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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宋代“稻麥二熟”說

曾雄生

提要:宋代南方地區稻作和麥作都得到了發展,在此基礎上出現了稻麥復種。然而,稻麥復種在宋代的發展還是有限的。檢討前人用以證明宋代稻麥復種的資料,一些用來證明稻麥復種的史料并不成立,尚不足以得出宋代稻麥復種有“較大發展”,或“處于穩定的成熟的發展階段”的結論。稻、麥在多數情況下還是異地而植,一般為高田種麥,低田種稻。最初的稻麥復種可能出現在麥田上,這是宋代稻作由低田向高田發展的產物。宋代稻麥復種在長江中下游地區雖然存在,但并不普遍。

關鍵詞:宋代 南方 稻 麥 稻麥二熟

所謂“稻麥二熟”是指在同一塊田中,水稻收獲之后種麥子,麥子收獲之后種水稻。它的實現,提高了土地利用率,還增加了農民的收入,是技術和經濟的一大進步。宋代是中國歷史上經濟發展最快的時期之一,其表現之一就是糧食產量的提高和人口的增長。有學者認為,宋代糧食產量的提高得力于復種指數的增加,而其中影響最大的是長江流域及太湖地區的稻麥兩熟制。[1]然而,宋代的稻麥二熟制的普及程度到底如何?它在糧食生產中扮演著怎么樣的角色?怎樣評估宋代長江流域的稻麥二熟制呢?目前學術界尚存在著分歧。

有學者根據云南地區在唐就已出現稻麥二熟制的事實推測,當時長江中下游地區稻麥二熟已較為發達。甚至認為,稻麥復種技術,大約在高宗武后時期,在長江流域少數最發達的地方已出現,作為一種較為普遍實行的種植制度,則大約形成于盛唐中唐時代,實行的地域主要是長江三角洲、成都平原和長江沿岸地帶。到晚唐以后,更進一步擴大。宋代以來,直到近代,長江流域稻麥復種區的擴大,正是以此為基礎。[2]但也有人認為,云南地區稻麥二熟制的實施,有其特殊的自然條件,江南的情況與云南不同,不能根據云南地區在唐代出現了稻麥二熟制就進而推斷,江南地區已普遍實施了稻麥二熟制。[3]最近又有一種觀點認為,長江下游的稻麥復種到宋代、尤其南宋有一個較大的發展,形成一種有相當廣泛性的、比較穩定的耕作制度。[4]“處于穩定的成熟的發展階段”。[5]

的確,宋代,特別是南宋,南方麥作得到了前所未有的發展,史書上經常引用宋人莊綽在《雞肋編》中的一句話,“極目不減淮北”來形容當時南方麥作的盛況。但是麥作的發展并不等于是稻麥二熟的發展。同時,麥作在南方發展程度到底如何?“極目不減淮北”是南宋初年特定歷史條件下的產物,還是宋代普遍存在的現象?是值得重新考慮的。

南方自古以水稻生產為主,在此基礎上,麥在南方的發展客觀上有利于稻麥二熟的形成。稻作的存在有利于稻麥二熟的形成,但同時也阻礙著麥作在南方的發展。特別是要將稻田改變成麥地,更不是一件輕而易舉的事,它涉及自然環境、歷史傳統、經濟技術,以及人們的生活習慣等等方面的因素。眾所周知,水稻屬于水生作物,麥子則是旱地作物,要使水稻收割之后及時地種上麥子,必須排干田中積水,同樣,要使麥子收割之后,及時地種上水稻,也必須解決灌溉問題。也許對于江南這樣一個水稻主產區來說,由于水源充沛,灌溉不成問題。最大的困難還在于水稻收之后的稻田排水。而把這些問題和困難都解決之后,又會出現遇到季節上的矛盾。因為麥收之后種稻,水稻收割之后種麥子,互相之間留給對方的有效生產時間不多,這又涉及到種子、勞動力的安排等等方面的問題,與之相關的還有物力,特別是土壤肥力方面的問題,這些問題的解決,直接影響到稻麥二熟的普及和推廣程度。還有一個大田種植技術以外的問題,即糧食生產最終都是為了滿足人的需要。江南自古飯稻羹魚,不習慣麥食。在一個自給自足的社會里,這種飲食習慣也影響到麥作在江南的發展。在研究宋代稻麥二熟制時,必須對上述因素加以通盤的考慮。

宋代麥作在南方得到了發展,但由于自然條件、經濟和技術發展,以及人們的生活習慣等歷史原因,稻麥復種還是有限的。文獻中所看到的稻麥二熟,大多數情況下,并不是稻麥在同一塊田地中輪作復種的結果,而是因地制宜,宜稻則稻,宜麥則麥的產物。宋代麥作在南方的發展,對于復種指數的提高有一定的幫助,但更重要的意義還在于促進南方山地和坡地的開發和利用,這些原本不宜種稻的土地,現在種上了麥子,對于糧食總量的增加起到一定的作用。稻麥復種也主要分布所謂“高田”。

本文在寫作過程中曾與我的老師游修齡教授和李根蟠教授商討,他們的意見有助于本文的完善,特此志謝。

[1]游修齡:《稻作史論集》,北京:中國農業出版社,1995年,第266頁。

[2]參見李伯重:《唐代江南農業的發展》,北京:中國農業出版社,1990年,第110頁;《我國稻麥復種制產生于唐代長江流域考》,《農業考古》第2期,1982年,第71頁。

[3]參見韓茂莉:《宋代農業地理》,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1993年,第214頁。

[4]參見李根蟠:《長江下游稻麥復種制的形成和發展》,《歷史研究》2002年第5期。

[5]王曾瑜:《宋代的復種制》,《平準學刊》第3輯,上冊,北京:中國商業出版社,1986年。

一 麥作在南方的發展及稻麥復種的形成

麥類原是種植于北方的旱地作物。雖然引入南方的時間較早,但分布不廣,種植也不多。東晉南朝,麥類在江南地區有所發展。入宋以后,由于習食面食的北方人口大量南移,社會對麥類的需要量空前增加,因而促使小麥在南方的大發展。不僅長江流域廣泛種植小麥,就是在氣候炎熱的珠江流域也推廣種植麥類。

淮南距北方最近,自然條件相當,麥作發展最為迅速。戴復古(1167—1249或更后)在《刈麥行》詩句中“我聞淮南麥最多”[1]句,足為佐證。其次是長江下游地區,現存宋代江浙兩省的地方志如嘉泰《吳興志》、嘉泰《會稽志》、乾道《臨安志》、寶祐《琴川志》、淳祐《玉峰志》、紹定《吳郡志》上都有麥類的記載。麥類中不僅有小麥和大麥,而且還有不同的品種。再就是長江中游的湖南等地也有麥類的種植。《宋史·食貨志》說:“湖南一路,惟衡、永等數郡宜麥。”陳了翁在“自廉到郴”詩中有“瘴嶺只將梅作雪,湘山今見麥為春”[2]的詩句,證明當時郴州一帶山地上有麥的種植。麥這時亦被推廣到嶺南,北宋時,已“詔嶺南諸縣令勸民種田種豆及黍、粟、大麥、蕎麥,以備水旱”。北宋初年,陳堯佐出任惠州知州,當時“南民大率不以種藝為事,若二麥之類,益民弗知有也。公始于南津閴地,教民種麥,是歲大獲,于是惠民種麥者眾矣。”[3]惠州博羅有香積寺,寺去縣七里,三山犬牙,蘇軾在游此寺時,就曾看到“夾道皆美田,麥禾甚茂。”[4]嶺南的連州、桂林等地也有麥類種植。呂本中在連州有詩云:“今年飽新麥,憂慮則未已。”[5]范成大在桂林也留下了“秀麥一番冷,送梅三日霖”[6]的詩句。

麥作隨著兩宋之交的人口大量南遷,在南方得到了前所未有的發展。兩宋之交,北方人大量南遷,將食麥的習慣帶到了南方,使得原來產麥不多的南方,麥價上漲,加上客戶可以獨享種麥之利,于是種麥一度成為有利可圖的行當。據當時人的記載,麥類在南方的分布,當時已到達江、浙、湘、湖、閩、廣等地。莊季裕在《雞肋編》中說:“建炎(1127—1130)之后,江、浙、湖、湘、閩、廣西北流寓之人遍滿。紹興(1131—1162)初,麥一斛至萬二千錢,農獲其利倍于種稻;[7]而佃戶輸租,只有秋課,而種麥之利,獨歸客戶。于是競種春稼,極目不減淮北。”這個記載中沒有提到四川的情況,實際上當時“四川田土無不種麥”。[8]各種跡象表明,南宋之后麥作在南方得到了廣泛的發展。

隨著麥作的發展,麥類在以水稻為主糧的南方地區的糧食供應中也開始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其重要性僅次于水稻。范成大有詩云:“二麥俱秋斗百錢,田家喚作小豐年;餅爐飯甑無饑色,接到西風稻熟天。”[9]可見當時二麥已成稻農之家數月之食,二麥的豐收也因此稱作“小豐年”。在水稻因干旱等原因導致歉收的情況下,更起到繼絕續乏的作用。北宋初年楊億在《奏雨狀》中提到浙東處州的情況,說:“本州自去年已來,秋稼薄熟,時物雖至騰踴,人戶免于流離,爰自今春雨水調適,粟麥倍稔,蠶績頗登,餱糧漸充,菜色稍減。”[10]麥子不僅緩解了糧食緊張的狀況,麥子的收成還直接影響到市場的糧價。[11]

麥作在南方的發展,除了上文所說人口南遷,北方人將面食習慣帶到了南方,使社會對麥的需要量增加、麥價猛漲,種麥的利益超出種稻,在經濟利益的驅動之下,南方出現了“競種春稼”,“不減淮北”的局面。除此之外,還同政府及一些地方官吏的提倡也不無關系。據《宋史·食貨志》載,宋政府十分重視在南方推廣種植麥類等旱谷:北宋初年,“詔江南,兩浙,荊湖,嶺南,福建,諸州長吏,勸民益種諸谷,民乏粟、麥、黍、豆者,于淮北州郡給之”。南宋時亦屢有詔下,勸民種麥,孝宗淳熙七年(1180),“詔兩浙,江淮,湖南,京西路帥漕臣督守令勸民種麥,務要增廣”。寧宗嘉定八年(1215),又“詔兩浙、兩淮、江東西路,諭民雜種粟、麥、麻、豆,有司毋收其賦,田主毋責其租”。稻田種麥不收租賦,這對于減輕農民負擔,保護農民的種麥積極性起到重要作用。

一些地方官也勸民種麥,曉以利害,以提高農民對種麥之利的認識。如《宋史·食貨志》載余杭知縣趙師恕“勸民雜種麻、粟、豆、麥之屬……使之從便雜種,多寡皆為已有”。黃震在《咸淳七年中秋勸種麥文》文中說:“近世有田者不種,種田者無田,爾民終歲辛苦,田主坐享花利,惟是種麥不用還租,種得一石是一石,種得十石是十石,又有麥稈,當初夏無人入山樵采之時,可代柴薪,是麥之所收甚多也。”[12]方大琮《將樂勸農文》也說:“汝知種麥之利乎?青黃未接,以麥為秋,如行千里,施擔得漿,故禾則主佃均之,而麥則農專其利。”[13]這是促進稻麥兩熟制在長江流域形成的一個重要因素。

從自然條件來看,南方地勢低洼,雨量充沛,總體上說來是宜稻不宜麥,但在一些排水條件較好的丘陵緩坡地帶,及干旱少雨年份,麥作可能比稻作有更好的收成。也說是說,不宜種稻的地方或年份往往適宜于種麥。這也就是宋代各級政府在干旱之年極力推廣種麥的主要原因。

從文化傳統來看,中國農業自古以來便有“雜種五谷,以備災害”的傳統。宋代的許多勸農文都勸告農民,因地制宜進行種植,“高者種粟,低者種豆,有水源者藝稻,無水源者播麥。”又“有水者為田,其無水之地可以種粟麥……粟麥所以為食,則或遇水旱之憂,二稻雖捐,不至于凍餒也”。[14]而在干旱的年份,水稻歉收,地方官員們更致力于種推廣麥類雜作。比如,《宋史·食貨志》載寧宗嘉定八年(1215),由于“雨澤愆期,地多荒白”,余杭知縣趙師恕勸民雜種麻、粟、豆、麥之屬。有時這種作法的確可以起到救荒的作用。元代江西撫州人危素(太樸,1303-1372)在《暮冬》一詩中寫道:“種稻南谷口,兇歲囷倉虛,晚值老農語,出口三嘻吁,幸有髙亢田,種麥給群需,有麥且勿憂,無麥將焉如。”[15]

麥作在南方發展的另一個重要原因來自于麥子本身。由于麥子可以越冬,可以利用秋收之后,空閑的土地進行種植,并且在青黃不接的夏季收成,起到“繼絕續乏”的作用,這對于過去單純種稻的稻農來說,無疑是個額外的收成。而當這種收成成為一種依靠,一種指望,稻收之后種麥,也就成了一種習慣,以至于欲罷不能。[16]這也就是稻麥復種在南方形成和發展的重要原因之一。

[1]戴復古:《石屏詩集》卷1,四部叢刊本。

[2]王象之:《輿地紀勝》卷57《荊湖南路·郴州》,揚州:江蘇廣陵古籍刻印社,1991年,第552頁。

[3]陳俠:《西塘集》卷3《惠州太守陳惠公祠堂記》,四庫全書本。

[4]蘇軾:《蘇東坡全集》上,北京:中國書店1986年影印本,第508頁。

[5]呂本中:《東萊先生詩集》卷12《連州行衙水閣望溪西諸山》,四部叢刊本。

[6]范成大:《石湖居士詩集》卷14《宜齋雨中》,四部叢刊本。

[7]北宋元祐六年(1091),蘇軾在《乞賜度牒糴斛斗準備賑濟淮浙流民狀》提到兩組糧食的價格,一組是粳米每斗計一百一十八文有畸,小麥每斗計五十四文有畸。一組是粳米每斗八十文,小麥每斗六十文。這兩組價格中,小麥的價格都明顯要低于粳米。(《蘇東坡全集》下,第532—533頁。)

[8]汪應辰:《文定集》卷4《御札再問蜀中旱歉》,四庫全書本。

[9]范成大:《石湖居士詩集》卷27《四時田園雜興·夏日田園雜興之三》,四部叢刊本。

[10]楊億:《武夷新集》卷15,四庫全書本。

[11]陸游:《劍南詩稿》卷32《麥熟市米價減,鄰里病者亦皆愈,欣然有賦》,《陸放翁全集》中,北京:中國書店,1986年,第509頁。

[12]黃震:《黃氏日抄》卷78,四庫全書本。

[13]方大琮:《鐵庵集》卷30,四庫全書本。

[14]韓元吉:《南澗甲乙稿》卷18《建寧府勸農文》,四庫全書本。

[15]孫存吾:《元風雅后集》卷6,四庫全書本。

[16]近代潘曾沂在推廣區田種稻時,就遇到了這種阻礙。潘推廣的區種法,要求播種極早,這便與傳統的作法相抵觸。因為在稻麥復種底下,“直待刈麥畢后蒔秧,近有遲延至六月內方得蒔秧者。”(《中國農學學產選集·稻上編》,第371頁。)

麥作在南方的發展,使得原來農業景觀較為單一南方地區,同時出現了稻、麥兩種景觀,尤其是在陰歷四五月份麥子收割,水稻移栽的季節。這在宋人的筆下多有反映(參見表1)。

表1 :宋人筆下的割麥移稻景觀

稻麥景觀的同時存在,為稻麥復種制的形成在客觀上準備了條件。現有關于稻麥復種制的最明確的記載首見于唐代云南地區。[1]長江中下游地區的稻麥復種則始見于南宋陳旉《農書》。其文:“早田刈獲才畢,隨即耕治曬暴,加糞壅培,而種豆麥蔬茹,以熟土壤而肥沃之,以省來歲功役;且其收,又足以助歲計也。”[2]徐經孫《秀巖》詩中的“早田得雨秋耕遍”,[3]也可能與稻麥復種有關,秋耕是為種麥等作準備。這是早稻收獲之后用稻田種麥的情況,當時也有二麥收割后再用麥田種晚稻的記載。紹興初年,江東一帶“二麥收刈后,合重行耕犁,再種晩禾。今已將畢,約于六月終周遍。”[4]楊萬里在途經江山(屬浙東)道中也看到“卻破麥田秧晚稻,未教水牯臥斜暉”[5]的稻麥復種景象。乾道年間,浙東臺州也有“隔歲種成麥,起麥秧稻田”[6]的記載。淮南地區也出現了麥地種稻,稻田種麥的記載。陳造《田家謠》提到:“半月天晴一夜雨,前日麥地皆青秧。”[7]當時“土豪大姓、諸色人就耕淮南,開墾荒閑田地歸官莊者,歲收谷麥兩熟,欲只理一熟。如稻田又種麥,仍只理稻,其麥佃戶得收。”[8]據此,江淮流域在宋代已出現稻麥復種是可以肯定的。

[1]樊綽:《云南志·云南管內物產》說:“水田每年一熟,從八月獲稻,至十一月十二月之交,便于種稻田種大麥,三月四月即熟。收大麥后,還種粳稻。”(《云南志校釋》,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5年,第256頁。)

[2]陳旉:《農書》卷上《耕耨之宜篇》。

[3]徐經孫:《秀巖》,引自《全宋詩》卷三一一四,第59冊,第37183頁。

[4]葉夢得:《石林奏議》卷11《奏措置買牛租賃與民耕種利害狀》。

[5]楊萬里:《誠齋集》卷13《江山道中蠶麥大熟》(四部叢刊本)。

[6]曹勛:《松隱集》卷21《山居雜詩》,四庫全書本。

[7]陳造:《江湖長翁集》卷9《田家謠》,四庫全書本。

[8]徐松:《宋會要輯稿》食貨63之117。

另外,稻麥復種除了要求麥收之后種稻之外,還要求在收稻之后種麥。收稻種麥的季節一般都是在秋天。而從陸游《劍南詩稿》卷六十八篇目次序的安排來看,先有“種麥”詩,后有“秋獲后即事”詩,[1]也意味著種麥是在稻收獲之前,顯然麥不可能是種在稻田中。因為此時,稻子尚未收獲。又從方回的詩“麥田下種稻田干,秋盡江南亦未寒”[2]來看,麥子下種時,稻田中的積水已經干涸,但稻子尚未收獲。在稻子尚未收獲之前,一切耕種活動都可能與稻田無關,而只能是在稻田以外的田地中進行的。羅愿的《鄂州勸農》也屬于此種情況:“七月芟草,燒治荒田。大麥小麥,上戊社前。禾欲上場,九月涂倉。”[3]種麥的田需在七月芟草燒治,顯然不是稻田,而是荒田,而且大麥小麥都須在上戊社前播種完畢,而此時稻尚未收割,還處在“欲上場”的分階段。顯然是稻麥異地而種。同樣的情況也出現在許綸的《田家秋日詞》中:“晚禾未割云樣黃,蕎麥花開雪能白,田家秋日勝春時,原隰高低分景色。……牧童、牧童罷吹笛,領牛下山急歸吃,菜本未移麥未種,爾與耕牛閑未得。”[4]我們將首句與未句聯系起來看,顯然“耕牛未得閑”與“晚禾未割”無關,如果要實行稻麥復種的話,晚禾未割,耕牛正好可以閑暇。可能是耕牛還要在晚稻田以外的田地中忙活,所以才“未得閑”,因此,此處稻麥也不構成復種。它僅僅是構成了詩中所描繪的一幅畫:“原隰高低分景色”。耕牛在原田上耕作,準備播種麥、菜,隰處未割的晚稻如黃云。與此意境完全相同的還有一首詩:“開塍放余水,經霜谷將實。更黎原上疇,坎麥亦云畢。老叟呼兒童,敲林收橡栗。乃知田家勤,卒歲無閑日”。[5]前兩句表明,稻田中的水稻尚未成熟收割,后兩句則是說,原上的田疇已耕畢,并種上了麥。顯然麥不是種在收獲后的稻田中。這里有必要對“原”字作一解釋,“原”與“隰”相對,指高平之地,由于地勢較高,易干,故宜麥而不宜稻,相反,隰則由于低濕,適宜種稻,一般又稱之為田。

種種跡象表明,宋代在南方地區所出現的稻、麥兩種作物,在多數情況下并非是復種的產物,而只是在不同地塊上因地種植的結果。因為只有在不同的地塊上種植才有可能在夏季出現先插秧再收麥,在秋季先種麥再收稻的景象。循著這種情形來看,宋代許多所謂“稻麥兩熟”的記載,實際并不表示當時已實現了稻麥復種制。如,“熙寧四年(1071)大水,眾田皆沒,獨長洲尤甚,昆山陳、新、顧、晏、淘、湛數家之圩高大,了無水患,稻麥兩熟,此亦筑岸之驗。”[6]學者將其視為稻麥復種的記載。實際上,此處稻麥兩熟也可以理解為由于圩堤高大,避免了水患,稻麥都有收成。又如,許多論者都將《吳郡圖經續記》所載的“其稼則刈麥種禾,一歲再熟”視為蘇州地區稻麥復種的最早確切記載,但“刈麥種禾,一歲再熟”,也可以理解為僅是農事季節上的銜接,并非一定是土地利用上的銜接,即在刈過麥后的麥田中再去種稻(或插秧)。因為文獻中接著提到水稻尚且有早晚多個品種,要求“農夫隨其力之所及,擇其土之所宜,以此種焉。”稻麥這兩種性質完全不同的作物,更應因地制宜,宜麥種麥,宜稻種稻,而并非稻麥復種。還有乾道七年(1171)江浙一帶的“麥已登場,稻亦下種”,[7]也只是說,當時天氣晴好,兩項農活均告完成,并非一定指稻麥復種。至于陸佃所說的“謫守海陵,逮麥禾之再熟”,,[8]則很可能是因為泰州地屬淮南,原本多稻,而距淮北為近,復又宜麥,此處之再熟未必是稻麥復種之結果。同樣,“吳中之民,開荒墾洼,種粳稻,又種菜、麥、麻豆,耕無廢圩,刈無遺隴。”[9]也不一定指的就是稻與菜、麥、麻豆的復種,而是指所有可以種植的土地都種上了作物,粳稻種于洼地,而菜、麥、麻、豆則種于荒地。從明清兩代的情況來看,江南地區的麥子也仍然只種于高田,而所謂水田,則因“田中冬夏積水”,[10]顯然是無法種麥。更不用說稻麥復種了。這種情況一直保留到解放以前。據調查,解放前松江縣的小麥往往主要種在較高的旱地。在薛家埭等村,單季稻之后往往種綠肥(苜蓿),而不是小麥。[11]前面沿引朱熹的話,提到宋朝政府勸南方稻作地區種麥,也主要是針對宜麥的高田來而言,并未包括水田在內。

由于麥類對于高田旱地的特殊要求,在一定的技術條件下,決定稻麥復種也主要存在于既種稻又復種麥的高田之上。曹勛的“隔歲種成麥,起麥秧稻田”,為山居時所作,[12]固然離不開山地。陳旉《農書》所載的用于稻麥復種的“早田”,以及徐經孫《秀巖》詩中的“得雨秋耕遍”的“早田”,也屬于高田一類。高田易旱,為此,人們往往選擇一些生育期較短,成熟較早的品種進行種植。所以有“高田種早”[13]的說法。占城稻也是為適應高田生產的需要而引進的。高田在秋季或以前即可收獲,較其它稻田為早,所以又稱為早田。又由于高田排水性好,收獲過后可以用來種植麥菜蔬茹等旱地作物,于是便有了稻麥等多種形式的復種。這樣看來,對于高田來說似乎是先有稻而后有麥,其實,正好相反。高田,原本只種麥、粟等旱地作物。[14]經過改造之后,有水源灌溉,方可種稻,[15]于是才有稻麥復種的可能。兩宋時期,江西和兩浙一帶的農民都努力將山地和陸地“施用功力,開墾成水田”,如果是磽確之地,也把它墾辟成可以常植的田畝。兩浙和江西撫州等地的地方官吏均曾一度對這種改造過的田畝增收畝稅,[16]可見當時改良過的田畝為數之多。據南宋江西金溪人陸九淵的估計,當時荊門軍的陸田如果在江東、西,80—90%都改為早田。[17]早田在收獲之后,種上二麥等作物,便有了稻麥復種。表面上看來,稻麥復種的出現是麥作發展的結果,實際上是稻作向山上發展并試圖取代麥作的結果。當高田旱地改為水田之后,易旱的特性還是使它有可能像沙漏一樣翻轉過來,在水稻因旱災等因素歉收的情況下,重新種上二麥,以備災荒,就是一種最佳的選擇。

宋代有關稻麥復種的確切記載都跟山田(或高田)有關,稻麥復種的普及程度取決于稻麥在山區的發展程度,那么,高田早稻在收獲之后是否都種上二麥?平原稻田是否真的就與二麥無緣?這是考察稻麥復種是否普及的關鍵。下面將就此作進一步的分析。

稻麥復種的存在必然會對農事安排產生影響,其是否普遍還可以從其它的一些農事活動中得到反映。冬麥在秋季播種,則必須在夏季整地,即陰歷五、六月份。這也是古來成法。崔寔曰:“五月、六月菑麥田也。”《齊民要術》載:“大、小麥,皆須五月、六月暵地。不暵地而種者,其收倍薄。”元人《勸農文》也說:“二麥可敵三秋,尤當致力,以盡地宜。如夏翻之田勝于秋耕,犁耙之方,數多為上,既是土壤深熟,自然苗實結秀,比之功少者收獲自倍。”[18]這些都是北方傳統小麥栽培制度下的麥田整地。盡管它很重要,并且影響到麥子的產量,但是在南方稻麥復種的情況下,要在五、六月份菑田暵地是行不通的,因為此時正是水稻生長的旺季。稻麥復種制下的麥田整地最早只能發生在秋季。如果稻麥復種普遍的話必然會在秋耕上得到反映。因為稻收之后必須經過整地才進入播種程序,冬麥多在秋季播種,江南地區冬麥的播種期可以適當推遲到初冬,但整地也必須在爭取在秋季完成。可是,筆者在檢索有關秋耕的資料時,卻發現宋代有關秋耕方面的資料非常之少。利用網絡對宋詩進行粗略的檢索,發現只有2首提到秋耕。[19]《四庫全書》宋人文集中也只有3處提到秋耕。且這僅有的幾處秋耕是否為種麥做準備還難斷定。這也在一個側面說明當時稻麥復種之不普遍。從陸游的一些詩作來看,當時農家雖然在秋季已有耕地的準備,但也需要等待晚秋或入冬天氣轉寒以后才進行耕地,甚至有的由于缺乏耕牛,到仲冬尚在備耕。[20]

當然種麥甚易,“鋤塊而作孔亦可種,犂地而撒子亦可種”[21]。從后來的情況來看,江南地區種麥也有簡便的辦法,秋收之后,不經翻耕,便直接通過打“潭子”的穴播辦法完成播種,這也可能導致秋耕的缺失。但無論是整地再播,還是打穴直播,麥播下之后都會對后續的農事活動產生影響。蘇轍有詩曰:“一冬免鋤犁,二麥盈甕盎”,[22]意思是說麥子在秋季播種之后,整個冬天也不用整地中耕了,到時自然會有滿滿的收成。如果秋收之后的稻田都種上了麥子的話,那么,冬季就應該是相對有閑的時期,可是,宋代南方各地廣泛地存在冬耕。僅陸游《劍南詩稿》中提到冬耕的就不下16處(參見表2)。

[1]陸游:《陸放翁全集》下,第952—953頁。

[2]方回:《過石門》,引自《全宋詩》卷三四九三,第66冊,第41631頁。

[3]《羅鄂州小集》卷1。

[4]許綸:《涉齋集》卷4《田家秋日詞》。

[5]郭祥正:《青山集》卷4《田家四時》。

[6]范成大:《吳郡志》卷19,引趙霖奏。

[7]《皇宋中興兩朝圣政》卷50,載宋孝宗語。

[8]陸佃:《陶山集》卷13《海州到任謝二府啟》。

[9]吳泳:《鶴林集》卷39《興隆府勸農文》。

[10]陸世儀:《思辨錄輯要》卷11。

[11]黃宗智:《長江三角洲小農家庭與鄉村發展》,北京:中華書局,2000年,第226頁。

[12]曹勛:《松隱文集》卷21《山居雜詩》。

[13]真德秀:《真西山先生真文忠公文集》卷40《再守泉州勸農文》。

[14]范成大:《石湖居士詩集》卷16《勞菑畬,并序》。

[15]王禎:《農書》《農器圖譜·田制·梯田》。

[16]《宋會要輯稿》食貨6之26至27。

[17]陸九淵:《象山先生全集》卷16《與章德茂三書》(四部叢刊本)。

[18]王惲:《秋澗先生全集文集》卷62。

[19]http://cls.admin.yzu.edu.tw/QSS/HOME.HTM

[20]陸游在《初秋即事》詩中提到“卻媿鄰家常作苦,探租黃犢待寒耕”(《劍南詩稿》卷72);在《晚秋農家》詩中提到:“苦寒牛亦耕,甚雨雞亦鳴”(《劍南詩稿》卷23);在《初冬出扁門歸湖上》詩中提到:稻壟受犁寒欲遍”(《劍南詩稿》卷15);在《仲冬書事》詩中則提到:“蒼頭租犢待冬耕”(《劍南詩稿》卷73)。

[21] 《黃氏日抄》卷七十八《咸淳七年中秋勸種麥文》

[22]《欒城集三集》卷1《遲徃泉店殺麥一首》(四部叢刊本)。

冬耕的存在說明冬季田間無麥,這顯然不是稻麥復種下所應有的現象;同時冬耕也不是為了種麥做準備,因為冬耕之后再種上麥子,在季節上已來不及了。冬耕,甚至是秋耕,只是為了明年種稻。對此,朱熹說得非常明確:“大凡秋間收成之后,須趁冬月以前,便將戶下所有田段一例犁翻,凍令酥脆,至正月以后,更多著遍數,節次犁耙,然后布種,自然田泥深熟,土肉肥厚,種禾易長,盛水難干。”[1]

從耕地技術及其相關措施上也能反映出整地的意圖。假使收稻之后種麥,必須首先排干稻田中的積水。可是在宋代許多地方在水稻秋收之后,不是排干稻田中的積水,而是反其道而用之,配合冬耕,進行冬灌,將水引入稻田,使之成為冬水田。冬灌可以使田中結冰,消滅害蟲和雜草,同時改良土壤結構,為作物生長創造一個良好的生態環境。在一些地方,冬季蓄水還可以防止春季干旱。所以乾道六年(1170)六月二十七日戶部尚書曾懷言提到:“或有豐熟去處,收割禾稻了,當卻開?圍岸,放水入田。”并鼓勵檢舉,對不履行號令,瞞昧官司之人,進行懲處。[2]無庸置疑,在浸水的條件下種麥是無法進行的。需要指出的是,當時長江中下游地區及珠江流域都有冬季田間蓄水這一做法,只不過各地有不同的稱呼。[3]冬水田的廣泛存在也表明稻麥復種并不普遍。

有冬耕和冬水田的地方,就不可能有冬麥,自然談不上是輪作復種。即使沒有冬耕和冬水田,也不見得就已在稻田中種麥。淳熙七年十二月中旬朱熹在對南康軍(今屬江西省)管轄下的三縣(建昌、星子、都昌)所作的調查中,發現“除種麥田地外,尚有未犁田地去處稍多”,這些未翻耕的土地和一些雖已翻耕但尚未上糞的土地一道,并不是用來種麥的,而是準備“來春布種”水稻的。[4]由此可見,在朱熹管轄下的三縣種麥不多,稻麥復種就更為有限。

麥作的不普遍還可以從春耕上得到反映。朱熹《勸農文》:“秋收后便耕田,春二月再耕,名曰:耖田。”春耕是水稻播種前最后的一道整地工序,即便是有些地方因勞力和畜力等方面的原因沒有實行冬耕,春耕也是必須的。春耕是對冬季“尚有未犁田地去處”的一種“補課”。春耕必須在田無宿麥的情況下進行,但如果稻田里都種上了麥子,那么春耕沒有必要,也難以進行,因為麥子必須等到夏初才能收獲。明清時期,在稻麥復種已經定型的情況下,就因“田有宿麥,遂廢春耕”。[5]但在宋代由于稻麥復種尚不普遍,春耕比較常見。宋人文集中檢索到的春耕達193次之多,遠多于秋耕和冬耕,僅宋詩中提到春耕的詩有66首。[6]

冬春兩季田無宿麥顯然就不存在稻麥復種,然而即使有麥也不見得就是稻麥復種,因為稻麥不是在相繼種在同一年同一地。實行稻麥復種,必須當年收當年種,如果今年稻收之后,沒有及時種上麥,等到明年才種麥,也談不上復種。有些地方麥作雖然種于稻田中,卻不是在稻收之后的當年,而可能是在稻收之后的次年。具體說來,可能是稻子在今年霜降前后收獲之后,稻田就處于休閑撂荒狀態,到次年立秋后才又種上麥。漢江流域的洋州(今陜西洋縣)就存在這種情況。南宋紹興十九年(1149)宋莘在洋州《勸農文》中提到:“余嘗巡行東西兩郊,見稻如云雨,稻田尚有荒而不治者,怪而問之,則曰:‘留以種麥’” 。[7]還有一種情況就是麥子在今年夏收之后,當年并不種稻,而要等到第二年種稻。陸游有一詩提到老農在入冬之后將麥田灌溉和翻耕,使其成為稻田的情形,[8]顯然這是稻麥輪作。但輪作并不構成復種。因為它們并不是發生在同一年之內。而是今年收麥,明年種稻。具體說來,很可能就是在夏季麥收之后,任其荒白,然后在秋、冬季節灌水翻耕,使其成為冬水田,等到第二年春耕之后,再種上水稻,至秋季收獲。至于水稻收獲之后,是否再種上麥和其它越冬作物,則視情況而定。有些可能種麥,比如所謂的“早田”,有些可能種菜,有些可能荒白,等到第二年再種稻。在這種水旱輪作制下,只能做到一年一熟,或二年三熟,而不是稻麥復種一年二熟。

這種安排是有益的,也可能是有意的。同樣,有些地方雖然不是有意地安排水旱輪作,而只是根據當年的具體情況所做出的選擇。如《金史·食貨志》載,貞祐四年(1216)八月,言事者程淵言:“碭山諸縣陂湖,水至則畦為稻田,水退種麥,所收倍于陸地。”又宋寧宗嘉定十三年,金宣宗興定四年(1220),金統治下的唐、鄧、裕、蔡、息、壽、穎、亳及歸德府的被水田,就被命令“已燥者布種,未滲者種稻。”這些地方雖然有水旱輪作的出現,但并非在一年之中進行,不足以稱為稻麥復種二熟制。

還有些地方雖然明確地實行了稻麥輪作,但卻并非出自愿,而多少有些迫不得已。比如原來打算種水稻的田,或者是已經種上水稻的田,由于受旱,早晚稻損失,而被迫種上麥子。朱熹《勸諭救荒》中提到:“早禾已多損旱,無可奈何,只得更將早田多種蕎麥及大小麥,接濟食用。”[9]淳熙六年(1179)九月,朱熹有見于“秋來久旱,晚田失收,茲幸得雨,可種二麥。今勸人戶趁此天時,多耕闊種,接濟口食”。[10]淳熙九年(1182)七月十六日至十九日,朱熹在對浙東的上虞、嵊縣和新昌等地作實地調查之后,也提到“沿路人戶,已損田段不堪收割,皆欲及早耕犁,布種蕎麥、二麥之屬,接續吃用”。[11]張耒也有“晚田既廢麥初耕”的詩句。[12]這種情況的確是很普遍的,前作(一般為稻),由于“大水大旱,田全無收”,而在秋冬時種麥。為此,民間不敢向上報水旱。因為“假如報官,水則不敢車戽,旱則不敢翻耕,或以存所浸之水,或以留旱苖之根,查以待官府差吏核實”,這樣勢必影響種麥,乃至明年的收成。所以百姓只好選擇不報官而種麥的做法。[13]在這種情況下,由于稻作已經損失,雖然在稻田中種上了“三麥”,但也不能稱為稻麥復種。

還應該指出的是,稻麥復種僅是稻田復種的一種形式,從陳旉《農書》中可以看出,早田收獲之后,可種“豆麥蔬茹”,麥類只是其中之一,可供選擇的還有豆和蔬菜之類。這在其它文獻中也得到證明。從上引曹勛的“晩禾亦云竟,冬菜碧相連”,[14]到陸游“秋獲春耕力尚余,雨中袯襫種寒菜”[15]的詩句中可以看到,今秋收稻之后到明年種稻之前,還有余力,可以種植一些越冬的蔬菜,主要是指越冬的白菜之類。此外,還可能種植大豆和蕎麥等作物。多種選擇的存在,也會對稻麥復種制的普遍性產生影響。

即便是在獲稻之后,田中也種上了大麥和小麥,也不一定是為了取得麥子的收成,而是為了給稻田提供綠肥。清人《潘豐豫莊本書》提到“古法有用麥苗肥田者”,《天工開物·乃粒·麥工》載:“南方稻田有種肥田麥者,不冀麥實,當春小麥,大麥青青之時,耕殺田中。蒸罨土性。秋收稻谷,必加倍也。”這里雖然也可以看作是稻麥復種,但麥在其中不過是充當一種綠肥作物而已,不能稱為稻麥二熟。雖然還沒有直接找到宋代有關此類資料,但可以肯定此種作法是從宋代以來所一直沿用的。很可能是在宋代南方發展麥作的過程中,由于自然的原因,麥子尚未及成熟,春雨便已來臨,等不及小麥成熟的農民,便將麥地翻了,種上了水稻,結果發現水稻的收成很好,從此便成為一種制度。須知在江南,水稻永遠是第一位的,麥作僅是一種“副業”,遂有“種麥肥田”之舉。

綜上所述,宋代南方稻作和麥作大多是采用分作的方式來發展的,即高田種麥,低田種稻,輪作復種主要存在于高田之上,且稻麥復種也只是其中的一種方式。簡而言之,宋代江南地區的稻麥復種指數并不高。前人搜集的有關宋代稻麥復種的資料,[16]有許多尚需要論證。

[1]朱熹:《晦庵朱先生朱文公文集》卷99《勸農文》。

[2]《宋會要輯稿》食貨1之12至13。

[3]南宋吳懌《種藝必用》提到:“浙中田,遇冬月水在田,至春至大熟。諺云謂之‘過冬水’,廣人謂之‘寒水’,楚人謂之‘泉田’。”

[4]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別集》卷10《取會諸縣知縣下鄉勸諭布種如何施行事》。

[5]潘曾沂:《潘豐豫莊本書》,引自《中國農學學產選集·稻上編》,北京:中華書局,1958年,第358頁。

[6]http://cls.admin.yzu.edu.tw/QSS/HOME.HTM

[7]宋莘:《洋州勸農文》。見陳顯遠:《陜西洋縣南宋〈勸農文〉碑再考釋》,《農業考古》1990年第2期,第169頁。

[8]陸游:《記老農語》:“霜清楓葉照溪赤,風起寒鴉半天黑。魚陂車水人竭作,麥壟翻泥牛盡力。”《陸放翁全集》下,第< p>

資料出處:浙江農業大學農場,1971-1972年(見浙江農業大學作物栽培教研組:《作物栽培學》,1983年,108頁)

表4:大小麥播種期與出苗的關系

遲播還會導致鳥害,浪費種子。[1]因為此時,田野中的糧食已歸倉,本地和南來越冬的鳥兒便以種在地里的麥種為食。而在秋社前后播種,此時鳥兒在田地里能找到的食物很多,對于種在地里的麥子為害也就相對減少。鳥對麥子危害的另一個多發期便是在麥子的成熟期。南方種麥不多,但鳥害卻十分嚴重。在一些地方有“麥鳥”之稱。小面積種植更是不堪其擾,而在土地零細化嚴重的南方地區,大面積種植又不可能,這也是導致麥作不能推廣的原因之一。 在九、十月(江南地區大多數晚稻的收獲期)晚稻收割之后再整地種麥,已經錯過種麥時機一兩個月或更多。加上還有其它一些農事,使得季節矛盾更為突出。朱熹在調查時發現,有些地方由于忙于稻谷的收割脫粒,使得本該用于種麥的麥田也“多有未施工處”。[2]更無庸說,一些不宜種麥的水田。 需要指出的是,盡管明清時期,稻麥復種在江南得到發展,但獲稻之后播麥在季節上的矛盾始終沒有解決。明清之際,沈氏和張履祥就已認識到遲播是小麥產量低下的原因,指出“知種麥之多收,而不知所以多收之故,在得秋氣,備四時也。”[3]為了趕在秋季播種,備足四時之氣,又照顧到晚稻的生產,明清時期在江南地區出現了小麥移栽技術,小麥育秧播種期定在七月,[4]或八月十五中秋前,“下麥子于高地,獲稻畢,移秧于田,使備秋氣。”[5]但小麥移栽并沒有普遍推廣,稻麥復種在季節上的矛盾依然如故。清道光年間陶澍在為李彥章《江南催耕課稻編》所作的序中就提到:“吳民終歲樹藝一麥、一稻。麥刈畢,田始除。秧于夏,秀于秋,及冬乃獲。故常有雨雪之患。”“癸巳(1833年)秋杪,稻將熟矣,忽雨雪交加,既實而空,歲以大歉,冬田積水,不能種麥,民皆艱食。”于是提出了農業改制的問題,即“易麥而為早稻”。[6] 在尚沒有發明小麥移栽技術的宋代,只有兩種可能,一是接受遲播所致的產量不高的事實;一是將麥與早稻結合。從前面所引徐經孫“早田得雨秋耕遍,晚稻如云歲事登”的詩句來看,南方地區的稻麥復種最有可能選擇的是麥與早稻結合的形式,而與晚稻不相干。但從江南地區的情況來看,一直以來早稻就不甚發達,有些地方甚至就沒有早稻。[7]要進行稻麥二熟,只能將種麥與晚稻結合。而晚稻收獲之后再整地種麥,必然因遲播而減收,甚至還可能影響到晚稻自身的收成,農民不會因小而失大。上述分析表明,以晚稻種植為主的江南地區,稻麥復種不可能有大的發展。如宋代湖州“管內多系晚田,少有早稻。”[8]甚至有些地方“純種晚秋禾。”[9]與之相對應的是,直到明末清初,尚有“湖州無春熟”[10]的說法,也就是說沒有麥作,這當然不能絕對,但至少說明當地的稻麥復種是不普遍的。[11] 以上說的是收稻后種麥,對于麥子的影響;再來看看,麥收之后種稻,對稻子的影響。麥子在南方一般是在陰歷五月前后收割,晚者可能遲至六月,[12]而江南地區水稻的播種期是在陰歷二、三月,[13]如果等麥收之后再整地播種,勢必太晚,好在是自唐以來發明了育秧移栽技術,使問題得以緩解,但由于要“待麥畢后蒔秧”,甚至“遲延至六月內方得蒔秧”,稻在秧田中的時間太長,移栽到本田后,生長期短,影響分蘗發棵,加上“旱澇難必,苗嫩根淺,極易受傷”,產量受到影響,如果小麥“所收寥寥”,更是得不償失。這種情況到近代仍是如此。因此有人提出“稻田種稻,麥田種麥,不可夾雜。若先種麥,再種稻,時候已來不及。” [14]所以有些地方在麥收之后,當年干脆什么也不種,而只是到了秋冬季節灌水翻耕,為來年種稻做準備。這也是水旱輪作,但卻是一年一獲。即頭年麥,次年稻。 從宋代有關稻麥復種的材料來看,當時的稻麥復種存在兩種方式:一是早田收獲之后種麥(陳旉《農書》所載);二是麥收之后種晚稻(葉夢得和楊萬里提到的情況)。這兩種復種方式并不能組合形成人們所想象的稻收之后種麥,麥收之后種稻這樣一種固定的一年二熟制,而至多只能形成早稻—麥—晚稻這樣一種二年三熟制,即在同一塊田中,每年二月至八月種早稻,八月至次年六月種麥;六月至十月種晚稻;十月以后冬耕灌水,或種冬菜。這只是理論上的推測,而實際上,早田收獲之后種麥,以及麥收之后種晚稻可能是分別出現在不同的地區,不同的地塊上的不同的耕作制度。 第三,肥料不足。原來稻收之后,一般都是讓田中自然長草,使之成為“半荒之畝”,可以通過放牧,讓耕牛等家畜的糞便直接遺在田中,具有休養地力的作用,如今要想再種上麥子之類,地力得不到休養,還必須“加糞壅培”,這就加劇了肥料緊張狀況。這也是當時地主們最擔心的。他們以此為借口不讓佃農用自己的稻田去種植麥子。麥子的收成并來就不如水稻高,加上以上種種原因,還要影響水稻的產量,這使得稻麥二熟未能在宋代得到大的發展。直到現在還有“種了麥,虧了稻”的說法。這樣的例子很多。如,廣東潮州在1949年以前,因糧食缺乏,政府提倡冬耕,故于晚稻收獲后多種一次冬季作物,普通栽植以麥、蒜及豆類等為多,但農民每多愿意任其休閑。經過調查發現,其原因約有三端:一為冬耕作物多系雜糧,因氣候關系,收成不豐,州屬地濱大海,雖在冬季常有雨水,而冬季作物不宜多量水分,往往因雨量過多至收成不佳。且氣溫亦高,即在冬季蟲害容易發生,影響冬季作物產量。若生長期稍長者,且有礙來年早稻種植。蓋稻的產量多,價值亦高,故農民多愿放棄冬耕,以保全來年耕種便利。一為本州農民生活較易解決,茍早稻、晚稻有收,則生活自可充裕,易于養成好逸厭勞習慣;一為肥料來源有限,倘多一次冬耕,常致來年稻作肥料短少。[15]由于肥料等方面的原因,在宋代甚至還存在休閑耕作。特別是對于那些“田美而多”的“富人之家”來說,“更休”(定期輪休)更是使“地力得完”(地力得到恢復)的一種方式。[16]在休閑制尚且存在的情況下,稻麥復種自然不被看好。要想種麥,只得另覓它地。 兩宋時期,稻麥復種在南方受阻,還有飲食習慣上的原因。從飲食習慣上來說,兩宋之交南方一度麥作盛行,以致“極目不減淮北”,究其原因之一在于北方人口的大量南遷,把北方的麥食習慣帶到了南方。[17]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南遷的北方人,特別是他們的后代,慢慢適應了南食,麥食漸漸成為副食,稻米成為主食。而占人口大多數的南方人自古以來就形成了“飯稻羹魚”的習慣,對于北方地區出產的一些旱糧,如麥、粟之類,不會吃,也不愛吃。雖然宋代南方地區也已有了麥類種植,但由于南方廣泛推廣種植小麥的時間并不長,面積有限,許多人還沒有掌握面食復雜的操作過程,往往如同稻米一樣處理麥類食品,整粒蒸煮為食,其口感自然在稻米之下,被人們視為粗糧。有這樣一個故事,紹興年間江東信州玉山縣有不孝之媳謝七妻,每日給婆婆吃麥飯,而自食粳飯,后受法所報,變而為牛。[18]故事宣揚的是因果報應思想,但也反映了人們在食物上的喜好。朱熹訪婿蔡沈不遇,其女出蔥湯麥飯留之,以為簡褻不安,朱熹便題了“麥飯詩”上首,“蔥湯麥飯兩相宜、蔥補丹田麥療饑。莫謂此中滋味薄,前村還有未炊時。”也可見麥飯之不受歡迎。黃震在《咸淳七年中秋勸種麥文》中提到:“撫州田土好,出米多,常年吃白米飯慣了,厭賤麥飯,以為麄糲,既不肯吃,遂不肯種。祖父既不曾種,子孫遂不曾識,聞有碎米尚付豬狗,況麥飯乎?”[19]由于不吃,導致不種,口糧主要靠稻,“俗不種麥,惟秋是俟”,[20]這必然會影響到麥作的發展,稻麥復種更是可想而知。 種稻食米的習慣還從另一個方面影響到麥作的發展,這就是梯田的使用。本來在南方地區發展小麥生產較為適宜的地方是在山坡地帶,宋代在南方地區出現了許多梯田,但是由于沒有麥食的習慣,也缺乏麥作技術,梯田主要用來種稻。只有在缺乏水源的情況下,才種植麥子等旱地作物。有些梯田在一般年份都種水稻,但在某些年份,由于干旱,便改種麥子等旱地作物。如前面提到的寧宗嘉定八年(1215),由于“雨澤愆期,地多荒白”,余杭知縣趙師恕勸民雜種麻、粟、豆、麥之屬,這里的麥稻之間可能構成輪作,但并不是復種,更談不上是二熟,因為不在一年之中。 由于上述種種原因,稻麥復種在宋代長江中下游地區雖然存在,但并不普遍。宋代經濟的發展和人口的增加,主要還是領先稻米來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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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徐光啟撰,石聲漢校注:《農政全書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第656頁。

[2]朱熹:《晦庵朱先生朱文公文集》別集卷9《再諭人戶種二麥》、《再諭上戶恤下戶借貸》。

[3]張履祥輯補,陳恒力校釋:《補農書校釋》,第106頁。

[4]張履祥輯補,陳恒力校釋:《補農書校釋》,第19頁。

[5]張履祥輯補,陳恒力校釋:《補農書校釋》,第105—106頁。

[6]李彥章:《江南催耕課稻篇》,引自《中國農學遺產選集·稻上編》,第375頁。

[7]參見曾雄生:《宋代的晚稻和早稻》,《中國農史》2002年第1期,第54—63頁。

[8]王炎:《雙溪類稿》卷23《申省論馬料札子》,四庫全書本。

[9]曹勛:《松隱集》卷20《浙西刈禾,以高竹叉在水田中,望之如群駝》,四庫全書本。

[10]張履祥輯補,陳恒力校釋:《補農書校釋》,第106頁。

[11]據調查,1952年至1955年,松江的大、小麥種植面積只占總耕地面積的6.5%。(黃宗智:《長江三角洲小農家庭與鄉村發展》,第231頁。)

[12]南宋時期,曾要求各地屯田官員將“每歲所收二麥于六月終,稻谷于十月終”具數上報,后來又考慮到襄漢等地的具體情況,改為“二麥于七月終,稻谷于十一月終,具數開奏”。

[13]張履祥輯補,陳恒力校釋:《補農書校釋》,第105—106頁。

[13]參見曾雄生:《宋代的晚稻和早稻》,《中國農史》,2002年第1期,第54—63頁。

[14]潘曾沂:《潘豐豫莊本書》,引自《中國農學遺產選集·稻上編》,第373頁。

[15]民國三十五年(1946)《潮州志》卷9《農業》。引自《中國農學遺產選集·稻上編》,第712—713頁。

[16]蘇軾:《蘇東坡全集》上,第298頁。

[17]當時西北人聚集的臨安(今浙江杭州),面食種類不下汴梁。僅蒸制食品就有五十多種,其中大包子、荷葉餅、大學饅頭、燒餅、春餅、千層餅、羊肉饅頭等都是典型的北方面食。[17]臨安城內不但有許多流寓至此的食廚仍操舊業,如李婆婆羹、南瓦子張家團子等,[17]而且當地人開張的食店也“多是效學京師人”。

[18]洪邁:《夷堅志丙集》卷8《謝七妻》。

[19]黃震:《黃氏日抄》卷78。

[20]黃震:《黃氏日抄》卷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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