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對擴大內需的影響探究——論一個基于河南省的實證分析
張乃仁 何曉奕
【論文摘要】“增加消費,擴大內需”是我國宏觀調控的一項重要內容,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則是擴大內需的重要途徑。相比較城市來說,農村消費市場潛力巨大;因此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對于擴大內需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本文研究以河南省為樣本,通過對五地市調研以及歷年統計數據的分析,運用基于預防性儲蓄理論和重復博弈模型,對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對擴大內需的影響加以探析,并希望能找到一些對策建議。
【論文關鍵詞】農村;社會保障制度;擴大內需;關系
一、引言
內需,包括投資需求和消費需求兩個方面。當前我國經濟發展運行過程中的一個突出問題是存在投資過熱與消費偏冷的矛盾。啟動消費,擴大內需已經成為我國今后相當長時期內的一項基本國策。政府也把“增加消費,擴大內需,啟動市場”作為宏觀調控的一項重要內容。河南省被定義為中國的農業大省和人口大省,在政策經濟部署中卻處于劣勢,以其作為樣本,在探討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對刺激農村居民消費以及擴大內需的關系方面具有極強的代表性。本文通過對河南省鄭州、洛陽、南陽、周口、新鄉五地市農村的調研和對相關數據的分析,認為:農村消費市場沒有真正啟動是影響中國消費過冷的重要因素。
二、河南省城鄉消費現狀差異性比較
(一)河南農村消費市場潛力巨大
第一,農村人口總數。人口總數一般被認為是考量一個市場大小的直觀指標之一,至2008年底,我國城鎮人口數60667萬人,鄉村人口數72135萬人,分別占總人口比重的45.68%和54.32%;其中,河南省為全國第一人口大省,截止到2008年底,總人口9918萬人,其中農村6345萬人。根據國家統計局的測算,農村居民每增加1元的消費支出,將對整個國民經濟帶來2.O8元的生產性支出和消費需求。也即如果河南省每個農民多消費1元錢,就會拉動全省消費需求13197.6個億,可見河南農村市場消費潛力巨大。
第二,農村資源,其核心體現為土地。農村土地既是農民收入的重要來源,又是農民消費的重要途徑;河南省連續11年實現了耕地占補平衡,基本農田面積繼續穩定在1.034億畝以上,2009年補充耕地規模超過40萬畝,這意味著農業大省的基礎地位沒有改變,農村土地資源豐富。
第三,農民GDP。農民的多元化就業,涉及到三大產業的多個領域,因此農民GDP要遠遠大于農業GDP,產值與收入水平的正相關關系同時決定其與購買力的正相關;河南省勞務輸出人數超過2000萬,僅2007年就已通過勞務輸出賺回1000多億元,其中勞務輸出的主力軍就是農民工群體。
第四,農村消費需求。多元化消費和消費結構的重大變革,體現出農村旺盛的消費需求;河南省是中國傳統文化發源地之一,在農村更是重視風俗民情,如婚喪嫁娶等紅白喜事的開支巨大,在很大程度上保證了農民強烈的消費需求。
(二)河南農村內需現狀及所存在的問題
河南作為農業人口大省,農村居民在全省的消費中是一種不可忽視的力量,但通過對河南省統計數據和五地市調研數據的分析,我們發現河南省農村居民消費現存問題主要有:
第一,農村居民的支出項目多元化,消費支出所占總開支比重下降。通過SPSS16.0對l0年間河南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與人均消費支出進行相關分析,R值為0.986,二者高度線性相關,也即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是人均消費支出的主要決定性因素。但2000至2009年10年間,河南省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由1985.82元增加至4806.95元,增幅為142.06%,人均消費支出由1551元增加至3388元,增幅為118.44%,人均消費支出十年增長率低于人均純收入增長率。
第二,農村居民消費帶動第三產業增加的總產出所占比重低于城鎮居民的同類指標,也即農民消費還以物質性消費為主要特征,本文在五地市周邊農村的抽樣調查共600戶農民,根據農村居民大項支出所占最終開支的比重,將農村居民開支分為以下七個大類:l、日常生活支出,2、住房支出,3、土地投入支出,4、醫療保健支出,5、子女教育支出,6、紅白喜事支出,7、其他開支。全年中:①包括土地投入支出和紅白喜事支出,日常生活支出占總開支的比例依然排在第一位;②食品消費支出占農民日常生活支出的比例最高,09年河南省農村居民恩格爾系數為36%。
第三,農村居民消費支出傾向嚴重的受到當地風俗習慣的影響。調研數據顯示:96.4%的農民選擇子女養老,87.5%的農民抵制養老機構養老;95.9%的農民表示即使借錢也會為子女籌集基礎教育或婚嫁蓋房的費用。
第四,農村居民預防性儲蓄傾向要大于城鎮居民,并集中反映在針對社會保障相關的問題上。調研問卷中針對“您認為自己存錢的目的?”設計了7個多選選項,分別是:“醫療費用”、“養老費用”、“再生產投入”、“獲取利息收益”、“子女教育或婚嫁”、“子女就業或創業”、“其它”。統計排名顯示:子女教育或婚嫁87.4%、醫療費用72.8%、養老費用69.6%、子女就業或創業35.1%、再生產投入24.6%、其它5.5%、獲取利息收益不足1%。這里必須要說明的是,還有超過90%的農村居民是基于子女受教育成器或婚嫁成家之后的“防老”、“防病”意愿而對于“子女教育或婚嫁”的進行預防性儲蓄的。
三、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對擴大內需的影響
(一)現行刺激農村消費的方式比較
由上文分析可見,啟動農村消費市場是啟動消費的關鍵,是我國擴大內需的立足點。對于如何快速有效的啟動農村消費市場,社會各界人士已進行了許多有益探索,其中一些已經付諸實踐且取得了顯著的效果。現行的刺激農村消費的方式主要有兩種:
第一,政策補貼型惠農政策。如2007年起試點的家電下鄉、2009年推行的汽車下鄉、2010年推行的建材下鄉等。
第二,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如2003年啟動試點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2009年啟動試點的新農保等。
第一種方式顯然要更加直接,收效更為明顯,但是通過對大宗耐用商品的政策補貼來刺激消費并不具有可持續性;第二種方法更為間接,收效也需在一定時間內才能有所體現,但無疑是最具可持續性的方法。在這兩種刺激農村消費方式下,河南省農村居民的平均消費傾向在2004年達到最高的0.8444,隨后開始逐年下降;在國際經濟整體不景氣和金融危機肆虐的2007年、2008年,農村居民平均消費傾向分別降至0.7355和0.6834,其中2008年為近l0年歷史最低水平;2009年以來由于刺激內需方面惠農政策的全面鋪開——如家電下鄉、汽車下鄉等和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進一步完善——如新農保試點方案的施行,農村居民平均消費傾向略有回升。
(二)基于預防性儲蓄理論的分析
根據利蘭(Leland,1968)的預防性儲蓄理論,人們之所以要儲蓄,不僅僅是為了將一生的資源合理地分配于一生的各個階段,更主要的是為了應付未來不確定性事件的發生。后來迪頓在預防性儲蓄模型中加入了流動性約束因素。假設當消費者遇到意外沖擊使收入較低時,即使他們愿意也不能用借款來維持他們希望的消費水平。這時消費者就會產生額外的儲蓄動機,在收入較高時多儲蓄,以保證消費不過多受收入下降的影響,也就是“以豐補歉”。這時的儲蓄起著一個對收入不確定性的緩沖層的作用,消費者通過儲蓄和負儲蓄使消費在收入不確定的情況下盡量平滑。
通過對河南省農村消費現狀和社會保障現狀的分析,我們發現:農民消費不足,不是因為農民沒有消費意愿,而是因為農民收入低下,且有后顧之憂。既要用于眼前的生產、生活,又要防老、防病、子女上學,他們想消費,但沒有能力消費、不敢消費。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不僅有利于增加困難農民收入,而且可以改善農民的收入預期,消除他們的后顧之憂,無疑能夠刺激消費需求,有利于保持經濟穩定持續發展。因此,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可以減輕農民的生活壓力和不確定性,減少農民的預防性儲蓄,增強農民的消費意愿,使整個農村釋放出巨大的消費潛力,進而確保經濟增長。
(三)農民與政府的重復博弈模型
對未來的預期是影響農民行為的重要兇素。一種是預期收益:我這樣做將來有什么好處;一種是預期風險:我這樣做將來可能面臨問題。這都將影響個人的策略。醫療和養老是農村居民最關注的、占預防性儲蓄傾向比重最高的社會保障項目。在這兩個領域的重復博弈中,農民和政府都不知道對方下一步會怎么做,但無疑表現最好的策略直接取決于對方采用的策略,特別取決于這個策略為發展雙方合作留出多大的余地。這個原則的基礎是絕大多數的農民認為未來是重要的。 對于醫療來說:最初,政府對于農民醫療并沒有提供很好的保障措施,農民病不起醫不起,農村普遍存在有病不醫的心理,因此要增加預防性儲蓄;隨后,政府開始建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多數農民會觀望,這個制度是不是真的能夠保障自己的醫療,若已參加舊農合的人覺得保障效果并不好,于是大多數人會拒絕參加舊農合;政府意識到這個問題后,開始試點新農合,少數人參保后發現效果不錯,于是激發更多人的參保意愿;有少數不信任政府的人拒絕參加新農合,當其他人生病住院可以領到報銷費用、而這批未參保的人只能自己承擔時,這些未參保人后悔了;最終,新農合得以全面鋪開。
對于養老來說:最初,政府在農民養老領域的財政投入一片空白,農民必然要選擇土地養老和家庭養老,盡可能的增加預防性儲蓄;隨后,政府選擇試點新農保工作,農民對于新農保的保障力度持懷疑觀望態度;在未來一段時期,若農民發現參保老人的老年生活確實得以保障,則會激發更多農民參保積極性;若農民發現參保老人的老年生活沒有得以保障或保障效果很差,則會因此退保或者拒絕參保;這樣的話政府只有繼續改進新農保的制度設計,才能達到其制度設計初衷。
四、總結
通過分析河南省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對擴大內需的影響,我們可以清晰地認識到當前的內需不足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農村消費低迷引起的,而這深層次的原因則是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缺失。因此應著力解決農村社會保障的建設問題,改變農民在收入分配中的弱勢地位,從根本上解決農民無力消費和不敢消費的問題。推而廣之,有以下幾點啟示:
(一)建立符合各地實際情況的現代農村社會保障體系
農村社會保障體系既要符合國家社會保障體系的總體要求,又要從廣大農村的實際情況出發。至少包含兩個重點:既要擴大覆蓋面,又要提高待遇水平。只有充分體現農村居民的實際需要與可能,才能最大程度地發揮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對經濟發展的促進作用。這最為明顯地體現在農村養老保障方面。盡管新農保制度的推行彌補了國家在農村養老方面沒有財政投入的空白,但是覆蓋面之窄和待遇水平之低很難滿足農民養老保障需要。
(二)明確政府在農村社會保障建設中的主要責任
社會保障自誕生之日起就是一種政府行為,任何社會保障項目的實施都是在政府的引導和計劃下進行的。我國農村社會保障是以保障廣大農民基本生產和生活的正常進行為目標的,具有普遍性、強制性和非盈利性的基本性質,而非商業性質保險,這就決定了政府應該承擔起農村社會保障的主要職責。第一,政府應該為農村社會保障的建立提供有效的財政支持;第二,政府應在在解決農村社會保障資金籌集問題上發揮組織作用;第三,政府應該農村參與社會保障觀念上起到引導作用。
(三)建立和健全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相關法律法規
建立和健全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相關法律法規,一方面體現了我國依法治國的準則,從法律上保證了農民享有受政府保障的權利;另一方面是通過法律確保了社會保障制度的穩定性、規范性,這樣可以有效地改善農民對農村社會保障穩定性和長期性的預期,讓他們確信保障是切實為農民服務的,這樣農民才有信心將以前的預防性儲蓄用于消費,提高生活質量。
綜上所述,盡管社會保障制度對于消費的促進作用不是決定性的,但完善農村社會保障更為重要的意義在于為農村居民消費樹立了充足的信心和樂觀的預期,它的這一影響是任何制度也不能超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