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完善保險業員工激勵機制
李鴻雁
內容摘要:我國的保險行業正處在行業周期的成長階段,有很好的發展前景,但隨著中國參與經濟全球化的進程中,也面臨著諸多挑戰。本文以現階段我國保險公司激勵機制現狀為依據,提出了建立我國保險行業完善激勵機制的對策。
關鍵詞:人力資源 保險行業 激勵機制 對策 我國保險行業激勵機制存在問題及其分析 我國保險行業的有效人力資源較少 企業的有效人力資源是指企業整個人力資源中可以有效利用的部分。如果企業擁有非常優秀的人才,但沒有利用起來,這是企業的人力資源,但不構成企業的有效人力資源。用公式表示為: 有效人力資源=人力資源*使用率*發揮率 通過調查,保險行業從業人員80%的人從事的是非本專業工作,可想而知,人力資源的使用率有多么低。在此基礎上,若想提高企業的有效人力資源,除了通過培訓提高其使用率外,就是充分提高員工的發揮率,而這便迫切需要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來調動員工的工作主動性、積極性,使發揮率達到最大,最終達到有效人力資源的增加。 認為只要建立起激勵制度就能達到激勵效果 通過市場調查,我國保險行業都已建立了激勵制度,但效果并不理想,這是保險行業在激勵制度上存在的最主要的問題。例如,中國某保險公司于2003年為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合理拉開收入分配差距,調動員工積極性,激勵員工,將職工的薪酬結構定為:崗位工資+績效工資+附加工資+獎金。其中只有績效工資部分是可變動的,但績效工資的系數也已事先確定好了,只規定每月考核不合格者,扣其百分點。然而“考核工作”也僅僅是形式主義而已。同時,由于沒有建立一個公平合理的價值評價體系,并加強價值評價體系與價值分配體系的有機銜接,沒有讓員工的高績效得到合理的組織回報。 認為薪酬是對員工進行激勵的最有效因素 需要是激勵的出發點,保險行業員工對金錢的需求已趨于滿足,因此,薪酬對員工的行為影響降低了,但企業未意識到這一點。由于對員工的需求和價值觀理解錯誤,并沒有意識到員工對個人能力的提高、他人和社會對自己尊重、對組織的歸屬感、自我實現等許多其他方面的需要。即使薪酬對員工有一定激勵作用,那么這種激勵作用也會呈邊際效用遞減趨勢的。而真正的激勵是從全面的、客觀的理解人的需要開始的。 員工未能得到與工作績效相對應的回報 作為獎勵的工資,屬于PFU后果。獲得獎勵的期望是促使員工做出反應的一種激勵因素,但是,這種期望還不足以優化他們的表現。正面-未來-確定(PFC)的獎勵對于員工的日常行為不會有太大影響。因此,定時發放的工資不可能使員工的表現實現最優化。但是,工資對于表現會有幫助或阻礙作用。通過調查,當員工們工作時,他們期望自己的付出能夠得到公平和富有競爭力的報償。然而,保險公司的工資方案實際上壓抑了人的工作積極性。 員工努力工作但沒有提高工作績效 由于公司在管理層上沒有進行合理的功能定位,其權利與責任的分配沒有科學的劃分。同時,員工的工作程序不合理,工作職責不明確,這都使得員工工作效率受到阻礙。另外,人力資源的配置不科學,未建立科學的員工素質測評體系。 我國保險行業激勵機制的對策 客觀、全面理解員工的需求 現階段我國保險公司員工的需求分析及相應的激勵機制 經濟需要。總體來說,現階段保險公司員工的經濟需要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為工資性收入,包括月(年)薪、獎金、股息加紅利及其他如各種補貼等工資性收入;另一方面為各種福利保障,主要是住房、養老和醫療。兩者雖然同屬員工的經濟需要,但是當企業的投入一定時,兩者之間便存在著此消彼漲的關系。因此,正確地認識和處理好兩者之間的關系,是運用好激勵機制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個人發展需要。為一名保險公司員工,之所以投入到如此激烈的競爭和充滿發展空間的領域,其滿足自我發展的愿望是非常強烈的。這種個人發展的需要表現在許多方面,比如:個人業績的突破、不同層次的繼續教育和培訓所獲得的業務技能、職務晉升、各種榮譽、對公司貢獻度的肯定等等。對保險公司員工,尤其是對大批的年輕員工來說,要求有發展的機會和空間可能比經濟需要還要強烈,他們渴望接受企業提供的更高層次的繼續教育和培訓,以不斷增長自己的知識和技能,渴望自己的工作業績能夠得到更大范圍的認可,渴望職務的晉升以便能夠在更高的層次、更廣闊的領域內施展自己的才華,這些都是可供激勵的因素。 綜合上面分析,立足于保險行業員工需求,應當采取以下激勵措施:建立提高工資性收入與增強福利保障相結合的激勵機制。根據對員工經濟需求的分析,可以看到,就我國保險公司員工而言,其經濟需求并非單純地表現為工資性收入,由良好的公司保障形成的依賴和期望心理所產生的激勵作用并不亞于工資性收入所產生的激勵作用。這種情況下,作為我國保險公司,在力所能及地適當提高員工工資性收入,探索經營者年薪制的同時,應下大力氣做好員工的企業保障工作。第二,建立公司與員工個人發展相結合的理想激勵機制。我國以公有經濟為主體的經濟制度、傳統文化所形成的集體主義精神以及實現公司的長遠發展,都需要員工的個人發展同公司的發展緊密結合在一起。 提供保健因素,并同時創造激勵因素 美國心理學家赫茨伯格在雙因素理論中認為,一個單位的政策、工作條件、人際關系、職業安定等是保健因素,這一因素處理的不好會引發員工對工作的不滿,處理得好可預防和消除這種不滿,但它不具有激勵作用;成就、賞識、認同、艱巨的工作、工作中的成長、責任感等是激勵因素,這類因素處理得好,會使員工產生滿足,具有極大的激勵作用。這一理論比較適合于受過較高教育的員工,這正適合于保險行業從業人員。所以,保險行業管理者應當一方面注意提供保健因素,防止不滿情緒的產生。主要內容有:制定公平的政策,不能因人設“制”,切忌某一制度的制定就是限制某一些人,或是將一些人排除在某項利益之外;改善和提供良好的工作條件,盡可能的配置有利于工作的現代化設備;解除員工后顧之憂,建立合理的醫療、養老制度和福利保障制度。
參考資料: 1.(美)費迪南德?佛尼斯,員工激勵16法,海南出版社,2001 2.劉昕,人力資源管理與激勵,中國人力資源開發,2002 3.李繼先,世界成功企業激勵方法,中國人力資源開發,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