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35名學齡前兒童弱視篩查和心理行為的調查分析
胡甸萍
【摘要】 目的:分析學齡前兒童弱視的發病原因和心理行為的變化,為及早預防弱視和提高弱視療效提供客觀依據。方法:采用美國偉倫公司SureSight手持驗光儀在無錫市6所幼兒園對2 635例4 6歲的學齡前兒童進行屈光檢測,對屈光異常者再用1%阿托品眼液擴瞳進行視網膜檢影驗光以確定最佳矯正視力。矯正遠視力≤0.8定為弱視。篩查同時采用Achenbach兒童行為量表(CBCL)家長用表進行調查。結果:在資料完整的2 596例學齡前兒童中檢出弱視98例(188眼),弱視檢出率為3.8%。其中屈光不正性弱視71例(72.4%),屈光參差性弱視22例(22.4%),斜視性弱視5例(5.1%)。心理行為調查結果顯示弱視兒童社交能力較正常兒童明顯降低,行為攻擊的發生率明顯高于對照組,其差異均有非常顯著性意義(P<0.001)。結論:學齡前兒童弱視與屈光不正密切相關,及時矯正屈光不正和心理行為干預是防治弱視的關鍵。
【關鍵詞】 學齡前兒童 弱視 心理行為
弱視是影響兒童視力的常見眼病,引起兒童弱視的主要原因有屈光不正、屈光參差、斜視以及形覺剝奪4大類,其中屈光不正居首位,特別是學齡前兒童的高度遠視是導致弱視的重要原因,因此已引起眼科界的重視。為了做好弱視的群體防治工作,在進行SureSight手持驗光儀用于兒童的屈光檢測可行性研究后[1],我們對學齡前兒童進行屈光檢測,同時進行心理行為的問卷調查。
1 資料與方法
1.1 一般資料
自2005年4月至2006年2月在本市隨機抽樣6所幼兒園共2 635名4 6歲的學齡前兒童,其中男1 350名,女1 285名。
1.2 弱視普查方法
采用美國偉倫公司SureSight手持驗光儀進行自然瞳孔下屈光檢測,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即為屈光異常:(1)遠視球鏡>3.00 D或<1.00 D;(2)柱鏡>0.75 D;(3)雙眼球鏡度相差>1.50 D和柱鏡度相差>1.00 D。對屈光異常者再用1%阿托品滴眼液雙眼散瞳每天2次,連續5 7 d后進行視網膜檢影驗光,記錄最佳矯正遠視力。本組弱視兒童屈光度分組按等效球鏡度,即球鏡度+1/2柱鏡度。弱視定義根據中華眼科學會全國兒童弱視斜視防治學組1996年制定的診斷標準[1],矯正遠視力≤0.8。
1.3 心理行為調查方法
在弱視篩查的同時進行心理行為的檢測,檢測方法采用Achenbach兒童行為量表(CBCL)家長用表進行調查,然后將2 596名有完整資料的結果用上海惠辰有限公司提供的心理測試軟件進行處理,得出CBCL各因子的結果,最后將弱視兒童與正常兒童的CBCL各因子進行對比,并對結果進行分析,與正常兒童行為因子進行對照.
1.4 統計學分析
統計數據采用SPSS統計軟件進行方差分析,行為因子對照采用配對t檢驗分析。
2 結果
2.1 不同屈光度與弱視的關系
在2 596例資料完整的學齡前兒童中檢出弱視98例(188眼),弱視檢出率為3.8%。在188弱視眼中輕度弱視120眼,中度弱視61眼,重度弱視7眼。在重度弱視7眼中高度遠視占6眼(85.7%),中度遠視1眼(14.3%),而且屈光度越高弱視程度越重,見表1。98例弱視兒童中,男46例,女52例,平均年齡(5.62±0.77)歲。
2.2 弱視類型與屈光不正類型的關系
在98例弱視中表2顯示屈光不正性弱視有71例(72.4%),屈光參差性弱視22例(22.4%),斜視性弱視5例(5.1%)。本組98例弱視兒童中以遠視性屈光不正居首位,在188弱視眼中遠視及遠視散光共171眼(91.0%),其次為混合性散光12眼(6.4%),而近視性屈光不正僅5眼(2.6%)。
2.3 弱視兒童與正常兒童心理行為異常的比較
選取102例正常學齡前兒童,男48例,女54例,平均年齡(5.68±0.73)歲。弱視兒童與正常兒童心理行為比較見表3。表3顯示,弱視組在CBCL兒童行為量表9個因子的測試中,在社交、攻擊、體述、幼稚、違紀和多動6個因子與對照組相比有明顯差異,其中在社交和攻擊2個因子中兩組之間的差異有非常顯著性意義(均P<0.001)。 表1 不同屈光度的弱視分布注:括號內為眼數的百分比表2 不同類型弱視的屈光性質分布眼
弱視類型n遠視單純性復性遠單純性小計遠視視散光散光近視單純性復性遠單純性小計近視視散光散光混合性表3 弱視組和對照組行為因子的比較
3 討論
弱視是影響兒童視覺功能發育的常見病,其發病率較高,據統計我國目前在13億人口中,弱視的檢出率為2.8%,保守估計弱視兒童達4千萬[2],為數相當可觀。弱視的危害不僅使患者單眼或雙眼視力低下,更重要的是使患者失去雙眼單視及立體視,嚴重影響生活質量,而且立體視又是當今社會科技高速發展所必需的高級視功能,它直接影響勞動效率、工作質量和勞動安全。
3.1 屈光不正與弱視的關系
弱視形成的因素主要有斜視、屈光不正、屈光參差和形覺剝奪。高度屈光不正是導致弱視發生的主要因素之一,其中高度遠視或遠視散光易導致屈光不正性弱視。3 5周歲患有遠視散光的兒童弱視的比例很高[3],本組調查188眼弱視中遠視屈光不正性弱視有171眼(91.0%),其中遠視散光有104眼(55.3%),表2顯示5例斜視性弱視者屈光異常均為遠視散光引起。調查結果證實,學齡前兒童遠視散光的比例很高,而且弱視的程度與屈光不正的程度有密切的關系。這些中高度遠視及遠視散光引起弱視的原因,主要是學齡前兒童正處于視覺發育的敏感期,由于屈光不正未得到及時的矯正,從外界來的物體不能在黃斑中心形成清晰的物象[4],黃斑中心視錐細胞得不到有效的刺激,引起黃斑中心視錐細胞發育不良,使中心凹的敏銳度降低而導致弱視。因此臨床對3 5周歲患有遠視散光的弱視兒童應及時進行屈光矯正,因為在3 5周歲患有遠視散光性弱視的兒童配戴合適的矯正眼鏡能獲得良好的視力[3];同時對遠視散光引起的斜視性弱視特別是外斜視應早期手術,因為早期手術可以更好地改善和恢復立體視功能[5]。
3.2 心理行為異常與弱視的關系
弱視兒童由于視力低下常出現多動、注意力不集中、任性不合群等心理行為異常的表現,調查結果提示,弱視兒童出現心理行為異常的表現與視力有密切的關系,而且這種行為異常對弱視綜合治療有一定的影響。因此,我們在做好弱視防治工作的同時要重視弱視兒童心理行為的表現,對行為異常的患兒要進行積極干預,干預的方法針對不同行為因子的異常進行認知行為干預,如對共性行為因子異常的弱視兒童,實行一對多干預模式,對個別行為因子異常的弱視兒童,實行一對一干預模式,這樣有助于提高弱視綜合治療的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