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十年來國內商會史研究的突破和反思
應莉雅
[內容提要]近年來國內商會研究已經取得世界領先地位。筆者認為這種領先得益于近十年來商會研究取得的多方面的突破,這些突破對中國近代史研究具有重要的參考意義和探索價值。本文擬從三個方面總結這些突破,反思其意義,并試圖發現當前商會研究的不足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關鍵詞]商會研究,主題突破,時間空間突破,理論突破
中國近代商會制度確立于二十世紀的最初十年,在清政府自上而下的推動下,全國各地主要商埠均建立了商會組織,形成了遍及全國乃至海外的商會網絡,到新中國成立之前,近代中國商會已經存在了約半個世紀。1949年后商會被改組為“中華工商聯合會”,近代商會完成了其歷史使命。商會的產生、發展和演變從一個側面反映了近代中國從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轉型的艱難歷程,也在一定程度上描繪出傳統中國融人世界體系的歷史風貌。因此對近代中國商會史的研究無疑具有重大意義。
國內外對中國近代商會的研究有不同的發展軌跡,國外的研究早于國內。在20世紀20—30年代,一些在華日本人以田野調查的方式對商會的活動進行考察,之后,根岸佶和小島淑男研究辛亥革命和商人的論文涉及到商會,而曾田三郎和倉橋正直的論文則直接以商會為題目①。法國學者白吉爾(Marie—Claire Bergère)在對中國資產階級的研究中也以上海商會為例②。美國的John S Burgess、利維(Marion J Levy,Jr.)張鵬、桑福德、柯布爾(Coble Parks)的論文,或與區域經濟和商幫有關,或與商會有關③。陳錦江(Wellington K.K.Chan)的博士論文雖以《清末現代企業與官商關系》為題,但卻用了一章的篇幅專門討論了商會在清末現代企業與官商關系中所扮演的角色,并以上海商
會和廣州商會為舉證對象④。但總的說來,國外對中國商會的研究雖然起步較早,但只是零星的,始終未形成潮流,也未引起學者的充分注意。直到1982年,章開沅先生在美國芝加哥舉行的北美亞洲學會第34屆年會上,首次向海外介紹天津商會和蘇州商會檔案的史料價值,隨即引起海外學者的極大興趣⑤,此后研究中國近代商會的海外學者才逐漸增多,遍及日本、美國、新加坡、香港、臺灣等地。
20世紀80年代之前,國內也許過多地受到意識形態的影響,商會被看作是舊社會資產階級和買辦的組織,對商會的研究少有人問津。80年代,隨著我國大力推行改革開放政策,中國近代商會成為國內中國近代史研究的一個專題,90年代我國確立了市場經濟體制,商會的作用被重新認識,出現近代商會研究的熱潮,產生了一批頗具參考價值的研究成果,近年來商會研究已經處于世界領先地位,引起越來越多的學者關注。
商會研究之所以能取得世界領先地位,是因為近十年來商會研究取得了一系列突破和進展,這些突破和進展不僅使商會的研究進一步向縱深發展,而且對中國近代史研究的創新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甚至對打破西方中心論,創立中國本位的史學具有重要的探索意義。而以往有關中國商會史研究的評述文章,對這一點沒有給予充分的關注和重視⑥,因此筆者認為有必要專門對近十年來中國近代商會史研究的突破和進展進行認真的梳理,以便能夠更充分地發掘和利用現有商會檔案的史料價值,為探討建立中國本位史學發展的新路徑提供具有實證意義的范例。
國內近代商會研究的學術史發展過程大致可以分為兩個階段,20世紀80年代初到90年代初是商會研究的初起階段,90年代初到迄今為止的最近十年為研究的蓬勃發展階段,在這一階段商會研究取得了諸多突破性進展,為今后的研究奠定了可靠的學術基礎。本文將從主題、時間與空間、理論三個方面介紹近十年來國內商會史研究的突破。
一、商會史研究的主題突破
說到國內學界對商會研究的開端,章開沅先生功不可沒。1964年春章開沅、邵循正等學者為籌備中國近代資產階級的調查項目,到達天津,看到了收藏完整而內容又極為豐富的天津商會檔案,該項調查雖然最終由于種種原因未能實施,但章開沅和邵循正先生已經注意到商會作為資產階級的一種獨特的、典型的組織形式,對資產階級的研究具有重要意義⑦,以后他們開始思考和倡導從社會集團的視角研究資產階級和辛亥革命。1978年,在一次《辛亥革命史》編寫組會議上,章開沅先生針對以往資產階級的研究多集中于個體的傾向,強調資產階級群體研究,認為商會、會館、行幫、公所都應列入研究范圍⑧。近代中國商會研究的獨特領域就這樣被開拓出來了。
由于商會研究的最初目標只是作為對資產階級和資產階級革命研究的一個必要的補充,沿著這一思路,近代商會的研究進入實質性階段,研究的主題就是考察商會所代表的資產階級在辛亥革命中的表現,學者們圍繞這一主題的研究產生累累碩果,有助于我們對資產階級和資產階級革命有更多的認識。
但是,隨著研究的深入,這一主題的局限性日益凸現出來,表現為在內容的取材上,研究者多注意商會的革命活動,或是與革命活動有關的政治活動,在研究的視角上,多從資產階級的階級特性去解釋商會的種種行為,因而給出的結論多限于對資產階級革命是否有促進作用這樣一種價值判斷上。革命與反革命、資產階級的革命性與軟弱性、妥協性,這樣的思維定勢極大地限制了研究者的眼界。因此我們看到早期商會的研究,多以重大政治事件為主,政洽陸的題材多于經濟性的題材。徐鼎新和馬敏、朱英對上海商會和蘇州商會的研究都受這一主題的制約⑨。
令人欣喜的是,20世紀90年代中期,這種狀況開始改變,商會研究的主題從階級斗爭、反帝斗爭的主線向社會發展的主線轉變,在研究的價值判斷上,從一味地以階級性、革命性和民族性為評判標準,轉向評判其是否能夠推進社會、經濟和文化的發展,是否符合人類及社會的發展、進步的方向,在研究的內容結構方面,從以研究重大政治事件為主,轉向兼顧社會、經濟、文化、科技、中外關系等各個方面,并分析其現代性、科學性、合理性和世界性。
商會與中國早期現代化的主題,是商會研究主題突破的第一個創新。虞和平在這方面進行了具有開創性的嘗試,他的《商會與中國早期現代化》第一次把商會研究的主題從探討商會的革命性,轉變為探討商會在中國早期現代化中的作用。商會的政治表現不再是關注的唯一焦點,與早期現代化有關的商會的法律地位、商會的獨立性等問題成為研究的重點。虞和平認為政府與商會存在著“超法的控制與反控制的關系”,一方面,商會既然是法人組織,其職能、作用都是法律賦予的,其行為也是由法律規范的,但由于特殊的歷史條件,商會總是謀求更大的獨立性,于是商會的行為經常超越法律所規定的范圍,而另一方面,政府也總是想利用商會、控制商會,以便達到增加稅收等一些實際目的,因此政府對商會的控制也經常超越法律的范圍,這種對立導致政府對商會的超法控制,商會對政府超法的反控制。商會的種種行為都是在這個背景下展開的⑩。
有學者注意到商會與政府的合作與沖突的利益基礎,張志東提出了“超法的利益合作關系”來修正虞和平的“超法的控制與反控制”,使不同時期商會與政府關系的不同表現更易理解,在此基礎上,張志東還注意到,即使是同一時期,不同地區的商會與政府的關系也有不同表現,以天津和上海商會為例,似乎地理上與政治中心的距離的遠近,同商會與政府的關系密切程度具有某種相關,北洋時期,政治中心在北京,上海商會比天津商會具有更大的獨立性,天津商會則受到北洋政府的較大控制,少有作為,國民黨時期則剛好相反,因此他提出了商會與國家統治中樞之間的空間距離和商會自主性及其政治能量的相關程度問題⑾。
此后,商會與中國現代化成為商會研究的一個重要主題,在這一主題下,商會與民間對外經濟交往⑿、商會與城市發展⒀、商會與商人心理的現代化⒁、商會與近代商業教育⒂等,都成為學者們研究的問題。
商會研究主題突破的第二個創新,是商會與商人。商會史研究早期,研究者均把商會看作是中國資產階級形成的標志。朱英從商會的組織狀況角度,提出清末商會的誕生是資產階級初步形成的重要標志,虞和平認為,清末各地商會的誕生是資產階級進入從自在狀態向自為狀態轉化的過渡階段,民國初年中華全國商會聯合會的成立,標志著資產階級進入了基本自為的階段。但是當研究者仔細考察商會的起源時,就會看到商會與會館、公所、行會、商幫等商人組織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與其把商會看作是資產階級的組織,不如把商會看作是商人的組織更合乎歷史的真實。對商會組織的根本性質的認識轉變,直接導致商會研究主題的另一個突破,既然商會不再僅僅是資產階級的組織,而是擴展為商人的組織,那么商人在這個組織中是如何發揮作用的?商人如何利用商會達到自己的目的?等等,對這些問題的思考,使商會研究的主題,逐漸變為商會與商人。商會與商人是研究主題的一個全新突破,在這個新的主題下,商會研究出現了一個前所未有的新局面,研究的對象由資產階級變為商人,因此商人的利益、商人的經濟活動、商人政治活動背后的經濟理性⒃、商會與商人的其他團體⒄、商會與商人的網絡⒅等等,都進入研究者的視野。這樣一來商會研究的范圍大大擴展,研究的內容愈加豐富和深化。
商會研究主題的第三個突破是探討近代商會與中國近代社會變遷,包括政治、經濟、文化等多方面的變遷。以往在資產階級和辛亥革命主題下研究的商會的政治活動,近十年來卻在商人與社會政治的主題下被賦予了更多的內涵,學者們更多地從社會政治變遷的角度對商會與政府的關系、商會的政治參與等老問題進行了新探索,強調具體時間和空間的特異性,改變了過去以一時一地的研究進行總體論概括的傾向。如朱英分別考察了五四時期的上??偵虝吞旖蚩偵虝赋鲞@兩個商會在同一歷史時期的不同政治態度和政治表現,反映上海商會和天津商會在同一時期、不同地域空間發揮著不同的作用⒆。馮筱才試圖從更深層次解釋商會的政治參與,他根據以往學者筆下的商會對革命的態度的論述,建立了一個“依附——離異——回歸”的動態變化模型,來說明商會對待革命的態度并非是始終如一的,在不同歷史時期,商會有時依附于革命、投身于革命,有時卻又遠離革命、背離革命,并把這種模型稱為“近世中國商會的常態與變態”:即把維持穩定的商業制度、保護商業經營秩序,充當官商溝通的媒介等商會從事的事業,稱之為常態;而將商會短暫的政治參與,為避免戰事而發起的和平運動,以及對戰爭的應付舉措等劃人變態范圍。變態的行為多由時勢所推動,之后商會大多回歸于本位⒇。為什么商會行為會有如此大的反復?馮筱才又提出了一個“產權與秩序”的解釋框架,認為商人對政治的關心是建立在產權是否受到波動的基礎上的,正常的秩序是產權不受波動的保障。他以浙江地區為考察對象,指出在民初中國,商人對政治并無多少興趣,他們只是為了挽救秩序、保衛財產,而采取自救舉動,這不能被視為嚴格意義上的政治參與,因此他懷疑中國近世商人是否真的想在政治上有所作為,他們是否真的想構成一種獨立的政治力量[21]。馮筱才的研究從商會擴展到商人,其視角已經發生轉化,即不再把商會僅僅看作是資產階級的組織,而是看成商人的組織,這種研究視角的轉化,對商會的研究有重要意義。
近年來,學者對商會研究的注意力越來越多地轉向商會與社會經濟方面,涌現出不少成果。姚會元對上海商會在近代金融危機中的作用給予了充分肯定,認為上海商會齊心協力,采取了一系列積極措施,如抵制了外國銀行縮短莊票流通期限的企圖,向外商銀行借貸資金以解燃眉之急,積極支持中國銀行上海分行抵制北洋政府“停兌”命令,照常辦理兌付業務等等,終于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金融危機[22]。趙洪寶也對同一時期天津商會在金融危機中的所作所為進行考察,認為天津商會面對金融危機的舉措,諸如禁止外地銅元人津,減輕津地銅元充斥的壓力,杜絕私鑄私販,摒棄劣質通貨,查拿外洋商人私運銅元等,也確實起到了緩解金融危機的作用[23]。有學者把商會看作是近代市場的經濟組織,探討商會作為經濟組織所發揮的作用,繼丁長清提出近代商會是中國市場第二調控系統的觀點之后[24],宋美云又以天津商會為個案,研究了天津商會作為市場經濟組織,其一系列經濟行為包括:制止跌價競爭行為,禁止買空賣空行為,監督并制止商人的違規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秩序,調節商人訴訟糾紛,平息緩解金融風潮等,說明北洋時期的天津商會已經成為市場經濟發展不可缺少的中觀調控中樞[25]。
①根岸佶:《支那キルドの研究》,東京斯文書院,1932年;又《上海のダキルド》,東京日本評論社,1951年;《中國のキルド》1953年;《支那商人團體制度》,《支那》11卷1號;小島淑男:《辛亥革命時期の士紳:商人階級い上海獨立運動》,《東洋史匯編》6期,1960年8月;《辛亥革命における上海獨立い商紳層》,東京教育大學東洋史研究會編《中國近代化の社會構造:辛亥革命史の位置》,東京汲古書院,1973年;曾田三郎:《商會の設立》,《歷史學研究》422號,1975年;倉橋正直:《清末の商會い中國のブルツヨフツ》《歷史學研究》別冊號,1976年。
②[法]白吉爾:《中國資產階級的黃金時代》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Marie-Claire Bergère:TheRole of Bourgeoisie, in Mary C. Wright ed. , China in Revolution :The First Phase, 1900 - 1913, New Haven :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68; The Golden Age of the Chinese Bourgeoisie, 1911—1937 , translated by Janet Lloyd ,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9.
③轉引自馮筱才《中國商會史研究之回顧與展望》《歷史研究》2001年第5期Burgess John S.,TheGuilds of Peking, New York: Cumbia Univesity Press,1928; Marion J Levy,Jr. and Shih Kuo - heng, The Rise of the Modem Business Class , New York:Istitute of Pacific Relations, 1949 ; Edward J. M. Rhoads, Mer- chant Associations in Canton, 1885—1911, in Mark Elvin & G. William Skinner ed. , The Chinese City Be- tween Two Worlds; Shirley S. Garrett , The Chamber of Commerce and the YMCA, Ibid; Chang peng,The Dis- tribution and Relative Strength of the Provincial Mer- chants Groups in China, 1842—1911, Ph.D. disserta- tion, 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1958 ; Sanford, James C, Chinese Commercial Organization and Behavior in Shanghai of the late Nineteenth and Early Twentieth Century, Ph. D. dissertation , Havard University ,1976; Coble, Parks M. , Jr. , The Shanghai Capitalists and Nationalist Govermment, 1927- 1937, Cambridge Mass. : Ha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6。
④陳錦江:《清末現代企業與官商關系》,王笛、張箭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7年6月。
⑤章開沅:《近代中國商會與市民社會研究的力作》《華中師范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1999年1月。
⑥筆者目前所見到的有關或涉及商會史研究的評論性文章有10篇:朱英《清末商會研究述評》,《史學月刊》1984年2期;徐鼎新《中國商會研究綜述》,《歷史研究》1986年6期;趙洪寶:《近幾年來大陸學者關午中國商會史的研究》,《近代中國史研究通訊》(臺北)16期;虞和平:《近八年之商會史研究》,《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1995年4期,《訪日歸來談商會史研究》,《近代史研究》1997年06,《中國近代史研究50年》,《文史哲》1999年第6期,《近代史研究的熱點和難點》,《社會科學家》2001年3月,《現代化研究與中國歷史學的創新》,《上海交通大學學報》(社科版)2002年第3期;馬敏:《近十年來中國商會史研究及其展望》,《經濟組織與市場發展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湖北十堰,2000年;馮筱才:《中國大陸近代商人之研究》,《近代中國史研究通訊》(臺北)26期;胡其瑞撰《中國近代商人研究之回顧——一臺海兩岸之論著為中心的探討》,《中國歷史學會史學集刊》(臺北)32期;馮筱才:《中國商會史研究之回顧與反思》,《歷史研究》2001年第5期;朱英:《網絡結構:探討中國經濟史的新視野——第三屆中國商業史國際學術研討會述評》,《歷史研究》2000年第5期。這些文章有的著重于觀點的介紹,有的注重方法論的批評,對商會研究的突破和進展強調不夠。
⑦章開沅:《序》見馬敏、朱英《傳統與近代的二重變奏一晚清蘇州商會個案研究》,巴蜀書社,1993年版。
⑧《辛亥革命前后史事論叢》,華中師范大學出版社,1990年版。
⑨徐鼎新、錢小明:《上??偵虝贰?,上海社會科學出版社,1991年;馬敏、朱英:《傳統與近代的二重變奏一晚清蘇州商會個案研究》,巴蜀書社,1993年版。
⑩虞和平:《商會與中國早期現代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⑾張志東:《近代中國商會與政府關系的研究:角度、摸式與問題的再探討》,《天津社會科學》1998年6期。
⑿虞和平:《訪日歸來談商會史研究》,《近代史研究》1997.06。
⒀宋美云:《20世紀初天津商會對外交往與城市經濟的發展》,《南開經濟研究》2000年第3期。
⒁張琴:《清末商會與商人心理的現代化》,《江海學刊》1996年3月。
⒂趙洪寶:《清末商會興商學活動述論》,《歷史檔案》1997年01月。
⒃馮筱才:《近世商會的常態與變態:以1920年的杭州總商會為例》,《經濟組織與市場發展國際學術討論會論文》。
⒄胡光明:《論國民黨政權覆亡前的天津商會與工業會》,《天津社會科學》1999年第1期;任云蘭:《天津市獨立工業團體的興起及其對商會的影響》(1946—1950),《天津社會科學》1999年第1期。
⒅陳來幸:《通過中華總商會網絡論日本大正時期的阪神華僑與中日關系》,《華僑華人歷史研究》2000年第4期;劉宏:《新加坡中華總商會與亞洲華商網絡的制度華》,《歷史研究》2000年第1期;宋美云:《近代天津商會與國內其其他商會網絡機制的構建》,《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2001年第三期;胡光明:《論商會網絡體系的構建與近代中國資本家的成長》;徐鼎新:《近代上海商會的多元網絡結構與功能定位》,以上均為第三屆中國商業史會議論文。⒆朱英:《五四運動期間的天津總商會》,《華中師范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97年11月;《上海總商會與五四運動》,《華中師范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1999年5月;《沖平五四運動期間上海總商會“佳電”風波》,《歷史研究》2001年第4期。
⒇馮筱才:《中國商會史研究之回顧與反思》,《歷史研究》2001年第5期。
[21]馮筱才:《1911—1927年的中國商人與政治:文獻批評與理論構建》,《浙江社會科學》2001年11月。
[22]姚會元:《上海近代商會在穩定金融中的作用》,《學術月刊》2000年第5期。
[23]趙洪寶:《清末銅元危機與天津商會的對策》,《近代史研究》1995年4月。
[24]胡光明、宋美云、任云蘭:《首屆商會與近代中國國際學術討論會綜述》,《歷史研究》1998年第6期。[25]宋美云:《中國近代經濟社會的中介組織——天津商會(1912—1927)》,《天津社會科學》1999年第1期。
二、商會研究的時間與空間的突破
90年代之前,商會研究的時間僅限于清末民初的二十世紀最初的20年,一般不超過1928年,90年代中期以后,商會研究的時間擴展到新中國成立前后的1949—1950年。如徐鼎新研究了上海商會近50年的發展歷史,試圖說明中國近代商會在存世的48年中興衰的內部和外部原因[26]。林純業研究了淪陷時期(1937—1945年)的天津商會,指出日本侵略者為了加強對商會組織的直接控制,對天津青島等華北重要商埠委派日本顧問官,而天津商會的會長及其核心決策層,也由賣身投靠日本侵略者的漢奸人物把持,他們拋棄數十年來的立會宗旨,在許多重大問題上,背棄民族立場和廣大商民的利益,淪為日本統治華北市場、掠奪中國民族工商業、推進法西斯政令和鞏固殖民統治的工具[27]。
胡光明則著力分析了新舊社會交替的震蕩時期(1945—1949年),特別是新舊兩大社會勢力關乎于中國兩種前途、兩種命運決戰時期,天津商會與工業會的構成,政治、經濟行為及社會后果,從而判定這一時期商會與工業會的性質和特點。他認為,從這一時期國民黨政權頒布的232個重要政令法規看,95%以上的法規政令都是以四大家族為代表的官僚資本集團聚斂社會財富并鞏固其專制統治為目標的。在這個大背景下,商會、工業協會、工業會在當時整個社會經濟運行中,采取了同國民黨政權配合、屈從的態度,經過整頓和改組,清除漢奸成分的天津商會,雖然力圖有所作為,但當已崛起的工業企業家群體脫離商會而自立為工業協會和工業會后,天津商會因自身經濟實力薄弱,且與政權有著密切的關系,天津商會的組織構成、經費支撐和社會地位與影響,已今非昔比,商會在組織上孤立無援,其行為更加聽命于國民黨政權。盡管為了維護商民的利益,商會對國民黨的倒行逆施進行了某些抗爭,但也難于改變其衰亡的歷史進程[28]。
任云蘭則認為抗戰勝利后(1945—1949年),促進工業化的呼聲甚高,工商分流已成大勢所趨,一些有識之士紛紛呼吁工業界成員脫離商會,成立獨立的工業團體組織。天津市獨立工業團體包括:全國工業協會天津區分會、河北平津工業協會、天津市工業會。1947年10月《工業會法》的出臺,為工業團體的創建提供了法律依據,1948年,天津市工業會成立,商會因此會員減少,權力消減,會費收入面臨困難,商會不得不改組,另謀出路。這些獨立團體的領導層較之商會的領導層,有較多的人受過高等教育,有更多的來自南方的企業界人士,較之舊式商會有一種趨新的特征,他們能適應中國工業化趨勢,將學有專長的技術人才以團體的方式凝聚在一起,發揮他們在各自專業領域的重要作用,使之成為中國工業化的開路先鋒。因而比同期的天津商會有更大的影響力和活力[29]。
80年代國內商會研究已經形成了上海、武漢、天津、北京四個研究中心,分別以上海商會、蘇州商會、天津商會和中華全國商會聯合會為研究對象。90年代中期以后,其他省市的商會也逐漸成為考察對象,如四川商會[30]、北京商會[31]、杭州商會[32]、貴陽商會[33]、無錫商會[34]。一些縣級小城鎮商會的研究也開始出現,顧林(Grove Linda)研究了高陽商會,其他的研究還有吳城商會[35]、汕頭商會[36]等。此間海外華商商會也進入研究者的視野,袁丁研究了泰國華商商會[37],劉宏研究了新加坡中華總商會[38],陳來幸研究了日本阪神華商商會[39]。與此相適應,研究的中心地由過去的四個大城市擴散到全國內地乃至香港、新加坡等地。
與這種情況相適應的是商會與地區經濟的發展備受各地學者關注。湯可可、蔣偉新通過考察無錫商會的成員構成,認為無錫商會中工商資本家占了相當比重,在商會中居于領導地位,他們通過商會抵制經濟侵略、推廣國貨、組織工業產品,參加西湖博覽會,維護和爭取工商企業的權益,對近代無錫工商業的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40]。
席萍安認為,在二十世紀最初十年里,四川商會組織成員將資金轉向資本主義生產方式,投資新式企業,有造紙公司、火柴公司、川瓷公司、電燈公司,罐業公司、磚瓦公司、織布公司、電鍍廠、玻璃廠、機器工廠等,使得初步發展的四川資本主義經濟成分相對擴大,對于近代四川民族工商業的初步發展起到了促進作用[41]。丁隆昌對武漢商會的研究說明武漢商會在提倡國貨的運動中具有獨到之處,設立提倡國貨的專門機構——國貨專門委員會[42]。
顧林對高陽商會的研究具有開創性,高陽商會雖然只是一個縣級商會,但商會領導和成員致力于發展當地傳統紡織業,為高陽土布爭取特惠稅,進行產品考評,舉辦商業學堂,不僅起到了行業聯合會的作用,而且創立了農村工業模式,在全國范圍內的農村工業化和救國活動中占據了中心位置[43]。馮小紅也對高陽商會與當地紡織業的互動進行了考察,成立于1906年的高陽商會,在洋布行銷華北的沖擊下,提倡紡織,研究改良土布,特別是在高陽土布的工藝上作了大膽的改進,引進了日產鐵輪織布機,建立織布工廠,開辦工藝研究所,參加展銷會,使高陽織布業有一個質的飛躍,逐步把當地織布業引上了工業化和商品化的道路。高陽商會還特別注意商業人才的培養,創立商業夜校、初等商業學堂等具有近代意義的學校,為高陽織布業的繁榮奠定了人才基礎。高陽商會堪稱是眾多縣級商會中的佼佼者,它的活動,不僅對當地農村的近代化進程起了決定性的作用,而且對華北農村經濟的發展具有典型的示范意義[44]。
胡光明指出在20世紀最初的20年間發生
的幾次金融風潮中,天津商會和同業公會與外國銀行團、領事團百般周旋,維護國家主權和商權,發揮了國家政權難以發揮的作用。史瀚波(美國威斯康新州立大學歷史系)也考察了1916年中交銀行停兌風潮平息過程,認為天津商會與臨時金融維持會都是以人際信用為基礎的組織,而當時天津金融市場紙幣的流通是以非人際信用為基礎的,兩者之間的矛盾,是導致金融風潮的平息未達到目標的根源。關文斌(美國辛辛提那大學歷史系)則較全面地研究了1908年的天津洋貨風潮的起因與平息過程,認為這是晚清官民合作的范例,從而可以理解晚清社會與國家的復雜互動關系,以及地區的差異性[45]。
這些研究內容的突破產生了許多頗有價值的成果,為以后的研究奠定了很好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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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徐鼎新:《關于近代上海商會興衰的幾點思考》,《上海社會科學院學術季刊》,1999年第1期。
[27]胡光明、宋美云、任云蘭:《首屆商會與近代國際學術討論會綜述》,《歷史研究》1998年第6期。
[28]胡光明:《論國民黨政權覆亡前的天津商會與工業會》,《天津社會科學》1999年第1期
[29]任云蘭:《天津市獨立工業團體的興起及其對商會的影響》(1946—1950),《天津社會科學》1999年第1期。
[30]席萍安:《清末四川商會與四川民族工商業》,《四川師范大學學報》1999年第1期。
[31]劉娟:《近代北京商會》,《北京社會科學》1997年第3期。
[32]王勺:《民國貴陽商會沿革與同業公會之組織》,《貴州文史叢刊》。
[33]湯可可,蔣偉新:《無錫商會與近代工商企業家的成長》,《江淮學刊》1999年2期;蔣偉新、湯可可:《推挽結構:近代地方商會與政府的關系——以無錫為例》,經濟組織與市場發展國際學術討論會論文。
[34]參見胡光明等:《首屆商會與近代中國國際學術討論會綜述》,《歷史研究》1998年第6期
[35]梁洪生:《吳城商鎮及其早期商會》,《中國經濟史研究》1995年1月。
[36]黃挺:《1933至1934年金融危機中的汕頭市商會》,第三屆中國商業史會議論文。
[37]袁丁:《清政府與泰國中華總商會》,《東南亞》2000年第二期。
[38]劉宏:《新加坡中華總商會與亞洲華商網絡的制度華》,《歷史研究》2000年第1期。
[39]陳來幸:《通過中華總商會網絡論日本大正時期的阪神華僑與中日關系》,《華僑華人歷史研究》2000年第4期。
[40]湯可可、蔣偉新:《無錫商會與近代工商企業家的成長》,《江淮學刊》1999年2期。
[41]席萍安:《清末四川商會與四川民族工商業》,《四川師范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1999年1月。
[42]丁隆昌:《提倡國貨運動的武漢商會》,《武漢文史資料》1994年2月。
[43]胡光明、宋美云、任云蘭:《首屆商會與近代國際學術討論會綜述》,《歷史研究》1998年第6期。
[44]馮小紅:《試論高陽商會與高陽織布業》,《社會科學論壇》2001.06。
[45]胡光明、宋美云、任云蘭:《首屆商會與近代國際學術討論會綜述》,《歷史研究》1998年第6期。 三、商會研究理論框架的突破
近十年來商會研究理論框架的突破具有特別重大的意義,是這一階段研究中最值得稱道的。其中現代化理論的應用可以說是商會研究中最具影響力的一種創新,把現代化理論引入中國近代商會的研究,其開拓者是虞和平。較有代表性的是學者們用現代化理論分析會館、公所、行會、商幫等傳統的商人組織與商會的聯系和區別。行會、會館、公所都是商人自發形成的組織,亦稱為商入團體,一般而言,會館是以地緣關系為紐帶形成的商入團體,主要是外來商人在某地經商,為聯絡鄉誼、相互支持而設,有較濃厚的地域鄉土色彩。公所最初也是由會館演變而來,是商人在經營地不分外來商人和本地商人,共同按行業重新組合的商人或手工業者的組織,又稱同業公會或公所,它突出的是行業性,是以業緣關系為紐帶形成的商人團體,公所后來又演變為幾個相關的或重要行業的行會聯合體,行會則是對會館和公所的總稱。中國近代的商會與行會有著割不斷的歷史聯系。有的論者認為商會是現代性的商人組織,行會是傳統的商人組織,因而從本質上二者是不相容的。
朱英將會館、公所作為“前近代社團”,將商會作為“近代社團”,以示區別這兩種組織是性質不同的工商團體,只是商會在起源上與行會有一種千絲萬縷的血緣關系[46]。徐鼎新對此持不同意見,認為從上海商會的歷史看,上海商會的前身是上海商業會議公所,上海商會所具有的職能和作用基本上與上海商業會議公所的職能作用相同,把行會當作傳統的商人組織過于簡單化了[47],行會具有某些近代性,可以被商會包容。虞和平則認為商會與行會既有不同之處,又有相同之處,商會的功能集中在經濟和政治方面,行會的功能還有鄉親聯誼和福利,商會與行會的結合是以二者具有同質性為基礎的,行會具有潛在的適應性[48],兩者在協調成員關系和官商關系、經濟管理、利益自維等基本功能上具有相同和相互依賴的關系,兩者是有機地結合在一起的[49]。范金民進一步指出商會不僅不能取代行會,而且商會的許多職能是通過行會來實現的,行會與商會的關系是發展與進一步發展的關系[50]。吳慧也認為,商會的成員基礎就是公所[51]。黃福才、李永樂則從另一方面指出商會與行會的相同點,即都有不同程度的封建性和買辦性,這也是它們共存的基礎[52]??傊?,現代化理論不僅極大地開闊了研究者思路,直接導致商會研究主題的轉變,而且為研究者借鑒其他西方理論提供了范例。
運用市民社會理論研究近代商會與中國市民社會,這是商會研究的又一重大理論突破。首先是朱英在這方面作了大量研究,他運用西方的市民社會理論以近代商會為切人口,研究商會與中國市民社會(private society)的成長或公共領域(public sphere)的出現,并出版了專著《轉型時期的社會與國家——以近代中國商會為主體的歷史透視》。朱英的研究是以掌握卷帙浩繁的商會檔案為基礎的,他首先對源于西方的市民社會理論進行了梳理,指出市民社會或公共領域的概念因為沒有一個統一的定義和解釋,難以直接用于中國近代史的研究,因此他首先概括和抽象出市民社會(或公共領域)的本質特征,把市民社會定義為“脫離國家直接控制、擁有獨立自主權和民主契約規則的民間社會組織”。然后考察商會的各種活動是否表明商會具有市民社會的本質特征。商會的活動涉及社會生活的三個方面:經濟、政治和司法。商會的經濟活動,包括聯絡工商、調查商情、興辦商學、創辦報刊、維持市面;政治活動,包括抵制洋貨與維護利權、參加立憲與辛亥革命運動、調和各派黨爭等;司法活動,包括受理商事訴訟,擬定商法等,對這些活動的實證分析表明,這些活動都具有獨立性,這充分顯現出商會這一新式商人社團所具備的市民社會特征。朱英的結論是:商會的誕生和發展證實了清末民初的中國不僅出現了市民社會的雛形,而且還有所擴充,商會不僅在組織結構等體制性方面完全不同于傳統的公共領域,而且從商會活動方面闡明了它作為商辦民間社團,在中國從傳統走向近代的轉型時期發揮了國家所不可替代的作用[53],認為近代中國商會誕生后,其活動和影響滲透到社會生活的各個層面,發揮了政府與民眾之間的中介作用,因此商會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被看作是中國公共領域和市民社會初步形成的標志[54]。
此后商人與國家、商人與政府、商人與社會等與市民社會有關的問題,成為商會研究的一個熱點。特別是商人社團的研究進一步加強,如黃漢民考察了上海機器國貨工廠聯合會[55],胡光明考察了天津工業會[56],任云蘭對1946—1950年的天津市獨立工業團體進行了研究[57]。王笛的研究似乎可以為朱英的研究提供佐證,他借用公共領域的概念對商會及其他公共組織進行考察,認為二十世紀初,成都公共領域的擴張與國家同地方士紳的合作緊密聯系在一起,這從商會的建立以及城倉的出現均可明顯看出[58]。而張志東的研究則似乎提出了一個反證,他通過對天津商民協會個案的研究,認為天津商民協會在國家與社會、政府與民間之間發揮了更好的橋梁作用。他指出,商民協會是兼具工商業社團和國民黨外圍黨務助理機構雙重性質的組織,集中反映了國民黨欲在訓政時期建立高度組織化、理想化的國家社團主義社會,從事民族國家建設的追求。但國民黨最終選擇了改組商會、撤并商協。改組后的商會無法發揮替代商民協會的作用,城市基層居民失去了有效的利益表達和政治參與的渠道,因而限制了國民黨政權的社會基礎[59]。
盡管對近代商會與中國市民社會的研究目前還處于起步階段,許多問題有待于進一步研究和探討,也有學者對源自西方情景的市民社會理論是否可以被用來研究中國情景的市民社會表示質疑[60],但重要的是這個問題已經被提出來了,現有的商會檔案為從中國情景出發研究市民社會與公共領域提供了堅實有力的基礎,有利于充分利用和挖掘現有商會檔案的史料價值。正如章開沅先生所說的,“近代中國商會一經誕生,便極力向社會生活的各個層面滲透,期望在政府與民眾之間發揮更大的作用。商會檔案中有關這方面的記載甚多,但由于數量巨大且很零散,估計已被利用這不過20%—30%而已”[61]。而市民社會與公共領域問題的研究又為商會研究拓寬了思路,二者的結合具有重要的意義,而且從商會研究人手,探索國家與社會的互動關系問題有可能對現實與未來提供某些借鑒。
西方經濟學被引入商會研究也是一種積極的理論突破。丁長清應用市場理論,從市場調控體系的角度,提出商會等工商社團是中國市場第二調控系統[62]。宋美云也從市場中介組織的角度考察了1912—1927年的天津商會,認為天津商會在當時采取的一系列措施,起到了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的作用[63]。
21世紀初,制度經濟學方興未艾,引發了學者對商會與經濟制度關系的思考。趙洪寶指出清末民初商會對政府制訂工商政策有多方面影響,表現為:各地商會查商情、編商事習慣、為政府制訂工商政策提供信息參考;商會創立的學校、報紙,是政府工商政策宣傳的一個重要園地;商會提出的工商政策、工商法規議案,對政府制訂政策產生直接影響;商會是政府制訂工商政策的具體執行者,也是政府工商政策實施情況的直接監督者[64]。如果說趙洪寶的研究還具有現象性的描述特征,張東剛的研究則具有本源性探索的特點,張東剛認為中國近代商會是在外來因素的作用和沖擊下,移植國外商會制度而產生的,商會的性質就是一種新型的市場組織,商會中的近代工商實業家是制度創新的最初需求主體,同時商會又在移植和創建新制度上是供給的主體,指出商會作為經濟制度需求和供給的主體,它既急需經濟法規的保護,又參與了經濟立法,在商會的參與下,《商會法》經過1914年、1915年和1929年的修訂,較大程度地反映了商人的要求[65]。嚴建苗、劉偉峰認為近代商會是強制性制度變遷的結果,商會的存在降低了交易成本,也降低了提供關于工商政策方面制度安排的成本[66]。馮筱才用產權經濟學方法研究江浙地區商人,對商會的研究也很有啟發,他認為商人對產權的關心是商人最根本的經濟理性,商人的參與或遠離社會政治的動機,都與商人產權的波動有關[67]。
濱下武志的網絡理論傳人我國后,網絡理論和方法被用來研究商人網絡,這是商會研究的又一個理論突破。胡光明、徐鼎新都嘗試用網絡理論研究近代商會[68],宋美云以天津商會為個案[69],研究了國內商會的網絡體系。認為天津商會組織系統網絡是由兩個組織網絡構成的,一是同業公會,稱之為垂直組織網絡,二是其他社會組織網絡,稱之為附屬組織網絡。天津商會的組織網絡發揮的作用是:維護公平競爭,調節商人訴訟,緩解金融糾紛,影響政府決策。商會組織網絡機制的構建無疑是商會組織間聯絡最行之有效的形式,近代天津商會與國內其他商會的互動聯系為商會的發展創造了有效的信息溝通渠道,也為天津的商業貿易經濟,乃至北方和全國的經濟發展帶來了明顯或潛在的成效。這是任何單獨的組織或個人根本做不到的。天津商會通過這一網絡機制與全國各地商會發生了互動,它們之間通過通訊、會談、互訪、出版報刊等方式,相互通報組織狀況,互通商情信息,聯合抵制關稅,緩解金融危機,運籌糧食調配,維護商人權利,建立了天津商會與北方區域內商會的合作伙伴關系,突破地域環境的限制,建立與北京的中華全國商會聯合會的聯系,推動區域市場經濟的增長,促進區域文化交匯,加強商人的共識。
在這方面海外學者從網絡視角分析海外華商商會的成果尤其引人注意,陳來幸研究了日本阪神華僑華商商會與中華華商總會的網絡聯系,他首先考察了國內商會網絡向海外的推廣和延伸,1915年正式注冊的海外中華總商會有58所,這些商會大多建立在華商聚居的海外商埠,而這些商埠都和國內沿海各港口有著直接或間接的經貿關系,是華商經濟交易圈當中的主要聯系點,因而形成了一個海外華商的商會網絡,海外中華總商會在組織上被看作是國內商會的外延部分,在一些有關商會發展的重大問題上擁有與國內商會相同的發言權。海外商會與國內商會聯系的一個重要渠道是通過《華商聯合(會)報》和《中華全國商會聯合會報》。神戶的中華總商會是由在神戶的廣東、福建、三江三個同鄉幫聯合組成的中華會館演變而來,1909年5月正式成立。在日本的四個中華總商會中,神戶華商總會的活動是最突出的,在建立與環太平洋地區各個華埠中華總商會、以及國內商會總商會的對等聯系方面具有重要地位[70]。劉宏也考察了新加坡中華總商會與國內的商務往來,以及新加坡中華總商會網絡的建立在維系亞洲區域內的華人社會和商業網絡中的作用,指出新加坡中華總商會具有完善的內部組織結構和廣泛的外部聯系,是東南亞地區最具影響力的華人組織,在華人轉口貿易中扮演著重要角色,促使海外華商網絡在20世紀逐漸走向成熟和制度化,并成為本土化、區域化和全球化進程中不可或缺的環節。劉宏的研究試圖證明的是,海外華人的商會一經融人華商網絡之中,并成為華商網絡制度化的基礎,這在一定程度上填補了以往對商入網絡的研究忽視制度化的商人網絡的空白[71]。當然商會網絡的研究還有待于進一步加強,商會組織的內部與外部網絡運作等問題,商會中領袖人物的個體研究,各地商會的領導人大多是當地有相當影響力的人物,這些人物的權勢、個性、人際關系網絡對商會有何影響等,這些都是值得探討的問題,但至今未見這方面的研究成果。
綜上所述,商會研究多方面的突破都具有創新意義,而在主題和理論上的突破對近代史研究更具有啟發性。但我們也必須看到,盡管在這些方面已經有了一些有影響的成果,這些突破性研究的許多方面還有待于進一步深化,有些方面的研究和探索目前還相當欠缺。如區域經濟理論用于中國近代史研究也是當今史學界的熱點,但在商會研究中,尚未見到有人嘗試用區域經濟分析方法研究商會,如各地商會地域性特征、商會與區域內資源結構和特點的關系,商會在區域內和區域外各地區資源互補和協調中的作用如何,商會網絡對區域社會經濟發展的作用,以及各地商會的比較研究等等,這些都是值得深入思考和探索的問題。還有,系統論中的結構與功能理論在90年代初即被馬敏、朱英用來研究蘇州商會的組織結構與功能,但時至今日。學界對商會的組織結構和經濟功能的研究仍顯不足。法國年鑒學派的長時段理論對我國史學界產生了深遠影響,但到目前為止,運用這一理論和方法研究商會的,還不多見。另外,用現代化理論研究商會的開拓者是虞和平,但現代化理論后來被邊緣化理論和世界體系理論所代替,這些理論是否可以用來研究近代商會?這些都是有待開拓的領域。
[46]朱英:《中國行會史研究的回顧與展望》,《歷史研究》2003年第2期。
[47]徐鼎新:《增進中國商會史研究的兩岸“對話”》第135頁。
[48]虞和平:《西方影響與中國資產階級組織形態的近代化》,《中國經濟史研究》1992年第2期
[49]虞和平、王天根:《近代史研究的熱點和難點》,《社會科學家》2001年3月。
[50]范金民:《明清江南商業的發展》,南京大學出版社,1998年,第273、275頁。
[51]吳慧:《會館、公所、行會:清代商人組織述要》,《中國經濟史研究》1999年第3期。[52]黃福才、李永樂:《清末商會與行會并存的原因》,《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1999年第3期。
[53]朱英著:《轉型時期的社會與國家——一以近代中國商會為主體的歷史透視》華中師范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
[54]章開沅:《近代中國商會與市民社會研究的力作一評朱英著<轉型時期的社會與國家>》,《華中師范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1999年1月。
[55]參見:胡光明等《首屆商會與近代中國國際學術討論會綜述》,《歷史研究》1998年第6期。
[56]胡光明:《論國民黨政權覆亡前天津商會與工業會》,《上海經濟研究》1999年第1期。
[57]任云蘭:《天津市獨立工業團體的興起極其對商會的影響(1946—1950)》,《天津社會科學》,1999年第1期。
[58]王笛:《晚清長江上游地區公共領域的發展》,《歷史研究》1996年第1期
[59]唐力行、吳建華、張翔風:《國家、地方、民眾的互動與社會變遷國際學術研討會綜述》(2002年8月在上海召開);張志東論文:《國家社會主義事業下的制度選擇:1928—1931年的國民黨政府、商會與商民協會、天津的個案研究》。
[60][美]韓格理:《中俄社會與經濟》序,第10—11頁。
[61]章開沅:《近代中國商會與市民社會研究的力作——評朱英著<轉型時期的社會與國家>》,《華中師范大學學報》,1999年1月。
[62]丁長清:《近代商會一中國市場第二調控系統》,參見胡光明等《首屆商會與近代中國國際學術討論會綜述》,《歷史研究》1998年第6期。
[63]宋美云:《中國近代經濟社會的中介組織——天津商會(1912—1927)》,《天津社會科學》1999年第1期。
[64]趙洪寶:《清末民初商會對政府制訂工商政策的影響》,《學術界》1994年第二期。
[65]張東剛:《商會與近代中國的制度安排與變遷》,《南開經濟研究》2000年第1期。
[66]嚴建苗,劉偉峰:《近代中國商會的制度分析》,《商業研究》2002/08(下半月版)總第252期。
[67]馮筱才:《1911—1927年的中國商人與政治文獻批評與理論構建》,《浙江社會科學》2001年11月。
[68]胡光明:《論商會網絡體系的構建與近代中國資本家的成長》;徐鼎新:《近代上海商會的多元網絡結構與功能定位》,以上均為第三屆中國商業史會議論文。
[69]宋美云:《近代天津商會與國內其其他商會網絡機制的構建》,《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2001年第三期;宋美云:《中國近代社會經濟的中介組織——天津商會(1912—1927)》,《天津社會科學》1999年第1期。
[70]陳來幸:《通過中華總商會網絡論日本大正時期的阪神華僑與中日關系》,《華僑華人歷史研究》2000年底4期。
[71]劉宏:《新加坡中華總商會與亞洲華商網絡的制度華》,《歷史研究》2000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