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成人教育政策法規透視
未知
摘 要:成人教育政策法規是維系成人教育生命的最關鍵的因素。新中國成立后,成人教育政策法規不斷調整,不斷發展和完善。當前,成人教育法規建設需要建立以《成人教育法》為主干,以各種成人教育“條例”、“規程”、“辦法”等具體的政策、法規為支撐的協調一致、層次有序、完整統一的體系。 關鍵詞:成人教育;政策法規;文本;特征
新中國成立以來,成人教育改革的歷史,就是成人教育政策法規不斷調整的歷史,也是成人教育政策法規研究不斷發展的歷史。 一、新中國成立之初成人教育政策法規文本及其特征 1.新中國成立之初成人教育政策法規主要文本 新中國成立之初,黨和國家的第一代領導集體,為了恢復和發展經濟并使勞動人民在政治、經濟、文化上徹底翻身,明確地把發展成人教育作為建國初期的重要國策。1951年10月1日,國務院公布了《關于改革學制的決定》,《決定》以法令的形式確定了成人教育在教育體系中的地位。同年,黨中央決定成立掃盲工作委員會和職工業余教育委員會。政務院、教育部分別頒發了《關于開展農民業余教育的指示》、《關于發展職工業余教育的指示》及《各級職工業余教育委員會條例》。掃除文盲工作委員會會同教育部等頒發了《關于掃盲標準、掃盲畢業考試等暫行辦法的通知》、《關于籌辦掃除文盲協會的通知》、《關于組織農民常年學習的通知》、《關于職工業余文化教育工作的通知》等。同期,黨和政府分別發布了《關于在職干部學習的通知》、《關于加強干部文化教育工作的指示》。1956年黨中央決定按照高級黨校辦學模式,在基礎較好的工業大學開辦領導干部特別培訓班,以適應工業發展的需要。 2.新中國成立之初成人教育政策法規的特征 以法令的形式確立了成人教育在教育體系中的地位,成人教育的發展被納入國民經濟發展計劃,客觀上使成人教育由最初的工農文化翻身的政治需要變為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需要,實現了成人教育在辦學方向和目的上的社會主義改造。由此,工人教育、農民教育、干部教育、掃盲教育和知識分子再教育得到迅速發展。 二、“文革”前十年成人教育政策法規及特征 1.“文革”前十年成人教育政策法規主要文本 1958年,隨著“大躍進”的出現,多快好省地掃除文盲、普及教育,培養出一支數以千萬計的又紅又專的工人階級知識分子隊伍,成為了全黨和全國人民的巨大的歷史任務之一。據此,中共中央、國務院頒布了《關于教育工作的指示》、《關于在農村中繼續掃除文盲和鞏固發展業余教育的通知》。教育部下發了《關于農村業余教育的通知》。1958年5月,劉少奇發表了《我國應有兩種教育制度、兩種勞動制度》的重要講話。講話指出,我們國家應該有兩種主要的學校教育制度和工廠農村的勞動制度:一種是全日制的學校教育制度和工廠里面、機關里面八小時工作的勞動制度;另一種是跟這種制度相并行的教育制度,就是半工半讀的學校教育制度和半工半讀的勞動制度。廣大人民群眾都積極擁護和支持兩種教育制度的改革構想,《人民日報》相繼發表了《大量發展民辦農業中學》、《舉辦半工半讀工人學校》的社論。此時發展半工半讀、半農半讀學校,已經成為一種勢在必行的發展趨勢。 為加強函授教育管理,1963年教育部下發了《關于加強高等學校和中等專業學校函授、夜校教育的通知(草案)》,由此,函授教育管理步入規范的軌道。 2.“文革”前十年主要成人教育政策法規的特征 起初,由于受“大躍進”錯誤思想的影響,使得當時制定的成人教育政策法規超越了歷史條件,表現出一定的盲目性。1962年我黨認真總結了建國以來的經驗教訓,根據計劃經濟的特點,提出“實事求是、量力而行”,按照“調整、鞏固、充實、提高”的八字方針,進行了有效地調整,明確了整個民族的教育制度——半工半讀制度,啟動了函授廣播電視教育,在辦學形式上提出“三結合”、“六并舉”,于是,由國家、社會、企業、農村組織共同參與的各類各級教育、成人教育很快在中國大地上發展起來。 三、改革開放以來成人教育政策法規及其特征 1.改革開放以來成人教育政策法規主要文本 自1987年開始,中國成人教育進入了改革與發展的歷史階段。黨和國家多次召開成人教育重要會議,并出臺了一系列成人教育改革政策。1985年,黨中央頒布了《關于教育體制改革的決定》,確立了成人教育在國民教育體系中的重要地位。1987年,由國務院批轉的國家教委《關于改革和發展成人教育的決定》又明確了成人教育的發展目標和發展任務,這在我國成人教育發展史上是一個重要的里程碑。1993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國家教育委員會《關于進一步改革和發展成人高等教育的意見》,提出了動員社會各方面的力量,大力支持、積極興辦多種形式、多種層次、多種規格的成人高等教育,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規。 (1)加強職工崗位培訓。1991年,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了《關于加強職工教育工作的決定》,同年,國家教委頒布了《關于加強崗位培訓管理工作的意見》。1994年,勞動部、人事部印發了《職業資格證書規定》。1995年,中央組織部、國家教委等5單位印發了《關于加強干部培訓管理的若干規定》。同年,國家教委印發了《成人中等專業學校校長崗位培訓規范(試行)》。1996年,勞動部、國家教委印發了《企業職工培訓規定》。這一系列文件規定,推動了我國崗位培訓制度的建設,成人教育不斷取得進步與發展。 (2)掃盲與堵盲并重。1978年11月,國務院印發了《關于掃除文盲的指示》,正式提出“一堵、二掃、三提高”的掃盲基本方針,從指導思想上清除了以往“重掃盲輕堵盲”的錯誤認識和在鞏固提高工作方面存在的弊端,加強了掃盲的法規建設。我國政府有關或涉及掃盲教育共制定了七部法律,它們是《憲法》、《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殘疾人保障法》、《婦女權益保障法》和《監獄法》,兩部法規,即《掃除文盲工作條例》和《殘疾人教育條例》。掃盲教育成為解決“文革”遺留問題的重要舉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