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負擔與建設農村養老保障制度
張效戩
摘要:長期以來,在社會主義工業化建設過程中,中國農民一直承受著巨大的隱性和顯性的雙重負擔,當他們年老失去勞動能力后卻得不到國家的任何補償。在這種沒有保障的條件下生活,他們的處境異常艱難。深刻地揭示中國農民長期以來一直承擔著隱性和顯性雙重負擔的真實狀況,著重闡述中國政府應如何對中國年老的農民進行補償,以至逐步建設符合中國國情的農村養老保障制度。
關鍵詞:工農業產品剪刀差;農業稅費;農村保障制度
2008年,由美國次貸危機引發的全球金融危機對我國經濟發展提出了嚴峻的挑戰。為了改變我國經濟發展過程中長期消費不足的弊端,促進中國經濟持續、健康、快速地發展,中國政府推出了一系列促進消費、擴大內需的政策。在這些政策的受益下,公務員的工資漲了,退休工人的退休金也提高了。然而,中國的農民卻沒有從這些政策中得到實質性的實惠,特別對于那些年老失去勞動能力的農民,他們又一次被政府的政策所遺忘。
對于大部分中國農民來說,如果他們年輕時沒有為防老而儲蓄,年老了他們的子女又沒有贍養能力,那么,他們就只能繼續依靠自己的體力勞動來謀生。造成中國農民老了沒有保障的原因,很多人都認為是中國農民年輕時沒有繳納過養老保險金。如果說只是因為中國農民年輕時沒有繳納養老保險金,造成他們老了生活上沒有保障,這對中國農民真是太不公平了。因為自新中國成立之日起,中國農民為了支援祖國的工業化建設,他們肩上就一直背負著工農業剪刀差和各項農業稅費的雙重負擔。正是在這雙重負擔的抽取下,才使得他們老了兩手空空,毫無保障。
一、建國以來中國農民肩上所背負的雙重負擔——工農業產品剪刀差和各項農業稅費
(一)工農業產品剪刀差
所謂剪刀差就是“剪刀狀價格差距”的簡稱。一般是指在工農業產品的比價中,工業品價格偏高,農業品價格偏低,從而在兩者之間形成一個不合理的價格差距。解放后一個時期我國工農產品剪刀差一直存在且日益擴大。
關于國家從實行糧食統購統銷開始到取消統購統銷制度,國家通過工農產品剪刀差從農民手里取得多少錢的問題,中國官方沒有給出正式的數據,許多國內的研究者通過對工農業剪刀差研究,估算出了我國工農業剪刀差的近似數據。下面列出一組研究者根據不同計算口徑測算出的剪刀差額度數據:
王夢奎認為,從1952年到1986年,國家通過工農業價格剪刀差從農業中拿走了5 823.74億元,年平均為200—300億元。
著名三農問題專家陳錫文認為,從1953年實行農產品的統購統銷到1985年取消統購統銷期間,農民對工業化的貢獻大約是6 000—8 000億元。即國家通過工農業產品價格剪刀差無償從農民手里拿走了6 000—8 000億元資金。
江蘇省農調隊課題組認為,通過人為地實行工農產品的不等價交換,1978年以前,國家從農民手中拿走大約6 000億元,年均240億。僅江蘇一個省,1978年以前就被剪刀差“剪去”農業剩余400億,相當于這一時期江蘇省農民純收入的1/3。
在土地家庭承包制下,農民的剪刀差負擔也并未消失。1978年以后,由于實行了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在農產品價格提高的作用下,1978年以來工農產品剪刀差逐步縮小,但效果并不理想,剪刀差呈波浪起伏狀。到1989年后剪刀差又有所擴大,1994年國家大幅度提高農產品收購價格后剪刀差開始有一定程度的縮小,然而,1996年后剪刀差卻又回升并一直持續到現在。
通過以上這些數據以及后來工農業剪刀差的發展情況,可以看出我國農民所承受的這種工農業剪刀差負擔是很沉重的。
(二)2006年前農村各項稅費
2006年之前,我國農民所承擔的各種稅費包括:稅收、鄉統籌村提留、集資、罰款、攤派等,是農民向政府及其部門的直接轉移支付。這些農業稅費一直都處在高位運行,當時給農民帶來的負擔,在某種程度上已經趨近于農民可承受心理的極限值。
據統計,早在20世紀50年代初期,中國農業稅在政府的財政收入中的比重曾經高達41%。之后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農業稅在政府的財政收入中所占的比重雖有所減少,但是其他加在中國農民身上的非農業稅負擔卻不斷增加。特別是從20世紀80年代末以后,各種提留統籌費、攤派和集資給農民造成的負擔日益加重,廣大農民當時真是苦不堪言。已經在中國公開發表的《中國農民調查》指出:“1990年到2000年,只有十年時間內,我國從農民那里征繳的各種稅收總額,就由87.9億元迅速增加到465.3億元,增長了四五倍。不堪重負的中國農民,除了要繳農業稅和農業特產稅,還有著名目繁多的提留統籌費和各項社會負擔。”從這些統計的數據可以看出,當時我國農民所承擔的各項農業稅費是很沉重的。
(三)對中國農民背負的雙重負擔的評價
舉目望世界,發達國家早已是工業反哺農業了,而我國直到2006年才取消了農業稅,在此之前農村的各項稅費奪走了很多農民的勞動果實。許多農民整天起早貪黑地辛苦勞動,一年下來,他們的所得只能繳納農業稅費。更有甚者,有些家庭根本承擔不起這些稅費,竟然到了借貸繳稅的窘迫地步。
據雷錫易等人統計,從1952年到1978年,中國農業通過剪刀差方式向工業轉移的剩余超過6 320億元,加上農業稅貢獻共計7 264億元??鄢龂医o農業的發展、建設等方面的資金1 730億元,農業實際向工業凈提供資金5 534億元,平均每年205億元。由此可以看出,建國后我國用于工業化投資的資金主要是通過工農業產品價格剪刀差和農業稅獲得的。
正是通過剪刀差和農業稅政策對中國農業進行過度的抽取,才在一定時期內加速了中國工業化的進程,使我國在較低的國民收入水平上實現了較高工業化水平。但也正是由于剪刀差和農業稅過高、存在的時間過長,才使我國農業部門創造的價值向工業轉移的過多,同時,使農產品價格一直處于很低的水平,從而使農產品銷售收入扣除成本后獲利微乎其微甚至賠本。由于我國農民身上背負著這雙重重擔,使得我國城鄉差距越拉越大,才使得我國農民在很長的時間內收入水平較低,生活狀況一直得不到提高。 二、以中國農民以前所背負的隱性和顯性的雙重負擔為基礎,建設覆蓋全體農民的養老保障制
建國后城鄉差距愈益擴大,國家的剪刀差和農業稅政策難辭其咎。當時,為了實現工業化的起步和迅速推進,剪刀差和農業稅政策是一個無可奈何的必然選擇。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我國的工業化已經取得了顯著的成就。在我國國力取得空前強大的情況下,此時國家完全有能力、也應該是報答農民的時候了。
我們應該以這次擴大內需、促進消費、建設民生工程為契機,根據以前工農業剪刀差的價值和農民繳納的農業稅費為基礎來建立中國農民的養老保障制度,真正做到取之于農用之于農。
(一)建立農村養老保障的依據
我們可以通過間接的方法估算出新中國成立以來,農業部門通過剪刀差和農業稅費雙重手段轉移到工業中的價值。我國工業投資所用的資金主要來自三個方面:一是工業自身的積累,二是國外投資,三是來自農業向工業轉移的價值。在我國建國之初,由于西方國家對我國實行全面的封閉,再加上當時國內資金非常匱乏,所以,投資于工業的資金幾乎全面來自于農民所創造的價值。后來隨著工業的發展和改革開放的進行才有了工業積累和國外投資,但是,工農業剪刀差與農業稅政策并未消除,且一直長期存在。建國以來,我國國內用于工業投資的總價值是可以計算出來的,在這個總價值中扣除工業本身積累所投入的投資和來自國外的投資,余下的投資就是通過工農業剪刀差和農業稅政策雙重手段從農業中轉移的價值。我們完全可以將這部分由農業向工業轉移的價值看做是廣大農民所繳納的養老保障金,以這部分價值為基礎來建立中國農民的養老保障制度。
(二)建立農村保障制度的方法
第一,我國在2006年1月1日廢止了農業稅,所以可以用2006年1月1日作為一個時間點。當2006年1月1日取消農業稅時,對于已經達到或超過中國工人退休年齡標準(即男性工人年滿60周歲,女性工人年滿50周歲)的中國農民,每人每月存入100元作為最低生活補償標準。這種標準可以根據國家以后經濟發展情況和通貨膨脹等具體情況逐年進行調整。
第二,以中國農村養老保障制度具體實施的年份作為另一個時間點,假如中國是在2010年1月1日實施農村養老保障制度,則以2010年1月1日為時間點。對于那些在2006年1月1日和2010年1月1日之間達到中國工人退休年齡標準的中國農民,可以先繳納一定資金以彌補他們從取消農業稅的政策中得到的實惠,然后按另一標準進行補償。這種補償標準也可以根據國家以后經濟發展情況和通貨膨脹等具體情況逐年進行調整。
第三,截至中國農村養老保障制度具體實施時,還未達到中國工人退休年齡標準的中國農民,每年必須按照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的規定,繳納一定金額的資金作為他們的養老保障金,待他們達到退休年齡時按照中國農民的退休標準給予正常退休。
第四,我國每位居民的身份證號碼都是唯一的,政府可以選擇中國農業銀行,通過居民身份證號碼自動為每一個農民開立賬戶。農民可以憑借自己的身份證,向中國農業銀行的任一網點提取他們的年老保障金。
第五,在此基礎上逐步改善,最終建成符合我國國情的農村養老保障制度。
我國現約有8億農民,占了全國人口的一半以上。由于我國農民長期以來收入水平一直很低,負擔非常沉重,所以,中國農民根本就沒有消費能力。特別對于那些年老失去勞動能力的農民,他們一直生活在沒有保障的條件下,生活狀況非常惡劣。因此,盡快提高農民的消費水平,建立符合中國國情的農村養老保障制度,已經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同時,盡快改善中國農村老人的生活狀況,使他們晚年的生活老有保障,這也應該是中國民生建設的重點所在。
[1]巴志鵬.建國后我國工農業產品價格剪刀差分析[J].臨沂師范學院學報,2005,(4):5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