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近代金融恐慌的類型、成因與警示分析
佚名
摘要:1840年后,中國金融業創新和發展的步伐加快,金融體系的不穩定性加大,金融風潮不斷爆發,其中尤以銀行業危機和外源性金融恐慌為甚。頻繁爆發的金融風潮給實體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穩定帶來了沖擊或傷害。本文對中國近代的金融恐慌進行了分類,總結了金融恐慌的主要成因,將有助于人們以史為鑒,采取有效的措施來防范和控制金融風險。 關鍵詞:近代;金融恐慌;警示 中圖分類號:F832,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9031(2009)08-0004-03 一、引言 金融恐慌是指突發性的而且幾乎涵蓋全部金融領域的金融狀況的惡化。金融恐慌按其爆發的特點可以分為貨幣危機、信用危機、債務危機、資本市場危機、銀行業危機、綜合性的金融恐慌。 金融恐慌的爆發會給實體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穩定帶來沖擊或傷害。歐美地區在1836—1949年的113年間,大約每6.6年就爆發一次金融恐慌。而在中國近代109年的金融發展史上,爆發的較大的金融恐慌就有23次,平均每4.7年就發生一次。其中在晚清(1840—1912年)的72年間,中國發生過13次較大的金融風潮,平均每5.5年就爆發一次;在民國的前38年間,中國發生過10次大小不等的金融恐慌,平均每3.8年就爆發一次??梢?,近代中國金融恐慌爆發的頻率高于同時期的歐美地區。 本文在對中國近代金融恐慌進行分類的基礎上,總結了我國近代金融恐慌的主要成因,將有助于人們以史為鑒,采取有效的措施來防范和控制金融風險。 二、中國近代金融恐慌的類型及其爆發的成因分析 (一)按影響范圍劃分的金融恐慌 1,銀行業危機。1840年后中國爆發的銀行業危機主要有13次,占總數的56.5%,它們分別是1853—1856年金融恐慌、1856—1860年金融恐慌、1866—1867年上海金融恐慌、1871—1874年上海金融恐慌、1878—1879年上海金融恐慌、1894—1895年金融恐慌、1897年上海貼票風潮、1900年金融恐慌、1903年中國通商銀行擠兌風潮、1908—1909年金融恐慌、191l—1913年的金融風潮、1916和1921年中國、交通銀行兩次銀行券停兌風潮。 2,證券市場危機。1860—1949年中國爆發的證券市場風潮主要有6次,占總數的26.1%,它們分別是1910年的橡皮股票投機風潮、1921年的信交風潮、1924年的“二四公債風潮”、1926年的“二六公債風潮”、1932年公債風潮、1935—1936年上海公債風潮。其實1883年的金融恐慌也伴隨有礦局股票投機風潮。 3,貨幣危機。近代中國爆發的貨幣危機不在少數,較嚴重的有3次。占總數的13.0%,它們分別是1935年通貨緊縮引發的金融恐慌、1947年通貨膨脹引發的黃金風潮、1948—1949年法幣、金圓券、銀元券崩潰引發的金融恐慌。 4,綜合性的金融恐慌。近代中國爆發的綜合性金融恐慌主要是1883年的金融風潮,占總數的4.3%,其實1935年的金融恐慌和1948—1949年的金融恐慌也具有綜合性金融恐慌的性質。 可見,近代中國的金融風潮主要發生在銀行業,這與近代中國金融活動以間接融資為主、銀行業在金融體系中居于主導地位、金融風險主要集中在銀錢業有關。 (二)按國內外誘因劃分的金融恐慌 1,外源性的金融恐慌。近代中國的金融恐慌按其成因受國際金融恐慌傳染、由國內外因素共同催生的金融恐慌主要有7次,占總數的30.4%,它們是1866—1867年上海金融恐慌、1871—1874年上海金融恐慌、1878—1879年上海金融恐慌、1883—1884年上海金融風潮、1908—1909年金融恐慌、1921年信交風潮、1935年金融風潮。受其它外來因素影響、由國內外因素共同促成的金融恐慌還有5起,占總數的21.7%,它們是1856—1860年金融恐慌、1894—1895年金融恐慌、1900年金融恐慌、1903年中國通商銀行擠兌風潮、1910年橡皮股票風潮。 2,內源性的金融恐慌。主要由國內因素誘發的金融恐慌有11起,占總數的47.8%,它們是1853—1856年金融恐慌、1897年上海貼票風潮、1911—1913年的金融風潮、1916和1921年中國、交通銀行兩次銀行券停兌風潮、1924年8月京、滬證券交易所的“二四公債風潮”、1926年12月京滬證券交易所的“二六公債風潮”、1932年公債風潮、1935—1936年上海公債風潮、1947年2月的黃金風潮、1948—1949年法幣、金圓券、銀元券崩潰引發的國統區全面危機。 綜上分析可知,由外部因素影響而釀成的金融恐慌占到恐慌總數的52.2%,外來沖擊成為近代中國金融恐慌發作的重要成因,這是半殖民地社會的舊中國門戶洞開、國家經濟與金融主權喪失、民族經濟贏弱、國內金融體系對外來沖擊缺乏免疫力或防火墻的必然結果。 (三)按具體成因劃分的金融恐慌 1,幣制落后引發的恐慌。晚清時期,縣以下地方納稅多用制錢,而計稅單位為銀兩。1840年后,銀貴錢賤,商民的稅負因此加重,社會矛盾加劇,太平天國起義與此有關,而太平天國農民戰爭又引發了戰區內的金融恐慌。1853—1856年的金融恐慌、1856—1860年的金融恐慌與此有關。 1935年以前,政府為滿足銀本位制下市面內生的貨幣需求而允許中外銀錢業可憑信用發行兌換券。部分私營銀行和國家銀行因信用不良或信用受到懷疑,其發行的銀行券被擠兌并釀成恐慌。1903年中國通商銀行擠兌風潮、1916和1921年中國、交通銀行兩次銀行券停兌風潮與此有關。 1933年以前,銀本位幣的單位長期不統一,銀元與銀兩并用。這不僅提高了交易成本,而且也為錢莊把持“洋厘”與銀拆兩個市場、與控制中國銀根的外資銀行聯手操縱貨幣市場、抬高利率、人為制造金融恐慌創造了制度土壤。1878—1879年上海金融恐慌、1883—1884年上海金融風潮與此有關。 由于1873年后世界主要國家紛紛實行金本位制,而中國在1935年以前仍實行落后的銀銅雙本位制或銀本位制,所以白銀大量外流會導致國內銀根收縮。利率上升,工商金融企業資金鏈斷裂,進而釀成1935年大規模的金融恐慌。可見,與幣制落后有關的金融恐慌占到總數的34.7%。 2,社會不穩定引發的恐慌。近代中國內外矛盾激化,戰亂不斷。戰亂期間,商民的生命財產沒有保障,投資經營的風險加大,人心慌駭。為避免損失,金融機構會收縮信用、提高利率,致使工商業者融資困難,債務鏈斷裂,釀成金融恐慌。 與戰亂有關的金融恐慌主要有1853—1856年金融恐慌、1856—1860年金融恐慌、1883—1884年上海金融 風潮、1894—1895年金融恐慌、1900年金融恐慌、1911—1913年的金融風潮、1924年8月京、滬證券交易所的“二四公債風潮”、1926年12月京滬證券交易所的“二六公債風潮”,占總數的34.7%。 3,國際收支長期逆差及債務危機引發金融恐慌。鴉片戰爭后,中國社會日益半殖民地化,外貿逆差、對外賠款、資本外流的規模日益擴大,致使國際收支長期逆差并因此累積了巨額的外債。而19世紀70年代后,國際金價上升和銀價下跌的趨勢又使得中國銀本位幣的對外價值(銀匯率)不斷下降,這加重了中國的外債負擔。而外債的清償又使得白銀大量外流或集中到通商口岸的外資銀行手中,致使國內銀根收縮或被外資銀行控制。每到外債還本付息的時候,銀根收縮,利率上升,工商金融企業資金鏈斷裂,金融恐慌隨之而來。 近代中國與外債清償引發的通貨緊縮有關的金融恐慌主要有:1871—1874年上海的金融恐慌、1908—1909年天津、上海、漢口、鎮江等地的金融恐慌,占總數的8.7%。實際上1908—1909年的金融恐慌是由6起較小的金融恐慌構成的,如果照此統計的話,則此類恐慌爆發的比率達到25%。 4,世界經濟金融危機傳染中國釀成的恐慌。1840年后中國經濟日益開放并淪為西方資本主義經濟的附庸。每當世界經濟金融恐慌爆發,外國資本就通過國際收支渠道向中國轉嫁危機,以致中國內外貿易形勢惡化,工商業者經營虧損或倒閉,引發債務問題和信用收縮,最終釀成金融恐慌。 近代中國與世界經濟金融恐慌傳染有關的金融恐慌主要有:1866—1867年上海金融恐慌、1871—1874年上海金融恐慌、1878—1879年上海金融恐慌、1883—1884年上海金融風潮、1908—1909年金融恐慌、1921年信交風潮、1935年金融風潮的爆發,占總數的30.4%;如果將1908—1909年的金融恐慌分解為6次來統計,則此類金融恐慌爆發的比率高達42.8%。 5,金融監管不力和投機盛行引發的恐慌。半殖民地中國商民產權缺乏保障、投資與經營風險大,以至金融機構規模小、信用不穩固,而金融市場狹小又使得金融機構普遍兼業經營,投機性和脆弱性較高。 晚清中央集權制度衰弱,金融立法和金融監管制度建設滯后。1908年《銀行通行則例》頒行前,民間經營銀錢業(除了典當業)幾乎沒有市場準入的限制,既不需要登記注冊,又不需要核驗開辦人的資產和信用;對銀錢業的經營范圍、業務活動、盈余分配、財務報表的稽核等未加任何要求或限制,對銀錢業的風險管理措施也沒有規定。1912年《商業銀行暫行則例》頒行以前國內還沒有法律來規定銀錢業的最低資本限額。1931年《銀行法》頒行以前國內還沒有法律來統一銀錢業的組織制度和債務責任。民國建立后,國內政治長期分裂,國家經濟金融主權依然不完整,政府難以對中外金融業施加有效的監理,難以遏制的金融投機經常引發金融風潮。 近代中國與金融投機有關的金融恐慌主要有:1866—1867年上海金融恐慌:1871—1874年上海金融恐慌;1878—1879年上海金融恐慌;1883—1884年上海金融風潮:1883—1884年上海金融風潮;1897年上海貼票風潮;1910年橡皮股票風潮;1921年信交風潮;1924年8月京、滬證券交易所的“二四公債風潮”;1926年12月京滬證券交易所的“二六公債風潮”;1935—1936年上海公債風潮:1947年2月的黃金風潮,占總數的52.1%。 6,政府不講信用和貨幣財政發行過度引發的恐慌。近代中國歷屆政府財政均很困難,其彌補財政赤字的辦法除了增稅之外,就是大量發行公債和向銀行借款。1935年以前,財政向銀行借款就迫使國家銀行增發可兌換的銀行券,致使銀行券兌現困難,國家銀行的信用動搖。1935年后,財政向銀行籌款則促使國家控制的發鈔銀行濫發不兌現的銀行券,致使惡性通貨膨脹發生和法幣信用喪失。公債不能按期還本付息以及銀行券信用的下降引發大規模的擠兌、投機和搶購,工商金融業遭受破壞,最終釀成金融風潮。這類金融恐慌主要有:1916和1921年中國、交通銀行兩次銀行券停兌風潮、1932年公債風潮、1947年2月的黃金風潮、1948—1949年法幣、金圓券、銀元券崩潰引發的國統區全面危機,占總數的21.7%。 7,外部勢力惡意操縱和破壞引發的恐慌。外部勢力出于私人或國家利益有意操縱、破壞中國的貨幣與金融,人為制造金融恐慌。這類恐慌主要有1903年中國通商銀行擠兌風潮、1921年中國銀行、交通銀行第二次銀行券停兌風潮,占總數的8.70%。 三、中國近代金融恐慌的警示分析 綜上分析可知,近代中國金融恐慌主要發生在銀行業。而金融恐慌爆發的首要原因是金融投機和金融監管不到位:其次是開放經濟條件下世界經濟金融恐慌對我國的傳染:再次是社會不安定和貨幣制度(包括匯率制度)存在問題;最后是內外債務負擔過重以及財政赤字造成貨幣的財政發行過度。因此,我國需要針對以上問題采取措施防范和化解金融恐慌。 1,加強金融監管。要在堅持金融開放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維護國家的經濟與金融主權,鞏固中央集權:借鑒國外金融監管制度建設的成功經驗,結合本國的國情,完善金融法規,推進金融監管制度建設:對內外資金融機構實行監管上的國民待遇,督促金融機構完善內部治理結構,強化其風險約束機制和內外稽核機制;加強金融監管機關的廉政建設,提高監管隊伍的素質,懲治金融業中的投機操縱等違法違規行為,改善監管機關對金融業尤其是銀行業監管的效率。 2,謹慎開放我國金融市場。要謹慎開放金融市場,穩妥推進資本與金融項目的開放;完善金融風險監測、預警和控制機制;建立符合國情的存款保險制度;引導和鼓勵國內金融機構合并重組,提高國內銀行的資本充足率和金融資產質量,增強其抵御金融風險的能力,構建我國金融業的防火墻和緩沖機制;調整經濟發展戰略,走內需增長型的發展道路,減少對海外市場的依賴,最大限度阻隔或減少國際金融恐慌通過國際收支渠道對我國的沖擊。 3,創造良好的經濟金融環境。推進和諧社會的建設,走和平發展道路,為經濟金融發展創造寬松的環境。在推進銀行業股份制改革和金融市場建設的基礎上,繼續提高中央銀行貨幣政策的效應,建立更有彈性的匯率制度,穩定人民幣的內外價值,避免人民幣匯率的大幅度波動影響國內經濟和金融的穩定發展。另外,還要在技術進步、產品創新、產業結構優化的基礎上發展民族產業,增強民族企業的國際競爭力:繼續改善投資環境,實現國際收支的平衡;控制外債規模,優化外債結構;理順財政和央行的關系,注意增收節支,減少財政赤字,控制內債規模,避免貨幣的財政發行和債務危機引發金融風潮。 4,加強對貨幣市場管理,打擊洗錢活動。在人民幣國際化的趨勢下,人民銀行還要注意會同國內外執法部門嚴厲打擊境內外偽鈔集團偽造人民幣、擾亂金融秩序的違法活動;打擊地下錢莊的洗錢行為,監測和防止人民幣資金非正常、大規??缇沉鲃訉洕鹑诜€定構成的沖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