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三大挑戰探索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中國道路
陳紅太
[摘要]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在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上主要回應了來自三個方面的挑戰:一是針對建國以來我國在政治體制方面存在的主要弊端,積極改善黨的領導和組織制度、探索黨政關系新模式,凸顯民主制度化和法律化建設的極端重要性;二是服務于現代化建設這個大局,強調穩定的價值、加強法制建設、推進政府改革和重視保障人權,不斷滿足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對民主政治和政治體制提出的變革要求;三是應對世界性民主化浪潮的沖擊,探索黨的執政制度、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發展基層民主政治,探索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中國道路。
[關鍵詞]挑戰;民主政治;中國道路 任何一個政治共同體,在面對來自內部和外部的挑戰和壓力面前,都會做出或積極或被動的回應。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在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上主要回應了來自三個方面的挑戰和壓力:一是針對建國以來我國在政治體制方面存在的主要弊端,積極改善黨的領導和組織制度、探索黨政關系新模式,凸顯民主制度化和法律化建設的極端重要性;二是服務于現代化建設這個大局,強調穩定的價值、加強法制建設、推進政府改革和重視保障人權,不斷滿足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對民主政治和政治體制提出的變革要求;三是應對世界性民主化浪潮的沖擊,探索黨的執政制度、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發展基層民主政治,探索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中國道路。 一 1956年黨的八大,實際上已經把黨的工作重心轉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道路上來,那么后來為什么發生了“文化大革命”這樣的十年動亂,階級斗爭嚴重擴大化,給黨和國家帶來巨大的災難,也給像毛澤東這樣偉大的領袖晚年帶來不幸,這樣的歷史教訓是應該深刻總結的。在這方面,鄧小平給我們后人留下了一筆非常珍貴的歷史遺產。在1980年“8.18”的講話中,鄧小平深刻指出:“從黨和國家的領導制度、干部制度方面來說,主要的弊端就是官僚主義現象,權力過分集中的現象,家長制現象,干部領導職務終身制現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權現象?!盵1]“我們過去發生的各種錯誤,固然與某些領導人的思想、作風有關,但是組織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問題更重要。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甚至會走向反面?!勾罅謬乐仄茐纳鐣髁x法制,毛澤東同志就說過,這樣的事件在英、法、美這樣的西方國家不可能發生?!薄邦I導制度、組織制度問題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2]在其他講話中,鄧小平還指出:“沒有民主就沒有社會主義,就沒有社會主義現代化?!薄盀榱吮U先嗣衩裰?,必須加強法制。必須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盵3]鄧小平的上述認識,在我們黨和人民中形成了廣泛高度的共識。 在完善黨的領導和組織制度,探索黨政關系模式方面,中國共產黨積極從經驗中總結黨的領導和黨政關系的科學內涵。黨的十二大章程把黨的領導明確規定為“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組織的領導”。黨的十三大報告提出:“黨的領導是政治領導,即政治原則、政治方向、重大決策的領導和向國家政權機關推薦重要干部。黨對國家事務實行政治領導的主要方式是:使黨的主張經過法定程序變成國家意志,通過黨組織的活動和黨員的模范作用帶動廣大人民群眾,實現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實行黨政分開?!薄包h政分開即黨政職能分開?!秉h政分開的大規模實踐雖然由于發生“六四”事件,黨的政治體制改革重心發生轉移,但黨對如何改善領導,建立科學的黨政關系模式的探索并沒有停止。從黨的十四大到黨的十六大,黨的領導的含義和黨政關系模式初步有了一個比較確定的結論?!包h的領導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組織領導?!秉h的領導實現方式,主要“通過制定大政方針,提出立法建議,推薦重要干部,進行思想宣傳,發揮黨組織和黨員的作用,堅持依法執政,實施黨對國家和社會的領導”。 黨政關系可以概括為:“黨委在同級各種組織中發揮領導核心作用,集中精力抓大事,支持各方獨立負責、步調一致地開展工作?!薄鞍凑拯h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原則,規范黨委與人大、政府、政協以及人民團體的關系,支持人大依法履行國家權力機關的職能,經過法定程序,使黨的主張成為國家意志,使黨組織推薦的人選成為國家政權機關的領導人員,并對他們進行監督;支持政府履行法定職能,依法行政;支持政協圍繞團結和民主兩大主題履行職能。加強對工會、共青團和婦聯等人民團體的領導,支持他們依法按照法律和各自章程開展工作,更好地成為黨聯系廣大人民群眾的橋梁和紐帶?!盵4]這些內容既是對鄧小平黨政分開思想的繼承和發展,同時又克服了因強化政府職能可能造成的對黨的領導的弱化傾向。[5]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共產黨在克服中國政治體制的弊端,改善黨的領導和黨政關系模式的探索方面,取得了一定的共識和實踐成果。黨的組織不能等同于國家機構,不能替代國家機構行使國家權力。黨委的職能主要是抓大事,在政治、思想和組織方面起領導作用。具體說黨的領導主要應做好三件事:黨應該負責路線方針政策的制定,保證大政方針的正確;黨應該負責主要干部的選拔、考核、推薦或任免、輪換與培訓等,保證黨管干部的先進性;黨通過思想政治工作保證黨的領導的權威性與有效性,黨通過決策和用人的正確、正確思想和榜樣的力量使人民群眾同黨同心同德。[6]對黨的領導職能認識的深化,使改革開放前存在的黨政不分、以黨代政的絕對一元化領導體制得到明顯改善。書記搞一言堂、家長制的問題在黨的組織制度中明令禁止。1980年通過的《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明確規定:“堅持集體領導,反對個人專斷。”黨委實行集體領導制度,在黨委會內,書記和委員不是上下級關系,都是黨委會中平等的一員。為了貫徹黨委集體領導制度,在組織制度方面也做了必要的調整,如在中央廢除主席制,設立中央書記處,形成中央政治局和他的常委會領導下的書記處三個層次的領導機構(十三大后書記處又改為日常辦事機構)。強化了黨組對國家政權、人民團體和經濟、文化組織的領導。黨的十四大黨章修正案第一次明確規定:黨組“討論和決定本部門的重大問題”。在基層黨的領導方面,在國有和集體企業、非公經濟組織、事業單位以及街道、鄉、鎮、村、社區實行多元化的領導關系制度。企業和實行行政領導人負責制的事業單位中的黨的基層組織主要發揮政治核心作用,而在非公經濟組織中的黨的基層組織主要起政治上的引導和監督作用。 毋庸諱言,在解決政治體制存在的弊端方面,學界持批評立場的較多。一些學者認為:“鄧小平1980年指出的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弊端基本沒有改變;在某些方面,政治改革的目標不僅沒有前進,而且有所后退;另外,腐敗問題日益突出,已經成為心腹之患和最大的社會污染。與經濟發展相比,中國政治發展相對緩慢;與經濟體制相比,政治體制改革嚴重滯后;與對外開放相比,優勝劣汰的競爭機制尚未在黨內、政府、人大等權力機構引入和建立起來??傊?,現行的政治體制嚴重制約了經濟轉軌與社會主義民主制度的建立,成為最大的制度瓶頸。”[7]還有的學者指出:目前中國政治體制的改革僅僅是淺層次的,還沒有把改革的鋒芒直指原有政治體制和“總病根”,著力解決權力過分集中的問題?!包h政不分問題有某種曲折和強化趨勢?!薄包h內個人集權的問題并未從實質上加以解決?!秉h代會、全委會和常委會的權力關系顛倒;書記個人說了算現象依然屢見不鮮。黨委、人大、政府和政協之間沒有區別和界限,一切權力都歸黨委。[8]這些批評意見盡管不一定正確或全面,但這樣尖銳地提出問題,值得引起黨的高度重視和思考,有必要對此作深入的調查研究,拿出更切實可行的制度安排,從根本上解決政治體制存在的弊端對中國民主政治造成的傷害。 民主的制度化和法律化的探索,是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民主政治建設和政治體制改革變化最深刻的方面。從鄧小平在改革開放初提出這個問題,到黨的歷次代表大會,均強調法制和制度建設的重要。對這個問題的認識,全黨形成高度的共識,無論理論探索還是實踐推進從未間斷和動搖過。黨的十二大報告提出:“社會主義民主的建設必須同社會主義法制的建設緊密地結合起來,使社會主義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秉h的十三大報告提出:“社會主義民主和社會主義法制不可分割?!秉h的十四大報告提出:“沒有民主和法制就沒有社會主義,就沒有社會主義的現代化?!钡搅它h的十五大報告,把民主制度化和法律化建設提到一個新的高度,提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薄耙婪ㄖ螄?,就是廣大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薄耙婪ㄖ螄褕猿贮h的領導、發揚人民民主和嚴格依法辦事統一起來,從制度和法律上保證黨的基本路線和基本方針的貫徹實施,保證黨始終發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辈⑶抑赋觯骸鞍l展社會主義民主,制度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秉h的十六大報告對上述思想又作了進一步的提煉,提出:“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地統一起來”?!耙丶訌娭贫冉ㄔO,實現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規范化和程序化?!痹趯嵺`層面,無論在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發展基層民主制度,重視和保障人權方面,還是在規范黨的執政制度和政府的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方面,都取得了實質性的推進和成效。 二 一個國家的發展同一個人和家庭的情況相似,不同時期有不同的需要和工作重點,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國家發展主題、社會主要矛盾。中國自建立了社會主義政治經濟制度之后,國家發展的主題是擺脫貧窮和落后的問題,也就是生產力的發展水平不能滿足人們日益增長的經濟和社會文化需要之間的矛盾。發展生產力,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綜合國力,實現工業、農業、國防和科學技術的現代化,是中國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主要任務。鄧小平就講,“四個現代化就是中國最大的政治”。[9]“四個現代化,集中起來講就是經濟建設?!盵10]“經濟工作是當前最大的政治,經濟問題是壓倒一切的政治問題。”[11]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中心任務,就是要搞現代化這件事情,這件事情除非發生大規模戰爭,不然決不能動搖,戰爭結束了,還要搞這件事情。[12]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民主政治建設,是在現代化建設這個大前提下的民主政治建設。民主政治建設要服務于現代化建設這個大局。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但不能把民主政治建設與現代化建設割裂開來,不能為了搞民主政治而搞民主政治,不能因為搞民主政治建設影響經濟建設這個中心。中國的民主政治建設要有利于社會主義經濟建設。要從現代化這個大局出發考慮民主政治建設這件事情。從這種立場出發,許多我們單純從政治領域考慮的是非問題,放在中國現代化這個大局中來考量,一些小道理就要服從大道理。比如權力過分集中、家長制、黨政分開等等問題,單從民主政治、上層建筑的這個視角出發,如何解決這些問題,可能比較容易確定改革思路,但把這些問題放在現代化建設和經濟建設這個中心的框架中來考慮,解決這些問題就不那么簡單。十三大政治體制改革方案為什么做了調整,除了發生“六四”事件這一特殊的原因外,更為重要的就是隨著經濟建設的不斷推進,尤其是市場經濟">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目標的確立,中國經濟的快速增長和社會結構的變遷,市場經濟對于法制建設和政治宏觀穩定的需求,正在形成的公民社會對于權利保障和尊重的需求,快速發展形成的不平衡對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的需求,都迫切要求中國的民主政治建設適應這種變化了的新形勢,保持宏觀政治穩定,加強民主的法制化建設,加強人大立法工作,轉變政府職能和體制創新,建立法治、服務型政府,這些成為中國民主政治建設必須優先考慮的目標。 強調穩定對于中國現代化建設的極端重要,是鄧小平的一貫思想。1979年鄧小平就提出,“實現四個現代化必須堅持四項基本原則”。[13]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就是要保持宏觀政治的穩定。我們要搞社會主義民主,但這個民主不是孤立的,它不同于資產階級的個人主義的民主?!耙欢ㄒ焉鐣髁x民主同資產階級民主、個人主義民主嚴格地區分開來,一定要把對人民的民主和對敵人的專政結合起來,把民主和集中、民主和法制、民主和紀律、民主和黨的領導結合起來。”[14]1980年鄧小平還講到,實現四個現代化有四個前提,其中之一就是“要有一個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皼]有一個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就不能安下心來搞建設?!盵15]鄧小平一貫堅持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要在黨的領導、法制、紀律、秩序下進行。他認為,“不要社會主義法制的民主,不要黨的領導的民主,不要紀律和秩序的民主,決不是社會主義民主”。[16]實現民主和法制,一定要有步驟,有領導?!翱傊?,一個目標,就是要有一個安定團結的政治環境。不安定,政治動亂,就不可能從事社會主義建設,一切都談不上。治理國家,這是一個大道理,要管許多小道理。那些小道理或許有道理,但是沒有這個大道理不行。”[17]強調穩定對于現代化建設的價值,還有一個反對自由化的問題。搞自由化的后果,必然造成思想政治上的混亂,動搖對四項基本原則的信仰,不利于安定團結。所以我們黨在這個問題上毫不動搖,決不手軟。即使是黨的高級干部犯了錯誤也要堅決處理,為了穩定即使流血犧牲,也一定要堅持。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把改革的力度、發展的速度和社會可承受的程度統一起來,是中國共產黨在現代化建設中取得的基本經驗?!熬S護社會安定團結,以改革促進和諧、以發展鞏固和諧、以穩定保障和諧,確保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18],也成為中國現代化建設必然長久堅持的一條重要原則。 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無論對于中國的民主政治發展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都是必不可少的條件。市場經濟就是法治經濟,國家權力和行政機關不及時出臺市場經濟急需的法律法規,自由的市場如果沒有規則,這個市場經濟還怎么搞?過去我們搞的是計劃經濟,政府的機構及其職能都是圍繞管理計劃經濟的需要設置的,現在搞市場經濟了,政府機構及其職能不改變,還是按計劃經濟那種管法,政企不分,企業經營權不切實交給企業,市場主體沒有權利,這個市場經濟怎么能夠發育起來?缺乏競爭規則、缺乏權利主體和對市場有效服務和管理的政府,哪里還會存在市場經濟?所以,“依法治國”、“法治國家”、“法治政府”、“依法執政”、“尊重和保障人權”等等原則和目標的提出以及實踐推進,都是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必然要求,也是民主法制化建設深化的必然要求。對法制建設的強調和堅持,從鄧小平改革開放初一提出這個問題,就獲得了全黨和全國人民的廣泛認同。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成為改革開放近三十年來我國矢志不移追求的目標。在這方面的成就也是舉世公認的。僅以人大立法為例,從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至1978年的30年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法律134件,其中至今仍然有效的有16件。但自改革開放以來,全國人大制定了1982年憲法,之后通過四個憲法修正案。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了200多件現行有效的法律和200多件關于法律問題的決定,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了7500多件現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規,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定了600多件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19]我國已經初步形成了比較完整的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需要的法律制度體系。 中國的政府改革最突出地反映了滿足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的性質。與西方政府不同,現代化建設中的中國政府承載著更多的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職能。不僅如此,由于傳統政治和革命傳統的習慣,政府與人民的日常生活最切近,中國的老百姓往往把政府等同于黨和國家。人民群眾往往是從政府的民主和效率的角度衡量和評價黨和國家的民主狀況和實際作為。所以政府改革在中國民主政治建設和政治體制改革中,有著特殊的性質和作用。也正因為如此,改革開放以來,無論我國宏觀政治是否作出調整,政府改革一直在向前推進。從改革開放初提出的精簡機構,建立獨立高效的政府管理體制,到后來實行政企分開,再到后來建立法治政府,直到今天又提出了“建設服務型政府”的目標。政府改革總是從滿足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出發不斷調整機構、加強自身建設、轉變職能。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之所以提出建設“服務型政府”的目標,[20]就是因為隨著中國經濟取得巨大成就,科學發展的問題提上日程。為了解決因片面追求經濟的快速增長造成了城鄉之間、區域之間、經濟社會之間、人與資源環境之間、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之間發展的不平衡,避免任由市場自發調節和發展造成的資源的壟斷、資源配置不合理、經濟的外部性以及分配的不公平等問題,使國家有限的資源在區域和產業間得到合理流動、配置和開發,形成全國統一的市場經濟體系,保護環境,避免嚴重的兩極分化,政府必須要加強自身的調控功能、強化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職能,使我們國家在新農村建設、區域協調發展、就業、教育、衛生、文化發展和環境保護等方面,得到全面均衡的發展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