部叢刊》本。
[55]黃震:《黃氏日抄》卷50《讀史·名臣言行錄·李文靖(沆)》,《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本。
[58]朱熹:《三朝名臣言行錄》卷2之2《參政歐陽文忠公(修)》,《四部叢刊》本。
[60]司馬光:《涑水記聞》卷3,中華書局1989點校本。
[66]程顥、程頤:《二程集·河南程氏文集》卷11《明道先生(程顥)行狀》,中華書局1981年點校本。
[68]張端義:《貴耳集》卷下,學津討原本。
[69]范仲淹:《范文正公集》附錄《范文正公年譜》,《四部叢刊》本。
[72]王栐:《燕翼詒謀錄》卷5,中華書局1981年點校本。
[73]朱熹:《五朝名臣行錄》卷7之1《丞相祁國杜正獻公(衍)》,《四部叢刊》本。
[75]周密:《癸辛雜識》續(xù)集上《開慶六士》、后集《三學之橫》,中華書局1988年點校本。
[76]柳詒徵:《中國文化史》中冊第223頁,正中書局1947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