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貸與農村經濟和農民生活關系新論
徐 暢
【內容提要】高利貸作為一種廣泛的社會經濟現象,對20世紀二三十年代中國農村造成了極大的危害。但是,高利貸也維持了農村金融和農村經濟運轉,盡管這種運轉十分滯澀和殘酷無情。從較長的時段看,高利貸猖獗不僅意味農村貧困化,而且也反映了商品經濟發展引起的貨幣資本需求,并且小農借高利貸經營副業也獲得了相應的比較利益。從全社會看,高利貸還在某種程度上維持了小農經濟的生產和再生產過程。小農經濟是高利貸存在的前提條件之一,高利貸對社會經濟的破壞作用是表層的,在社會經濟衰落過程中,高利貸只會起到加重的作用。
【關 鍵 詞】高利貸/小農經濟/農村金融/社會再生產/商品經濟
【 正 文】
高利貸對20世紀二三十年代中國農村的負面影響十分明顯(注:本文把年利息高于20%或者未達此數而債主用其他手段非法獲利的借貸界定為高利貸(參見王志莘、吳敬敷《農業金融經營論》,商務印書館1936年版,第255~257頁)。),但是作為一個廣泛的社會經濟現象,高利貸必然有其存在的條件和理由,也有其存在的價值和意義。從最根本的意義上講,高利貸對農村經濟的作用基本上表現在消極方面,但消極作用不能涵蓋其全部內容,所以,在評價高利貸對農村經濟的作用時,不應只談其單一的負面影響,更不應僅僅用道德批判來代替對其評價,而是應該把它放在農民生活和生產的具體場景中,放在整個社會經濟運行過程中,尤其是放在社會再生產過程中進行考察。本文在總結前賢成果的基礎上,以20世紀二三十年代(抗戰前)蘇、浙、皖三省農村為中心,從高利貸維持農村金融和農村經濟運轉;維持農民生存和小農經濟再生產過程;農民借高利貸經營副業,充分利用勞動力,從而獲得比較利益;高利貸存在的根源,以及它對農村社會經濟破壞的程度和性質等方面,闡述高利貸某些正面的甚至是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
1915年通縣農工銀行的設立標志著中國現代農業金融的發端。其后,農工銀行相繼在全國各地成立,在本文討論的地域范圍內,1927年以前主要有紹興農工銀行、嵊縣農工銀行和吳江震澤江豐農工銀行。(注:中國銀行總管理處經濟研究室編:《全國銀行年鑒》(二十六年,上),沈云龍主編:《近代中國史料叢刊》第三編第二十四輯,[臺北]文海出版社1987年影印,第15~16頁。)1921~1927年全國共有農工銀行十余家,不僅數量少、資本弱,而且大多與農業無涉,徒擁農工銀行虛名。
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后,在設立銀行的高潮中,農工銀行也相繼開設。據統計,到1936年,全國共有農工銀行39家,1927年以前成立了7家,1928~1933年和1933年以后各16家。1934~1936年農工銀行資本最大者在500萬元以上,最小者僅約為1萬元。以蘇、浙、皖三省而論,江蘇有3家農工銀行:江蘇省農民銀行、豐縣農工銀行和吳縣田業銀行,總資本約為420萬元。(注:以上數字據《全國銀行年鑒》(二十六年,上)第12~44頁有關數據計算而來。)浙江省政府1929年撥款50萬元作為中國農工銀行股份,讓其在杭州設立分行,后又撥款38萬元作為該行農民放款基金。1929~1932年嘉興、海寧、余姚、紹興、衢縣、崇德、嘉善7縣設立了農民銀行,1931~1934年平湖、海鹽、金華等23個縣成立了農民借貸所,遂昌等5個縣限期成立農民借貸所,(注:行政院農村復興委員會秘書處編?。骸兑荒陙韽团d農村政策之實施狀況》,1934年8月20日。)到1936年浙江共有15家農民銀行(含中國農工銀行杭州分行),資本總額138萬元。安徽到1936年仍然沒有農工銀行。盡管抗戰前中國農工銀行尤其是江浙地區農工銀行有所發展,但是總體看來,到20世紀30年代中期為止,現代農村金融體系剛剛起步,農戶借貸渠道基本上仍然依賴典當、錢莊、合會和私人放貸等等,除此之外,小農借貸幾乎沒有選擇的余地。換言之,傳統的借貸渠道仍然是農村金融的絕對主體,農村金融和農村經濟只有依賴它們才能夠得以運轉。
據1934年全國土地委員會抽樣調查,全國平均,借錢農戶占43.87%,戶均負債112.709元,蘇、浙、皖三省負債農戶比例分別達50.82%、60.84%和66.05%,戶均負債額分別為155.192、158.176和118.041元。(注: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中華民國史檔案資料匯編》第五輯第一編(財政經濟)(七),江蘇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38、37、39~40頁。)按照土地委員會調查結果,全國4.5億農戶“負債總額在三十五萬萬(元)以上”(注: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中華民國史檔案資料匯編》第五輯第一編(財政經濟)(七),江蘇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38、37、39~40頁。)。蘇、浙、皖三省農戶數分別為5056536、3164857和2682244(注:中央銀行經濟研究處編:《中國農業金融概要》,商務印書館1936年版,第11、21、37頁。),以此計算,則三省農戶負債額分別為398801785元、304567729元和209124051元,合計超過9億元。然而,農戶如此巨大的負債是從何處借來的呢?據《農情報告》報道,江蘇、浙江、安徽農戶借貸來源,三省平均,只有10.37%來源于銀行和合作社,其他全部來源于傳統的借貸機構。(注:嚴中平等編:《中國近代經濟史統計資料選輯》,科學出版社1955年版,第345、309頁。)即使是農戶借貸只有10.37%來源于銀行和合作社的比例,仍有夸大的嫌疑。例如,據筆者估算,二三十年代流入安徽農村的銀行資本總數最多為1500萬元,若按農戶借貸8.6%來源于合作社計算,則需1840萬元,所以這個比例顯然有誤,更何況流入農村的銀行資本相當一部分是作為建設農倉之用,而非用于農戶借貸。蘇、浙、皖三省是二三十年代農村合作開展得較好的地區,也是商業銀行和農業銀行放款最多的地區,(注:參閱拙文《抗戰前江蘇省農民銀行述論》,《中國農史》2003年第3期。)即使在這個地區,農戶從銀行獲得的借款也不過只占借款來源的10.37%,其他地區則更遑論矣。可見農戶借貸基本上依賴典當、錢莊、商店、地主、富農和商人,而這些借貸的主體部分就是高利貸。按土地委員會調查,全國平均,只有13.11%的借貸,周年利息在20%以下,不屬于高利貸。如果以全國農戶負債總額為35億元計算,則約有30億元借貸為高利貸,蘇、浙、皖三省農戶至少借有7.8億元高利貸,高利貸在農村金融中的重要地位由此可見一斑。所以我們完全有理由假設,如果沒有高利貸,農村金融將徹底崩潰,農村經濟從而也將無法運轉。
此外,雖然平常年份農戶所借高利貸資金主體來自農村內部,由于農產品與工業品交換較為順利,還是有相當數量的現金在城市和鄉村之間流動,但是20世紀30年代前期工農業產品不等幅跌價,在價格剪刀差迅速擴大過程中,農民用農產品換回的現金(或工業日用品)大幅度減少,從而對農村固有資金依賴更加嚴重,高利貸雖然更加苛刻,但對小農的重要性卻比從前大大加強了,高利貸在對農民剝削加重的同時,對維持農村金融和農村經濟運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也大大加強了。
二
維持小農經濟的連續性必須滿足兩個基本條件:第一,現有勞動力的生存及其再生產,這就要求小農口糧和日常生活費用必須有保障;第二,生產資料必須能得到及時的補充,如果種子、肥料、耕畜、農具乃至雇工費用缺乏,小農再生產過程就不得不中斷。高利貸在這兩個方面都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它不僅維持了農民生存,而且在宏觀上維持了小農再生產過程連續不斷地進行,盡管小農為此付出了慘痛的代價,并過著極為貧困的生活。
首先,高利貸維持了小農的生存。小農經濟是以自身勞動為基礎并占有生產工具和私有財產的個體勞動者,經濟地位極不穩定,往往依賴借債度日。小農借高利貸,按用途區別,可以分為生活性借貸和生產性借貸兩部分,大量事實表明小農借貸以生活性借貸為主:據對江蘇12縣263戶農戶借貸用途調查,日常生活、結婚、喪葬和疾病、還債、納稅和納租、天災人禍、農業投資、商業投資和其他分別占22.43%、15.99%、17.87%、9.89%、0.38%、14.83%、14.45%、2.26%、1.9%(指借貸件數)。(注:趙宗煦:《江蘇省農業金融與地權異動之關系》,載蕭錚主編《民國二十年代中國大陸土地問題資料》第87輯,[臺北]成文出版有限公司1977年版,第45970頁。)據對浙江金華8縣農戶借貸用途調查,日常生活、結婚和喪葬、農業投資、房屋修繕和其他分別占44.43%、19.69%、11.15%、9.75%、10.98%(指借款額)。(注:馮和法編:《中國農村經濟資料》,上海黎明書局1933年版,第602、560頁。)
由于農戶借貸主要是用于消費而非生產,尤其是日常生活借貸占有相當比例,這成為高利貸的主要罪狀之一,但我們應當注意的是:第一,農民生活性借貸具有一定的生產性。生活借貸可使小農不致有性命之憂,否則斃命就在眼前,也就談不上再生產了。有的地方,政府下令禁止高利貸,但農民卻說“我們明知高利貸的不該,但我們在高利貸的情形下,尚能茍活和偷安,因為高利貸只能迫我們的錢,不能迫我們的命,如果禁止了高利貸,我們便無法生活了”(注:查君碩:《被壓迫于高利貸下的西北農民》,《農業周報》第4卷第10期,1933年4月。)。這話雖然出自西北農民之口,但未必不能代表蘇、浙、皖三省農民的心聲。例如江蘇省江北地區縣黨部曾命令各縣典當月息限為二分,典商以不能獲利關門,農民向縣黨部請愿,要求任憑典商定息。(注:王逢辛:《今日典當業之四大問題》,《江蘇研究》第2卷第4期,1936年2月25日。)生活性借貸的確可以引起一部分小農破產,但決不可能導致所有卷入借貸的小農都破產。第二,糧食借貸占相當大比重,除由于小農受高利貸剝削外,還因為農作物商品化和天災人禍引起的農村貧困化所致。據調查,長江流域水稻區、水稻茶區糧食作物收獲后即行出售者分別達61%和57%,(注:嚴中平等編:《中國近代經濟史統計資料選輯》,科學出版社1955年版,第345、309頁。)由于20世紀30年代前期農產品不僅收成減少,而且價格下跌,農戶出售農產品所得不敷購買所需口糧,只有借糧度日。第三,小農消費性借貸中有一部分屬于交租、納稅,這實際上也屬于滿足農民進行再生產的必要條件,本質上也具有某種生產性。第四,消費性借貸中有相當一部分屬于滿足本來就需要支付一大筆現金的項目,如建房、疾病,屬于突發性開支,數目較大,農戶無力支付,只能借貸,很難說與高利貸有本質的和必然的聯系。第五,屬于婚喪支出或不正當的消費,在借貸中占有相當大的比例。婚喪乃人生大事,花費一定的錢財,本應屬于正當的開支,但是一些小農往往不顧實際,以致陷入高利貸的羅網。據喬啟明對安徽、江蘇等6省農戶抽樣調查,個人嗜好占全年消費6.2%,小農染有鴉片癖的占0.9%,賭博者30.1%。染有鴉片癖的每人年均耗費52元,賭博者耗費12元,有婚喪嫁娶報告者占農戶3.8%,喪葬占2.8%,凡報告的農家,用于婚嫁者69.43元,喪葬者52.68元。(注:馮和法編:《中國農村經濟資料》,上海黎明書局1933年版,第602、560頁。)據曹幸穗研究,近代蘇南農村婚嫁喪葬“常常是農家典地負債的主要原因”(注:曹幸穗:《舊中國蘇南農家經濟》,中央編譯出版社1998年版,第217頁。)。近代中國小農因奢侈性或不正當的消費而背上高利貸甚至破產者并不少見,他們的破產一般不是高利貸剝削的結果,至少不是直接結果。
其次,高利貸在維持小農再生產過程中發揮一定的作用。小農經濟地位的脆弱性,決定了除去維持勞動力生存及其再生產費用后,一部分小農往往只能部分甚至完全不能自給生產成本,于是借貸種子、肥料、耕畜、農具乃至雇工費用,便成為完成再生產過程必不可少的內在要求。明清以來小農依賴借貸完成再生產過程的實例已不鮮見,近代依然流行,但在本文討論的時空范圍內,小農借高利貸能否使農業再生產過程順利進行呢?我們舉例說明。
松江自耕農種田10畝,工價、飯費、午工、工料、谷種,分別需要25.25、34.4、30、3和2.5元,共計95.15元。農具修理折舊費7.37元,肥料35元,總共生產成本137.52元,谷物總價值212元,田賦12.5元,收支可余61.98元。假如生產成本不計工價25.25元,則生產成本為112.27元,又假設此資本全由借貸而來,并按年利36%,即月息3分計算,需付息40.4元,如是則仍可盈余21.58元。佃農種田10畝,還需要交付99元地租,按自耕農種田成本計算,則虧損77.42元。這是按每石米10元計算的,但事實上松江米價1932、1933年每石僅值7元和8元,1934年為10元,1929、1930、1931年每石米分別為13.6、13.5和11.6元。米價每石11元時,佃農生產成本全系自備,收支才能勉強維持平衡,但1929、1930年小農借3分高利貸是可以完成再生產過程的。(注:羊冀成:《松江米價與生產成本之窺測》,《社會經濟月報》第3卷第6期,1936年6月。)再看無錫土地收益狀況,1930年無錫農民種植水稻,每畝土地純收入15元,成本10.5元,米每石17元,是年最高借貸利息2分,假設生產成本含勞動力工資全部按月息3分借貸而來,應付利息3.78元,除去地租或田賦,尚能保本或略有盈余。但1933年大米每石降至6元時,小農借貸種田就要血本無歸了。(注:何夢雷:《蘇州、無錫、常熟三縣租佃制度之調查》,載蕭錚主編《民國二十年代中國大陸土地問題資料》第63輯,[臺北]成文出版有限公司1977年版,第32989頁。)總之,20世紀30年代前期小農依靠借高利貸已經很難維持再生產過程了。
下面就小農借高利貸能否維持再生產過程的主要因素進行分析。
第一,利息的高低。據學者們對明清時期農村借貸利息研究,其總體趨向是下降的,民間借貸利息多在3分左右。(注:農也:《清代鴉片戰爭前的地租、商業資本、高利貸與農民生活》,《經濟研究》1956年第1期;另參見李文治編《中國近代農業史資料》第一輯,三聯書店1957年版,第98頁。)據1934年《農情報告》報道,全國平均,2分以下借貸占9.4%,蘇、浙、皖三省平均為18.1%,2~3分者占36.2%,3~4分者占30.3%,其余在4分以上。(注:秦孝儀主編:《革命文獻》第八十四輯,[臺北]中央文物供應社1980年版,第543~545頁。)據土地委員會調查,全國平均,年息不及15%者占1.8%,15%至19.9%者占11.3%,20%~24.9%者占36.4%,25%~29.9%者占6.46%,30%~34.5%者占20.42%,其余為34.5%以上者?!掇r情報告》數據由全國2000余個志愿者提供,每縣報告次數僅1~4次,依此推斷全縣借貸利息,結論不能不令人懷疑,而土地委員會調查對象高達170余萬農戶,調查人員素質也較高,真實性應該大一些。按此次調查,蘇、浙、皖三省平均,年息在15%以下者占2.38%,15%~20%者占10.11%,共有12.49%的借貸不屬于高利貸,20%~24.9%者占56.63%,依此調查,月息2分以下的借貸(24~24.9%算作月息2分)占69.12%(當然,這個調查數據的真實性還有待于進一步驗證),可見農戶借貸的主體在2分以下。(注: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中華民國史檔案資料匯編》第五輯第一編(財政經濟)(七),江蘇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38、37、39~40頁。)30年代前期農村破產,金融枯竭,農戶借貸利息升高是事實,(注:章有義編:《中國近代農業史資料》第三輯,三聯書店1957年版,第360~362、623、624、747頁。)但由于人們普遍懷有焦急的心態,通常好用極端的高利貸代替一般高利貸。但是,如果借貸利息動輒在四五分乃至加一以上,那么不僅農民根本無法生存,而且債主也將有喪失本金的危險,畢竟農民的還債能力是有限的,過高的利息必然導致呆賬、死賬,甚至負債逃亡。當然,筆者并不是要否認四五分以上高利貸的存在,而只是想說明這個檔次的借貸畢竟占少數,同時還應說明的是,上述數字是現金借貸,糧食借貸利息遠遠高于現金借貸。與高利貸殘酷剝削農民的報道同時,甚至20世紀30年代前期,借貸利息在2分左右的史料也不少見,如無錫“借貸利率普通是2分”(注:阮蔭槐:《無錫調查實習日記》,《民國二十年代中國大陸土地問題資料》,載蕭錚主編《民國二十年代中國大陸土地問題資料》第98輯,[臺北]成文出版有限公司1977年版,第51608頁。)。據1929年調查,南溪普通借貸利息月息1.6~2分,20世紀30年代也是如此。(注:馮紫崗編:《蘭溪農村調查》,杭州浙江大學農學院1935年版,第40頁。)總之,20世紀30年代前期農村借貸利息有所升高是事實,但絕不是毫無限制。此外,近代中國農村社會尚未充分分化,聚族而居的現象較多,在血緣關系還較密切的鄉村,親友借貸不能不受家族倫理的約束,相比較而言,這部分借貸在利息、還款期限等方面并不是毫無轉圜的余地的,而農戶親朋之間借貸又占相當大的比例。據金陵大學調查,豫、鄂、皖、贛四省14區852農戶中,自耕農、半自耕農、佃農從朋友、親戚、家族獲得借貸的比例分別為40.6%、52.6%、47.5%,44.6%、34.5%、33.3%,4.2%、3.3%、9.6%。(注:應廉耕:《農佃問題與農村借貸》,《農林新報》第427號,1936年7月21日。)
第二,農產品價格??傮w上看,近代以來農產物價格是趨于上升的。如1894年江蘇武進每斤稻0.012元,1922年0.04元,1926年0.054元,1929年0.054元,1932年0.051元,但1933年僅0.035元。寧波大米1912年每石7.06元,1930年13.8元,1931~1934年分別為:8.17元、9.02元、8.35元和8.31元。(注:唐傳泗、歐陽侃:《中國近代米谷貿易價格資料》,《價格理論與實踐》1982年第1期。)由于30年代洋米大量進口,國米價格大幅下跌,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當然,近代以來工業日用品價格也是上升的,工農業產品價格剪刀差在擴大,但也呈現出階段性,工農業產品交換,農產品不是一直處于不利的地位,也存在短時期大致平衡乃至有利于農產品的時候。
第三,世界經濟大危機的影響。由于世界經濟大危機的沖擊,中國農副產品大幅度貶值,而生產資料和工業日用品卻不等幅下降,農戶收入減少,還債能力減弱。同時,二三十年代大小戰爭不斷,內憂外患交相而至,水災旱災迭踵為害,農村迅速貧困化,在這種形勢下,小農借高利貸維持再生產過程自然難乎其難了。
最后,從較長的時段看,近代以來,隨著自然經濟逐漸解體,對外貿易日益擴大,商品經濟日益發展,經濟作物種植范圍日益廣泛,小農借高利貸業此獲得了比較利益(詳后),盡管風險增大,但在一定程度上增強了還債能力,從而也有可能彌補借高利貸進行傳統糧食作物生產造成的虧空。
總之,高利貸雖然吮吸著小農的膏血,但也不是一借高利貸,小農就必然破產。相反,如果斷絕這種借貸關系,小農不但無法得到解放,反而有加速破產的可能。事實上,小農經濟是高利貸賴以生存的前提條件,只要這個前提不發生變化,高利貸就還有其存在的條件,甚至在小農經濟運轉過程中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從全社會看,通過高利貸實現了現金和實物(主要是糧食)的再分配,盡管此次分配中小農再次受到剝削,但從維持整個社會再生產看不僅是必不可少的,而且高利貸在宏觀上維持全社會小農再生產過程也是可能的。
三
高利貸不僅能促使小農經濟破產,而且也能促使商品經濟發展,從一個較長的時段看,高利貸猖獗不僅表示農村經濟的衰敗,而且也體現了商品經濟急速發展的內在需求。一般而言,高利貸盛行的地區,均是經濟作物種植較多的地區,同時,相比較而言,也是經濟較為發達的地區。在商品經濟發展過程中,小農借高利貸經營副業,充分利用勞動力,獲得了一定的比較利益,盡管小農為此付出了超負荷的強勞動。
首先,高利貸在經濟作物種植中也有一定作用。在本文討論的區域內,典型的經濟作物是蠶桑、煙草和棉花?!敖纤愿辉3蔀槿碎g天堂,重大的因素就是蠶絲收獲,江南人民都以農為業,在青黃不接的時候,五口之家突然有一筆四五十元的意外收入,在他們家庭經濟上有莫大的補益?!保ㄗⅲ簝τ窭ぃ骸稊底种械闹袊r業》,《農村經濟》第1卷第8期,1934年6月1日。)20世紀20年代,每擔繭價從五六十元漲至八九十元,1927年每擔繭90元。時人描述業蠶農戶時說:“家家歡天喜地,笑逐顏開,宛似發了一筆小小的意外之財一般,節儉克苦的人家,因此獲有盈余,逐年積蓄買田置地的還真不少?!保ㄗⅲ狐S孝先:《海門農民狀況》,《東方雜志》第24卷第16號,1927年8月25日。)
養蠶需要較高成本和先期投入。據20世紀30年代調查,養一張改良蠶種需要8.48元成本。蠶事初起時正值其它農事開始之際,農民何來這一筆并不太小的資本?于是只有借貸,最通常的就是告借所謂的“加一錢”。吳江“就震澤而論,每屆蠶前,貸放蠶本在三十萬元以上……民元至民八成本低廉,蠶絲之利最豐,區區利率之高下,農民決不為計,但希多得借款,增多資本,以營利益可卜之蠶業……然近年育蠶之利,一落千丈……于是種種貸款之方法,竟成明日黃花,加一鈿之風全殺,然貧民融通之風亦殺絕”(注:倪松年:《吳江農民借貸概況》,《蘇農》第1卷第5期,1930年5月31日。)。嘉興“每到育蠶期,農民都興高采烈,一般貧苦之民,常典質衣服,或以十分之一的利率(即借洋十元,以一月為限,須加利息一元,名為蠶加一)向人借貸,作為育蠶本金,但在近年,繭價降低,竟有不夠血本者”(注:錢承澤:《嘉興之租佃制度》,載蕭錚主編《民國二十年代中國大陸土地問題資料》第59輯,[臺北]成文出版有限公司1977年版,第30328頁。)。因蠶繭跌價,“由虧蝕至于破產者十有八九,殺身甚或全家自殺者,亦比比皆是。”(注:章有義編:《中國近代農業史資料》第三輯,三聯書店1957年版,第360~362、623、624、747頁。)有的調查云:“浙江的蠶戶只有犧牲了飼育的工資,才能維持其事業,但江蘇方面,恐怕就是犧牲了飼育的工資還不能彌補其損失。”(注:章有義編:《中國近代農業史資料》第三輯,三聯書店1957年版,第360~362、623、624、747頁。)
20世紀30年代前期農家借“加一錢”育蠶,利益下降,甚至虧本是事實,但是我們應該注意以下幾點:第一,農戶養蠶虧本的主要原因是世界經濟大危機導致國際市場縮小,絲繭價格下跌,不能全部歸咎于高利貸剝削,月利10%的高利貸農民不但不害怕,反而可以因借錢養蠶獲利買田置地,所以,農民借高利貸養蠶主要的不應看其利息有多高,而應看農民因之可以獲得多少利益。第二,在本文討論的時限內,蠶繭價格大幅度下降是在1932年以后。1930年無錫、溧陽、杭州、紹興改良蠶種蠶繭最低價格分別為90、80、60、65元/擔,1932年分別為70、55、50、50元/擔,1934年分別為34、26、20、20元/擔。1930年溧陽、杭州、紹興土種蠶繭最低價格分別為45、45、50元/擔,1932年分別為40、40、40元/擔,1934年分別為18、14、14元/擔。(注:許道夫編:《中國近代農業生產及貿易統計資料》,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273頁。)換言之,農民借高利貸養蠶在本文討論時限的前半段是獲了利的,如果無此利益積累和支撐,在遭遇世界經濟大危機沖擊時,小農境遇將更加悲慘。第三,盡管20世紀30年代繭價暴跌后農民砍伐桑樹,改種麥稻的事例不時見諸報刊,但仍然有相當一部分農民養蠶。因為農村中除養蠶外,很少有適當的副業可做,而栽桑養蠶的大部分工作,又向來由家內老弱婦孺承擔。生產成本中勞動力工資一項可以不計,所以農戶植桑養蠶雖然沒有什么利潤可圖,甚至虧本,但江浙蠶區的很多農家仍然不愿意拋棄這門副業,即使在繭價跌落的時候,高利貸仍有用武之地,在那個極端困苦的年代,還談什么利潤、工資,終日勞作,能夠有碗薄粥糊口就已經相當不錯了,如果這樣考慮,又怎能排除農民這碗薄粥中高利貸的一份“功勞”呢?
下面看高利貸在煙草種植中的作用以及農民因此而獲得的比較利益。如同植桑養蠶,種植煙草成本也很大,小農無此資本,高利貸得以乘虛而入。位于長江北部的鳳陽是中國重要的煙草種植區。煙草在鳳陽廣泛種植,導致迫切需求資金,高利貸就此得到擴大和加強,除了傳統的現金和谷物借貸,在種植煙草的村莊,煤炭和豆餅借貸也十分流行,并且還造成了煙區高利貸利息普遍升高。據陳翰笙對鳳陽2個村調查,79戶農家中58戶種植美煙,占73.4%,(注:陳翰笙著:《帝國主義工業資本與中國農民》,汪熙譯,復旦大學出版社1983年版,第22、59、81、61、90、63、76頁。)可見該地種煙非常流行。1933年自耕農種煙一畝收入17.5元,勞動力成本和其他生產成本分別為16.9元和9.6元,每畝虧損9元,但是如果不計勞動力成本,則每畝仍可獲利7.9元。1934年種煙1畝勞動力成本與其他生產成本分別為16.9元和9.1元,每畝煙虧損13.9元,不計勞動力成本,每畝獲利3元。(注:陳翰笙著:《帝國主義工業資本與中國農民》,汪熙譯,復旦大學出版社1983年版,第22、59、81、61、90、63、76頁。)鳳陽煙區年平均利息為48%,假設勞動力工資之外的其他生產成本9.3元(1933年)、9.1元(1934年)全部按50%的利息借得,則應分別付息4.15和4.05元,如此計算,1933年自耕農種植每畝煙草可獲利3.75元,而1934年則每畝要虧損1.05元。1934年佃農種煙1畝收支如下:勞動力成本16.9元,其他費用5.3元,收入6.05元,不計工資也只僅獲利0.75元。同年佃農種植每畝高粱,不計勞動力成本,獲利0.65元,(注:陳翰笙著:《帝國主義工業資本與中國農民》,汪熙譯,復旦大學出版社1983年版,第22、59、81、61、90、63、76頁。)似乎種煙收益反而不如種植高粱,但從較長的時段看,種煙收益明顯高于高粱。(注:陳翰笙著:《帝國主義工業資本與中國農民》,汪熙譯,復旦大學出版社1983年版,第22、59、81、61、90、63、76頁。)
20世紀30年代鳳陽農民借高利貸種煙獲利甚微,甚至虧本是事實,但應注意以下兩點:第一,煙草價格受世界經濟大危機影響,從1930年開始巨幅下降,20世紀30年代煙價極低,應屬特殊情況,1922~1935年安徽每磅煙草價格分別為:8.6、7.6、8.6、7.8、6.4、7.1、5.0、5.6、4.0、4.2、3.0、3.5、3.4、4.2美分。(注:陳翰笙著:《帝國主義工業資本與中國農民》,汪熙譯,復旦大學出版社1983年版,第22、59、81、61、90、63、76頁。)第二,安徽煙葉質劣價廉,相比較而言獲利較小。總之,從較長的時段看,煙農借高利貸種煙獲得了比較利益,但這是以增加小農勞動強度和充分利用家庭老弱勞力為代價的。鳳陽農民種1畝美種煙草要投入48個勞動力,分別為種植小麥和高粱所需勞力的8倍和6倍。所以,“在每一片加工過的精致完美的煙葉上面,我們仿佛看到了那些羸弱的纏足婦女、消瘦的白發老人和臉色蒼白、發育不全的兒童的形象,他們全都在持續不斷地勞動”(注:陳翰笙著:《帝國主義工業資本與中國農民》,汪熙譯,復旦大學出版社1983年版,第22、59、81、61、90、63、76頁。)。如果考慮到耕地不足,多余勞動力就業機會成本幾乎等于零的現實,盡管勞動強度增大,但“因為過剩的勞動力、特別是貧窮農民受雇的機會極少,種植美種煙草便被看作是唯一的出路”?!半m然他們十分明白,他們種植煙草的勞動不會得到適當的、甚至只有一部分的現金或實物的補償,但是他們仍然種植煙草,僅僅是為了得到足以糊口的收入?!保ㄗⅲ宏惡搀现骸兜蹏髁x工業資本與中國農民》,汪熙譯,復旦大學出版社1983年版,第22、59、81、61、90、63、76頁。)正如前文評價“加一錢”對蠶農“薄粥”的重要性一樣,借高利貸種植煙草對貧困的小農未必不是一根救命稻草,否則,除此之外,小農的生存之路又在何方呢?
其次,高利貸在家庭手工業中的作用。據1935年調查,全國加權平均,23.2%的農戶紡紗織布,蘇、浙、皖三省分別占21.7%、14.9%和16.1%。(注:彭澤益編:《中國近代手工業史資料》第三卷,中華書局1984年版,第752、175、759、715~717、221~224、649~650、721~722頁。)近代以來,紡紗和織布逐漸分離,農戶或者從商家賒欠棉花,在家紡紗,再以紗換花;或者從商家賒紗回家織布,再以布換紗。如無錫農村婦女“在昔日”,“暇時多紡紗織布調換棉花,如是循環不已,于其原料的扣除和紗布的出賣中找得工資”,“后來機紗發達,手紡紗被代替,而商人遂購紗由紗莊分發農民家庭”,“農家婦女向紗莊領取棉紗織成土布后交還紗莊,獲得工資”。(注:彭澤益編:《中國近代手工業史資料》第三卷,中華書局1984年版,第752、175、759、715~717、221~224、649~650、721~722頁。)商業資本剝削織戶的典型當數南通,南通織布區域耕地面積人均不足1畝,依賴織布為兼業謀生者占54%。(注:彭澤益編:《中國近代手工業史資料》第三卷,中華書局1984年版,第752、175、759、715~717、221~224、649~650、721~722頁。)當地“有些紗號,把棉紗賒給織戶,按日以包計息,半月之內,每日收息五厘,過期每日改收一分,合計一個月利息為二角二分五厘;普通二十支紗每包約五元,計算利息已在四分之外了”(注:彭澤益編:《中國近代手工業史資料》第三卷,中華書局1984年版,第752、175、759、715~717、221~224、649~650、721~722頁。)。絲織、刺繡是蘇、浙、皖三省蠶區農家重要的副業,高利貸同樣具有市場,方法仍舊是由商家散發原料,交與農家,成品后再交與商家,從中獲取工資。(注:彭澤益編:《中國近代手工業史資料》第三卷,中華書局1984年版,第752、175、759、715~717、221~224、649~650、721~722頁。)“如浙江吳興織戶,向絲行賒絲,其價格約高于買現百分之十五,至歸還期最多兩個月,須加月利二分?!保ㄗⅲ号頋梢婢帲骸吨袊止I史資料》第三卷,中華書局1984年版,第752、175、759、715~717、221~224、649~650、721~722頁。)除紡紗織布、絲織等主要手工業外,舉凡花邊、織襪、草帽、爆竹、制蠟、制傘、制梳、制紙、制筆等手工業,在蘇、浙、皖三省農家經濟中均有重要地位,由于農戶缺乏資本或原料,往往只有借高利貸作資本,或依賴商業資本發放原料,才能進行生產。
近代以來,中國農村始終耕地不足,勞力有余,家庭手工業在吸收富余勞力方面起了一定的作用。據金陵大學卜凱教授估計,中國農民在田間耕作的時間大約100天左右,即一年之中有三分之二時間是不生產的,或者說是失業的。戴樂仁教授估計“十五歲至五十五歲的農村人口,每年至少有五千五百萬人是失業的”(注:章有義編:《中國近代農業史資料》第三輯,三聯書店1957年版,第360~362、623、624、747頁。)。吸收這個數量巨大的富余勞動力的最大行業就是手工業,尤其是手工業不僅可以吸收壯勞力,而且家內老弱、無力業農的多余人力大都可以勝任,小農正是賴此支撐,才得以勉強維持生存。家庭手工業與商業資本常常是緊密聯系在一起的,并深受商業高利貸的剝削,但離開了商業高利貸,小農一般又很難業此的。
總之,評價高利貸在農家副業中的作用,我們不應忘記以下幾點:第一,農民獲得的比較利益是多少,或者說是否能獲得比較利益;第二,農家多余勞力就業機會有多少;第三,20世紀30年代前期農村經濟凋敝,生存成為農民首要的問題,如果把這些因素都考慮進去,或許我們得承認高利貸在農民艱難活命的掙扎中,還是有一些正面作用的。
四
高利貸是一種古老的生息資本,在不同國家的不同歷史階段廣泛存在。在前資本主義社會,高利貸存在的典型方式有兩種,其中之一就是“借給那些有勞動條件的小生產者,其中包括手工業者,但特別是農民”(注:馬克思:《資本論》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6年版,第696、707、700、699、689頁。)。因為“小農民和小市民的生產中,貨幣會當作購買手段來用,主要的是由于勞動者由于偶然的事故或異常的事變把他的生產條件喪失的時候,至少是在他們不能由通常的生產過程得到補充的時候”(注:馬克思:《資本論》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6年版,第696、707、700、699、689頁。),高利貸就會乘虛而入,由此可見,小農經濟是高利貸存在的重要前提條件之一。
高利貸對社會經濟有強烈的破壞作用,馬克思說:“高利貸資本有資本的剝削方式,但沒有它的生產方式”(注:馬克思:《資本論》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6年版,第696、707、700、699、689頁。),“它不改變生產方式,而是緊緊地寄生在它上面,使它窮乏,并吮吸著它的膏血,破壞著它的神經,強使再生產在日益悲慘的條件下進行?!保ㄗⅲ厚R克思:《資本論》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6年版,第696、707、700、699、689頁。)馬克思還說:“高利貸和商業資本一樣,是剝削已有的生產方式,而不是創造這種生產方式,它是從外部和這種生產方式發生關系,高利貸力圖直接維持這種生產方式,是為了不斷重新對它進行剝削?!保ㄗⅲ厚R克思:《資本論》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6年版,第696、707、700、699、689頁。)這也就是說生產方式的變革與否不應由高利貸來說明,而高利貸資本是否發生質變,應該由生產方式的變革與否來決定。以此推理,高利貸對社會經濟的破壞作用也應該是表層的,在社會經濟衰落過程中,高利貸只會起加重的作用。換言之,高利貸不是近代中國農村經濟衰敗本質的、或者說主要的原因。
近代中國農村經濟一直處于慢性危機之中,20世紀二三十年代,尤其是世界經濟大危機期間,農民生活急劇貧困化,高利貸異常猖獗。因為高利貸剝削程度較從前加重,涉及的范圍又十分廣泛(它遠比租佃關系牽涉的面廣),特別引人注意,從而成為眾矢之的。事實上,高利貸在中國有幾千年的歷史,近代以來也十分流行,但因沒有受到外來突發事件巨大而猛烈的沖擊,農村經濟尚可維持,所以,同樣是重利盤剝的高利貸,卻沒有像20世紀二三十年代一樣,受到社會各界輿論一致而猛烈的譴責。從某一個角度說,20世紀二三十年代中國農村高利貸猖獗,不是農村破產的原因,而是農村破產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