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農村老年人養老保障模式研究
呂潔 劉慶順 劉里卿
摘 要:河北省農村老年人口比例大,城鎮老年人口比例小,這種城鄉倒置的狀況將會持續很長時間,然而我省農村絕大多數地區尚未建立完善的養老保障制度,因此隨著老齡化進程的加快,河北省農村老年人的養老保障壓力相對于城鎮將更加突出。根據農村實際,建立以家庭養老為主,輔之以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土地保障相銜接的養老保障模式,可以從根本上改善和提高農村老年人的生活質量和身心健康水平,是實現健康老齡化和積極老齡化的基本保證。
關鍵詞:老年人;家庭養老;養老保障模式
為了更真實地了解我省農村老年人的養老保障狀況,我們于2008年7月至8月份對我省部分農村地區的老年人進行了一次問卷調查。結合調查數據,本文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對河北省農村老年人的養老保障模式進行探討。
1 數據來源與樣本結構
1.1 數據來源
調查以問卷調查為主,輔之以個案訪談,發放問卷200份,收回有效問卷192份,個案訪談若干。調查對象為60歲以上的農村老年人口。
1.2 調查內容
調查內容主要有五個部分;(1)被調查者的個人基本情況;(2)被調查者的經濟狀況;(3)被調查者的家庭結構;(4)被調查者的社會心理狀況和生活滿意度;(5)被調查者年均醫療費用支出狀況。
1.3 樣本結構
(1)男性107人,占55.7%,女性85人,占44.3%;
(2)60-69歲年齡段84人,占43.75%,70-79歲年齡段82人,占42.7%,80歲及以上26人,占13.54%。
2 土地與養老保障的關系
土地被認為是農村家庭養老的基礎,這也是農村養老與城鎮養老的一個重要差別,土地對于廣大農民來說,是就業保障、生活福利和醫療保障的可靠手段,是“衣食之源,生存之本”。但是在城鎮化、工業化的過程中,農民占有的土地,不論是從數量上還是從質量上都出現了危機,土地養老保障的功能在不斷弱化。一方面在城市化進程中,必然造成耕地被大面積征用、失地農民增多問題;另一方面,較低的農業產業經營化水平所導致的農業經營效益和比較利益落后造成土地的保障能力不斷降低。
針對這一問題,河北省委七屆四次全會通過《中共河北省委關于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進一步推進農村改革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規定,河北將健全對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制度,做好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做到“先保后征”。 同時,《意見》還專門提出,對因城市建設征地基本失去承包地的農村人口,納入城市居民就業援助和社會保障體系。
我省11個設區市和絕大部分縣(市)政府都出臺了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的實施意見或辦法,以養老保險為主要內容的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已在全省初步建立。
除此之外,提高農業經營效益和比較利益水平,提高農產品的競爭力和深加工制度,同時改善政府對農業的調控方式,加強對農業基礎設施、農業科技、農產品營銷等方面的支持。農村各地區應盡快完善土地流轉制度,使土地合理有償地流轉起來,使農民從土地上獲取更多的養老支持。
3 家庭結構、代際關系與養老保障
家庭養老是我國老年人最主要的的養老模式,許多研究(杜鵬,1999;姚遠2001;陳衛2002)都證實,無論在戶居方式、經濟供養和生活照料等方面,中國的養老模式都是典型的家庭養老,而且無論是子女的數量還是子女的性別,在家庭養老中均有著十分顯著而重要的影響。
步入老齡后,老年人在日常生活照料和心理慰藉等精神方面的需求逐步增加。農村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和心理慰藉主要依靠自己、配偶及其子女。因此家庭養老在農村養老體制中占據主體地位和主導作用。
總得來說,老年人對子女的滿意度是比較高的。具體情況是:在我省,農村贍養義務的履行實際上是已婚子女和其配偶,主要是由兒子和兒媳共同承擔的。兒子在家庭養老中扮演重要角色,老人與他們的感情親近能獲得未來支持的更好保證,增強心理安全感。另外陳衛(2002)、郭志剛(2002)的研究還表明,在高齡老人贍養中,在生活領域的不同方面,子女數量和性別的作用是不同的。雖然在家依靠兒子是主導的養老模式,但是子女性別雙全的高齡老人得到的照料和對生活和健康狀況的評價是最好的。女兒在老年人養老和晚年生活中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在許多方面是兒子所無法替代的。但是由于目前農村生育率的下降,子女數量的減少和性別的單一勢必會對未來老年人的生活產生某些不利影響。
從表1我們可以看到雖然有49.48%的老年人與子女同住,但仍有48.27%的老年人選擇獨居,隨著年齡的增大,日常生活照料由子女承擔的比例會逐漸增大,農村高齡老人的日常生活照料大部分需要由子女承擔。在被調查者中雖然現有子女3個及以上者占總樣本的68%,但是越來越多的農村年輕勞動力離開家庭和土地外出打工,或忙于農業生產,還要照料自己的子女,對于老年人的生活照料處于次要地位。
通過表1我們不難發現老年人多與兒女共同居住或就近居住,如果子女孝順的話,老年人與子女同住的滿意度高于獨居的滿意度,但是如果子女不孝順時,分開居住的滿意度要高于一起居住的滿意度。在經濟狀況和身體狀況允許的情況下,老年人更愿意選擇分開居住。
近些年,農村家庭結構的變化是非常迅速的,現在主要的家庭模式是小型家庭。家庭結構的變化帶來了家庭關系的變化,家庭權力逐漸向下一代轉移,而且在家庭里面夫妻平等的趨向下,在向女性轉移,最后轉移到兒媳婦的手里并使其成為家庭資源的控制者。因此,提高農村女性的文化素質和道德素質,使其能夠自覺承擔起贍養義務,是解決老年人養老問題的一個重要方面。
4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2009年,國家決定建立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這是繼取消農業稅,建立農業直補、新農合之后的又一個重大的惠農政策。我國已經確定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戰略目標。2009年6月24日,溫家寶總理在研究部署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時指出,本年度將在全國10%的縣(市)、區采取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模式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籌資方式,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凡年滿16周歲、不是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均可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年滿60周歲、符合相關條件的參保農民可領取基本養老金。
在上世紀90年代初,包含石家莊市在內的一些省市已經開始探索養老保險試點,籌資方式是“個人繳費為主,集體補助為輔”,現在可以稱為“老農保”。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由于許多集體沒有補助能力,政府扶持政策又長期難以到位,實際上集體出資部分根本就沒有著落,導致了許多經濟實力較弱的農民無力參保,也影響了整個群體參保的積極性。
“新農保”是由中央、省、市、縣四級財政實施補貼,克服了“老農保”資金不到位的問題,但因各地農村的實際千差萬別,“新農保”試點的實踐也各式各樣,需要進一步規范和引導。
從傳統的家庭養老走向社會化養老還需要一個漫長過程,諸如養兒防老的家庭保障、土地保障等農村養老方式仍將在相當長的時間中發揮重要的作用。不能說有了“新農保”,其他的就不要了,這不現實。現在推進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試點必須要考慮到如何做好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與家庭養老、土地保障、社會救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的配套銜接工作。 5 “新農合”制度與農村老年人生活質量
2003年8月,河北省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和衛生部《關于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通知》及其實際情況,將遷安市、曲周縣和棗強縣列為3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市(縣)。2006年底,全省試點縣數量擴大到36個;2008年河北省實現了新農合全覆蓋,參合農民達到4668萬人,參合率為86%;2009年河北省新農合個人籌資標準由10元提高到20元,補償封頂線從2萬元提高到3萬元,并擴大了門診統籌試點范圍,并力爭2010年全面推開。
新農合的實施,減輕了農民的醫療負擔,提高廣大農民的健康意識和疾病預防意識,改善了農村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的醫療條件和醫療水平,從一定程度上改善了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現狀。但是與城市醫療保險相比,新農合的保障水平還是相對較低的。我們通過走訪發現幾位農民因大病住院共花醫療費近20萬元,報銷金額還不到5萬元,報銷比例僅為25%,且報銷程序非常繁瑣。出現此類問題的原因有三個:一是可報銷藥品范圍小,二是醫療機構較少,三是管理過程的問題。面對居住分散、數量巨大的農戶,縣級衛生部門在組織管理能力上難以勝任。
通過調查(見表2)我們發現37.3%的老年人身體狀況不是太好,但是老年人醫療費用方面的支出(見表3)恰恰說明了這樣一個問題:老年人的醫療狀況是影響其生活質量和身心健康水平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
疾病是老年人面對的最大問題,也是支出和負債的主要原因,疾病和貧困互相影響,對老年人生活的各方面產生顯著影響。
改善和提高農村老年人的生活質量和身心健康水平,是實現健康老齡化和積極老齡化的基本保證。為此,需要在農村建立以家庭養老為主,輔之以社會養老保險、合作醫療保險、土地保障等相銜接的社會養老保障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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