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摸女人的胸视频,91精品国产91久久久久久最新,黄色视频性爱免费看,黄瓜视频在线观看,国产小视频国产精品,成人福利国产一区二区,国产高清精品自拍91亚洲,国产91一区二区

加急見刊

試析社區檢察參與輕傷害案件調解機制的構建

王肖尤

論文摘要 2011年,上海市檢察院成立了社區檢察指導處(籌),各個區縣檢察院也先后成立了幾十個社區檢察室。如何發揮社區檢察室的職能作用成為當前社區檢察干警們的探索性問題。本文把社區檢察參與輕傷害案件調解工作作為發揮社區檢察職能的切入點之一,在調查分析的基礎上嘗試構建檢察機關參與輕傷害案件調解工作的具體運作機制。

論文關鍵詞 社區檢察 輕傷害案件 調解 構建

一、現行的輕傷害案件委托人民調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2006年5月,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檢察院、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司法局聯合印發《關于輕傷害案件委托人民調解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其中第2條規定:“本意見所稱的輕傷害委托人民調解,是指在受理、立案偵查、審查起訴、審判階段,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等辦案機關根據雙方當事人申請將符合條件的輕傷害案件委托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該項規定將人民調解的范圍從原來僅針對民事糾紛擴大到輕傷害的刑事糾紛。《意見》第4條第2款規定:“符合本意見第三條規定的輕傷害案件,雙方當事人均申請人民調解的,辦案機關就應當委托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根據規定,公安派出所委托的輕傷害案件人民調解,應當由公安派出所、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和街道司法所三方銜接配合,并發揮各自不同的職能作用。公安機關負責對案件是否屬于可調解的輕傷害案件的審查,不直接參與到案件的實際調解工作中,而是將符合條件的輕傷害案件委托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人民調解委員會”是接受輕傷害人民調解委托的主體,負責主持輕傷害案件的調解工作。 但在司法實踐中,該項工作的開展并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各街道每年受理的輕傷害委托人民調解案件的數量都只有少數幾起,與此同時,輕傷害案件的人民調解工作實際運行中已經嚴重走樣,大大偏離了規范的程序和做法,且整個調解程序和環節存在法律監督上的嚴重缺失。 司法實踐中,由于輕傷害調解制度的不完善、基層司法行政機關的人員配置的局限性、對調解程序缺乏有效的監督等多方面原因,公安機關雖形式上委托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對輕傷害案件進行人民調解,但是主要的調解工作都是由公安派出所來組織完成。在調解雙方達成一致解決意見后,公安派出所通知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和街道司法所負責調解工作的工作人員到場,由三方共同進行調解最后階段的協議文書制作以及協議履行的監督。雖然文書的制作最終以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名義進行,同時協議文書中不體現公安機關的參與,但是公安派出所是實際調解工作的主體。換句話說,實踐中的公安機關委托輕傷害案件人民調解是以人民調解的形式包裹著刑事和解的內容,本質上應屬于刑事和解的范疇。

二、社區檢察室參與輕傷害案件調解工作是解決問題的恰適路徑

(一)檢察機關參與輕傷害案件調解工作將有助于規范輕傷害案件調解工作 社區檢察室參與輕傷害案件調解是檢察機關將刑事和解的監督關口前移。檢察機關參與到公安機關輕傷害案件調解中,將進一步規范公安派出所民警的調解執法行為,促進基層公安派出所執法規范化。檢察機關的參與,一方面有效地彌補了檢察機關對輕傷害案件受理階段長期的監督缺位,另一方面還可為調解工作提供刑事法律專業方面的優化和指導。同時,檢察機關在社會中廣泛的認可度以及高度的權威性也將為調解工作的順利開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因此,我們說,檢察機關參與到公安派出所的刑事和解活動中,這將進一步推進輕傷害案件在受理階段的刑事和解效果,使刑事和解制度得到進一步的完善和發展。 (二)介入輕傷害案件調解工作也是檢察機關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途徑之一 把檢察職能延伸到社會基層是檢察機關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切入點。檢察機關應當以法律監督的職能定位推進社會管理創新,這是順應我國社會結構和利益格局發展變化的必然選擇,也是檢察機關積極履職的應有之義。社會管理創新的重心在基層,檢察機關在參與社會管理創新,就是要在履行法律監督職能的同時,適度延伸檢察機關參與社會建設的觸角,積極搭建檢察機關參與社會管理服務的新平臺新方法。同時還必須轉變工作方式,把化解矛盾貫穿于執法辦案始終,把排查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納入執法辦案的每一個環節,促進執法辦案向化解矛盾延伸。建立和完善社區檢察室參與輕傷害案件調解新機制,將檢察機關的觸角深入到人民調解工作的新領域,延伸了檢察機關參與社會管理建設的觸角,進一步實現了檢察機關從執法辦案向化解社會矛盾的延伸。 (三)參與輕傷害案件調解工作也有助于實現檢察機關對立案活動的監督 檢察機關有權對公安派出所的立案活動進行監督,但是長期以來,由于檢察機關無法深入到刑事立案工作第一線,無法在第一時間掌握刑事立案的第一手資料,因此立案的監督工作總是存在滯后性。使很多該立案而未立案,不該立案而立案的案件疏于監督。社區檢察室參與到公安機關的輕傷害案件調解中來,能夠更好的解決檢察機關與公安機關接觸案件不同步的問題,可以在第一時間對案件的性質和危害性進行衡量和把握,對公安機關對輕傷害案件的立案活動進行有效的監督。

三、檢察機關參與輕傷害案件調解工作的具體運作構想

(一)制定完善社區檢察室參與輕傷害案件調解工作的規范性文件 檢察社區檢察室參與輕傷害調解工作屬于新生事物,而《關于輕傷害案件委托人民調解的若干意見》、《關于輕傷害案件委托人民調解的規定(試行)》和《黃浦公安分局關于糾紛調解工作的若干規定》等針對輕傷害調解工作的規定對檢察機關在調解工作中的職能規定過于寬泛,不能成為社區檢察室參與輕傷害調解工作的規范化指導和執行依據。因此,區人民檢察院應當積極與區公安分局、區司法局相互協調,共同建立關于輕傷害案件在受理和立案偵查階段的調解機制,盡快制定相應的規范性文件,來詳細規范黃浦區檢察院派駐社區檢察室在處理糾紛包括在處理輕微刑事案件調解中的程序和具體做法。檢察機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關于輕傷害案件委托人民調解的若干意見》、《關于輕傷害案件委托人民調解的規定(試行)》等規定,結合實際工作情況,專門針對社區檢察室參與輕微刑事案件的調解工作,制定《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檢察院派駐社區檢察室參與輕傷害案件調解工作的規定》,并依此開展工作。 (二)明確調解中各部門的分工與銜接機制 1.檢察機關各派駐檢察室確定專人負責參與輕傷害案件的調解工作,與公安派出所及區、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或調解工作室建立日常聯系。 2.公安機關審查認為符合輕傷害調解的案件,當事人提出申請的,公安機關應當立即向社區檢察室通報情況并由社區檢察室派人參與調解工作。 3.確立參與輕傷害案件調解工作的部門有公安派出所、檢察院派駐檢察室、區或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各部門相互聯系和配合。調解過程中,社區檢察室主要負責在調解過程中相關法律問題的解釋說明,對調解協議的內容和整個調解過程的規范性和人員執法情況的進行審查。 (三)明確社區檢察室參與調解工作中的職責 1.檢察機關在參與案件的調解過程中,對案件是否符合調解條件進行審查,檢察機關認為案件不適宜調解的,應督促公安派出所依法立案偵查。 2.輕傷害案件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不履行調解協議的,情節輕微且有證據證明的,應建議被害人提起自訴;已經立案的,偵查程序繼續進行。 3.輕傷害案件屬于公訴范疇的,對公安派出所是否立案進行監督,如發現應當立案而不立案的情形,則啟動立案監督程序,并及時通知院偵監部門。 4、調解工作完成后,檢察機關對制定的調解文書的規范性和合法性進行審查,由檢察室制定審查文書并由雙方當事人及調解參與各方簽字確認。 (四)完善社區檢察室對輕傷害案件調解的管理制度 1.檢察機關派駐檢察室就參與的輕傷害案件建立檔案,內容包括案件基本事實、調解經過、調解結果,調解前后的審查意見,對調解程序無異議的,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后歸檔備查。 2.發現調解過程中有不符合相關規定等異常情況的,承辦人提出處理意見,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后,報分管檢察長批準,向公安機關提出檢察意見或建議。 3.派駐檢察室與公安派出所建立輕傷害案件信息通報制度,不定期召開信息通報會,及時解決輕傷害調解中發現的問題,共同商議、制定相應對策和措施。 4.做好輕傷害調解案件的事后評估。加強與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的聯系,及時掌握和解雙方履行協議情況,評估調解的適用效果。對和解雙方的跟蹤回訪,鞏固工作效果。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