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家庭在地震致脊髓損傷患者個性化康復中的影響
張恒
【摘要】 目的 通過觀察家庭成員對地震致脊髓損傷患者康復的支持度,探討家庭成員的支持對地震致脊髓損傷患者康復的影響。方法 50例5.12地震致脊髓損傷患者分成無家庭成員組A和家庭支持組B,A組無家庭成員參與,護士給予康復指導。B組家庭成員參與康復指導。3個月后對A組和B組分別進行積極性量表評定。結果 3個月后,A組康復積極性評分無顯著性提高(P>0.05),B組康復積極性評分有顯著性提高(P<0.01)。結論 家庭成員的有力支持能促進地震所致脊髓損傷患者積極主動參與康復、自我護理,并對現在和未來充滿信心。因此,護士要利用各種途徑取得家屬的有力支持,為患者回歸家庭、回歸社會奠定良好基礎。
【關鍵詞】家庭 有力支持 地震 脊髓損傷
四川省汶川地震造成大量脊髓損傷患者,脊髓損傷是一種嚴重的致殘性疾病,常造成癱瘓或四肢癱,給患者造成嚴重的功能障礙,使患者的日常生活能力、站立及行走能力喪失,生活質量明顯下降。由于脊髓損傷后神經功能障礙,長期以來患者對脊髓損傷一直抱有悲觀態度,雖然住院期間他們得到了社會各界無微不至的關懷和照顧, 但地震導致的親人喪生、家庭破碎、財產損失、軀體損傷以及親歷慘狀等, 給他們造成了嚴重的、恒久的心理創傷[1], 不可能在短時間的住院期間修復。筆者對我院收治的50名地震所致脊髓損傷的患者進行分組觀察,發現家庭成員的有力支持能促進地震所致脊髓損傷患者積極主動參與康復、自我護理,并對現在和未來充滿信心。因此,護士要利用各種途徑取得家屬的有力支持,為患者回歸家庭、回歸社會奠定良好基礎。
1 資料與方法
1.1 臨床資料 2011年3月—5月在四川省八一康復中心接受治療的地震所致脊髓損傷患者50例。其中男性45例,女性5例,年齡在20—70歲,頸段脊髓損傷23例,胸腰段27例。病程近3年。將50例地震所致脊髓損傷患者分成無家庭成員支持組(A)和有家庭成員支持組(B)。A組25例,男22例,女3例,年齡25—50歲,頸段脊髓損傷12例,胸腰段13例,病程近3年。B組25例,男23例,女2例,年齡20—70歲 , 頸段脊髓損傷11例,胸腰段14例,病程近3年。兩組間無顯著性差異。
1.2方法
1.2.1A組 (1)護士為患者提供良好的住院環境。(2)對每個患者進行康復調查,評價患者需要了解和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根據每個患者不同的需要提供不同針對性的康復指導。
1.2.2B組 在A組的基礎上,通過各種途徑取得家屬的支持,對患者家屬、陪護人員進行個體化指導。消除家屬心中的疑惑和消極因素[2]。經研究:可促進截癱患者不良情緒轉化的相關因素為適宜的環境、日常生活能力提高、良好的心理護理和及時有效的健康教育[3]及家庭成員的支持度。
1.2.2.1實例教育 護士針對患者存在的不良心理狀態,及時啟發,誘導患者認識疾病樹立戰勝疾病的信心。介紹好轉患者的康復病例,讓患者與康復效果好轉的患者見面,讓他們直接交流、進行直面教育、增加信息交流,使他們看到康復的重要性。
1.2.2.2經調查個性化的康復指導可分為三部分:疾病的基礎知識:疾病的臨床表現和治療,并發癥的預防和治療;訓練方面的知識例如:如何進行關節訓練、肌力訓練、呼吸訓練、膀胱訓練、直腸訓練;康復前途:將來軀體功能恢復的程度和以后自理能力的程度。(1)脊髓損傷的康復效果如何?脊髓損傷康復的效果在醫學上稱之為“康復目標”。這個目標可因不同損傷平面所造成的殘疾程度而有所不同。粗略地分,頸損傷所造成的四肢癱瘓康復效果比胸腰段損傷所造成的效果要差。一般情況下,頸4損傷的病人,基本生活要靠別人輔助,但可以靠自助具吃飯,可以靠頭不控制長靠背電動輪椅。頸5損傷的病人,日常生活動作可大部分自行完成,可水平移動,可推動手動輪椅。頸7損傷病人,日常生活動作可自理,可翻身起坐,可支撐起身體做轉移動作,使用手動輪椅自如。頸8、胸1損傷的病人,可使用長下肢具及雙拐小范圍步行。胸1、胸2損傷的病人完全不需要別人輔助,其他情況比胸1更好,與胸11情況基本相似。胸12損傷的病人軀干平衡好,用長支具、雙拐可步行、上下樓梯。腰1損傷的病人基本同胸12,但骨盆可上提。腰2損傷的病人可用支具完成實用性步行。腰4骶1損傷的病人可用短下肢支具步行。至于訓練多長時間可達到上訴目標,如果在康復專科醫院、頸部損傷需要8~12個月,胸腰段需要4~6個月。當然達到上訴目標,也可在醫生指導下在社區或家中完成。時間也相對長一些。一般情況下,年輕體力好的訓練時間相對短。年老體弱病人訓練時間相對延長。除體能訓練外,尚需花一定費用來配備支具和輪椅,否則很難達到上述目標。(2)肌力訓練基本方法的選擇:①肌力為0級時,只能進行電刺激以延緩肌萎縮,也可進行傳遞神經沖動的聯系,即做主觀努力,試圖引起癱瘓肌肉的主動收縮,就是靠想象用力收縮。②肌力為1—2級時,仍可采用肌肉電刺激法,此時肌肉已有隨意的肌電活動,此時可以開始助力運動練習,即在肌肉主動收縮的同時施加外力幫助,外力可以來源于治療師施加的力量、或者是器械旋轉或擺動產生的助力、健肢產生的力量以及水的浮力,以便完成大幅度的關節活動。注意強調主觀用力、給予最低限度的助力,避免以被動的運動替代助力運動。助力常加于運動的開始和終末,并逐漸減少。肌力為2級時,可進行減除重力負荷的主動運動。 可用吊帶懸掛肢體,或將肢體放在敷有滑石粉的光滑平板上,在水平面上運動。或在溫水浴中運動,利用水的浮力消除部分肢體的自身重量,使運動易于完成。③肌力為3級時,應完全由患者主動運動完成,既不需要助力,也不需要克服外來阻力,可以根據情況進行單關節或多關節、單方向或多方向不同速度或幅度的運動,根據病情選擇肌肉收縮形式與運動強度。
④肌力達4級,應由主動運動發展到抗阻運動,對抗較大阻力進行肌肉收縮,阻力可來源于人力、重物或器械。阻力應從小到大,關節活動范圍的起始與終末部分施加小阻力,中間部分施加阻力最大,阻力應加在受累關節的遠端,人力施加阻力以便調節阻力額大小,并在運動中做到阻力合理地增大和減小。
1.2.2.3擔任個體化指導工作的護士為每個患者的責任護士,對患者的詳細情況有很深的了解,與患者之間的關系相處融洽,并取得了患者的一定信任。經過脊髓損傷方面專業知識的培訓,參加脊髓損傷康復護理工作,具有較好的交流和溝通能力并且具有較好的專業素質。
1.2.2.4 責任護士對B組患者的家屬做充分的評估,了解家屬的需求,與患者家屬溝通,通過各種途徑取得家屬的支持,爭取得到他們的配合,積極主動參與、支持、督促患者進行康復訓練。在心理上最大量的支持患者。
1.3評定方法 進行干預之前對所有患者進行積極性量表評定。3個月后對A組和B組分別進行積極性量表評定。所得數據用(x-s)表示,再用t檢驗。
2 結果
兩組患者干預前積極性評價無顯著性差異(P>0.05),經過康復指導后,A組患者的積極性評分較干預前康復積極性無顯著性提高(P>0.05)B組康復積極性提高顯著(P<0.01)。見表1。
表1 兩組患者家庭干預前后康復積極性評分比較
組別 例數 干預前 干預后 P
A組 25 61.76+13.49 62.64+12.44 >0.05
B組 25 65.60+10.44 79.60+8.11 <0.01
表2 康復知識需求調查結果
知識需求型需求度 人數(人) 百分比(%)
脊髓損傷基礎知識需求 5 10%
訓練方面的知識需求 20 40%
康復前途知識的需求 25 50%
合計 50 100%
3 討論
3.1在本組病例中,干預前兩組患者的積極性評分較低,所以有必要對患者進行康復指導,消除患者的消極心理。經過康復指導后,有家庭成員支持組(B組)康復積極性評分提高非常顯著(P<0.01),患者自理能力得到極大改善。無家庭成員支持組(A)康復積極性評分沒有顯著提高(P>0.05)。在一定意義上說明要想提高患者康復積極性,改善患者自理能力,取得家庭成員的支持能獲得很好的效果。
3.2在調查中發現患者對康復前途知識的需求度最高達到50%(見表2),對訓練方面的知識需求度為40%(見表2),而對疾病基礎知識需求度為10%(見表2)。從數據中表現出患者非常關心自己的康復前途,對自己的疾病恢復有很大期望,在康復指導中要把握住患者這種積極的影響因素,最大限度地消除消極心理,讓患者擁有積極的心態迎接康復治療和訓練,更大限度地提高自理能力,回歸社會、回歸家庭。
3.3家庭成員的有力支持能促進地震所致脊髓損傷患者積極主動參與康復、自我護理,并對現在和未來充滿信心。因此,護士要利用各種途徑取得家屬的有力支持,為患者回歸家庭、回歸社會奠定良好基礎。
參 考 文 獻
[1]管曉萍,張利巖,侯世科.從海嘯救援談國際突發災難救援護理[J].護理學雜志,2006,21(5):72-73.
[2]趙超男,鄭紅云,夏艷萍等.脊髓損傷康復教育效果相關因素的分析.美中國際創傷雜志,2005,4(3):42.
[3]唐小慧.促進截癱患者不良情緒轉化的相關因素分析.中國康復理論與實踐,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