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要對會計學生進行職業道德教育——對若干異議的評述和回答
莊智華
引論 會計職業道德教育在我國雖然已經開展了相當一段時間,但學校的會計職業道德教育有被人冷落的傾向:劉愛東、易玄(2004)調查了我國13所重點大學后發現只有3所大學(比率為23.1%)在專業必修或選修課中設置了職業道德教育課程。大多數學校僅是將會計職業道德教育作為“兩課”教育的一部分,缺少專門的教材和稱職的老師。這個現象的背后是不少學生、老師以及會計從業人員對于會計職業道德教育的必要性存有疑問。經常會聽到有人提出這樣的問題:為什么要對會計學生進行職業道德教育?這個問題看似簡單卻難以回答,其潛臺詞往往是否定的意見,不少人對會計學生進行職業道德教育的必要性缺乏足夠的認識,對會計職業道德教育的實踐效果缺乏信心。 我國一些學者對會計職業道德教育的重要性、內容及模式曾做過一些論述,如陳少華(1998)、許萍(2005)。但對于各種存有異議的觀點卻往往缺乏有針對性的、深入的分析和回答。本文則試圖分析三種對學校會計職業道德教育存有異議的觀點,并運用會計學、倫理學、教育學的相關知識進行論述和回答。本文分五個部分,第一部分是列舉對會計職業道德教育存有異議的三大典型觀點。第二、三、四部分針對這些觀點分別進行反駁,最后一部分是結論。 三大異議 對學校會計職業道德教育存有異議的觀點主要體現在相關性(relevance)、必要(necessity)、有效性(effectiveness)上。 1.會計與道德不相關。對此存在兩種解釋:(1)會計只是一種傳遞信息、報告主體經營活動與結果的技術,而會計準則就是技術標準,會計人員遵循技術標準從事會計活動,不會遇到道德問題;(2)經濟活動是個體自利的追求市場利潤最大化的行為,與道德無關。會計作為經濟活動的一種,也應與道德無涉。 2.即使會計與道德相關,對學生進行會計職業道德教育也是不必要的。對此也存在兩種解釋:(1)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通過法律法規、行業自律規范的有效制訂和執行,就可解決會計職業中的道德問題,道德教育沒有什么必要;(2)即使道德教育是必要的,也可以通過家庭、宗教的影響來進行,或是通過學校一般的道德教育,或是可以在學生從業以后進行職業道德教育,而不必訴求于在學校設置專門的職業道德教育課程。 3.即使對學生進行會計職業道德教育是必要的,但由于缺乏適宜的教育環境以及有效的教育方法,教育效果不佳。 會計與道德的相關性 對會計和道德相關性問題的回答首先牽涉到道德的含義。就本文的觀點而言,道德有以下三種含義:1.道德是處理利益問題的一種方式。任何一種道德學說都是對利益選擇問題的回答,無論是我國“存天理、滅人欲”的極端反功利學說,還是英國的邊沁把快樂和幸福等同的功利倫理論;2.道德是人“應然”的處理方式(高兆明,2005)。“應然”是指社會應當具有的倫理規范、個人應當具有的品質美德。與此對應的是“實然”,即現實存在的狀態;3.道德不僅指善的個人品質和情感,也包括善的社會制度(崔宜明,2006),從此含義而言,法律制度也屬于道德范疇。 從以上的道德含義出發,我們可以對會計與道德不相關的兩種解釋進行回答。 會計與道德不相關的第一種解釋是一種比較幼稚的觀點,主要來自于一些沒有實際工作經驗的學生。會計是一門傳遞信息、報告主體經營活動與結果的技術性很強的學科,同時它又會產生經濟后果(economic consequence),即會計政策的選擇會影響到企業、政府、工會、投資人和債權人等相關方的利益,因此會計處理過程也是利益選擇的過程,而利益選擇就會使選擇者遇到道德問題。因此會計與道德是相關的,或者說會計人員從事會計活動會遇到道德問題。這一點從國外證券市場中出現的安然事件、世通事件以及我國的瓊民源、銀廣夏等會計造假事件中就可得到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