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縣林業可持續發展措施
陳蘭曼
摘要:根據永嘉縣的林業產業現狀及特點,提出了發展林業的具體措施,包括更新思想、優化經濟結構、生態效益與經濟效益和諧發展、完善體制、建立保障體系等內容。 關鍵詞:林業;可持續發展;措施;浙江永嘉 永嘉縣土地總面積26.95萬hm2,其中林地面積19.04萬hm2,占全縣總面積的70.65%,是一個以林為主、農林牧副漁全面發展的山區縣。在林地當中,其中有林地占83.54%,疏林地占0.47%,灌木林地占8.62%;其中喬木林蓄積量560.47萬m3,占91.64%。全縣森林覆蓋率62.02%。目前永嘉的森林資源有如下特點:一是森林資源豐富;二是森林資源地域分布不均;三是森林資源質量低,樹種單一且結構不合理;四是無林地和宜林地所占比例較大,且呈增長之勢;六是林種結構趨于合理;七是森林資源生長量大于消耗量,森林資源持續穩定地增長;八是經濟林面積偏小,與全縣經濟發展不相適應。 根據永嘉縣森林資源的特點,永嘉林業實行可持續發展的必要性表現在3個方面。一是永嘉森林資源雖然豐富,但無林地面積逐漸增大,放任自流的后果就是森林資源最終將減少。二是可持續林業不僅從健康、完整的生態系統、生物多樣性、良好的環境及主要林產品持續生產等諸多方面反映了現代森林的多重價值觀,而且對區域乃至整個國家、全球的社會經濟發展和生存環境的改善,都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且這種作用幾乎滲透到人類生存時空的每一個領域。三是山吃山,靠水吃水,永嘉縣的地理現狀決定必須對林業實行可持續發展的戰略,以保障子孫后代的長遠利益。可持續發展作為一種新的科學的發展觀,已經深入到社會發展的各個領域[1-2]。森林資源和林業發展的重要性和目前的嚴峻狀況,要求將可持續發展的理念深入到林業建設的制度、政策、法律等各個層面,構建一套全新的可持續發展的政策法律體系,從而實現對森林資源的保護和林業的可持續發展[3]。 1順應時代,更新思想 大膽改革舊體制和舊機制,使林業管理體制順暢,機制靈活。永嘉作為一個山區縣,現在依然存在很多古村落,很多思想已經跟不上新時代的發展要求,因此必須提高思想,統一認識,處理好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走持續發展的道路,堅持資源開發和節約并重的方針,積極開發有利于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的先進技術。 2優化林業經濟結構 永嘉縣經濟林面積偏小,與全縣經濟發展不相適應。而調整優化林業經濟結構,促進林業產業的可持續發展,是實現林業可持續發展物質保證。在第一產業方面要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大力推進符合永嘉林業特色的經濟林建設,比如楊梅、枇杷、紅柿、竹子等具有浙南特色的經濟作物;在第二產業方面要加大新產品開發力度,促進以低層次原料加工向高層次綜合精深加工轉變的步伐;在第三產業方面,要加大森林旅游業、花卉業的發展。利用楠溪江-雁蕩山這條風景名線,大力發展旅游業,開發具有特色的風景點和森林公園。 3生態效益與經濟效益和諧發展 林業的生態效益是指林業的發展所帶來的生態方面的正面影響;林業的經濟效益指林業在經濟發展上帶來的利益。林業的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二者之間具有互相依存、互相矛盾、互相影響、互相作用的關系。在忽視生態環境而過度追求經濟增長時期,盡管當期的經濟增長速度相當快,但后期的經濟發展受到了生態環境破壞的影響,使得經濟發展停滯不前或萎縮。而且這種以犧牲子孫后代利益為代價的、飲鴆止渴式的經濟發展,已經不符合社會發展的趨勢。在永嘉縣林業的發展道路上,必須走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的和諧發展的路線,既重視經濟效益又注重生態效益,從而實現永嘉林業的可持續發展。當然,對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的注重,并非消極的注重,而是積極的注重。如果采取消極的注重,即單純注重生態環境而放棄必要的經濟增長,那么終究會因沒有必要的經濟增長而導致經濟效益滑坡,缺乏強有力的經濟實力支撐會使得生態環境保護失去現實意義或物質基礎[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