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市農村消防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李強
摘要農村火災頻發會給村民造成重大損失,加大城鄉差距,造成社會新的不安定因素,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多角度對連云港市農村火災形勢與消防安全現狀進行了深入分析,指出了存在的問題,提出了加強連云港新農村消防工作的對策。 關鍵詞農村消防工作;現狀;存在問題;對策;江蘇連云港 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連云港農村火災多發問題應該引起人們的高度重視,深入分析連云港農村火災形勢與消防安全現狀,提出具體的對策,對于加快連云港新農村發展,具有緊迫而十分重要的意義。 1連云港農村消防工作現狀 1.1連云港市行政區劃及消防工作概況 連云港市地處我國沿海中部、江蘇省東北部,是農業大市,農村面積5 497 km2,鄉村人口403萬人,下轄83個鄉鎮、214個居委會、1 436個村委會。連云港市在新農村建設中高度重視農村消防工作,每個鄉鎮基本都編制了消防規劃,依托公安派出所建立了消防警務室和保安聯防消防隊,配備了消防摩托車,初步實現了“小火不出村,大火控得住”。 1.2連云港市農村火災形勢總體平穩,但不容樂觀 2000—2008年,連云港市農村火災4項指標呈上升趨勢。2000年,農村火災死亡人數、直接財產損失分別占當年火災死亡人數的23.60%、直接財產損失總數的9.13%,2008年則分別上升為66.60%、11.71%。村民住宅是農村火災發生最為集中的場所,2000—2008年,全市村民住宅共發生火災1 187戶,占農村火災總數的50%,因住宅火災死亡的人數占農村火災死亡總人數的71.60%。按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我國平均每戶3.4人計算,在火災中受災的農民至少4 036人以上,相當于1個行政村的人口。也就是說,每年全市有約132戶家庭、448位農民因火災致貧、返貧。 1.3加強農村消防工作是新農村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 2006年,中央1號文件《關于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要加強農村消防工作。同年,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國發[2006]15號)要求“堅持城鄉統籌,大力加強農村消防工作”、“不斷改善城鄉防火安全條件”。江蘇省出臺了《江蘇省農村消防管理辦法》,并在《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中對如何加強新農村消防工作提出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 2存在的主要問題 2.1農村建筑布局不合理,建筑耐火等級低 連云港市農村房屋大部分為磚木結構,建造時使用大量可燃建筑材料,耐火等級非常低,大多數屬于二、四級。同時,村民住宅往往同廚房、儲物間、牲畜棚等連為一體,廚房內經常堆滿柴草作為做飯燃料,火災載荷非常大。農村各戶之間基本上是聯片建造,沒有留出足夠的防火間距。一旦發生火災,很容易形成火燒連營之勢,火災隱患十分突出。2003—2008年,用火不慎和稻草火引發農村火災分別占總數的24.5%和23.7%。 2.2農村消防水源緊缺,公共消防設施滯后 連云港市4個縣為江蘇省扶貧縣,鄉鎮財政緊張,農村消防公共設施建設十分滯后,大部分農村沒有自來水供水管網、消火栓、消防水池,鄉鎮消防站處于零狀態。另外,連云港市近年降雨量較少,天然池塘、湖泊和溝渠等蓄水不足,河水流量日漸下降,消防水源緊缺。發生火災時,縣城消防隊到達偏遠地區至少需要40 min以上,加上消防水源不足,火災撲救不理想,特別是面對麥田火災時,只能“望火興嘆”[1]。 2.3消防安全意識差,用火用電管理不善 由于受經濟條件和傳統習慣影響,連云港市大部分家庭還在使用木柴與柴草做飯和取暖,明火的大量使用稍有不慎就可能引發火災。近幾年,連云港市農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國家又開展家電下鄉活動,農村家庭各類電器數量增多,但是大部分村民缺乏安全用電常識,購置劣質電源開關、插座,電線亂拉亂接、接線頭松動、線路陳舊老化,滋生大量火災隱患,電器火災逐年增多。2003—2008年,用電不慎引發的火災占火災總數的36.1%。 2.4消防宣傳不到位,群眾消防自救能力差 近年來,連云港市農村消防宣傳有所加強,但是大部分群眾消防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還很淡薄,防火、滅火常識匱乏,甚至有不少群眾不知道火警電話號碼,不懂得初期火災的撲救方法[2]。有些群眾甚至認為消防隊救火要收費,即使有火災也不敢報警,從而造成火災蔓延和擴大。還有些群眾不知道放火是一種違法犯罪行為。 2.5農村結構發生變化,非傳統火災隱患突出 過去農村傳統火災隱患主要是建筑耐火等級低、沒有防火間距、缺乏水源等。但是隨著農村經濟發展,在城市出現的火災隱患,農村也大量出現,比如安裝防盜窗、伴隨個體私營經濟出現的“三合一”等。1990年以前,農村發生火災,基本上靠左鄰右舍自發進行撲救。隨著社會發展,農村大部分青壯年進城打工,農村出現“空巢”和留守老人、婦女、兒童現象,當發生火災時,由于缺少青壯年勞力,靠鄰里自救火災的傳統將不復存在[3]。 2.6消防監管難度大,火災隱患難根除 由于公安現役消防監督警力有限,主要精力集中在城區重點單位,過去一段時期,農村消防工作幾乎處于失控漏管狀態。2009年5月1日修訂實施的《消防法》明確將農村消防監管工作賦予公安派出所,從法律層面上解決了農村消防監管工作主體問題。但是由于派出所警力緊張,工作量雜而繁多,主要精力集中在鄉鎮社會面單位,很少過問村組消防工作。個別村委會雖然不定期組織防火檢查,但由于專業知識不多,很難在第一時間發現火災隱患,即使發現隱患,也找不到好的解決方法,火災隱患變成難以根治的頑疾[4]。 2.7消防經費投入不足,農村消防組織難以為繼 近年來,連云港市新農村小城鎮建設發展較快,但是農村消防公共設施建設遠遠落后于城鎮建設的發展速度。農村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得到一定的發展,但由于缺乏整體規劃,沒能形成群防群治的網絡,且各地發展不平衡,總體自防自救能力差[5]。同時,一些地方伴隨鄉鎮機構改革和結構調整等因素,使得原有的專職或義務消防隊被取消,有些鄉鎮雖然還保存著原有的消防隊伍,但也因經費和隊員待遇等因素而名存實亡,發生火災后也形成不了有效戰斗力。 3對策 3.1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健全消防安全工作網絡 以新農村消防安全防控責任制為核心,積極建立“黨委政府主要負責、部門各負其責、鄉鎮重點防控,村委會組織管理、村民義務參與”的農村消防工作責任制度[6]。要建立和健全考評機制,凡發生重大特大以上火災事故的,實行年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核“一票否決”。分層次組建鄉鎮專職消防隊、鄉鎮企業義務消防隊和農村義務聯防隊,探索建立連云港新農村消防工作信息溝通和消防執法聯動機制,逐步完善縣、鄉、村委會三級組織網絡,把一般化的消防工作拓展到鄉鎮、農村、家家戶戶,從而形成“縣、鄉鎮人民政府領導,村民委員會具體負責,村辦企業、個體商戶、村民代表齊參與、共同管理”的三級消防工作社會化格局。 3.2編制消防工作規劃,科學安排農村消防布局 采取政府規劃、政策支持、主動引導和財政扶助的方法,將村民住宅和鄉鎮企業的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水源建設、消防通道納入到鄉鎮總體規劃與村莊建設規劃中,做到同時立項、同步設計、同步規劃、同步實施。結合新農村人居環境改造,改善新農村建設中的消防安全平面布局;結合農民房屋改造,提高鄉村建筑的耐火等級,并請專門的評定企業定期評測;結合各地鄉村道路的改建,合理地規劃建設消防車道;結合人畜飲水與農田澆灌工程,加強消防給水管網、消防水源、消火栓等消防基礎設施的建設;結合多種形式的消防隊伍建設,著重在新農村建設“一室一隊一車”(1個面積不小于20 m2的供學習與培訓的消防室;1個由村領導與基層民兵組成的義務消防隊;1臺配備手抬消防泵、火鉤、滅火器、個人防護裝備等滅火設備與消防宣傳設施的簡易消防車),從根本上改善當地農村防火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