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摸女人的胸视频,91精品国产91久久久久久最新,黄色视频性爱免费看,黄瓜视频在线观看,国产小视频国产精品,成人福利国产一区二区,国产高清精品自拍91亚洲,国产91一区二区

加急見刊

文化可延承性經濟發展――論西南弱小少數民族地區社會資本投資的重要性

佚名

摘要:西部開發的一個兩難處境是文化傳承和的矛盾,要解決這一矛盾,必須走文化可延承性發展道路。根據制度經濟學和人類學原理,縮小東西部差距也得走文化可延承性發展道路。為了文化可延承性,西部開發必須以當地人民為開發主體。為此,中央對西部政策性投資必須以資本投資和人力投資為主。社會資本投資包括建設和政府職能轉變,人力資本投資主要是和培訓。扶貧政策也應以化邊界推進原則和努力收益均等原則推動當地人民由開發客體向開發主體轉變。而政府職能轉變可以以政務為鍥機,提高政府政策供給能力。

關鍵詞:文化可延承性發展,制度經濟學,西部開發,扶貧政策,電子政務,上層建筑

一、西部少數民族地區文化保護與經濟發展的矛盾

2003年,我們帶領系應屆畢業生到貴州省雷山縣千家苗寨實習,這里是世界上最大的一個苗寨。同學們帶著體驗苗族淳樸民風的期望,走進苗家。其中幾個同學,帶上禮物,到一戶苗家作客。東道主非常好客,擺酒上菜,待同學們吃完以后,戶主卻出乎意料地要收費,同學們頓覺古風無存。在這些崇尚古樸民風的學生眼里,在這些贊賞我國少數民族豐富多彩文化的學生眼里,這是一件壞事,是少數民族文化的衰敗,是勢利的金錢文化腐蝕了少數民族的樸質、豪放和好客的優良品質。但對當地人們來說,這是經濟社會進步中的一個必然結果——接受商品經濟新觀念、接受市場經濟產品交換的形式。當地苗族人民學會了以貨幣為媒介的交易,戶主是在經營“農家樂”。這只是其中一個小小的插曲,設想這世界最大的苗寨,其獨特風格的吊腳樓村寨變成了一般城鎮隨處看見的磚瓦房怎么辦呢?是維護苗族人民住上現代化磚瓦房的權利,還是維持他們的安全衛生水平落后但獨具風情的山寨生活呢?

我國在西部少數民族地區經濟發展過程中難以解決的就是文化保護和文化變遷的矛盾。其一是經濟發展可能使得某些少數民族文化不復存在。在現代化市場經濟強烈沖擊下,一些弱小的少數民族文化正在衰退和消逝[2],文化學術界因此極力呼吁在經濟建設中對少數民族文化遺產的保護[3],和對少數民族語言的拯救[4]。另一方面,少數民族文化又嚴重阻礙著現代化發展,必須改變少數民族地區的舊觀念和舊思想[5],改變少數民族的生產方式、交換方式和生活方式,才能使少數民族地區由經濟進入市場經濟[6]。

在民族團結問題上經濟發展和文化保護的矛盾更加突出。西部少數民族地區的經濟落后了民族團結和穩定[7],因此要積極迅速發展少數民族地區經濟,為此要消除“貧困文化”對經濟發展的“壁壘”[8], 這不可避免地會帶來的宗教和其它文化沖突[9],而這些沖突又會影響民族團結[10]。但是,我們如果保持少數民族現有文化,則很難實現經濟迅速發展,因此會使東西部差距繼續擴大,也影響民族團結。保持少數民族文化而經濟難以發展會影響民族團結,發展經濟卻又扭曲了少數民族文化也會從而影響民族團結,這是西部大開發的一個兩難困境,這也是本文提出的“文化可延承性經濟發展”概念的理由之一:沒有文化可延承性的經濟發展,就難以有西部的高速經濟發展,而東部與西部社會和經濟水平的差距也就無法彌合。

二、地區主體式開發模式是文化可延承性發展的必由之路

如果少數民族地區經濟要能夠發展,文化又能要得以延承,那么,經濟發展就必須以地區少數民族為主體。只有以少數民族為主體的發展,才能維護民族文化的整體性,使西部在經濟、社會、政治和文化各方面得到協調發展,并在發展中增進社會穩定和民族團結10。要以西部地區當地人民主體進行西部開發,就必須轉變國家政府作為西部開發主體的形式,讓國家和政府只是作為提供幫助、扶持和服務的開發客體。

民族文化的發展是一個重新構建的過程,需要對外來文化引發的政治、經濟、社會、技術等方面的沖擊,有一個理解、吸收、消化和轉化的過程,這一過程就是一個開放的社會對外部環境的適應過程[11],是一個文化社會面對對世界環境變化的適應過程。廣義文化作為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總和,只有根植于當地地理環境,并以特殊的定位與外界環境交流,才能發展成獨特的,有生命力的文化形態。這種根植于當地的地理、社會和文化環境的總體發展,只能由本土內源性的創造力來完成,因為外源性的發展缺乏地方少數民族擁有的地方性知識。所以只有以少數民族為主體開發少數民族地區,才能在吸收現代化先進的同時,充分發揮長期積累的民族文化的智慧與精華,實現文化可延承性發展。

上歷代中央王朝對西部大多采用外源性的開發,即以中央政府為主體的開發政策,其結果雖然是開發了西部資源,傳播了漢文化,形成了中華民族“多元一體”的格局,但往往也形成了對少數民族文化歧視的觀念。所以,這種“多元一體”的文化融合格局,并未消除民族隔閡,貴州境內少數民族直到建國后還有“望漢生畏”的心理10。如今,犧牲少數民族利益的西部開發已不是我國的政策,正相反,我國現行政策旨在維護少數民族利益。然而,如果不是以地方少數民族而是以國家為開發主體,西部開發的代價就可能是最終毀滅弱小少數民族文化。因為以中央為主體的開發抑制了少數民族的創造性。政府采取許多少數民族優惠政策來平衡由于生活水平差距和文化沖突造成的少數民族心理不平衡,但這些優惠政策也同時助長了一些地方少數民族群眾的依賴心理。有些地區的依賴心理甚至發展到這樣一種程度,形成“貧困也是一種資源”的荒唐觀念,貧困成為爭取中央扶貧撥款的最好籌碼,使得消除貧困完全失去了地方積極性,經濟發展也因此而缺乏激勵,難以形成可自身增值的資本積累。長此以往,就會形成西部經濟依附于東部經濟的格局,使西部不但不能縮小與東部的差距,而且還會被主流社會邊緣化。北美的印第安人就是前車之鑒,他們得到本國政府許多優惠政策,但作為一種文化,已經完全與生產方式相脫離,失去了文化協調經濟基礎的基本功能,走上了一條不歸路:北美印第安人要么放棄自身文化而融入基督教文化,要么永遠貧窮,因為它們的文化已經是依賴性的貧困文化、已經失去了維持生產方式的功能,已經喪失了適應市場經濟和世界經濟的能力。

西方發達國家雖然都實現現代化了,每個國家都做幾乎相同的事:國際市場競爭,國際分工合作;但沒有哪個國家在制度結構上是相同的,法國、英國、美國、日本、德國等,每個國家都用自己獨特的方式加入全球現代化,并憑借自己獨特的文化在世界秩序中占有一個獨特的位置。我國西部少數民族地區,也應該使自身文化得以發展,以獨特的少數民族文化方式步入現代化,在WTO框架下找到自己應有的地位。

少數民族不但應該在全球市場經濟中有自己的地位,而且完全有可能占有自己的一席地位,因為少數民族所處的地理位置是獨特的,所擁有的資源是獨特的,所延承的文化也是獨特的,這注定他們可以用自己獨特的方式來參與全球現代化。

地方主體式開發模式不僅是在發展中求民族文化延承的需要,也是縮小東西部差距的需要。以國家為主體的開發模式,可以將東部先進的發展模式推廣到西部來完成西部開發。但是,由于東部模式是為適應東部環境創造出來的,它們在西部推廣難免會帶有許多局限性。東部經濟發展模式能夠提高西部的經濟水平,但無法縮小東西部差距,因為東部模式缺乏西部的本土知識,無法提高西部的市場競爭力。而且,外源發展模式難以有機地結合到地方民族文化中,因此會威脅到如貴州地區的許多脆弱少數民族文化的延續。三、文化變遷的

首先,我們解釋一下“延承”性的定義。“延”有伸展和延拓的意思,用到“文化可延承性”,就是強調了文化的演進、進化、進步。但是,延也有延續的意思,就是強調了文化進步的平穩連續地傳承基礎。

人類上有許多非延承性的文化進步,其路徑是強勢文化以戰爭形式消滅弱勢文化。美索不達米亞、埃及和克里特文化消逝了,中美洲和安第斯文化也消逝了,因為它們被后來的優勢文化所取代了。文化的非延承性進步,不單會造成人道主義災難,而且會造成資本的損失和人類文化的損失。以強勢文化替代弱勢文化,或消滅弱勢文化重建優勢文化,都要付出沉重的社會成本及毀滅歷史悠久的人文資本[12],都不能為今天的信息所接受。特別是在西部大開發過程中,在少數民族地區社會中,漸進式的文化演變是既能夠縮小東西部差距又能保護少數民族文化的唯一選擇,是我們時代進步途徑的道德選擇。

在以往人類文化進步歷程中,每每以犧牲弱勢文化為代價,造成許多不必要的社會資本損失,所以,我們必須了解文化變遷的各方面因素,以制定出文化可延承性的發展策略。

馬克思把社會經濟發展看作是生產力與生產關系、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筑矛盾統一的社會運動過程[13]。馬克思認為生產力是最活躍的因素,我國改革開發以來,都以發展生產力為主要政策目標,如今,已經使生產關系由公有制經由包產到戶、自負盈虧等轉變到股份制,并促進上層建筑發生相應的變化,如憲法的修改,法制的健全,精神文明和文明的建設等。但西部少數民族地區,往往由于舊觀念阻礙了生產力的發展。 其區域性的本土社會上層建筑,如習俗、觀念、信仰等,如果不能連續地從傳統模式演化為模式,那么這一區域經濟就難以高速發展,或者其高速發展以民族文化的毀滅消逝為代價,兩者必居其一,這是上層建筑與經濟基礎相適應的馬克思主義原則所決定的[14]。所以,少數民族地區的開發,必須走文化可延承性發展道路。

制度經濟學把社會經濟發展看作是人類經濟生活中各種制度形態持續演進的歷史過程。制度經濟學定義的正規制度的產權、貨幣制度、合同權利等制度實際上就是馬克思主義理論中生產關系概念的一部分,而憲法、婚姻等制度是上層建筑概念的一部分[15];制度經濟學中的非正規制度,則都屬于馬克思主義理論中的上層建筑概念,如意識形態、世界觀、習俗、信仰等[16]。制度變遷理論以古典經濟學中成本效益為工具,認為只要制度變化的成本低而收益高,則會誘發制度變遷。而收益來源又分為四個方面:規模經濟、外部性、風險和交易費用。就貴州少數民族地區而言,如果政府政策和建設可以降低貧困人口進入市場經濟的風險,降低交易費用,那么少數民族地區文化就有可能找到現代化的對接口。而為了降低交易成本,政府必須對西部軟環境有較大的投入,對法制建設有較大的投入,這樣才可以使文化可延承性發展成為可能。

人類學家把文化系統分為技術、制度和觀念三個子系統,而每一個子系統又各自有三大類。技術系統被分為以物為操作對象的技術、以人為對象的社會技術和以概念為對象的思維技術;制度被分為以信仰為紐帶的宗教制度、以權利為紐帶的政治制度和以財產為紐帶的經濟制度;觀念被分為信仰觀念、理性觀念和價值觀念[17]。政府促進西部少數民族文化進步也要從這三方面著手:傳播技術用以促進技術更新、法制的建設用以促進制度變遷,培訓用以增強理性并促進觀念更新。為了文化的可延承性,這些工作必須結合當地實際,盡量利用少數民族傳統觀念解釋現代化現象,或以理性重新解釋傳統觀念以使其與現代觀念接軌。政府績效考核,要以調動當地居民積極參與的程度為主要績效考核,以地方自身努力取得的成果為最終績效考核。

文化的演變有三種途徑:進化、傳播和涵化[18]。人類七個初始文明中,只有和印度進化至今,其間涵化了許多外來文化;中美洲和安第斯文明消逝了,沒能留下重大痕跡;美索不達米亞、埃及和克里特文明把知識和技術傳播給了后續社會。中國的西部大開發,又一次促進了東西部文化的相互傳播,56個民族每一個都以涵化兄弟民族文化的方式,催化自身文化的進步。我國西部開發政策中,要促進少數民族對市場經濟觀念和現代化思想的涵化,使少數民族地區在實現現代化過程中,得以保持自身獨特的文化方式。

西部開發中,如何發揮地方和本土民族的進取積極性,使他們有能力,有意愿成為開發主體,是西部文化可延承性發展的關鍵。為此政府要有促進文化變遷、引導移風易俗的正確政策。為了制度這些政策,一定要分析誰是文化的傳承者,誰是文化變遷的倡導者;什么是文化變遷的阻力,什么是文化變遷的動力。對于積極參與市場經濟的少數民族,提供能力培訓、知識教育和市場信息,同時給予相應的文化傳承價值教育;對于阻礙文化變遷的人,要進行更多的科學理性和現代化示范教育。

四、制度創新對于開放系統適應環境的重要性

達爾文的物種起源理論的一個基本原則是:物競天擇,適者生存。我們不能以這條原則作為強勢文化消滅弱勢文化的借口,但我們能從這條原則找出弱勢文化可延承性經濟發展的對策。如果我們把人類群體社會看成是一個系統,那么這一系統必須具備應對環境的適應能力。

如果我們把生物看成是一個系統——一個開放系統,它依賴于與外界的信息、能量和物質交換,那么,物種能否延續,就看它的適應機制能否足夠應付環境的變化。當第四紀冰川改變地球氣候時,許多物種滅絕了,而人類卻延續了下來。

但人類延續下來的原因,不是因為人類個體的適應能力,而是因為人類社會文化的適應能力。人類文化作為一個系統,必須有制度創新的機制,以應對環境的變化。如果一個文化缺乏制度創新的機制,則會在外部環境變化過程中消亡,甚至在被自己改變了的環境變化中消亡。人類歷史中不乏文明社會消亡的例子:新疆古樓蘭國消亡了,西藏阿里的古格王朝消亡了,復活節島文明消亡了,墨西哥瑪雅文化消亡了。北美印第安人文化也同樣是名存實亡,被世界主流文化邊緣化了,失去了活力,失去了制度創新能力,它們永遠無法彌合它們與主流社會在經濟社會等方面的差距,除非他們融入基督教文明,消逝其中。如何使西部少數民族文化擺脫弱勢文化地位,是“文化可延承性經濟發展”關注的;如何使華夏文化在世界文化之林中和平崛起,也是“文化可延承性經濟發展”關注的問題。

一個也是一個開放系統,如果企業要參與環境多變的國際競爭,其內部就需要有相應的與創新機制,使之能夠適應環境刺激、可捕捉稍縱即逝的商機[19]。一個企業,能否在競爭中生存,就在于內部管理機制能否應對市場變化,如果市場變化速度大于企業管理應變能力,或者企業管理制度原來設計就沒有超前估計到可能的風險,企業破產的幾率就大于其成活的幾率。

一個國家也是如此。戰國時期秦國采納商鞅變法,使其制度創新超前于其它六國,最終在競爭中統一六國。中國是否能夠和平崛起,關鍵在于是否能在國際競爭中有足夠的制度迅速變遷的能力[20]。我們的政治文明建設,需要有比西方民主政治更科學的決策機制、更大的制度創新能力,使得文化可延承性更順利,上層建筑演化與經濟社會發展更吻合。

一個區域也是如此。東部各省市之間都在相互競爭,省內各縣市也相互競爭,而且主要都是制度競爭,競爭誰能吸引更多的投資,誰能吸引更多的人才。西部少數民族文化作為一個日益開放的系統能否延續,西部少數民族地區在經濟社會發展中能否具備市場競爭力,就在于其自身文化中是否具備制度創新的機制,以適應現代化潮流。現代化潮流浩浩蕩蕩,順之者昌,逆之者亡,這就是西南弱小少數民族文化所面臨的日益開放的環境。五、制度創新內生是文化可延承的決定因素

從制度經濟學角度來看,造成東西部經濟發展差距的最主要因素這一,就是東部文化鼓勵更多的制度創新而西部缺乏制度創新機制[21]。由于東部和西部這一制度創新能力的差距,造成東西部經濟總體水平日益擴大。那種將西部落后的原因,歸咎于西部缺乏資金、缺乏地理優勢、缺乏基礎設施的觀點,雖然不能說沒有理由,但至少也可以說是缺乏說服力的。因為如果這些理由都成立的話,那么這些理由也同樣可以成為無法趕上西方先進國家的理由。如果這些是東西差距擴大的理由,那么也可以成為中國與發達國家差距擴大的理由。如果西部還可以從中央政府政策傾斜中克服資金短缺等等困難的話,中國崛起能依賴西方國家施舍嗎?以物質環境為經濟落后的理由,不可能造就出適應WTO環境的區域競爭力。而世界中得以發展的先進國家和地區,往往正是資源缺乏、環境惡劣的國家和地區,往往印證了中國的一句古話:“生于憂患,死于安樂”。日本是資源貧乏國家,發展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溫州是貧困山區,創造了溫州模式;以色列在貧瘠土地上,在戰火中,發展成了區域強國。

在WTO框架下,國際間的競爭已經不是資源或地理環境等比較優勢的競爭,而是在全球市場和全球生產要素流動秩序中的制度競爭[22],用優良制度來吸引全球資源,進軍全球市場。同樣,西部地區在通訊等基礎設施已經基本成型的市場平臺下,只有通過制度創新,提高生產要素的收益率,才能追趕東部地區[23]。如果西部區域制度缺乏競爭性,則無論中央如何扶持,投入西部的資金都會流失到制度具有競爭力的東部[24]。1965年至1975年三線建設時,中央投資都在西部而不在東部,然而,即使在西部大力投資而東部備戰不建設的政策背景下,東西部差距仍在不斷擴大[25],原因就是西部的文化制度難以聚財,無法形成經濟內部可增長的資本積累。現在東部民間資本到處尋找投資去處,中國公司可以到越南開設電視機生產線,可以到拉美開設服裝廠,當然也可以到西部投資。所以,只要西部制度具備足夠的市場競爭力,會在市場資源配置機制下,吸引資金和人才流入西部,而無需倚賴國家加大西部投資力度[26]。

西部長期依靠國家政策性的投資,只能是使得與東部的差距越拉越大[27]。東部發展迅速,更深層的原因是制度創新快。往往是東部突破舊的觀念和制度,實踐證明行之有效后,才得到中央的認可,進而推動上層建筑的調整,然后西部才效仿成熟且已被中央認可的制度。如此一個周期,西部自然要比東部落后十多年。如溫州模式完全是體制外的制度創新,珠江三角洲也是體制外改革居多,在私營還得不到中央承認時,它們就已經干起來了。等到修改憲法承認私營企業的經濟地位,等到中央號召發展非公經濟時,西部才動起來,這不但改革步伐滯后,而且都是外來的制度安排,不是西部社會內生的制度創新,難以保持文化的可延承性,實施起來困難重重。如東部國企改革往往盤活資本,而西部往往把國企中寶貴的人才趕到東部或變為失業人員。西部要學東部,不是套用幾個模式,而是要東部政府保護和促進本土制度創新的積極性[28]。溫州模式,不單使得交通閉塞、資源貧乏的溫州從貧困落后走向富裕發達[29],而且還延承了自身悠久的越文化[30]。西部制度創新,一定要以少數民族自身為主體[31],才能在WTO框架下,在市場經濟中,充分利用自身的優勢,在世界分工中找到自己的定位,取得文化可延承性的經濟和社會發展。用與本土文化不符的外來制度安排開發西部,只會延誤西部大開發戰略,拉大東西部差距。

六、西部地方政府文化可延承性經濟發展策略

在西藏鐵路即將建成之際,在西部大部分地區交通和通訊初具規模之日,在西部物流與信息流基礎設施與東部市場貫通之時,西部面臨一個新的轉折點,這一轉折點是如此重要,它關系到西部將沿循哪一條不可逆的歷史路徑發展:是融入世界經濟大循環,還是被邊緣化以至永遠成為依附型貧窮經濟?在西部基礎設施初具規模后,資金和資源的流動更快了,即使西部制度與東部的差距保持不變,資金和人才也會以更快的速度流向具有制度競爭力的東部。

為此,中央對西部的政策性投資需要一個目標大轉移:要從迄今為止的以固定資產投資為主,轉變為以社會資本投資和人力資本投資為主。我國需要在西部創造這樣一種軟環境,它要改造以往投資難以填滿的、資源與資本皆盡流失的散財環境,創造一個在市場經濟中具有競爭力的、能夠聚財生財、吸引人才的法制健全和社會和諧的文化環境。

西部軟環境建設中,政府主要是建造一個以當地人民為主體的制度創新機制,讓貧困的西部融入到市場經濟的世界分工中。為此中央的政策性扶持性投資,一定要加大人文社會工作者的投入。社會資本投資主要是法制的健全和道德風氣的弘揚。

以下是筆者對軟環境建設的幾點初淺思考。

首先是自然資源和文化資源的產權建設[32]。沒有明晰產權的法制建設而步入市場經濟,只能是造成尋租現象,滋生腐敗,擴大貧富懸殊。自然資源和文化資源沒有產權保護,就會遭到不應有的流失和破壞[33]。沒有資源的產權界定,就無法將西部的資源轉化為資本[34]。要盤活西部的自然資源和文化資源,必須先從產權建設做起,才能使這些資源轉變為資本要素[35]。例如,西電東送工程中貴州建設了很多水庫,電力公司當然要有蓄水發電的產權,如果庫內水面也有相應的產權設計,則可以促進開發,淡水魚養殖和航運等綜合利用及水質保護[36],只有明確了資源產權,才可以吸引東部資金到西部投資開發,并杜絕尋租與資源破壞和流失現象。西部礦產豐富,物種繁多,文化斑斕多姿,其合理保護和開發都需要有明晰的產權[37]。同時,產權建設過程一定要作為少數民族觀念改變的過程來進行,使少數民族認識到自身文化的價值和重要性,認識到西部山山水水的價值和重要性。這既是為了產權法律得以貫徹落實的基礎,也是少數民族對自身價值和尊嚴的肯定,是少數民族成為西部開發主體的基石,成為少數民族由開發客體轉變為開發主體的社會心理調整過程一部分。

自然資源的產權,不是對資源的隨意處置權,而是協調資源開采所涉及的國家、地方、開發商和當地居民各方利益的法律規范,是通過對排他性經營權的獲取資格認證、價值評估、產權交易等各方面的法律規范。西部開發中由于缺乏這些規范,資源產權的分配往往成為尋租的自由裁量權,西部資源的開發,往往成為短期行為,利潤流入外商口袋,給當地人民留下污染,給國家留下環境恢復的負擔,而且還造成資源浪費和破壞。

其次是民法商法的法制建設和教育。法制建設是西部少數民族地區與世界接軌的重要交流平臺。借助法律教育,可以提高西部地區與外界交流的能力;在經濟交流中少數民族應該得到法律咨詢和律師協助,以便他們逐漸熟悉與外界交往的規則,并在與外界交往中懂得如何借助法律保護自身權益,從而降低他們與外界交往的成本和風險,鼓勵一個開放的思想文化。同時,法律建設要結合鄉規民約等民族法律資源[38],找出民族區域法制化的文化可延承性切入點,使得法律的建設與社會實際行為規范互動演進,增強法律的可操作性。

最后是教育的改革以適應文化可延承性發展。在九年制義務教育中,要在教學內容上配合宣傳農業技術和商業規范常識,配合法制教育,并在手工藝和課中,傳承本土文化藝術,如少數民族的刺繡、歌舞和民族樂器等。

另外,西部開發目標之一就是改變落后貧困面貌,為了文化可延承性發展,為了少數民族由開發客體變為開發主體,扶貧政策應貫徹相應的文化可延承性原則。

第一個原則是把面上扶貧原則改為現代化邊界推進式扶貧原則。我國在扶貧工作中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并取得豐碩成果。但大力度扶貧的副作用之一,就是形成了某些地區等、靠、要的依賴文化[39],甚至產生“自愿貧困”人口[40]。所以,扶貧政策要有相應的階段性修正,就是扶貧目標不是誰貧扶誰,而是誰有意愿朝現代化多邁進一步,政府就應該給予合理的幫助扶持。讓我們用一個簡單的例子來說明這一原則:張三比李四富有,張三想采納新技術而李四沒有勞動致富意愿。政府僅有有限的扶貧資金,不能同時扶持張三和李四。按迄今的面上扶貧政策,應該先扶李四,因為李四更貧窮;但按照現代化邊界推進原則,就應該扶持張三。這一原則有以下幾點理由:其一是主體開發原則,扶助張三是因為張三為開發主體,扶持李四則主體是政府,客體是李四;其二是示范外溢效應,張三的進取會促使李四產生對未來的期望,看到勞動致富的奔頭;其三是兼顧效率與公平,維護市場激勵機制,消除造成返貧的貧困文化;其四是政府有限扶貧資金,扎扎實實地產生了區域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效果,積累了人力資本和社會資本,改變作為貧困根源的“貧困文化”。不按現代化推進原則的扶貧,往往會由于缺乏貧困人口本身改變現狀的意愿而失敗,如發給的良種被吃掉。

第二個原則是努力與回報均等原則。 在以往公平與效率爭論中,公平被分為機會均等的公平權利和收入均等的公平權利兩種模式[41]。這兩種模式都不利于西部文化可延承性發展。對于弱勢文化民族來說,他們在現代化市場中競爭能力不強,機會均等只會使他們失去機會,落后于東部。而收入均等抹殺了市場激勵機制,抑制了少數民族文化中的創新進取精神。故此筆者提出第三種公平原則,就是努力與回報均等原則。這一原則的應用之一就是上文提到的現代化邊界推進原則。如果大家都努力勞動致富,按照機會均等原則,能力強的回報自然就高;能力弱的如果屢試屢敗,按照心操作性條件反射原理[42],就會逐漸放棄勞動致富行為,最終淪為“自愿貧困”人口。所以政府對于能力弱的有意愿勞動致富的貧困人口,應該設法彌補他們能力的不足,提供技術培訓、法律咨詢、信息獲取補貼和小額貸款等等。對于有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政府不能用收入均等原則來扶貧,而應該給他們以勞動致富的機會,并幫助他們利用這一機會。人人都有參與市場經濟的機會的權利,而且人人都可以經過自身努力致富,無論其能力差別有多大,致富效果要基本與努力程度成正比。致富期望不能高不可攀,必須一步一步小臺階提高,而且每次努力都能有回報,這就遵循了操作性條件反射原理40,培養少數民族創新進取文化,使他們變為西部開發的主體,使西部得以文化可延承性地發展。六、地方政府政務的制度供給導向

為了提高西部區域制度創新的能力,提高地方政府的制度供給能力,就必須建立有效的政府與民間首創精神互動的制度更新機制,這一機制的建立,必須在政府職能轉變的過程中進行。加入WTO后,中國政府面臨著職能轉變的挑戰,政府行為要由指令型轉變為服務型,政府要變成法制、透明、高效和責任的政府[43]。政府行政由指令性行為變為服務性行為,正與西部開發政府由主體轉變為客體相一致。但政府轉變的幾個理念在實際中并不容易相互兼容:提高了法制與透明,很可能會犧牲高效和責任;反之亦然。

為了在提高政府效率和責任的同時增加行政行為的公開、公正和透明程度,并提供一種制度創新機制,電子政務建設是一個切入點。現在就以下一種可能的電子政務模式進行初步的探討。

首先,是在政府服務窗口設立“案件注冊追蹤系統”[44]。這一系統完全可以借鑒信息技術管理中通用的“支持開票系統(support ticket system)”來設計。其工作原理如下:當公民要求政府解決時,由于很多時候不能當即解決,因此要注冊登記,使公民有一個案件追蹤號。公民以后查詢時,只要提供案件追蹤號,公務員馬上就能從系統中調出該案件處理過程和現狀的信息,給予解釋和答復,也可以將公民提供的新信息,輸入到系統中,使政府相關部門及時了解最新變化情況。

對于政府而言,該系統內有相關法規和政府部門職責分工的文件匯集,同時有各部門行政人員聯系電話等渠道信息。公務員受理案件時,可以先進行相關法律規定的宣傳解釋,如不能當即解決,才進行案件注冊,輸入案件詳細信息包括對方聯系方式,然后將案件號指派給相關職能部門。

被指派的相關職能部門隨時到可以看到指派給他們的責任案件,他們有幾個路徑可循:一是解決問題,告知立案人,征求得對方滿意,將案件處理過程和結果輸入系統后,結案;二是處理完本部門該做的事后,將過程和現狀輸入到系統后,把追蹤號指派給下一個職能部門;三是無法解決,將困難和情況輸入系統后,把追蹤號指派給權力更高的部門;四是解決完畢,立案人不滿意,也不意愿結案,則要告知立案人對此案不滿的投訴渠道和政府監督機構的電話地址,將過程、結果、建議和立案人意見輸入到系統后,將案件號指派給上級部門。

這一系統有幾個好處:第一,任何時候立案人和政府內部多個部門都知道此案現在由誰負責,給政府內部監督和民眾監督提供手段;第二,促進政府由命令型行政轉變到說理協商行政,公民不再是消極等待結果而是主動參與行政過程,隨時可以提供新情況,并有申辯和說理的途徑,服務窗口公務員任何時候都應該將立案人的申訴和說理輸入系統;第三是通過告知投訴與監督部門,保護公民的合法權利不受行政自由裁量權所侵害,并落實公民的知情權;第四是激活政府創新機制,我國政府行政行為本來就是個案處理多而程序化程度低[45],為了建設西部良好的軟環境,我們必須消除行政個案處理的時弊,程序化是發達國家政府機構官僚化的慣例,它能有效限制自由裁量權的濫用并保護公民基本權利,并提高行政效率。但程序化和官僚化實際上降低了制度創新能力,難以在中國突飛猛進實行,尤其是國家政府進行區域競爭,制度需求大大超過制度供給的時期。“案件注冊追蹤系統”為老百姓在政府個案處理傳統下,提供了一個正常暢通的辦事途徑,這就使得中國政府的文明建設和政府職能轉變有可能借助電子技術超越發達國家,建造一個有制度供給能力的化高效政府。

“案件注冊追蹤系統”還應該配備以“升級機制”。所謂升級機制有幾種情況:一是積案過多的同類案件,要及時報告上一級主管部門,積案過多證明有制度上的問題,不應該按個案處理而應該建立新的程序來處理,以提高政府效率;二是如果一個案件在某一部門擱置太長(如三個工作日)而沒有任何處理過程和現狀改變的輸入,窗口公務員要安裝“升級機制”將案件追蹤號指派給上一級部門,起到一個內部監督機制;三是案件在處理中,但長期(如兩星期)無法解決,責任部門或窗口公務員就必須將情況報告上一級部門,上級部門可以了解情況,提供必要的支持。“升級機制”是“案件注冊追蹤系統”成為制度創新的催化劑方式之一,也是績效監督和責任監督機制之一。

“案件注冊追蹤系統”催化制度創新的方式之二,就是它本身是檢驗和監督政策實施效果的。只要把案例分類處理,政府很快就可以知道哪一個政策實施有困難,哪一個政策有缺陷,因此可以及時修訂或更新政策,縮短調查和制定政策的周期,提高政府政策適應環境變化的能力。

“案件注冊追蹤系統”催化制度創新的方式之三,是對于重大案件,尤其是經過升級機制才能解決的案件,案件主要負責人必須在結案后寫出報告,案發原因,提出避免類似事件發生的具體建議,提出短期、中期和長期解決類似問題的建議。

“案件注冊追蹤系統”也是政府服務部門績效考核的有力工具,政府可以根據案件處理量和處理速度兩個指標,不斷完善和提高政府內部管理水平。

“案件注冊追蹤系統”是一個以服務為導向的系統,它可以用于如何政府服務社會的機構,例如中小服務中心,甚至直接設在政府接待室。西部地方政府要在短期內趕上東部政府,中國政治文明建設要趕上西方發達國家,提高自身制度創新能力,電子政務的設計或許是一條跨越式的捷徑。

七、結論

西部要縮小與東部的差距,并在發展中弘揚少數民族和地方文化,就得在制度創新競爭中走出自己的模式,要走出自己的模式,就得以當地人民為主體,走文化可延承性的發展道路。為此,政府政策性投資,要由以往的固定資產投資為目標轉變為以社會資本和人力資本投資為目標,建設西部社會文化的軟環境,建設目標就是要扶持少數民族由開發客體轉變為開發主體,為此要實行現代化邊界推進原則和努力收益均等原則;軟環境建設還要注重產權建設和法律建設與宣傳,注重政府職能轉變。政府職能轉變可以以電子政務為切入點,尋求跨越式發展途徑。Cultural Evolutionary Development of Western Region:

With argument on the shift of object of adjustment investments to the west

Abstract: China’s western development facing a dilemma between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minority ethnic culture preservation. In order to solve the dilemma, the development must be cultural evolutionary. For the culture to be evolutionary, the local people must be the actor of the development, not the subject. Accordingly, the government must invest on the buildup of social capital and the accumulation of human capital, these include improving the legal environment, government reform, and education. Fighting poverty should follow the principals of pushing the boundary of modernization and equal return on corresponding effort. Digital government may be an opportunity to increase the institutionary ability of the government.

Keywords: Cultural Evolutionary Development, Institution Economics, Western Development, Poverty Reducing Policy, Digital Government, Upper Infrastructure

[1] 貴州省省長基金《借鑒發達國家經驗貴州省中小戰略》科研課題項目階段成果。

[2] 王希恩,《論少數民族傳統文化現狀及其走向》,《民族研究》北京 2000年第6期第8~16頁。

[3] 鐘進文,《西部大開發與小民族文化遺產的弘揚 保護》,《青海民族研究》:社科版,2001年第2期第5~8頁。

[4] 普忠良,《從全球的瀕危語言現象看我國民族語言文化生態的保護和利用》,《貴州民族研究》2001年第4期第127~134頁。

[5] 周毅,《從文化角度探討少數民族貧困問題》,《貴州師范大學學報:社科版》1998年第2期第20~24頁。

[6] 王彥斌/錢寧,《化過程中西部貧困地區少數民族的生活方式——對云南幾個少數民族村寨的調查》,《云南行政學院學報》2004年第2期第102~108頁。

[7] 章國榮等,《我國區域發展差距的實證分析》,《中國國情國力》北京 2004年第3期第4~8頁。

[8] 高新才/馬文龍,《西北少數民族傳統文化的現代化思考》,《蘭州大學學報:社科版》1999年第4期第76~80頁。

[9] 段超,《對西部大開發中民族文化資源和文化生態保護問題的再思考》,《中南民族學院學報》武漢 2001年第6期第59~63頁。

[10] 王希恩,《西部大開發中民族問題的基本屬性和》,《民族研究》北京 2000年第5期第9~11頁。

[11] 楊昌儒,《與現實――貴州民族地區開發的民族學視野》,顧樸光主編 《貴州民族論從(一)》,貴州民族出版社 2002, 第23~34頁。

[12] 戴木才,《以德治國與中國資本的重建》,《倫研究》長沙 2003年第1期第7~11頁。

[13] 蔣雅文,《論制度變遷的變遷》,《評論》武漢 2003年第4期第73~79頁。

[14] 何星亮,《從人類學觀點看中國西部的發展》,《民族研究》北京 1997年第6期第29~42頁。

[15] 戴維斯,諾思,《制度變遷的理論:概念與原因》,《財產權利與制度變遷》陳昕主編,劉守英等翻譯,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2003年第6次印刷,第266~294頁。

[16] 林毅夫,《關于制度變遷的經濟理論:誘致性變遷與強制性變遷》,《財產權利與制度變遷》陳昕主編,劉守英等翻譯,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2003年第6次印刷,第371~440頁。

[17] 董光璧,《以千年看百年——中國和西方的與社會》,《辯證法研究》北京 2002年第8期第66~68,77頁。

[18] 徐洪興,《文化是怎樣傳承演變的?》,《中國文化史三百題》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7年第1版,1999年7月第4次印刷,第5~7頁。

[19] 達夫特,《組織理論與設計精要》,李維安等翻譯,機械出版社 1999年版 第7章。

[20]張杰,《經濟變遷中的中介與國有銀行》,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2003年第1版第7~44頁。

[21] 鄧大才,《東西部制度安排的非均衡性與西部制度創新》,《上海經濟研究》2000年第10期第9~15頁。

[22] 張小蒂/王煥祥,《制度競爭:從比較優勢到競爭優勢》《學術月刊》上海 2003年第9期第17~24頁。

[23] 陸德明/王必達,《中國西部地區的追趕戰略:困境與對策分析》,陳育寧主編 《中國西部經濟發展》26~34頁,中國經濟出版社 2004年1月 版。

[24] 陳述,《現代化區域進程論》第34~37頁,廣東人民出版社 2003年第1版。

[25]楊開忠,《西部大開發戰略》,第7頁,廣東出版社 2001年10月版

[26] 謝麗霜,《西部開發中的政府投資退出》,《青海社會科學》2003年第5期第45~48,51頁。

[27] 王燕梅,《東西部地區發展差距的制度因素分析》,《經濟科學》北京 2001年第3期第5~13頁。

[28] 陳國權/麻曉莉,《經濟民營化過程中的政府行為與績效——對溫州的個案研究》,《浙江社會科學》2003年第5期第27~31,26頁。

[29] 亢振峰,《資本積累模式變遷與西部工業化籌資問題研究》,《西北大學學報:哲社版》2003年第3期第22~26頁。

[30] 高光明,《中國傳統文化對溫州民營企業家族管理的》,《改革與戰略》南寧 2004年第3期第108~110頁。

[31] 錢寧,《誰是西部發展的主體——論少數民族在西部發展中的地位與作用》,《貴州民族學院學報:哲社版》2003年第6期第92~97頁。

[32] 馮玉軍,《論西部經濟發展的促進》,劉文華主編《宏觀調控法制文集》,法律出版社 2002年 第397~410頁。

[33] 張澎/滕建旭,《WTO背景下原住民族傳統知識遺產保護策略及其對區域民族經濟可持續性發展的影響》,《西南民族大學學報:人文社科版》成都 2003年第10期第80~83頁。

[34] 歷以寧,《資源轉化和西部開發》,陳育寧主編 《中國西部經濟發展》1~9頁,中國經濟出版社 2004年1月 版。

[35]自然資源的產權設計和管理是資源綜合開發、綜合利用、綜合管理的先行步驟。以水電開發為例,如果開發公司購買了規劃庫區的所有產權,則他在建設水電站同時,就會考慮庫區經濟林建設、淡水養殖業建設、航運建設、區建設等。這些綜合開發有保護生態環境、保持水質、安置搬遷移民就業等多種環境與社會功能。沒有合理的產權設置和管理,就不可能有綜合開發規劃,就無法進行多渠道的融資,這嚴重阻礙了西部水電開發,因為沒有綜合利用的水電開發往往破壞了生態,并造成沉重的移民搬遷社會成本。對于其它自然資源和文化資源也一樣,要通過合理產權設計和管理,將開發的負面外部效應內部化,才能夠發揮西部資源優勢,能夠有西部開發的可持續發展。

[36]王炳梅,《試論水利經濟與發展》,《水利經濟》南京 1998第4期第4~7,13頁。

[37] 章竟,《關于西部資源產業化管理的幾點思考》,陳育寧主編 《中國西部經濟發展》399~402頁,中國經濟出版社 2004年1月 版。

[38] 徐曉光,《“鄉規民約”的歷史繼承與苗族地區法律的現代化》,顧樸光主編 《貴州民族論從(一)》,貴州民族出版社 2002, 第146~157頁。

[39]筆者在西藏就曾經訪問過勞動力充足的“自愿貧困”戶,其莊稼耕種管理不善,青稞穗長僅僅是相鄰地里穗長的三分之一。他們比同村其他農戶的勞動力還多,卻享受扶貧補貼。

[40] 祁亞輝,《“非自愿貧困”:中國扶貧新視角》,《福建論壇:經濟社會版》2003年第12期第47~49頁。

[41] 谷書堂,《對“按要素貢獻分配”及其與收入差距擴大關系的思索》,《南開經濟研究》2003年第5期第19~23頁。

[42] Peter Gray,《Psychology》,pp.130-143, Wroth Publishers, 1991 New York。

[43] 李文良,《中國政府職能轉變問題報告》,中國發展出版社2003年1月版,2003年9月第3次印刷,第2~3頁。

[44] 郭曉明,《以政務“注冊跟蹤系統”促進政務流程再造》,中國網 2004年12月2日 http://www.china.com.cn/chinese/zhuanti/719096.htm

[45] 章劍生,《行政程序法基本理論》第12~29頁,法律出版社,北京 2003。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