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美國監獄制度的特點及發展趨勢
佚名
【內容提要】20世紀,美國監獄的發展主要可用五種行刑模式來加以概括。進入21世紀,美國的監 獄工作面對新的挑戰和發展。
【摘 要 題】監獄法學研究
【關 鍵 詞】美國監獄/發展趨勢……
一、20世紀美國監獄制度的特點
20世紀是美國當代監獄的發展時期。20世紀美國監獄的發展可以用幾個基本的行刑模 式來加以概括(有的行刑模式的思想源于20世紀以前,但在20世紀中得到廣泛的應用)。
(一)醫療模式
醫療模式(The Medical Model)認為犯罪行為的產生是由于犯罪者心理和生理的疾病和 障礙所導致,而這些疾病和障礙是可以治療的,如果承認這一前提,那么監獄的首要任 務就是確認他們個人的心理和生理的疾病和障礙,從而矯正他們的犯罪行為,因此,那 種認為用基本相同的方法能把罪犯改造過來的觀點是不妥的。醫療模式的產生與美國醫 學科技的發展以及受奧地利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理論的影響有關。醫療模式的發展主要在 1930年到1974年期間,1930年,美國國會授權新成立的聯邦監獄局發展對罪犯實行分類 管理和建立帶有治療性質的監獄,許多州的政治家在講演時一改過去的提法,把治療作 為監獄工作的目的,而把懲罰作為陳舊、過時的概念。醫療模式強調對罪犯的個別化處 遇,因此,需要加強對罪犯的分類,以便于幫助心理學、精神病學和社會學工作者開展 工作。醫療模式認為,監獄環境對治療改造的有效性有重要影響,因此,不同類型的罪 犯應安置于不同安全警戒等級、有不同教育訓練項目和不同環境的監獄,并應考慮到對 精神病的照管等。這一模式的操作就像醫生對待病人一樣:檢查、診斷、開藥方、治療 以及將病治好后讓病人出院。與醫療模式相適應,美國廣泛適用了不定期刑、假釋、未 成年人的司法和執行制度。雖然許多人指責醫療模式對罪犯過于寬大,但事實上這種模 式一方面保留了懲罰的內容,另一方面給對罪犯的治療留下了較大的空間。
(二)更新模式
更新模式(The Rehabilitation Model)認為犯罪并非完全是行為人心理的、生理的疾 病和障礙所導致,主要是行為人沒有經歷一個正常的社會化過程,所以應著重對他們進 行重新社會化。重新社會化是指通過改變行為人原有的犯罪動機、價值觀念、自我概念 及態度來預防再犯,主要的途徑是通過不同的矯正項目如教育、工業訓練和咨詢等,來 祛除他們的犯罪動機。更新模式受美國實證主義學派的影響較大,實證學派認為人們的 行為是生理的、經濟的、心理的和社會的因素綜合作用的產物,運用科學的方法可以發 現犯罪的原因。在20世紀初,美國生物學和社會科學的發展,為實證主義提供了理論依 據,實證主義觀點在監獄領域主要表現為三點:(1)犯罪行為不是自由意志的產物,而 是犯人對生理的特點、心理的失調、社會的條件不能控制的結果;(2)罪犯能夠得到更 新;(3)更新必須針對個人的特點和問題。
更新模式認為要使罪犯得到矯正主要應注意兩個問題:一是應改變犯罪所產生的外在 環境。當時美國的犯罪主要集中在城市,犯罪者中移民和社會經濟地位較低者問題更為 突出,因此,需通過社會的政策來改變城市中少數民族的居住條件,如改善公共衛生條 件,加強土地擁有者和承租者的法律保障,使公共建筑、游藝場所、居民住房、教育等 的狀況得以提高。二是考慮如何使犯罪者得到更新的途徑。他們認為由于犯罪原因有所 不同,因此改造需采取針對每個人具體情況的方法,例如在判決以前法律工作者應作出 有關犯罪人的判決前的報告,報告涉及犯罪人的特點以及有關犯罪的相關背景材料,這 樣,法官和矯正人員能客觀全面地分析犯罪者的特殊情況,采取措施,有利于他們得到 更新。更新模式與醫療模式的共同之處是更加注重行刑的個別化原則,贊成對罪犯的分 級處遇、不定期刑和假釋制度,但在20世紀70年代,美國反對更新模式的傾向達到高潮 ,因為雖然監獄進行了大量的矯正工作但不能有效減少重新犯罪率,而支持更新模式的 人認為:雖然一些矯正項目只適用于特定的罪犯,雖然從總體來看重犯率沒有減少,但 不能否認大量的更新改造項目還是收到了積極的效果,更新改造是對罪犯應盡的道德的 和人道主義的社會責任,重新犯罪率涉及到整個的刑事政策、刑罰制度以及許多復雜的 社會因素,不能把責任都歸于監獄。
(三)監獄替代模式
監獄替代模式(也稱為社區模式The Community Model)主張通過擴大社區矯正的形式來 部分替代監獄的功能。這一模式在美國的20世紀60年代達到高潮。1967年,美國總統委 員會在法律執行和司法管理的報告中指出:犯罪和不軌行為的增加是社會組織和機構不 能充分發揮正常功能的體現,因此,矯正的任務包括了建設或重建社會的聯系和制約的 功能,使犯罪者能在社會中占有一席之地,即獲得就業和教育的機會。這一觀點與提倡 社區矯正的觀點相一致。社區模式認為刑事司法執法體系的目的應該使罪犯在社區中得 到新生,他們認為醫療模式強調罪犯在監獄中得到治療是有片面性的,更新模式希望罪 犯在監獄中得到矯正也是有局限性的,因為監獄這種人工建造的機構主要是用于將罪犯 與社會隔離,而不利于提高罪犯的適應社會生活的能力,因此,在社會高度發展的今天 ,不應過于強調在監獄中對罪犯的治療和更新,而應增加罪犯在社區中變為守法公民的 機會,所以,應有選擇地對非暴力犯和初犯等更多地采用緩刑等非監禁刑的判決,以便 于他們有更多的機會參加社區職業和教育的項目,以利于他們更好地適應社會,對于必 須在監獄中服刑的罪犯,也應使他們能盡早得到假釋,增加他們的社會適應能力,盡快 地得以新生。
監獄替代模式注意考慮了罪犯與其犯罪環境的關系,認為社會在一定程度上對罪犯的 犯罪行為負有責任,社會因素在犯罪問題中占有相當的比重,因此,對罪犯處遇的重要 方面是能夠找到利用社區資源的方式來幫助罪犯對社區的適應和結合,使其成為有用的 守法公民。目前美國的監獄替代形式主要是緩刑和假釋,也包括社區的中途訓練所、其 他的強化監督項目、家中監禁、電子監控、罰款、賠償、社區服務等。
(四)監管模式
監管模式(The Custodial Model)也稱為報應模式(The Retribution Model),從20世 紀70年代末到90年代末在美國矯正領域占有重要的地位。從70年代末到80年代,美國的 犯罪率有較大的增長,犯罪控制成為社會的中心任務,同時,監獄的治療、更新項目并 不能證明其明顯的有效性,特別是在1974年羅伯特.馬丁森對監獄工作中更新改造項目 的調查報告顯示,除了少數的項目有一定的積極影響外,大多數更新的努力不能對重新 犯罪率產生明顯的效果。這個基于對當時231個不同的矯正項目有效性評價的綜合研究 結果影響了公眾對更新改造的信心,加上政治的影響,人們對醫療模式、更新模式提出 了更多的疑問,并認為監獄替代模式降低了刑罰懲罰的嚴肅性,根據罪犯的個別需要來 決定刑事懲罰的量是缺乏充分依據的,并指責假釋委員會對犯人的釋放缺乏科學的標準 ,因此,監管模式的影響得以擴大,導致美國監獄押犯的急劇上升,1970年美國監獄押 犯是20萬人,到1997年達到120萬人。
監管模式的核心是為了滿足眼前的和直接對犯罪進行控制的需要,監獄工作者的職責 僅僅是將犯罪人控制在獄墻之內。該模式強調懲罰要與犯罪的嚴重性相適應,罪犯需要 得到他們應受的懲罰。該模式認為,犯罪是行為人自由意志的體現和選擇,所以犯罪人 應對他們自己的行為負責任,而更新改造不應作為矯正工作的主要目的,在懲罰的過程 中適當開展一些矯正工作也是需要的,但它并不是必不可少的。根據監管模式的理念, 罪犯被判刑后應根據其犯罪嚴重程度送往不同安全警戒等級的監獄。一些人認為這種報 應性的監管使監獄除了成為犯人的倉庫外沒有什么其他的價值,事實上,懲罰對于某些 罪犯來說可能是非常重要的手段,但對某些罪犯來說則可能相反,更為人道的手段應該 是加強對他們的矯正。
(五)公正模式
公正模式(The Justice Model)認為所有的罪犯應依法受到同樣的對待和處理,因為種 族、出生、性別和社會經濟地位的不同而給予不同的刑事處罰是不能容許的。通過執法 ,使社會公眾能感覺到懲罰的公正性,從而增強刑罰的威懾力。公正模式的基本原則是 :社會有責任懲罰犯罪者,懲罰的威懾對于社會公眾遵守法律是重要的。公正模式要求 在適用法律時主要依據犯罪的行為,刑事判決應具有明確、清楚、不含糊的特點,這樣 可避免在量刑時以更新為導向和行刑個別化的傾向。
公正模式的另一層含意包括了對罪犯的權利保障。在20世紀60年代中期,監獄領域中 的一個重大事件是法院開始受理涉及押犯權利的訴訟案件,因此對押犯在服刑中的權利 問題引起了更多的關注。在19世紀,美國的犯人曾被宣稱為“國家的奴隸”,被視為二 等公民,法院對于監獄內部管理事務采取不干預的政策,致使監獄中侵犯罪犯權利的事 情屢屢發生,這種狀態一直持續到20世紀40年代。1941年,美國最高法院宣布任何州和 矯正工作人員,無權剝奪和限制犯人向法院起訴的權利,但事實上法院仍不愿受理犯人 的起訴。到60年代后期,在美國民權運動的影響下,促進了重新確認犯人在服刑中的法 律地位問題,1964年,美國最高法院決定在州和地方矯正機構的罪犯有權受到1871年公 民權利條例的保護。根據規定,犯人可依法對監獄長和其他工作人員提起法律訴訟,這 就改變了過去監獄工作人員有絕對權力的狀態。法律生效后,犯人向法院上訴的案件迅 速增長。犯人向法院的上訴包括兩方面的內容:一是對原判事實、定性和量刑的異議; 二是監獄管理中的有關問題,如虐待犯人、食品缺乏營養、醫療保護不足、個人財產被 盜、受到他犯侵害、監獄過于擁擠以及限制宗教的自由等。但是為避免犯人的無意義的 重復訴訟,1995年,國會制定了監獄訴訟改革法規,對犯人提起的訴訟進行了一定的限 制。
二、美國監獄發展的趨勢
(一)監獄的押犯有繼續增長的趨勢
目前,美國社會仍然存在著一種對犯罪實施強硬措施的氛圍,由于許多的犯罪是由一 些累慣犯實施的,因而有人用“旋轉的門”來比喻這些人的重新犯罪,這也從一定程度 上反映了矯正和刑事執法的現狀,使公眾對監獄的更新能力信心不足,最終,人們要求 對累慣犯和實施特別嚴重的犯罪給予強硬的懲罰。最近的一些立法反映了美國對犯罪的 強硬態度即對罪犯給予更嚴厲的懲罰,例如對假釋進行一定的限制,允許法官對有嫌疑 的罪犯使用審判前的拘禁,這些人或者對社區有一定的危險或者有逃跑的可能,但是較 長的刑期和對假釋的限制將意味著監獄會過于擁擠。
(二)非監禁的適用也將增長
目前,在美國法院改變判決的形式已得到了普遍的共識,這對矯正工作有直接的影響 。雖然在較大程度上定期刑判決代替了不定期刑的判決,強制性判決的范圍得到擴大, 罪犯的早期釋放受到一定的限制,從而導致了許多監獄過于擁擠;雖然一些矯正機關沒 有權力參與決定罪犯服刑期的長短,這些屬于法院和假釋委員會的權力,但由于監獄過 于擁擠的壓力和客觀現實,許多人主張美國仍應該繼續使用介于監獄和傳統社區矯正之 間的中間程度的懲罰形式來替代監禁,包括單獨罰款、沒收財產、賠償、社區服務、強 化的緩刑、假釋監督、家中監禁和電子監控、日報告中心和住所的社區矯正等。未來的 社區矯正是大有可為的。作為受過教育的有稅收意識的公眾明白建立更多的監獄并不是 解決犯罪問題增長的最好的辦法。改變傳統的社區矯正工作人員的角色將會繼續,通過 矯正工作與社區更為密切的合作來管理犯罪者。目前美國的社區矯正即非監禁刑的適用 已約占的整個刑罰適用的三分之二,這種高于監禁刑的趨勢仍將繼續發展。
(三)受害人對刑事活動參與的增加
在美國今后的刑事判決和刑事執行中,受害人的參與將給予更多的關注。在犯罪嫌疑 人和被告被起訴觸犯了州的刑法時,在說明這個法律關系時往往提到的是犯罪人的名字 和所在的州。雖然犯罪可能是搶劫、傷害和殺人,但在案件中犯罪受害人往往并沒有正 式地作為一個組成部分,直到目前,犯罪受害人在案件的起訴和裁決中僅扮演了非常不 重要的角色。然而今天的法院,允許受害人在犯罪的判決中扮演更為積極的角色,主要 是通過證據和受害人有影響的陳述。不僅在判決中,而且在刑事執行中允許被害人有更 多的參與,例如在假釋委員會作出假釋的決定之前,受害人和受害人的家庭成員可以在 聽證會上充分發表意見,包括對犯罪人獲得假釋提出異議。雖然被害人參加刑事司法和 執法已有多年,但今后的參與將呈現出進一步增長的趨勢。
(四)民辦監獄的進一步發展
美國監獄的另一個發展趨勢就是私人監獄的擴大。民辦監獄是指由非官方的組織(營利 的、少數是非營利的)來建設和管理監獄。民辦監獄在美國歷史上曾經有過,在19世紀 工業革命時期有較大的發展,但在20世紀初取消,到20世紀80年代,民辦監獄重新開始 作為行刑的方式,現在民辦監獄的發展有較快的增長。民辦監獄的迅速發展主要有以下 直接原因:①監獄的過于擁擠,擁擠的監禁條件引起罪犯起訴的增長;②工作人員辭職 率的增加;③監獄預算的增長以及監獄中缺乏改革、創新和效率。間接原因是:①當今 的社會政治氣候希望減少稅收和縮小政府的規模;②應用強硬的社會控制政策,特別是 “反毒品戰”,擴大強制性監禁判決導致監獄人口超出預期的增長;③美國有盡可能減 少政府控制經濟的傳統,人們相信許多民營部門比公共部門能更有效的工作。
對民辦監獄的支持主要是從經濟的和管理的角度;對民辦監獄的反對主要涉及罪犯的 福利、利潤的獲得、有可能降低工作人員的素質以及法律的、理論的、道德的、倫理的 形象的問題。目前,雖然美國僅有一百二十多個民辦監獄,押犯約占全國監獄數量的十 分之一,但是預測民辦監獄的數量會有比較迅速的增長。
(五)監獄工作進一步向專業化方向發展
雖然目前監獄工作者的技能已得到了較大的提高,但在管理技術上,與社會上公共和 私人的企事業相比,仍有很大的距離,因此要進一步加強專業方面的訓練和教育。對于 監獄高層的領導,應進一步強調管理的原則;對監獄基層工作者來說,系統管理罪犯的 方法將變得更為重要;對于中層的監督和管理者,技術上的管理能力將成為高效率工作 的核心。強調管理并不意味著替代對罪犯的更新改造活動,它要求矯正工作者進一步擴 大自己的專業知識和能力以便于更有效地工作。隨著社會的發展,罪犯的復雜性也進一 步增加,特別是一些嚴重的犯罪分子,需要特別的專業知識來對付他們,但要求每個工 作者都具備所有的專業知識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可能的,因此,工作人員之間的專業合 作將變得更為重要。這一方面要求每個人充分發揮自己的長處,同時通過專業合作來提 高效率,增加對工作的滿意度。對工作人員的獎勵不僅是金錢,而且包括向他們提供在 工作中的參與機會,從而使個人的能力和積極性得到保護、發揮和發展。另外,美國已 進入了信息時代,信息時代對各種行業的工作都有重要的影響,包括監獄。有關計算機 在監獄工作中的運用,對年輕一代工作者來說是不成問題的,但對年齡較大的人來說可 能接受的要慢一些,但不管如何,監獄工作在許多方面的計算機化是勢在必行的。
【
[1]Carlson,Norman A.,Karen M.Hess and Christine M.H.Orthmann.1999.Corrections in the 21[st] century:a practical approach.Belmont,CA:WadsworthPublishing Company.
[2]Champion,Dean J.1998.Corrections in the United States:a contemporaryperspective.Englewood Cliffs,NJ:Prentice-Hall.
[3]Clear,Todd R.and George F.Cole.1994.American Corrections.Belmont,CA:Wadsworth Publishing Company.
[4]Allen,Harry E.and Clifford E.Simonsen.1995.Corrections in America:anintroduction.Englewood Cliffs,NJ:Prentice-Hall.
[5]Bartollas,Clemens and Stuart J.Miller.1994.Juvenile Justice in America.Englewood Cliffs,NJ:Prentice-H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