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新時期公安信訪增多的現狀、 特點、成因及對策
王泗友
[內容提要] 信訪工作,事關全局,依法、合理、及時地解決信訪問題,意義重大。本文通過重慶市城口縣信訪工作的現狀、特點、成因進行了較深入地分析和論證,提出了相應的對策措施。
[關 鍵 詞] 公安,信訪工作
公安信訪工作是公安業務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黨領導下專門工作與群眾路線相結合的一大特點和優勢,是黨和政府聯系人民群眾的橋梁和紐帶。它關系到黨和政府在人民群眾中的聲譽、地位和形象,也直接體現公安民警的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如何做好新時期公安信訪工作,對搞好“三講”教育,密切黨群關系,正確處理好新時期警民關系,為西部大開發和經濟建設提供穩定的環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現 狀
近年來,由于“普法”工作的力度不斷加大,人民群眾的法制觀念不斷增強,法律意識明顯提高,對涉及自己利益和需要的問題,敢于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勇于向黨和政府直陳己見、申辯是非、取得上級機關的理解、支持和扶助,這是社會主義法制建設日益健全和完善的一個重要表現,也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逐步走向成熟的一個重要標志。當然,在眾多的上訪群眾中,也不排除極少數人故意制造矛盾,混淆視聽,影響黨和政府在群眾中的形象的情況。
以地處重慶市最北邊的山區縣城口為例,自1997年以來,縣公安機關共受理信訪案件總數480件,其中來信310件,涉及檢舉違法犯罪的190件,申訴的 26件,要求解決戶口、賠償損失、求助等問題的75件,控告公安民警違法行政的19件;接待來訪170次,包括提供拐賣人口、搶劫、強奸等違法犯罪案件線索的69件,到公安機關申辯理由、請求重新處理的21件,要求解決問題的?6件,控告公安人員錯誤執法的4件。從上述統計數據中不難看出,執法部門的執法意識和執法水平亟待提高,政治、業務素質亟待加強;人民群眾的維權監督意識有所提高;同時,我們也應清醒地看到,信訪工作的發展趨勢是嚴峻的、復雜的,如果處理不好就會貽誤工作,影響黨群、干群關系,所以公安機關不能有絲毫的麻痹和松懈,要冷靜地分析形勢,看準問題,摸準信訪工作的脈搏,找準切人點,對癥下藥。
二、特 點
當前信訪工作的特點概括起來主要有:
(一)集體上訪多。主要反映在兩個方面:一是企業職工集體上訪多。2000年是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的關鍵時期,也是企業改制實行資金重組的沖刺階段,對物質生活水平相對落后的城口廣大企業職工而言,面臨著下崗分流、在崗擇業、福利待遇、養老保險等一系列關系到切身利益的問題,大批職工成群結隊上訪縣政府、信訪辦以及政府各部門;二是農民集體上訪多。主要涉及扶貧資金的正確使用、管理和再發展的問題。
(二)群眾聯名多。一是普遍反映區、鄉領導和部門負責人、企業法人代表腐敗問題,不關心群眾疾苦,不照顧群眾利益;二是用黨和政府的扶貧政策搞交易,坑害貧困戶;三是反映部門負責人由于處理治安、交通、運輸、工商、市場管理、稅收、房改、拆遷安置等工作做法不公;四是反映企業法人只顧個人利益,不顧員工得失,工不計時、勞不計費,造成職工停工罷工,聯名投訴、聚集上訪事件時有發生。
(三)越級、重復上訪多。諸如:對治安裁決、法院判決、勞動仲裁、扣押查封等法律關系,對重點工程移民的安置,對山林、土地、水利、房產等切身利益等等,主管機關傳閱信訪材料周轉時間長,辦結速度慢,辦事效率低,久拖不決,受理后久不作答復,導致群眾越級、重復上訪多。
(四)指控對象多,涉及范圍廣。從信訪材料的歸類來看,群眾指控的對象和涉及的范圍,遍及全社會的方方面面,主要有使農民負擔過重的政府各部門及相關機構,有涉及執法、司法處理不公的公、檢、法、司以及行政執法部門,有事關農民利益的農村工作部門,有關系職工切身利益的企事業單位,指控的對象有各級政府領導,區、鄉領導、部門負責人,企事業法人代表以及國家工作人員,也有鄉、村、社負責人和涉及公民利益的當事人。
(五)突發事件多。目前,城口群眾的上訪已不是個人現象,只要有人發動,響應者甚多,并且聚集時間短、速度快,極易擴大事態,釀成突發事件,造成惡劣影響。
(六)信訪積案多。從城口縣的情況看,信訪積案的形成主要來自三個方面:一是機關化作風的嚴重泛濫;二是責任心不強、素質不高,工作能力有限;三是部門與部門之間推諉扯皮,使很多群眾重復上訪、多次上訪或越級上訪,造成信訪積案多。
三、成 因
客觀地講,公安信訪問題增多的原因是多樣的、復雜的,要公正、科學地進行分析和探討,不但要考慮社會變革的大背景,更應結合當地實際情況,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
(一)忽視了形勢發展與信訪問題增多的辯證關系。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恢復和發揚了批評和自我批評的優良傳統和作風,人民群眾敢于向黨講真話、道實情,黨鼓勵人民群眾敢于直言、善于進言、參政議政,這是我國民主與法制建設新的飛躍。特別是近期,黨中央國務院實施西部大開發,開辟投資環境,凈化輿論陣地,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了說話的空間,老百姓也曾試圖利用這個機遇解決歷來沒有解決的問題,糾正政府內部的不良作風,以良好的愿望推進西部大發展。同時,我們也應認識到,我們的國力還比較薄弱,國民物質文化生活水平還很落后;各種腐朽、落后的思想意識還很難從根本上得到清除;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建設還不成熟、也不完善;各種刑事犯罪和經濟犯罪活動還會長期存在;生產力發展相對滯后,多種分配形式并存,群眾自給自足的能力相對薄弱。所有這些情況不可能在短時期內得到根本改變。因此,蘊藏著各種積極的、消極的因素,直至交織成了各種問題和矛盾,也決定了信訪問題增多的必然性。
(二)各級領導對信訪工作認識不足、重視不夠、從政不廉潔亦是信訪問題增多的主要原因。一個時期以來,不少部門負責人和基層領導片面理解發展經濟的大道理,重經濟效益輕社會效益,忽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重要性的認識,主要反映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是認識不足、重視不夠,把信訪工作與經濟工作對立起來,缺乏深層次的政治理論素養和辯證分析問題的基本能力;二是有的基層領導干部從政不廉潔,宗旨意識不強,政策觀念、法制意識淡薄,工作方法簡單粗暴。
(三)執法部門枉法辦案、違法行政、工作不細、結案不徹底,是信訪案件增多的一個重要原因。近幾年來,公安機關通過“三講”教育、宗旨教育、法制教育、思想路線教育的學習,以及開展的“為人民服務、樹公安新風”活動在全體民警中已基本形成“從人民群眾不滿意的問題改起,從群眾滿意的事情做起”的便民風尚。但是也存在許多信訪問題增多的原因和隱患。就公安機關自身的問題看,主要是有的民警宗旨意識不強,沒有把人民群眾的利益和呼聲放在心上。由此使一些簡單的問題復雜化,增大了解決問題的難度,加劇了群眾不滿情緒,損害了公安機關的形象,對社會穩定構成了嚴重威脅。
(四)農村思想政治工作薄弱。毛澤東同志曾說:“嚴重的問題是教育農民。”近來年,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忽視了思想文化陣地的作用。有的地方農村思想政治工作已薄弱到了黨在農村的政策無法貫徹執行的地步,基層政權組織軟弱渙散,導致廣大農村存在許多政策和法律的盲區。群眾不了解黨的大政方針,不了解法律法規,出現了許多不應該出現的問題,發生了許多不應該發生的事件。
(五)辦理信訪案件不規范,信訪工作責任制不健全。全縣未建立起一套比較規范的信訪制度以及處置辦法,信訪案件無專人辦理,重大信訪信息無人收集反饋;有的事件發生后,上級已作出批示,當地黨政領導還不知道。這說明了信訪渠道不規范,制度不健全,思想政治工作的力度沒有到位。分級負責、對口管理,誰主管、誰負責和及時、就地依法解決的原則沒有得到有效地貫徹和落實,一些信訪問題如國企在改革和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經濟糾紛、拆遷安置、農民負擔、征地補償以及安全事故等問題,由于有的單位工作不力,無法把問題解決在初始階段、控制在萌芽狀態,從某種程度上講也為信訪問題的增多提供了機會和條件,人為地助長了信訪問題的逐步升級。
四、對 策
(一)加強領導,進一步提高對信訪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朱镕基同志在第四次全國信訪工作會議上指出,信訪工作不但關系到我們黨和群眾的關系,關系到我們的廉政、法制建設,而且關系到我們執政黨的生死存亡。在我國尚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法制還不十分健全的情況下,信訪工作在密切黨委、政府同人民群眾的聯系,維護社會穩定,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各級各部門的領導要從講政治、講大局的高度,維護社會穩定的高度認識做好信訪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加強對信訪工作的領導,把信訪工作納入領導議事日程,把它當成了解社情民意的“傳感器”,化解社會矛盾的“減震器”,在維護穩定、服務群眾、凝聚人心方面發揮作用,各級領導和全體干部要深刻認識到肩負的歷史責任,積極、主動、創造性地開展工作,要高度重視信訪初訪的處理,提高辦事效率,對群眾來信來訪要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著落,要積極推行領導干部接待日制度,采取預約接待,征集人民建議和召開座談會進行對話,領導定期下基層等形式拓寬聯系群眾的渠道,各級部門要成為群眾信賴的、可以講話、申理、解難的地方,要有憂患意識,一刻也不能忘記我們是人民的公仆,“俯首甘為孺子牛”,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二)切實轉變基層領導干部的工作作風,勤政愛民,努力建成一支高素質的基層干部隊伍。
轉變工作作風最根本的就是要端正思想路線,密切聯系群眾,反對形式主義。一段時間以來,一些地方領導干部作風飄浮,工作方法簡單粗暴、辦事拖拉的不良現象在群眾中影響很壞,究其根源,一是在貫徹黨的實事求是思想路線上發生了偏差,嚴重脫離群眾、脫離實際;二是個人主義作祟,存有私心雜念,為了博得一些領導同志的“好感”,給自己制造一點“政績”提高身價,沽名釣譽,謀取好處,以求升遷。我們一定要把解放思想同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統一起來,把滿腔的工作熱情與嚴格的科學態度結合起來,把黨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真正做到想群眾之所想,急群眾之所急,解群眾之所難。
(三)加強農村思想政治工作,進一步推進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建設。
農村思想政治工作的著力點應緊緊依靠群眾。把群眾的愿望和要求放在第一位,要把實事辦好,好事辦實。不能把思想政治工作簡單地理解為開開會、念念報、談談話,要和解決思想問題、實際問題結合起來,體現黨的宗旨,為群眾服務,靠群眾參與,讓群眾滿意。下決心解決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領導干部要知道群眾最關心的問題是什么?最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是什么?把群眾反映的問題收集起來,定期進行綜合分析,從中了解民情民意。要緊緊抓載體、抓陣地,要立足于基層,要注重社區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建設,開展科學的、先進的、健康的文化活動,下大力氣推廣扶貧技術,引進扶貧項目,著重提高農村經濟實力,開展“窮而思源,富而思進”教育,引導農民走上富裕道路,培養文明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道德情操。
(四)以信訪問題專項治理為契機,加大信訪案件的查處力度,清除信訪積案,理順工作關系,建立健全信訪工作責任制度。
2000年3月以來,公安部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了為期七個月的“公安重點信訪問題專項治理”活動,旨在著力解決一批群眾的實際問題,查處一批內部違法違紀案件,說服一批長期糾纏的信訪老戶。通過專項治理,清除信訪積案,凡是來訪3次以上、來信5次以上的信訪案件必須定人定案定時,一查到底,堅決查清,給群眾一個滿意的答復。各級公安機關也將本著既解決問題,又嚴格執行法律和政策的原則,根據不同情況、針對不同人員,采取多種措施,妥善處理好各種問題;對屬于公安民警違法違紀的要嚴肅處理,絕不能護短;對一些因一時破不了案、查不清事實的問題,要開誠布公地向群眾說明情況和原因,求得群眾的諒解和支持;對堅持過高要求·或無理糾纏的,要不厭其煩地做耐心細致的疏導工作;對不聽勸阻,滋擾鬧事、影響社會穩定的要嚴肅處理,對一些事關政策法律的問題,要堅持原則,不能隨便開口子,防止造成新的被動。要通過專項治理,增強信訪部門和信訪干部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按照《信訪條例》理順工作關系,建立健全信訪工作責任制,認真研究如何在公安工作的各個方面、各個環節上減少錯誤和失誤,如何從源頭亡減少問題的發生,如何在信訪問題發生后認真、及時、一次性解決徹底,不留留后遺癥。這些都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亟待解決的課題。同時,我們也要按《人民警察法》的規定,依法治警、從嚴治警、加強業務、政治、德育知識教育。依法辦案,嚴格執法,切實解決公安機關自身存在的與現實斗爭不相適應的問題。立足長遠,注重建設,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改進工作,從根本上減少信訪積案的形成。
(五)完善信訪工作機制,規范信訪程序,推行群眾逐級上訪制度。按照重慶的規定:一是各級黨委、政府接待和處理群眾上訪作為一項基本職責,要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受理引導群眾依法、逐級上訪,盡可以能把上訪問題解決在初始階段,解決在基層,減少和避免越級、重復上訪;二是對群眾的上訪問題必須在20日內調查處理完畢,情況復雜的,時限適當延長。對不服處理決定的,在30日內請求原辦理機關復查,有關部門在30日內作出復議決定,上訪人對復議不服的,才可以到市級有關部門申請復查;三是上訪人到機關、學校、企業單位上訪反映問題,上述部門應予受理并立案調查處理;四是上訪人越級到上一級黨政機關上訪未持原辦理機關《群眾來訪處理意見書》和《群眾來訪處理復查意見書》,上級機關將出具《轉辦單》,并告知上訪者到有管轄權的部門和單位反映問題,進行接待處理;五是上訪人到所在村委會、居委會上訪反映問題,村委、居委應予接待,視情進行調解處理;六是對無行政管理部門企業的上訪人請求復議的問題,按屬地管轄原則應由企業所在地黨政機關進行復查處理;七是對上訪人員中,凡經兩級以上黨政機關調查處理并復查,
處理恰當,上訪人仍堅持過高要求,繼續進行糾纏、哄鬧、要挾、影響機關正常工作秩序的,由該機關出具公函,公安部門協助,由民政部門遣送,對上訪人員之中沖擊機關,攔截車輛,損壞公物,毆打工作人員的,公安機關依法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