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傾銷應訴中的會計障礙及對策
徐雪霞
內容摘要:我國企業在反傾銷應訴中,面對國外反傾銷調查和指控,往往因在財務會計上拿不出令人信服的證據,嚴重地障礙了我國企業反傾銷勝訴。針對這一現狀,本文探討了我國企業反傾銷存在的會計障礙,并提出了相應的對策。
關鍵詞:反傾銷 會計 會計障礙 對策 對傾銷的制裁和反傾銷指控的提起,在經濟全球化與各國經濟發展競爭日趨激烈的今天,已經在很大程度上演變為一種進行貿易保護、保護本國貿易的博弈手段。在反傾銷案件不斷增加的同時,針對我國出口反傾銷調查的范圍也有不斷擴大趨勢。在應對國外反傾銷方面,我國反傾銷應訴率低,約在50%-70%之間,并且勝訴率低,不足30%。糾其原因,其中最重要的還是由于我國企業財務制度不健全,很難在時間緊迫的情況下,提供反傾銷調查所需要的會計、財務及相關方面的信息資料,嚴重地阻礙了我國企業反傾銷勝訴。 應訴反傾銷存在的會計障礙 反傾銷調查的調查問卷和現場核查,涉及企業經營管理的各個環節,尤其是產品的成本構成,這就要求企業一定要有嚴格規范的財務管理。實際上,我國企業普遍存在會計基礎工作比較薄弱等,很難提供反傾銷調查所需要的會計、財務及相關方面的信息資料,我國企業應訴反傾銷存在著嚴重的會計障礙。 我國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與國際標準存在差異 反傾銷調查中被訴企業在填寫調查問卷中的會計問題,需要從國際會計準則的角度進行必要的陳述和抗辯。但目前,我國的具體會計準則只頒布了16個,距離全套核心準則制定頒布還有較大差距。而且,我國的具體會計準則主要是在上市公司執行,國有企業可以暫時不執行具體準則。在這種情況下,這樣會計制度的差異阻礙反傾銷的勝訴。為了適應我國加人WTO的要求,2001年12月29日,財政部頒布了《企業會計制度》,使得我國會計標準基本與國際會計標準相吻合。但由于《企業會計制度》僅僅是在股份有限公司范圍內執行,其他企業并未執行,這就使得我國的大多數企業目前仍在執行“兩則兩制”,會計的計量標準與國際會計標準仍有很大的差異。我國現行的企業會計制度與國際反傾銷法的要求有很大的差距,這些差距常常在反傾銷調查中被用來作為剝奪我國企業市場經濟地位的依據之一,使我國企業在反傾銷訴訟中處于被動不利的局面。 企業會計檔案保管制度不健全 我國許多企業在反傾銷訴訟案件中之所以敗訴,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提供不了應當提供的會計資料。許多企業沒有建立健全會計檔案保管制度,不重視會計檔案的管理,既沒有會計檔案的管理機構,又不指派專人管理,這些情況嚴重影響到會計檔案的安全和完整,在企業遇到反傾銷訴訟時,會嚴重影響到會計的舉證工作。 反傾銷中會計信息平臺的缺少 缺少反傾銷中的會計信息平臺,這是我國企業贏得反傾銷訴訟的最大障礙。長期以來,我國出口企業的會計信息平臺反映的只是自己單位的會計信息,對國際競爭對手的財務會計信息和非財務會計信息缺乏了解。例如,湖南不少企業不了解國外市場同類產品的價格情況,也不了解其生產、經營、銷售的具體狀況,別人提出反傾銷,自己心里是本糊涂賬。這樣會導致應訴反傾銷時,無從下手。 會計人員綜合素質較低 目前企業會計人員素質低下,會計人員不熟悉國際貿易和反傾銷的相關國際法規,英語水平較低等,資料準備也不充分,一旦被反傾銷立案調查,會計不知道需要準備哪些會計資料,也不知道怎樣進行會計陳述和抗辯,只是一味地聽從律師的安排,而不能利用自己的反傾銷知識積極配合律師應訴。 企業內部財務管理混亂信息失真 長期以來,由于受我國會計環境的影響,市場不完善、法制不健全、職業道德缺失,再加上企業的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內部控制弱化,財務管理比較混亂。許多企業不能夠嚴格執行會計制度,在會計制度的執行中有很大的隨意性,許多企業存在“兩本賬”、“多本賬”的現象;“賬外賬”、“小金庫”的現象嚴重。并且企業操縱成本費用的情況還是很嚴重的,如將費用作為資產掛賬,或將資產列作費用,隨意變更成本計算方法和費用分配方法等,必然導致企業的成本費用數據不準確,進而歪曲了企業的財務狀況,使得我國一些企業的成本和費用的構成不能反映價值,從而使我國的一些企業在反傾銷應訴中處于被動的地位。這些問題都導致了會計信息嚴重失真,在我國反傾銷應訴中,由于會計資料不真實,導致應訴困難和應訴挫敗的情況累累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