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的雙季稻
曾雄生
摘要 宋代雖然有早稻和晚稻的名稱,卻并不是現代意義上的雙季稻,但這并不能否定宋代有雙季稻的存在。宋代存在再生、間作和連作三種形式的雙季稻。再生稻,又名再熟稻、稻孫、二稻、傳稻、孕稻、魏撩、再撩、再生禾、女禾等,分布于兩浙、淮南、江南、閩和湖北等地。間作稻,又名寄生,主要分布在浙東一帶。連作稻,在宋代雖然沒有專門的名稱,但卻出現了許多連作稻的品種,如江蘇的烏口稻、浙江的烏糤、第二遍、江西的黃穋禾、福建的(禾庶)和獻臺、嶺南的月禾等等。另外,在宋代的稻品種中,還發現了有些品種既當早稻,又充晚稻的現象,也應是雙季連作的結果。宋代時期的連作雙季稻分布雖廣,但由于品種不佳、產量不高、季節和勞動力的矛盾、放牧的需要、肥水條件的限制、投入產出率低等等原因,雙季稻總的種植面積并不大,在糧食生產中的作用如同鳳毛麟角。宋代的雙季稻大多都是在原有的品種基礎上發展起來的,與當時引進的早熟而耐旱的品種占城稻關系不大。
關鍵詞:宋代雙季稻 再生稻 間作稻 連作稻 占城稻
在宋代稻作史研究中,有一個至為關鍵,且至今尚存爭議的問題,這就是稻田的種植制度。它不僅關系到對宋代稻作發展水平的估計,同時也關系到對整個宋代農業經濟、技術及其發展水平的估計。有學者認為,宋代江南農業革命或重大變革的標志之一就是占城稻的廣泛種植以及由此所致的一年二熟制的普及[1]。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雙季稻的發展[①]。不過上述觀點近幾年來開始受到國內學者的質疑。研究稻作史的游修齡教授認為,宋代糧食單位產量的提高得力于復種指數的增加,但宋代的雙季連作稻及間作稻局限于華南,比重也不大,福建一帶是雙季稻的北界[2]。同時他還對占城稻提出了質疑,認為占城稻的作用被史家夸大[3]。最近又有經濟史學家李伯重從研究方法入手,對“宋代江南農業革命”說提出了徹底的否定[4]。
無論是贊成或是反對宋代農業革命說法的人,都沒有系統地研究過宋代以稻田為中心的種植制度,這就使得贊成和反對都多少顯得空洞無力。鑒于稻田耕作制度,特別是雙季稻在宋代稻作史和經濟史中的特殊重要性,以及目前學術界所存在的爭議,有必要對宋代的稻田耕作制度做一系統的研究。本文將重點討論宋代有關雙季稻的問題。我們的問題是,宋代的雙季稻如何?普及程度如何?在糧食供應中地位如何?它與占城稻的關系如何?
1 宋代以前的雙季稻
在回答上述問題以前,我們有必要先了解宋代以前的雙季稻情況。雙季稻是指同一塊稻田中一年之內有二次收成。雙季稻 的栽培最早開始于秦漢時期的嶺南地區。漢楊孚《異物志》記載“交趾稻夏冬又熟,農者一歲再種”[5]。這是嶺南地區雙季稻的最早記錄。長江流域雙季稻的最早記載見于西晉。西晉左思《吳都賦》提到:“國稅再熟之稻”,吳都即現今蘇州,證明西晉時期(265--316年)蘇州一帶已有雙季稻。[②]晉代郭義恭在《廣志》中曾記有一雙季稻品種“蓋下白稻”,這種品種“正月種,五月獲;獲訖,其莖根復生,九月熟。”[③]東晉張湛《養生要集》載:“稻已割而復抽(萌發)曰稻孫。”[④]隋唐時期,嶺南地區仍然有“稻歲再熟”和“土熱多霖雨,稻粟皆再熟”的記載(《舊唐書·南蠻傳》,《宋史·蠻夷四》)。地處長江下游地區的揚州也有稆生稻和再熟稻的報道(《唐會要·祥瑞上》)。
宋以前的雙季稻似以再生稻為主。《廣志》和《養生要集》的記載明顯屬于再生稻。唐代揚州的稆生稻是落粒自生的稻,而再熟稻則可能是再生稻。只有《吳都賦》中的“再熟之稻”存在爭議。“再熟之稻”可理解為同一田塊中種早稻和晚稻的再熟,也可理解為不同田塊分別種植的早稻和晚稻,也是一年再熟。前者屬于雙季稻,而后者仍是單季稻。即便是雙季稻也存在再生稻和連作稻爭議。宋人認為《吳都賦》中的“再熟之稻”為再生稻(詳后)。而游修齡據唐李善(江都人,距吳都不遠)注:“農者一歲再種”,將其視為連作稻[6],([6],222頁)但仍然不能確定是同一塊田中的再種,還是不同田中的再種。
我在另一篇文章中提到,宋代甚至宋代以前就已出現了早稻和晚稻的概念,但宋人所說的“早稻”并非是真正意見上的早稻[⑤],同時,早稻和晚稻之間也不構成復種關系[7]。但這并不排除宋代已經有了現代意義上的真正的早稻品種。大中祥符四年(1011年),宋真宗從福建引進了早熟且又耐旱的占城稻。據游修齡估計,占城作為早稻,其生育期從100天左右至110天左右,可以遍及浙閩及淮南一帶,是一個名符其實的早稻品種[⑥]。宋代還有一個很著名的早熟稻品種——黃穋稻。黃穋稻自種至收全生育期大致在60至105天之間,同時它還具有很強的耐水性[8]。屬于早稻品種的還有麥爭場、歸生稻、節澳稻(早稻)、六十日、烏粘早白、宣州早、早占城、斧腦白、赤芒稻。這些品種有的成熟期在六月,如麥爭場[⑦];或盡六月,如早歸生;有的標謗六十日[⑧],更多的則直接以“早”來命名。這些品種的生育期都較短,可視為真正的早稻。真正意義上的早稻的存在為雙季稻的發展奠定了基礎。宋代存在再生、間作和連作三種形式的雙季稻。
2 再生雙季稻
再生稻是水稻收獲(或敗收)之后,其莖基部的休眠芽萌發抽穗結實。宋人詩中所謂“田收長稻孫”[9]的詩句就是對此種現象的描述。 再生稻最初是一種自然現象,后來被人為地加以利用,便成了一種種植制度。宋代的再生稻遍及兩浙、江淮,甚至于荊湖等許多地區。
浙東:《宋史·太宗本紀》載:至道二年(996年)“處州(今浙江麗水)稻再熟”。楊億(974—1020年)《賀再熟稻表》:“臣某言,據本州麗水等縣狀申,今年人戶所種早稻自秋初刈后,為雨水調適,元根再發青苗,結實成熟,共得兩收,已具州司別狀聞者,多稼并熟,所謂有年嘉谷再登,斯為上瑞。”[10]由此可見,宋初浙東處州的麗水等地已有再生雙季稻。又南宋朱熹(1130—1200年)在《奏巡歷臺州(今浙江臨海)奉行事狀》中提到:“臣所經歷去處,得雨之后,晚稻之未全損者,并皆長茂,可望收成,但民間所種不多,僅當早稻十之一、二。其早稻未全損者,亦皆抽莖結實,土人謂之‘二稻’,或謂之‘傳稻’,或謂之‘孕稻’,其名不一。”[11]清代有人認為,二稻、傳稻、孕稻之類即后來廣泛種植的間作稻“寄晚”。[⑨]但也有認為,如清光緒《太平續志》載:“‘寄晚’亦作‘繼晚’,言繼早稻而晚收也。‘傳稻’俗名稻傳谷,乃早稻割后,其根株再抽成谷者,非繼晚也。”([12],176頁)[12]我們也認為,從朱熹的文意來看,二稻、傳稻、孕稻之類屬于再生稻的可能性較大。嘉泰元年(1201年)的《會稽志》卷十七草部:“再熟曰魏撩,刈稻之后,余茬再熟”。據游修齡說,“魏”疑是“回”的同音通假,“回撩”即再收一次之意。([6],216頁)上述材料表明浙東地區的再生雙季稻自宋初以來,到南宋時期一直相沿不斷。
浙西:“吳地海陵之倉,天下莫及,稅稻再熟。”[13]范成大《吳郡志》:“再熟稻,一歲兩熟。《吳都賦》:‘鄉貢再熟之稻’。蔣堂《登吳江亭》詩云:‘向日草青牛引犢,經秋田熟稻生孫。注云:是年有再熟之稻’,細考之,當在皇祐間(1049--1053年)。”[14]([14],2465頁)范成大做出上述推論的依據是蔣堂在皇祐年間曾經擔任樞密直學士左諫議大夫。([14],2312頁)從皇祐年間到《吳郡志》成書的宋紹熙三年(1192年),吳郡似一直有再生雙季稻的存在,于是《吳郡志》接著載:“今田間豐歲已刈,而稻根復蒸,苗極易長,旋復成實,可掠取,謂之‘再撩稻’,恐古所謂‘再熟’者即此。”([14],2465頁)范成大還有“吳稻即看收再熟”的詩句[⑩]。直到宋淳祐十一年(1251年)《玉峰(江蘇昆山)志》中還有再生稻的記載。[?]這表明,皇祐到淳祐年間,浙西地區一直就有再生雙季稻的存在。
福建泉州:《太平寰宇記》載:“春夏收訖,其株有苗生,至秋薄熟,即《吳都賦》所云:再熟稻。”([15],卷102)[15]
淮南:《宋史·仁宗本紀》載:慶歷八年(1048年),“廬州合肥縣(今安徽合肥市)稻再熟”;著名書法家米芾(1051--1107年)在無為軍(安徽無為縣)任太守時也見過再生雙季稻,“米元章為無為守。秋日與竂佐登樓燕集。遙望田間,青色如剪。元章曰:秋已晚矣,刈獲告功,而田中復青者,何也?亟呼老農問之。農曰:稻孫也。稻已刈,復雨復抽余穗,故稚色如此。元章曰:是可喜也。而門樓無榜,即大書榜曰稻孫。”[16]這表明,當時淮南也有再生雙季稻的分布。
江南:《宋史·五行志》載:元豐六年(1083年),“洪州七縣稻已獲,再生皆實”。成書于紹圣元年(1094年)以前的曾安止《禾譜》 上說:“今江南 之再生禾,亦謂之女禾,宜為可用”[?]。女禾除了表示其再生的特性之外,還可能說明再生之后的植株較原來的植株要矮。
湖北:《宋史·五行志》載:景祐元年(1034年)十月,“孝感、應城二縣稻再熟。”
從上面敘述中可以看出,再生雙季稻的記載主要出現于北宋。《文獻通考·物異考》等古文獻的記載,北宋安徽無為軍(今無為縣)、洪州(今江西南昌)六縣、淮西路(今江北淮南地區)都曾經收獲過再生稻 。再生稻栽培廣泛,各地名稱也不盡相同。史書中多統稱為“稻再熟”,而玉峰(江蘇昆山)等地則稱為“再撩稻”,安徽無為等地的再生稻則稱為“稻孫”,浙江會稽稱“魏撩”,臺州則稱為“二稻”、“傳稻”、或“孕稻”,江西等地則稱為“女禾”。從地方官將其作為一種奇特現象上報,到曾安止的“宜為可用”,再到米芾的贊賞,可見當時再生稻雖然已較為普遍,但還正處在推廣階段。
至南宋時期,或許再生稻已讓位其它形式的雙季稻,或許已司空見慣,有關再生雙季稻的記載反而不及北宋時多。不過南宋玉峰、會稽等地種植有軟稈青和軟稈白這樣的軟稈品種。據后來有關方志的記載推測,這一品種可能是再生稻[?]。
2 間作雙季稻
除了再生雙季稻 以外,宋代還出現了間作 雙季稻和連作雙季稻。14世紀中期一本名為《農田余話》的書中提到了福建地區再熟稻的情況,曰:“閩廣之地,稻收再熟,人以為獲而栽種,非也。予常識永嘉儒者池仲彬,任黃州黃陂縣主簿,詢之,言其鄉以清明前下種,芒種蒔苗,一壟之間,釋行密蒔,先種其早者,旬日后,復蒔晚苗于行間。俟立秋成熟,刈去早禾,乃鉏理培壅其晚者,盛茂秀實,然后收其再熟也。”這里是以福建的近鄰浙江永嘉的情況去推測閩廣再熟稻的情況的。也是過去認為,間作稻最早的記述。([6],217頁)
永嘉的間作雙季稻又起源于何時呢?現有資料表明,永嘉的間作稻最早至少可以追述到宋代。因為在浙江永嘉的鄰近地區浙江臺州,已經出現了間作稻品種——寄生。南宋嘉定《赤城(今浙江臺州)志》載:“以次言之:則獻臺、相連、寄生、第二遍之類是也。”([12],233頁)
“寄生”是什么?宋代的志書中并沒有明確的記載。但我們可以在后來的一些方志找到對于“寄生”的解釋。明嘉靖《太平(今浙江溫嶺市)縣志》載:“寄生,以寄種早禾中,故名,一曰晚兒。”([12],237頁)后來,寄生和晚兒這兩個名字又合二為一稱為“寄晚”。清嘉慶《太平縣志》載:“邇年競尚寄晚,于早稻初活之時,即戽水布秧其內,早稻收時,高已尺數,遍野皆青。”([12],176頁)所以,清光緒《黃巖縣志》說:“曰寄生,亦曰寄晚。”([12],234頁)由“寄晚”又引出了“繼晚”這一概念。清光緒《太平續志》載:“稻禾,邇年竟尚寄晚,或謂之‘傳稻’,或謂之‘孕稻’。按:‘寄晚’亦作‘繼晚’,言繼早稻而晚收也。‘傳稻’俗名稻傳谷,乃早稻割后,其根株再抽成谷者,非繼晚也。傳稻治痢甚驗。孕稻之名未聞。”([12],176頁。)和寄晚同時,還有一個概念在流行,這便是“補晚”。明弘治《溫州府志》載:“春夏之交,分早秧曰:插田;又分晚秧,插于空行之中,曰:補晚。”([12],185頁)
一言以蔽之,寄生者,間作雙季稻也。這種間作雙季稻在明清時期的福建南靖、長汀、長樂、福清、連江、龍巖、泉州、永定,浙江鄞縣、溫州、瑞安、樂清、平陽等地,江西贛西地區龍泉、蓮花、萍鄉、萬載、宜春、臨江及贛東的宜黃等地,湖南與江西鄰近的瀏陽、澧陵等地,多有種植,名為“養兒”、“寄種”、“稐”、“補晚”、“稏禾”或“丫禾”。
宋代方志中“寄生”的存在表明,間作雙季稻在宋代即已存在,這比先前的說法要早出近三百年。游修齡在一篇文章中提到,浙江的連作稻主要是解放后發展起來的,歷史上延續最久的是間作稻(浙南為主)和單季稻(浙北為主)。若問浙江的間作稻起始于什么時候?可以從《平陽縣志》(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中找到滿意的記載。不過游先生并沒有把乾隆二十四年作為浙江南部間作稻的起始時間,他在文章中進一步提到,“浙南一帶的間作稻還可上溯至明朝。弘治十六年(1503年)《溫州府志》中也有間作稻的記述。”[17]我們這里所發現的,嘉定十六年(1223年)《赤城志》有關“寄生”的記載,連同這一地區后來方志對于“寄生”的解釋,更可以將間作稻的記載上溯到宋代。
4 連作雙季稻
雙季連作稻是指早稻收割后,經過整地,再插晚稻的一種雙季稻。連作雙季稻的發展受到地理環境的影響。學界普遍認為,嶺南地區在漢代就有連作稻的種植,有些學者認為,長江流域地區在唐宋時期也已出現連作稻,但沒有給出明確的證據。也有學者否認宋代江南有連作稻的存在。如清人李彥章在《江南催耕課稻編》中說:“江南再熟之稻,首見于左太沖《吳都賦》,……由此觀之,此邦再種再熟,事最古矣。宋時江南,又止一收。”([18],427頁)[18]游修齡的《中國稻作史》中雖然提到了宋代福建地區的連作稻情況,但也大多是用明代的方志中的材料來推測([6],223頁),而對于宋代江浙的連作稻則基本上采取否認的態度。游修齡認為,雖然長江流域的吳都(蘇州一帶)在西晉時即已有連作稻,但是由于種種原因(溫度下降恐是重要的原因之一),吳都的再熟之稻后來消失了。到宋代,太湖地區的水稻品種明確記載有早、中、晚之分,但都是一熟田。以后江浙一帶的連作稻明中后期和清初才有記載,自清初康煕乾隆開始,直到清末民初,連作稻的記載逐漸增加起來([6],222--223頁)。
我們認為,作為一項技術,宋代不僅有連作稻的存在,而且分布較為廣泛。《中國稻作史》中許多關于連作稻的證據,最初都可以上溯到宋代。
江蘇:游修齡在《中國稻作史》中用明代人黃省曾(1522--1566年)《稻品》所記載的一個品種“烏口稻”,作為明中葉蘇州一帶連作稻存在的證據。《中國稻作學》甚至將其視為迄今所知最早的關于連作稻的文獻[19]。實際上,烏口稻最初見于南宋。南宋淳祐《玉峰志》中就已提到這一品種,說“其谷色黑,稻米最晚者”([12],93頁)。證明當時江蘇昆山一帶已有烏口稻的種植。不僅如此,南宋寶祐年間(1253—1258)《琴川志》也記載有這一品種,而且明確指出其特點是“再蒔晚熟”[?],證明當時江蘇常熟不僅有烏口稻,而且還有連作稻。自宋以后,直到明清,江浙水災多發地區一直保有這一品種。《稻品》和《群芳譜》中對其特征都有提及,歸納起來,烏口稻具有這樣的特點:(1)色黑;(2)耐水與寒,又謂之冷水結;(3)晚熟;(4)稻之下品。由于烏口稻具有晚熟的特點,在生產中往往用在水災之后的補種,成為一季晚稻,也可以用在早稻收獲之后“再蒔”,而成為連作晚稻。再蒔晚熟的烏口稻的存在,表明宋代江蘇也已有連作稻的存在,但由于烏口稻自身的品質,作為雙季稻種植的面積可能不大,更多時可能是用作“潦后補種”的救荒作物。
浙江:南宋嘉定十六年(1223年)的《赤城志》中除“寄生”之外,還有一個稻種為“第二遍”。這個品種也可能是連作雙季稻品種。清末《撫郡農產考略》中就將雙季晚稻稱為“二遍秥”或“二遍稻”。其定義是“刈去早秥,重復插秧,亦間有早秥未刈之時,插秧其中者,為二遍秥,俗亦混稱曰晚秥,此則再熟秥也。”[20]可見,這里的二遍秥包括間作雙季稻和連作雙季稻二種,但由于《赤城志》有專門的名詞稱呼間作雙季稻,所謂“第二遍”應該指的是連作雙季稻。這證明當時浙江臺州一帶已有連作稻的栽培。又南宋寶慶年間(1225—1227年)所修的《昌國縣志》卷上“敘產”和南宋《四明志》卷四“敘產”中都有(米畾)糤、赤糤、烏糤這類品種。糤,有些地方又寫作成“秈”,故(米畾)糤、赤糤、烏糤等,在光緒《慈溪縣志》等一些方志中又寫作成(米畾)秈、赤秈和烏秈。([12],224頁)《群芳譜·谷譜》載:“烏秈,早稻也。粒大而芒長,秸柔而韌,可織履,飯之香美,浙中以供賓客及老疾、孕婦,三月種,七月收。其田以蒔晚稻,可再熟。”([18],121頁)可見,烏秈(即宋之烏糤)便是連作早稻品種。證明當時浙江定海和寧波等地已有連作稻種植。
江西:曾安止《禾譜》 中提到一個水稻品種“黃穋禾”,“江南 有黃穋禾者,大暑節刈早稻 種畢而種,霜降節末刈晚稻 而熟。”([17])黃穋禾就是黃穋稻 ,或曰黃綠谷,這個水稻品種在陳旉 《農書》 和王禎 《農書》中也曾提到,陳旉《農書》說:“《周禮》所謂‘澤草所生,種之芒種’是也。芒種有二義,鄭謂有芒之種,若今之黃綠谷是也;一謂待芒種節過乃種。今人占候,夏至小滿至芒種節,則大水已過,然后以黃綠谷種之于湖田。則是有芒之種與芒種節候二義可并用也。黃綠谷自下種至收刈,不過六七十日,亦以避水溢之患也。”由此可見黃穋稻是一個有芒而生育期很短的水稻品種,其特點是耐澇,適應于湖田地區種植[21]。又由于它的生育期很短,在發展連作雙季稻方面取著重要的作用。
黃穋稻雖然主要用于易澇稻田,但同時可作連作晚稻品種。這一品種在《禾譜》、陳旉《農書》及王禎《農書》中都有記載,表明長江中下游地區在宋代可能出現了以種植黃穋稻為連作晚稻的雙季稻。這種推測在宋代福建可以得到部分的證實。宋詩中不少關于福州雙季稻的詩句,而這些雙季稻又大多出現在湖田上,這些在湖田上種植的雙季稻也可能就是黃綠谷。黃綠谷是中國最早的雙季稻水稻品種,它的出現對于深水湖田的利用和提高土地利用 率,都取到重要的作用。
福建:唐人《閩中記》載:“春種夏熟曰早稻,秋種冬熟曰晚稻。……歲再熟者曰金洲、曰白香秫,又曰糯。”[22]這表明唐代福建已有連作稻的記載,而且連作晚稻多種糯稻。這種情況在后世也有存在。筆者在江西農村時得知,一般連作早稻都不種糯稻,而連作晚稻中則有部分是糯稻。宋詩中有不少講到福建福州地區的雙季稻,如“潮(一作湖)田種稻重收谷”[23],“潮田歲再獲,海錯日兩漁”[24],“負山之田歲一收,瀕海之稻歲兩獲”[25];淳熙《三山志·物產》除引用了時人馬益“福州詩”中的“兩熟潮田世獨無”的詩句,還提到“今州倚郭三縣兩熟”[26]。上述記載,雖然可以肯定宋代福建福州的雙季稻非再生稻,但這里的雙季稻是間作稻還是連作稻?宋代文獻中并沒有明確的記載。《三陽志》記載的情況是:“其熟于夏五六月者曰早禾,冬十月曰晚禾。”[27]并沒有明確熟于冬十月的晚禾是種于早禾田中。宋人還提到福閩只要“早禾既獲,晚禾既堅”,就“可謂樂歲”[28]。也不明了早晚稻之間的關系。14世紀《農田余話》的作者,依據浙江永嘉的情況推測,福建的雙季稻為間作稻,而明代福建方志作者黃仲昭基本上承襲了《三陽志》的記載,但確明確指出:“早稻,春種夏熟。晚稻,蓋早稻既獲再插,至十月再熟者。其米皆有紅、白二色。宋馬益詩云:兩熟潮田世獨無。蓋謂是也。”[29]認為宋代記載的兩熟(或再熟)是連作稻。
現在,有確切的證據證明宋代福建有連作稻的出現,這便是宋代福建出現了專門的連作稻品種。游修齡《中國稻作史》提到,福建興化(今莆田仙游)對連作晚稻有一個專名,叫‘(禾庶)’,并引明萬歷三年(1575年)《興化府志》卷一“物產”說:“稻有一歲兩收者,春種夏熟,曰早谷,既獲再插,至十月方熟,曰(禾庶)。”這‘(禾庶)’字,查《中文大辭典》也無。大概是修志者根據當地稱連作晚稻為‘庶’的音,加一個禾旁表示稻,所創造的形聲字。這(禾庶)是單音詞,而單音詞多用于漢以前,雙音字則是在南北朝以后開始盛行,(禾庶)在眾多的品種中仍保留其單音詞的習慣,說明它的歷史必很悠久([6],122、223頁)。《群芳譜》中有“摭稻”,“春種夏獲,七月初再插,至十月熟。”([30],122頁)此“摭稻”,疑即“禾庶”。現在,我們已在南宋寶祐五年(1257年)《仙溪(今福建莆田)縣志》中找到了(禾庶)的出處,比《興化府志》的記載又早出近三百年。此其一。其二,《仙溪縣志》中還不僅記載了“(禾庶)”這樣的一個連作晚稻品種,而且還記載了“獻臺”這樣的一個連作早稻品種。南宋寶祐《仙溪縣志》載:“稻,種類非一,有一歲兩收者,春種夏熟曰早谷,《閩中記》謂之獻臺,既獲再插,至十月熟,曰(禾庶),有夏種秋熟,曰晚稻,無芒而粒細曰占城稻。”([12],659頁)再回到淳熙《三山志》的記載來看,“今州倚郭三縣兩熟,早種曰獻臺、曰金州林;晚種曰占城、曰白芒,通謂之稻。”也證明獻臺等是連作早稻品種。
就目前所知,宋代,(禾庶)這一稻品種僅見于《仙溪縣志》,而“獻臺”卻在浙江臺州的《赤城志》、福建福州的《三山志》和莆田的《仙溪縣志》中都有記載,和(禾庶)一樣,“獻臺”這個品種從字面上很難以理解,《赤城志》只說它最貴,《三山志》則說它是早熟,但從《仙溪縣志》可知,獻臺是個雙季早稻品種,(禾庶)是雙季晚稻品種。由此可見,上述三地在宋代都有連作雙季稻栽培。而這三地正好囊括了從浙南到閩南的東南沿海的廣大地區。
嶺南:南宋周去非在《嶺外代答》 中提到廣西欽州的雙季稻種植情況,“二月種者曰早禾,至四、五月收;三、四月種者曰晚早禾,至六、七月收;五月、六月種者曰晚禾,至八月、九月收。而欽陽七峒中,七、八月始種早禾,九月、十月始種晚禾,十一月、十二月又種,名曰月禾。”[30]([41],338頁)這里的所謂“月禾”,實際上就是雙季或三季連作稻。如《太平寰宇記》載:廣西雷州“地多沙鹵,禾粟春種秋收,多被海雀所損。相承冬耕夏收,號芥禾,多谷粒,又云再熟稻,五月、十一月再熟。” ([15],卷102)
從宋代稻品種,還發現了這樣一個有趣的現象,有些既是早稻種,又是晚稻種。這種現象以江西泰和和江蘇琴川最多。泰和的水稻品種中:白糯、稻禾、黃梔糯、青稿糯、竹枝糯、住馬香禾等6個品種,既出現在早稻品種中,同時又出現在晚稻品種中,并且秔、糯都有;琴川的水稻品種也有同樣的情況,當地的白稻、紅蓮、稻公揀、金成、鼠郎黃、野稻等6個品種也都同時既是早稻品種,也是晚稻品種。三山的稻種中,早晚稻中都有占成,而會稽的品種中則有早占城和寒占城之分。這種情況的出現也可能和連作稻有關。因為有一種連作稻就是在早稻收獲后,即以早稻的種子當晚稻種([6],220頁)。
綜上所述,宋代時期的連作雙季稻不僅存在,而且廣泛分布在嶺南、福建、江西、浙江和江蘇的廣大地區,奠定了明清乃至茲后中國連作稻發展的地理基礎。 4 對宋代雙季稻的估計
盡管雙季稻作為一種技術在宋代已經發展起來了,但其對于當時的糧食生產和經濟發展卻不能估計過高,這主要是因為當時雙季稻的普遍程度還極為有限。有些地區雖然這些技術都有了,但由于推廣面積不大,在整個糧食生產中的作用有限。以江西的隆興府(今江西南昌)為例,盡管早熟稻也已有了,雙季稻栽培技術也已出現,但普遍實行的還是一年一熟制。此地“襟江帶湖,湖田多,山田少,禾大小一收……豫章所種占米為多,有八十占、有百占、有百二十占,率數月以待獲,而自余三時,則舍穡不務,皆曠土。”[31]湖南的情況雖然我們缺少直接的材料去證明當時各地的稻田耕作制度情況,但我們可以通過后來情況加以推測。如清乾隆《湘潭縣志》載:“田為藝稻,一熟之外,土不復耕,雖勸種雜糧,無有應者。”([12],396頁)直到20世紀40年代有些向來被認為發達的地區還停留在一年一熟階段。如江蘇金山縣“大部農田,除秋收稻谷外,農人狃于習慣,不肯冬耕,故春令毫無收入。大抵秋谷登場而后,并不翻松泥土,即撒播紫云英種子,春間茁長,翻入土中,作為肥料。間有種植油菜及蠶豆,不過南部少數鄉村而已。”([12],23頁)由于雙季稻的種植面積有限,其在糧食生產中的作用自然不大[?]。
即使是在雙季稻區,其在糧食生產中的地位也不能估計過高。如嶺南地區,雖然有了所謂的“月禾”,實現了一年二熟甚至三熟,但這種多熟制完全是自然的恩惠,而并不是技術進步的結果。從自然條件來說,這里“天地之氣,冬夏一律。物不凋瘁,生意靡息。冬絺夏葛,稻歲再熟。”[32]從技術上來說,則毫無可取之處,“欽州田家鹵莽,牛種僅能破塊,播種之際就田點谷,更不移秧,其為費種莫甚焉。既種之后,不耘不灌,任之于天。”([41],338頁)在這種情況下,盡管有三熟,但也不過是廣種薄收而已,對于產量增產的作用不大。
發展多熟制的目的在于提高土地生產率,但由于技術等方面的原因,農民雙倍的投入并沒有得到雙倍的報酬,也就是說,在土地生產率有所提高的同時,勞動生產率卻沒有得到相應的提高,甚至出現下降的趨勢。這必然影響到多熟制的發展。究其原因,多熟制產量不高是主要的。
雙季稻的發展必須以早稻的發展為前提,然而,早稻由于生育期短等因素,產量不高,種植面積不大,如在新安就有斧腦白、赤芒稻等早稻品種,“早而易成,皆號為六十日,然不叢茂,人不多種。”([12],283頁)同樣在早稻收獲之后所再生或繼種的晚稻,也由于地力、干旱、病蟲害等因素,產量甚至比早稻還不如,從明清以來有關雙季稻的產量來看,晚稻的產量只有早稻的一半[?]。據民國八年(1919年)《南昌縣志》的記載,再生稻的產量,以“畝獲十鐘”的稻田為例,再生稻只可獲二、三鐘。([12],314頁)宋代也是如此,其于再生稻則更有甚之。朱熹認為,二稻、傳稻、孕稻之類雖然在青黃不接之時,“村民得此接濟,所益非細,但其稻莖稀疏,秕多谷少。”[33]由于早稻產量不高,晚稻產量更低,所以雙季稻的產量沒有優勢[?],甚至兩熟不如一熟。這種情況在宋代雙季稻較為集中的福建就已出現,“福之為州,土狹人稠,歲雖大熟,食且不足,田或兩收,號再有秋,其實甚薄,不如一獲。”[34]產量不高,始終是制約早稻發展的關鍵因素,清福建人林則徐在為《江南催耕課稻編》作序時,引當時人的話說:“地力不可盡,兩熟之利,未必勝一熟。”([18],377頁)
這里所謂的兩收不如一獲,系指雙季稻不如單季晚稻。眾所周知,在早稻收獲之后,再種植晚稻,就等于要再付一倍的勞動量,如果雙季稻不如單季稻,那么,農民為什么不選擇單季稻,而要選擇雙季稻種植?這主要是因為單季晚稻產量雖高,但對稻田肥水條件要求也高,“非膏腴之田不可種”,而早稻“不問肥瘠皆可種”[35],因此在一些肥水條件相對較差的地方,人們往往選擇種植早稻,但由于肥水條件欠佳,加之早稻生育短,產量偏低,于是人們又在早稻收獲之后再連作晚稻,以彌補早稻產量的不足,同時縮短與單季晚稻之間的產量差距。《永春縣志》載:“按二熟之谷,較之一熟所獲亦相當,但二熟之谷少怕亢旱,故種之廣。”([12],660頁)[36]于是我們看到,盡管浙西地區也有雙季稻種植,但其普及程度遠不及浙東、福建,乃至江西等地,原因在于浙西的肥水條件要好于浙東等地。盡管由于土地瘠薄,兩熟之收未必勝于一熟,但在中國傳統農業中,人們更多的是關心土地生產率,而不太計較勞動生產率,有收沒收是主要的,收多收少是次要的。
但是用發展雙季稻的方式來彌補由于肥水條件欠佳所致的產量低下,勢必引起更大的肥水問題,因為雙季稻對于肥水的需要量要遠遠大于單季稻,而雙季稻產量之所以不高的原因之一在于地力不足,因為雙季稻必須在肥水條件較好的情況下,才能得到較好的收成,所謂“非土力有余沃不能全也”(明弘治《溫州府志·土產》,[12],254頁)。倘若地力不足,農民不會因小利吃大虧。明崇禎《松江府志》引徐光啟《農遺雜疏》云:“其陳根復生,所謂稆也,俗亦謂之:二撩。絕不秀實,農人急懇之,遲則損田力。”([12],57頁)例如江西南昌等地在宋代就有再生稻的明確記載,但到民國時期,仍然沒有得到推廣,原因是“稻孫米顆細而堅,罕蓄之者,不欲盡地力也。”([12],314頁)在地力不足的情況下,不僅雙季稻得不到發展,就是稻麥二熟等也受限制。有些地方雖然早稻有收,但受旱澇影響,晚稻卻不能按時播種。
雙季稻產量不高還有季節和勞動力矛盾上的原因。連作雙季稻系在早稻收獲之后,再進行整地和移栽的,由于早稻收獲之后,晚稻的有效生產時間十分有限,因此必須搶收搶種。但由于勞動力短缺,農時往往得不到保證,結果是晚稻的產量得不到保障。這個問題也一直是后來發展雙季稻的主要問題。《撫郡農產考略》:“凡二遍,遲至立秋栽,則不成熟。諺云:立秋栽禾,夠喂雞母。言其得谷少也。”([20])乾隆江西《龍泉縣志》:“翻稻,早(一作中)稻刈后始種,然氣候早寒,則秀而不實。”([12],328頁)這也就限制了雙季稻的發展。
畜牧需要是雙季稻不能推廣的另一個原因。自先秦開始,中國農區就有秋后放牧的習俗,即在農作物收獲之后,利用農隙之地進行放牧。《王居明堂禮》載:“孟冬命農畢積聚,繼放牛馬。”[?]作物在收獲之后,由于谷物已經歸倉,不必擔心牲畜的踐踏,同時收獲時所遺留下的殘茬、余穗等物,特別是水稻在收割之后,在其基部所萌發出來的所謂“稻孫”即“再生禾”等,也為牲畜提供了一些可食之物,而牛畜等所遺糞便又是田中難得的有機肥料。于是,莊稼收獲之后放牧是歷史上一種普遍的作法。這種習俗必然同多熟制的發展相抵觸。清初湘西和湘南可以作為一個例子:乾隆以前,湘南、湘西地區每年七八月間獲稻之后,八九月間便有拋牛之俗,即在早稻收割后,放牛于野,不加管束,這樣,“稻孫”被牛食盡。而作為農家則必須在白露節以前,將田中所有作物收獲歸倉,以免遭牛群踐踏而無收。這就限制了晚稻等后作發展。直到清乾隆年間,湖南衡陽等地的晚稻仍然非常之少([12],410頁)。多熟制的發展必然要以犧牲畜牧業為前提,但在中國農區這需要一個漫長的時期[37]。
由于上述問題沒有得到解決,所以多熟制并沒有得到很大的發展,不僅如此,在一些地區還存在休閑耕作制度。休閑自古以來就是恢復地力的一種方式。對于宋代的農民來說,這不僅是一項傳統,也是在實踐中所取得的一種認識。宋人發現,在一些新開墾的地方,往往有較高的產量,這引起了他們對于地力一種看法。宋廷南遷之后,江淮之間成為戰場,人口大量外流,田地出現荒蕪,但在戰爭間隙,南宋政府也曾組織較大規模的屯田開荒,開荒往往能取得較好的收成[?]。在此之前,蘇東坡在自己的實踐中就已得出同樣的結論,他說:“吾昔求地(一處為田)蘄水,田在山谷間(者),投種一斗,得稻十斛。問其故云:連山皆野草散水(一處為木),不生五谷,地氣不耗,故發如此。吾以是知五谷耗地氣為最甚也。王莽末,天下旱蝗,黃金一斤,易粟一斛,至建武二年,野谷旅生,麻菽尤盛,野蠶成繭,被于山澤,人收其利,歲以為常。至五年,谷漸少,而農事益修。蓋久不生谷,地氣無所耗,蕰蓄自發而為野蠶、旅谷,其理明甚。”[38]歐陽修也有這樣的認識, “乆廢之地,其利數倍於營田”[?],
基于對于地力的認識,蘇軾主張休閑地力。“曷嘗觀于富人之稼乎?其田美而多,其食足而有余。其田美而多,則可以更休,而地力得完。其食足而有余,則種之常不后時,而斂之常及其熟。故富人之稼常美,少秕而多實,久藏而不腐。今吾十口之家,而共百畝之田,寸寸而取之,日夜以望之,鋤耨铚艾相尋于其上者如魚鱗,而地力竭矣。種之常不及時,而斂之常不待其熟。此豈能復有美稼哉?”[39]其實,休閑不僅在一些人口相對稀少,耕地相對富余的地區存在,就是在一些人多地少,農業生產較為發達的地區也同樣存在,如,“吳人以一易,再易之田,謂之‘白涂田’,所收倍于常稔之田。而所納租米亦依舊數,故租戶樂于間年淹沒也。”([14],2371頁)洪水淹沒導致休閑,有益于地力恢復,同時淹沒所留下的淤泥也有肥田之效,這就是白涂田所收倍于常稔之田原因,也是休閑耕作得以在經濟、技術較發達地區得以存在的原因。同時也是部分地區水利年久失修的原因之一。需要指出的是,這種休閑的作法只是在蘇州等地的一些地勢低下的采用,在地勢較高的所謂中高之地,還是以連年種植為主,所以有“中高不易之地”(郟亶之子郟僑語)的說法([14],2377頁),但并不是雙季稻。
5 占城稻對宋代雙季稻的影響
再生雙季稻多是在原來的一季晚稻的基礎上,由于雨水調適,重新抽莖結實,不需要特別的品種,與占城稻的關系不大;間作稻,在早稻的行間種上晚稻,雖然要求早稻盡可能地早熟,以留給晚稻更多空氣、水分和陽光,占城稻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從現有的材料來看,尚不能找到占城稻作為間作早稻的直接證據;連作稻對于早熟品種的需要量更大,但作為連作稻的一些品種,如烏口稻、烏糤、黃穋稻、獻臺、(禾庶)等,都與占城稻無關,它們的歷史有的甚至可以追溯到占城稻引進以前。如連作早稻品種獻臺,最早見于唐人所撰的《閩中記》[40]。至于稻麥二熟制,由于其本身在宋代的發展有限,且在太湖地區又多是晚稻與麥類的輪作,作為早熟稻的占城稻作用更小。因此,占城稻對于稻田多熟制的影響不大。此其一。其二,稻田多熟制雖然在宋代有所發展,主要的技術也已出現,但只限于局部地區,對全國的糧食生產影響不大,即使說占城稻的引進對多熟制產生了影響,其對于整個的糧食生產的影響也是很小的。要而言之,占城稻雖然在擴大耕地面積方面,特別是梯田的開發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對于多熟制的影響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