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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與道統——儒家文化生命的歷史意識

朱人求

[摘 要] 在儒家文化中,傳統與道統分別指向生命對歷史文化的態度和生命在歷史文化中的地位,它們共同體現著人類文化生命的歷史意識。換言之,人的生命也就是文化的生命,人是連接傳統和道統的生命鈕結,人的生命的延續也就是文化生命精神的歷史延續。儒家深厚的歷史文化意識體現在自身生命里就表現為文化生命與歷史文化的高度統一。

[關鍵詞] 儒家 文化生命 傳統 道統

人既是文化的存在又是歷史的存在。一旦人的生命進入歷史文化空間,人的類本質——人的歷史文化生命也就開始了。生命在歷史活動中選擇、承繼并創造著文化,一種特定的文化在歷史中延續、演進形成文化傳統,一種特定的文化傳統(或精神)的承傳系統構成道統。對主體生命而言,傳統與道統分別指向生命對歷史文化的態度和生命在歷史文化中的地位,它們共同體現著人類文化生命的歷史意識。在儒家那里,人的文化生命是連接傳統和道統的生命鈕結。

“生命是一條流,有過去、有現在、有未來,過去、現在、未來是一條連續的流。”[1]在生命這條連續的流中,早期儒家更為強調它的歷史根源性,他們深信自己的文化生命是承接了堯舜禹湯文武周公,是一代一代傳下來的,文化生命的存在又表現為一種歷史文化生命的存在形態。

孔子自稱:“述而不作,信而好古”(《論語·學而》),并以周禮文化的繼承者自居。《中庸》也說:“仲尼祖述堯舜,憲章文武;上律天時,下襲水土”,在孔子的文化生命里洋溢著一股濃郁的歷史文化精神。孔子怡然自得地生活在傳統文化中,他“行夏之時,乘殷之輅,服周之冕,樂則韶舞”(《論語·衛靈公》),一切視聽言動完全依據周禮而行動,對傳統的詩書禮樂文化一往情深。在道統的承接上,孔子雖然沒有明確提出道統觀念和傳道譜系,但他對堯舜禹文王周公贊不絕口:

大哉堯之為君也!巍巍乎!唯天為大,為堯則之。(《論語·泰伯》)

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也,而不與焉。(同上)

禹,吾無間然矣!(同上)

如有周公之才之美……(同上)

文王既沒,文不在茲乎?(《論語·子罕》)

在這些溢美之詞的背后,孔子隱隱約約地勾勒出了一個由堯—舜—禹—文王—周公—孔子的道統譜系圖,孔子的生命恰好體現了這種歷史文化生命的連續性。牟宗三先生也認為,堯舜禹三代一系相承的道統,到孔子時有了進一步創造性的突進。而其開辟突進的關鍵,是在于道的本質內容的自覺,通過此自覺開辟了一個精神的領域,這就是孔子所立的仁教。以孔子的仁教與堯舜禹三代的政規業績合起來看,便是所謂“內圣外王之道”。所以,內圣外王之道的成立,正表示孔子對“道之本統”的開發與重建。[2]一方面,正是自覺地承接上了傳統與道統,承接上了中華文化的歷史命脈,孔子的文化生命才顯得光彩奪目;另一方面,孔子開創的“仁學”又重新打開了中華文化的新局面,啟迪著一代又一代后繼者的文化慧命。

孟子“道性善,言必稱堯舜”。(《孟子·滕文公上》)很顯然,孟子是把堯舜作為支持他性善論的歷史人格原形,堯舜的道德生命和道德傳統構成了其性善論的歷史依據:

舜之居深山之中,與木石居,與鹿豕游,其所以異于深山之野人者幾希。及其聞一善言,見一善行,若決江河,沛然莫之能御也。(《孟子·盡心上》)

堯、舜,性者也。湯、武,反之也。(《孟子·盡心下》)

在這里,孟子把圣賢的道德傳統作為人的道德生命的歷史證明,賦予天賦即善的道德生命以深厚的歷史意識。不惟如此,在文化生命上,孟子要求“閑先王之道”,以“正人心,息邪說,距诐行,放淫辭”(《孟子·滕文公下》)作為自我期許,這種以圣賢傳統為主軸的歷史意識也是他的文化生命的有力支撐。孟子大聲疾呼:“《詩》云:‘不愆不忘,率由舊章。’遵先王之法而過者,未之有也。”(《孟子·離婁上》)孟子以捍衛和承繼“先王之道”為己任,自覺不自覺地勾畫出一個自堯舜禹湯文王孔子的文化發展脈絡圖:

由堯、舜至于湯,五百有余歲。若禹、皋陶,則見而知之。若湯,則聞而知之。由湯至于文王,五百有余歲。若伊尹、萊朱,則見而知之。若文王,則聞而知之。由文王至于孔子,五百有余歲。若大公望、散宜生,則見而知之。若孔子,則聞而知之。由孔子至于今,百有余歲。……(《孟子·盡心下》)

孟子沿著一條歷史文化基線以五百年為一個周期從堯數至孔子,異常清晰地勾勒出一幅儒家歷史文化的承傳譜系,這也是儒家道統論的開端。孟子把自己放在道統的時代承接點上,他豪邁地宣稱:“如欲平治天下,當今之世,舍我其誰也?”(《孟子·公孫丑下》)自覺地把自己的文化生命與歷史文化對接,表現出較為強烈的歷史意識的自覺。

荀子雖然主張“法后王”,但他對“先王之道”同樣也是稱頌不已:

先王之道,禮樂正其盛者也。(《荀子·樂論》)

古者先王審禮以方皇周浹于天下,動無不當也。(《荀子·君道》)

先王之道,仁之隆也。(《荀子·儒效》)

凡言不合先王,不順禮義,謂之奸言。(《荀子·非相》)

荀子不僅稱頌“先王之道”,甚至還極力主張復古。他說:

聲,則凡非雅聲者舉廢;色,則凡非舊文者舉息;械用,則凡非舊器者舉毀。夫是謂之復古,是王者之制也。(《荀子·王制》)

這種“復古”,實質上就是恢復古者先王之道,恢復先王之政。在這種“復古”的外衣下,荀子實現了其生命與文化傳統的對接。就是荀子的“法后王”,學者們也有不同的認知。司馬遷、楊倞認為“后王”即是“當今之王”、“當時之王”、“近時之王”[3],馮友蘭、郭沫若等則認為“后王”即周文王、周武王。[4]廖名春則綜合了諸家之說,認為,主觀上的法古,客觀上的重今,這是荀子“法后王”說所具有的雙重意義[5],這一說法較為可信。無論是“法先王”還是“法后王”,荀子的尊古意識是不變的,在他的文化生命中始終貫徹著一種歷史文化精神。這一點在荀子的“道統”承接中也表現得相當突出。盡管后儒總是有意無意地把荀子排斥在儒家道統之外,但荀子自己認為其學說承繼了上至舜禹下至孔子的儒家文化精神。他主張今世仁人,應“上則法舜禹之制,下則法仲尼、子弓之義,以務息十二子之說,如是則天下之害除,仁人之事畢,圣王之跡著矣”。(《荀子·非十二子》) 儒家深厚的歷史文化意識體現在自身生命里就表現為文化生命與歷史文化的高度統一。《中庸》的“道不遠人”,“道也者,不可須臾離也,可離非道也”,表達的正是人類歷史文化與自身生命的內在一致性。孔孟都把文化生命的發展歸宿視為“道”,孔子說“君子學以致其道”(《論語·子張》),孟子也說:“君子深造之以道。”(《孟子·離婁下》)到了荀子那里,道與生命結合得更加緊密,荀子認為:

圣人者,道之極也。(《荀子·禮論》)

圣人者,道之管也。天下之道管是矣,百王之道一是矣,故《詩》、《書》、《禮》、《樂》之(道)歸是矣。(《荀子·儒效》)

圣人是道的極至,圣人是道的總匯,天下之道,百王之道都集中在圣人這里,詩書禮樂文化全都在這里,圣人就是道的化身。正是在此意義上,荀子進一步指出:“圣人者,以己度者也。故以人度人,以情度情,以類度類,以說度功,以道觀盡,古今一也”(《荀子·非相》),圣人自身就是天下萬物以及古今文化的基本法則。

人是文化發展演化的主體,人的生命始終貫穿在整個歷史文化的發展進程之中。因而,歷史文化的發展不僅僅是人類物質文化和精神文化的發展,它同時也是人的文化生命的發展。反過來,從人的文化生命的發展演變中我們可以探出文化發展的端倪。正是基于人的文化生命與歷史文化的高度統一這一理論前提,有學者認為,孔子提出了文化發展的“文質史觀”[6],它實質上是對漢儒以“文質三統”相互更替的理念解讀孔子文化損益觀的現代解讀。與其說孔子以文質論歷史,還不如說孔子以文質論生命,歷史文化生命只不過是人的生命的外化,只不過是人的生命的外在形式,正是文質生命的發展展示了歷史文化的變遷。后學往往在夏商周三代文化尚文尚質的問題上爭訟不休,實質上,對孔子而言,文與質是和諧統一的,文與質的統一,既是人的文化理想也是文化建設的理想。對人而言,文質統一即為文化生命和道德生命的統一[7],對文化而言則是歷史文化精神與道德精神的理想結合。荀子在其《禮論》篇中極為精彩地描述了禮文化的發展歷程:

凡禮,始于棁,成乎文,終乎悅校。故至備,情文俱盡;其次,情文代勝;其下,復情以歸大一也。(《荀子·禮論》)

意思是說,禮,開始時簡單,逐漸比較完備,最后達到滿意。所以禮達到最完備的程度,就能把情感和儀式兩方面都充分、完善地表達出來;其次是,情感勝過形式或形式勝過情感;再其次,那就是只注重質樸的感情,而符合于太古時代的情況。這里的“情”指人的內在情感,即質。禮的發展就是禮從質到質文互勝到文質俱盡的演進歷程。荀子又把“情文俱盡”理解為“禮之中流”,認為“文理情用相為內外表里,并行而雜,是禮之中流也”(同上),文與情(質)互相配合,并行兼用,這就是適中的禮,即禮的比較理想的狀態。禮是人的生命的外化,在本質上也是一種生命形態,它的內在結構與人的文化生命結構有著內在的一致性。基于此,儒家還賦予了禮文化以生命的形式,使之成為生命的一部分,貫穿于生命的始終:

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論語·為政》)

人的生命也就是文化的生命,人的生命的延續也就是文化生命精神的歷史延續。

注 釋:

[1]牟宗三:《道德理想主義的重建》,鄭家棟編,北京: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1992年版,第17頁。

[2]參見蔡仁厚:《孔孟荀哲學》,臺北:臺灣學生書局1984年版,第47頁轉述牟宗三先生關于孔子“立仁教”,開創“道之本統”的思想。又見牟宗三:《心體與性體》(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 年版,第163—191頁。

[3] 參見[漢] 司馬遷:《史記·六國年表》,北京:中華書局1959年版,第686頁,司馬遷云:“傳曰‘法后王’何也?以其近己而俗變相類,議卑而易行也。”又見[清]王先謙:《荀子集解》《不茍》(第48頁)、《非相》(第80頁)、《成相》(第460頁)等篇引楊倞注,北京:中華書局1988年版。

[4] 參見馮友蘭:《中國哲學史》(上),北京:中華書局1961年重印本,第353頁。馮友蘭認為“后王之法,即指周道。……荀子言法后王,孟子言法先王,其實一也”。郭沫若也持此說,參見郭著,《十批判書》,北京:東方出版社1996年版,第238頁。

[5] 廖名春:《荀子“法后王”說考辨》,《管子學刊》(淄博),1995年第4期,第18—22頁。

[6]參見蔡茂松:《孔子的文質論》,《孔子研究》(曲阜),1991年第1期,第64—78,14頁。

[7] 在孔子的思想里,人的理想生命狀態是自然生命與文化生命的和諧統一。“子曰: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文質彬彬,然后君子。”(《論語·雍也》)這里的“質”,指質地、質料,同時也是指人的自然狀態或自然本性,即人的自然生命。“文”指文采、華飾,實質上就是文化作用于人身而特有的光采和氣質,即人的文化生命。參見拙文:《先秦儒家文化生命論》,《南昌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3年第1期,第6-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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