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西部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探析
屈曉娟
摘要:當前,農村養老問題顯得越來越突出。因此,有必要加快農村養老保險的法制化進程,穩定政策,建立科學有效的養老保險基金管理機制,建立和完善農村養老保險體系。首先從我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現狀入手,分析了我國農村養老保險所存在的問題,接著分析了資金短缺、農民收入不高、農村養老保險共濟性差等方面是制約我國農村養老保險發展的瓶頸,最后分別從制度方面、資金來源方面、加快城市化方面以及增加農民收入方面給出了對策建議。
關鍵詞:家庭養老;社會養老;土地保障;社會養老保險
中國有近13億人口,其中8億是農民。農村的社會保障如何,直接關系到中國社會保障的規模和水平。因此,在有序進行城鎮社會保障的同時,積極建立和完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體系,對保障我國老年農民的基本生活,促進社會安全體系的構建和完善具有重要的意義。
1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發展現狀
1.1土地的保障能力有限,農村養老難以完全依賴土地保障
實行土地家庭承包責任制后,土地成為農民的主要生產和生活資料。但近年來農業生產資料價格不斷上漲,農業的生產性成本不斷增加,土地的投入產出比不斷下降,加上人均耕地面積小,不能進行土地的規模化經營,無法形成規模效應,在許多地方農民種地的收入不僅不能獲得維持基本生活,甚至出現的虧損。由此可見,農民很難依靠土地收入來保障年老喪失勞動能力后的生活。
1.2農村居民,尤其是老年人無法參加社會化養老保險制度
隨著我國進入老齡化,農民中有相當一部分是老年人,無論是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還是商業性養老保險都與他們無緣。具體原因是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方式解決的是“未來老年人”的養老,對于當前的老年人則是無能為力。而商業性養老保險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有一個同樣的問題,它也需要一個相當長的資金積累期,現在的老年人同樣無法利用商業養老保險來保障他們的老年生活。
1.3養老保險覆蓋面小,共濟性差
現行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覆蓋面是一個縣,這與保險的大多數法則的數理要求存在差距。對于養老保險,尤其是社會養老保險來說,想在一個小的區域范圍內把養老負擔在不同年齡層次的人口中分攤開來就頗有難度,因為一個小的區域內的人口指標差別很小,同一年齡層人口的老齡系數,疾病譜以及家庭結構和收入水平等基本趨同,這就使得保險系統內的互補和互濟性很差。
2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2.1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保障水平過低
原因是它的基金籌集方式為自我平衡方式,即個人按一定數額積累基金,到一定年齡后按積累額支取。過低的繳費必然導致保障的低水平,這一點從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數學模型的推導過程可看出。設每個繳費R元,年利率為I,管理費為α,繳費年限為n。那么,第一年繳費的保險費的終值為12R(1+i)n,第二年繳費終值為12R(1+i)n-1……,最后一年繳費終值為12R(1+i),則個人在n年中總共繳費額為:
由于農民繳費能力有限,即使按照《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確定的最高的繳費額計算:每月交20元,交足40年后,每月可得養老金700元。按照目前的數額算還可以,但是四十年后,即使平均通貨膨脹率為5%,它也將變成不足100元的現值,其養老的價值到底有多大確實值得懷疑。如果靠多注入保費的方法來應付通貨膨脹問題,農民對保費的承受能力是有限的。
2.2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資金嚴重匱乏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以縣為單位統一管理,主要以購買國家財政發行的高利率債券和存入銀行實現保值增值。在實際的運行過程中,由于缺乏合理的投資渠道和投資人才,有關部門一直都采取存入銀行的辦法。但是1996年下半年來,銀行利率不斷下調,在加上通貨膨脹等因素的影響,農村養老保險基金要保值已相當困難,更不用說增值。最終造成投保人實際收益明顯低于按過去高利率計算的養老金,使人們對農村養老保險的信心大打折扣。
2.3農民的參保意愿低
大量的調研資料顯示,現在的農民不再倚重傳統的養兒防老手段,說明通過十幾年的農村社保的實踐,保險的意識已經慢慢地為廣大農村居民所接受,多數農民希望能和城鎮居民一樣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實現老有所養。但是一定的經濟發展水平是發展社會保障事業的前提條件,西部農村屬于經濟欠發達地區,農民社會保險的根本性問題仍然在于農民的收入水平不高,在滿足基本的生活需求之前,還不具備為將來籌劃的經濟能力。
3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改革探索
3.1健全基金管理制度保證農村養老保險基金的保值增值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的是完全個人賬戶制,根據參保者繳費計算積累總額,而后確定給付標準,因此基金具有規模大,周期長的特點,如果不能保值增值,就不能保證養老金的充分給付。因此,具體的做法是,第一,保證資金的安全性。因為增值最大化并不是養老保險的最大目的,國債仍是首要選擇。其次,允許養老保險基金適當放寬投資領域。第三,可以將部分養老保險基金交由專業投資公司進行投資,提高積累資金的增值率。
3.2大力發展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提高農村社會保險的支付能力
無論采取何種方式解決農民養老問題,增加農民收入,壯大集體經濟實力,都是其基本的物質前提和根本出路。因此,我們必須千方百計的大力發展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壯大集體經濟實力,以克服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建設中的瓶頸制約。
3.3選取適宜的繳費系數
所謂繳費系數就是實際的年繳費基數與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的比值。西部地區農民繳費系數的選取是社會保險確定的最基本問題,它直接影響到農民個人的受益程度和社會保險的總體規模與水平。西部屬經濟欠發達地區,失地農民的社會保險水平以低標準為起點,社會保險的繳費系數可在0.6-1之間選擇,即將西部地區農民納入社會保險的繳費基數定為當地城鎮職工平均工資的6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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