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新會計準則\新企業所得稅的執行對電力企業的影響
李琪
【摘 要】 執行新企業會計準則和新企業所得稅法對電力企業的日常運營有重大影響。文章主要對其影響變化進行分析和探討,并在核算和賬務處理及納稅籌劃方面給出一定的建議。
【關鍵詞】 新會計準則; 新稅法; 電力企業; 稅務籌劃
一、新會計準則和新所得稅法對企業日常財務核算的影響
新企業會計準則體系包含1項基本準則和38項具體準則,新稅法也有較大改動。新準則和新稅法的變動和施行對電力企業的經營和發展產生了重要影響,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面。
(一)職工薪酬
新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經營活動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企業的工資性支出是企業正常的經營活動支出,所以對企業實際發生的合理的工資支出允許在企業所得稅前據實扣除。但工資費用并不是說據實扣除沒有限制,如企業除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保險費外,企業為其職工向商業保險機構投保商業保險發生的保險費,不得扣除。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不允許扣除。由于工資薪酬內容涵蓋多,職工范圍擴大,所以2008年開始相對的工資總額支出絕對數增加很多。現在社會輿論高度關注壟斷企業工資收入,因此以上的變化對電力企業會造成一些負面影響。職工福利費不再按照工資總額計提,而是按實際支出核算,實質是減少職工福利費用支出調節空間。新準則規定工會經費允許按工資的2%計提,但稅法規定在實際發生時才能在稅前扣除,如果計提不交納或不全部交納,需要做納稅調整;職工教育經費允許按工資2.5%的比例計提,也是在實際發生時才能在稅前扣除。實質上也減少了企業對這兩項費用支出的調節空間。
(二)存貨計價方法的選擇
新準則取消了存貨的后進先出法,而采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和個別計價法確定發出存貨的實際成本。對發電企業來說,所謂的庫存商品即所發電能,核算相對簡單,主要可操作環節還是對于一些原材料尤其是原煤的存貨核算方法。一般情況下,電價受宏觀政策調控,不能完全市場化,所以對煤的原材料成本核算直接影響企業的效益,在煤價有上升趨勢時,采用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計價“節稅”;而其有下降趨勢,則應采用先進先出法“節稅”;當上下波動幅度較大時,企業則應選擇移動加權平均法或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對存貨進行計價,從而避免因銷貨成本的波動而影響各期利潤的均衡性,使企業合理安排資金的使用。
(三)業務招待費支出
業務招待費用是企業為生產、經營業務的需要而發生的應酬費用。各國稅法基本規定,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發生的業務招待費用不能在稅前全額扣除,而只能在一定范圍內或一定限額內扣除。我國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擬按實際發生額的50%在稅前扣除。隨著市場化的進展,電力企業發生業務招待費支出會越來越多,要認真學習各項相關法規和企業會計準則,研究政策,合理為企業節約成本。
(四)借款費用資本化
原會計制度規定,借款費用允許資本化的資產僅限于固定資產,且只有專門借款的利息費用才可資本化。而新會計準則規定,除專門借款外,一般借款的利息費用在滿足一定條件時也允許資本化。另外,建造合同成本、確認為無形資產的開發支出等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也可以認定為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對于電力企業,在工程建設中使用流動資金借款或其他借款的電力企業,這一改變會增加工程造價,降低在建期間費用化的利息,從而增加在建期的利潤。電力企業的特點是固定資產所占比例非常大,每年有許多的基建項目。執行新會計準則后,資本化的借款費用會增加很多,相應的當期財務費用會減少。因此,借款費用核算得準確與否,對企業的影響非常大,關系到以后資產的入賬價值和當期損益的增減變動。
(五)資產減值準備
新會計準則規定,長期資產減值準備不得轉回。這一規定,在一定程度上防范了企業操縱利潤的隨意性,減少了公司操縱利潤對電力企業的影響,因為公司長期資產占所有資產比重較大,以前每年計提減值準備數額較大,而當年轉回的減值準備比計提的還多,所以對當年利潤有重大影響。在年終決算之前,應充分考慮應對措施。
(六)遞延所得稅
新準則引入“遞延所得稅”概念,用“暫時性差異”取代“時間性差異”。其中規定,企業應當采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核算企業所得稅,通過比較資產負債表中所列示的資產、負債,按照計稅基礎與會計基礎差異,確認“應納稅暫時性差異”與“可抵扣暫時性差異”,即遞延所得稅負債與遞延所得稅資產,并以此為基礎,確定每一期間利潤表中的所得稅費用。電力企業的固定資產中發電設備、輸變電設備的使用年限要根據實際使用情況進行重新估計,環境的變化和人為的操作規范都可能對其使用壽命和價值產生影響,重新估計后就可能造成計稅基礎與會計基礎存在差異。因此,設備價值重估的準確性和規范性,對未來遞延所得稅資產轉回的金額的判斷,對管理和職工的知識儲備及對相關政策的把握上提出了較高的要求。
(七)公允價值計量模式的實行
新準則允許資產價值隨著市場變化及時調整,更加客觀真實地反映資產的真正價值。公允價值的計量對于發電企業,主要體現在固定資產的價值重估、存貨材料的核算等。在實際工作中,公允價值的獲取難度較大,一是我國的外部市場機制目前并不完善,計量口徑難以準確掌握;二是部分資產公允價值的取得成本較高,涉及到企業對此的利弊權衡。
二、新會計準則對公司的人員素質、管理體制、內部控制、決策程序等提出新要求
(一)財務人員的綜合素質面臨嚴峻的挑戰
對宏觀及與公司經營管理密切相關的經濟政策要有深入了解和研究,并要結合本單位實際,加強學習,正確貫徹執行。新準則下,會計業務的處理更依賴于對準則的正確理解。同時,隨著會計管理范圍的進一步擴大,鏈條進一步延伸,財務人員對企業生產經營各個環節要全面了解并具備一定的電力專業知識,熟悉企業管理,這樣才能適應崗位要求。
(二)對企業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預算管理方面。由于新準則引入公允價值的計量模式,企業的經營成果與市場的關聯度更高,收入和成本更難預計,會計人員對市場把握的準確度要高。在預算對資源配置的引領作用不斷加強的趨勢下,提高對市場變化的關注程度,加強預算跟蹤、監控和分析,確保預算功能的充分發揮。
2.考核體系面臨挑戰。新準則立足于“資產負債表”,改變了以往過度重視當期利潤的情況,更加注重股東價值回報。未來的考核體系應當建立以利潤考核為基礎,以股東收益回報為核心,綜合評價企業投資回報的考核體系,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
3.對信息化的依賴性更強。對于新準則的貫徹落實,信息化規模在市場、業務、決策信息的獲取方面要逐步擴充和完善。電力企業大多采用統一規定的遠光財務軟件,其操作流程的簡捷性和模塊的針對性有待進一步提升。
三、新準則和新稅法下納稅籌劃應關注的要點
(一)優惠政策
電力企業可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包括:
1.符合條件的研究開發費用可以實行加計扣除。
2.企業購置用于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投資額,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實行稅額抵免。
3.企業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項目的所得和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可以享受稅收減免。
4.從事符合條件的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投資經營的所得以及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可以享受稅收減免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