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讀梁方仲——有關中國社會經濟史方法論的啟示
劉志偉
從公元十六世紀,我們明代嘉靖萬歷年間開始施行的一條鞭法,為田賦史上一絕大樞紐。它的設立,可以說是現代田賦制度的開始。自從一條鞭法施行以后,田賦的繳納才以銀子為主體,打破三千年來的實物田賦制度。這里包含的意義,不僅限于田賦制度的本身,其實乃代表一般社會經濟狀況的各方面。明代自十六世紀初年正德以后,國內的農工業的生產方法及生產關系,雖然沒有重大的變化,但因歷史上的機緣,如西洋航海術的進步等,使中國與外國的貿易卻逐漸興盛起來,國內的社會經濟情形亦逐漸從自然經濟時代發展到貨幣經濟階段上去。一條鞭法用銀繳納,不過是當時大潮流中的一條旁支。但除去用銀一點足令我們注意以外,一條鞭法還有種種在賦法與役法上的變遷,與一向的田賦制度不同。從此便形成了近代以至現代田賦制度上的主要的結構。
一條鞭法者,總括一州縣之賦役,量地計丁,丁糧畢輸于官。一歲之役,官為僉募。力差,則計其工食之費,量為增減;銀差,則計其交納之費,加以增耗。凡額辦、派辦、京庫歲需與存留、供億諸費,以及土貢方物,悉并為一條,皆計畝征銀,折辦于官,故謂之一條鞭。立法頗為簡便。嘉靖間,數行數止,至萬歷九年乃盡行之。
原本是對戶所課的里甲,今并入本意課于人丁的均徭;又均徭中必須論戶編僉的力差,改為不必論戶編僉的銀差;又舊日銀差是按戶征銀,今改為地丁兼派,都證明了役法的編僉,以“丁”替代了昔日“戶”的地位。
綱銀法,征一法,十段錦,一串鈴等法,它們在基本原則和主要內容上皆與一條鞭法相同,然所包括的范圍大都比條鞭稍狹——謂為“具體而微”,頗為恰當。但諸法在施行上亦頗有與條鞭相異之處,且各名均有其獨立的存在,個別的歷史,故不宜與條鞭混而為一。
如果研究者的目的,在于探求某一種現象的意義,那末,他可以從創造(或改造)此一現象的人(或團體)的真正用意去著手研究,此即所謂心理的方法。倘若研究者能證明他尋找出來的意義盡與創造者或改造者原意符合,那便是說他的方法是準確的了。怎樣才曉得創造人的真意?那就要看:第一,有沒有充分的證據?——如創造人自己的著作,日記,演講詞,或他人的著作足資證明者,等等。第二,研究者對于證據的解釋是否真得了原意?
自明代晚年一條鞭法行后,田賦以銀為正賦,實物田賦制度因而逐漸廢止,于是起運與存留的分別,其重要性亦逐漸降低,問題亦不如以前的復雜,民國以后,所謂“中央解款”,“解省”,“解庫”等等名稱,就是明清以來的“起運”;“存縣”,“地方留款”等等的名稱,就是明清的“存留”。這些分別,自民十七劃為地方稅后,只變成歷史上的名詞。但最近田賦又改歸中央接管,這些區分以及相當于它們區分的名詞亦應當復活;況且自改征實物以后,問題的性質與往日相像的亦更多。歷史的“重演”豈不是一件有趣的事情嗎?
[1]《中國近代經濟史集刊》,第四卷第一期,1936。 [2]《嶺南學報》,第12 卷第一期,1952。 [3]見梁方仲等著:《現代學術文化概論(第二冊)》,華夏圖書出版公司,1948 年。 [4]湯明檖、黃啟臣:《梁方仲傳略》,《梁方仲經濟史論文集集遺》,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1990 年。 [5]《社會經濟史研究》,1951 年第一期。 [6]參見劉志偉:《在國家與社會之間——明清廣東里甲賦役制度研究》,廣州:中山大學出版社,1997 年。 [7]語出自黃冕堂:《明史管見》,濟南:齊魯書社,1985 年,第373 頁。 [8]梁方仲《明代糧長制度》,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 年。 [9]這種看法不時會在一些研究一條鞭法的論著中見到,例如一篇作于1980 年的臺灣政治大學的碩士論文中說“梁氏對于一條鞭法制度內容之探討,系針對史料的整理出發,并未涉及社會經濟的論點。(羅漢杰:《明代一條鞭法研究》(臺灣政治大學財政研究所碩士論文,1980 年)。 [10]《中國近代經濟史研究集刊》,第5 卷第2 期,1937。 [11]《學術研究》,1963 年第4、5 期。 [12] 刊于《北京師范學院學報》1980 年第3、4 期,1981 年第1、2 期。 [13] 見《歷史研究》1956 年,第10 期。 [14]《嶺南學報》,第11 卷第2 期,1951 年。 [15]黃啟臣、梁承鄴編著:《梁經國天寶行史跡》,廣州:廣東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年。 [16]見Ping-ti Ho, Studies on the Population of China 1368-1953,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59; 何炳棣:《南宋至今土地數字的考釋與評價》,《中國社會科學》1985 年,第二期。 [17]參見葛劍雄教授在何炳棣書的2000 年版中譯本《明初以降人口及其相關問題,1368-1953》所撰的《譯后記》。據葛劍雄教授所說的情況,我相信在葛劍雄教授介紹和翻譯何炳棣教授的這本著作之前,在中國大陸,很可能只有中山大學歷史系藏有該書的英文本,我在1980 年讀到這本書時,湯明檖師告我,本系所藏,是何炳棣教授在該書出版后寄贈梁方仲先生的。 [18]《中國社會經濟史集刊》,第六卷第一期,1939。 [19]《中國社會經濟史集刊》,第六卷第二期,1939。 [20]見湯明檖、黃啟臣編:《紀念梁方仲教授學術討論會文集》,廣州:中山大學出版社,1990 年,第18頁。 [21]《新經濟》,第4 卷第3 期,1940。 [22]《人文科學學報》,1942 年。 [23]王國斌:《轉變的中國:歷史變遷與歐洲經驗的局限》(李伯重, 連玲玲譯), 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1998 年。 [24]費正清的《前言》,見Liang Fang-chung, Harvard East Asian Monographs, No.1, 1956. [25]王學典:《近五十年的中國歷史學》,《歷史研究》,2004 年,第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