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民族地區農村養老的選擇——以現行計劃生育政策下三都水族自治縣為例
羅開梅 徐勤山
【摘 要】實行計劃生育政策30 多年后,我國以“未富先老”的方式進入老齡化國家。隨著農村流動人口增多,農村老齡化形勢比城鎮更嚴重,農村養老成了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本文通過三都水族自治縣農村養老方式的調查與分析,對貴州民族地區農村養老提出一些建議。
【關鍵詞】計劃生育 民族地區 農村養老 選擇
社會養老保障制度的發展體現社會的進步程度,隨著近年來農村流動人口的增加,我國很多農村地區已經進入老齡化社會,農村養老已經成為一個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一 我國現行的計劃生育政策
計劃生育是指為了社會、家庭和夫妻的利益,育齡夫婦有計劃地在適當年齡生育合理數量的子女,并養育健康的下一代,以增進家庭幸福,促進人口、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發展和可持續發展。其包括兩層含義:(1)對一個國家或一個地區而言,政府應依據國家或地區的人口政策,對所轄范圍內的人口發展進行有計劃的調節和指導,使人口發展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與資源利用、環境保護相適應;(2)對家庭或夫妻而言,公民應考慮對現有子女、未來子女以及對國家、社會的責任,行使有計劃生育子女的權利。計劃生育政策是指國家為鼓勵晚婚晚育、少生優生,促進人口有計劃的發展而制訂的政策。我國現行的計劃生育政策規定: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個子女。具體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少數民族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2002 年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五條至二十八條對實行計劃生育的夫婦與家庭的獎勵作了具體規定。
1998 年開始實施的《貴州省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推行和鼓勵一對夫妻只生育一個子女。”第二十五、二十六條分別對可以另行安排生育第二個子女的特殊情形作了具體規定,第三十二條、三十三條分別對實行計劃生育的夫婦與家庭的獎勵作了具體規定。20 世紀90 年代起各地計劃生育部門相繼出臺了一系列幫助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發展生產、脫貧致富的“三結合”幫扶、優先優惠、利益導向等政策,這是計劃生育工作由以“處罰多生”為主轉向“處罰多生”與“獎勵少生”并重的標志。
二 三都水族自治縣農村養老現狀
三都是我國唯一的水族自治縣,有水、布依、苗、漢、侗、瑤、彝、壯、回、毛南、土家、土、東鄉、仫佬、滿、白、藏、傣等民族居住。截止2008 年底,三都縣總人口337819 人,其中農業人口有315978 人,總人口中漢族978 人,布依族59143 人,苗族48713 人,水族216728 人。總人口中60 周歲以上的人口有37263 萬人。20 世紀70 年代中期實行計劃生育以來,三都縣的人口出生率由當時的34‰下降到2005 年的15.8‰。若以60 周歲為老齡標準,以60 周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比例的10%為進入老齡化社會的標志,三都水族自治縣已進入老齡化社會。實行計劃生育30 多年來,農村人口的年齡結構發生了變化。
我國老年人口達到了1.4 億,占全國人口的11%,其中農村老年人口占全國老年人口的60%,我國農村已經完全進入老齡化社會。人口老齡化在增加社會壓力的同時,由于老年供養系數的上升,給農民子女供養老人帶來了很大的負擔。
從養老資源供給來源看,目前我國農村的養老方式有4 種:家庭養老、集體養老、養老保險、儲蓄養老(自我養老)。這些傳統的養老方式逐漸暴露出其不足。
1.家庭養老功能弱化
在實行計劃生育后,我國“4—2—1”型的家庭逐漸增多,家庭規模在逐漸縮小,不少家庭1 對夫婦要供養4 個老人、2 個孩子,因此農民子女的養老負擔增重。養老投入在減少,大量勞動力流向城市,年輕人沒有太多精力照顧老人,有些意識好的年輕夫婦重視孩子的教育和成長,將有限的財力、精力花在孩子身上,出現了“重幼輕老”現象;有些年輕人常年在外務工或經商,忽略了對老人的供養,出現了很多空巢家庭的老人獨自生活的現象。
近年來,隨著三都縣農村進城務工人員的增多,農村的老齡化狀況比城鎮更嚴重,居住在農村的老人大部分仍以家庭養老為主,隨著經濟的發展,空巢老人、留守兒童的增多,這些老人承擔了子女們照料孫子的責任,根本談不上子女照料他們的生活起居。有些子女多的老人,因為經濟條件差,兄弟姐妹之間斤斤計較于老人留給自己財產的多少,對于養老是你看我、我看你,生怕自己在照顧老人上吃了虧。老年人由于勞動力的下降,有子女在身邊經濟也得不到保障。由于文化與風俗的差異,在三都縣這樣一個經濟欠發達的地區,家族與鄰里之間不能接受沒有兒子的老人招女婿上門來照顧老人,有些實行計劃生育的純女戶,在女兒長大嫁出去后,剩下兩位老人獨自生活,女兒自己生活條件好的經常給老人經濟支持以補貼家用,女兒自己生活困難的不能指望嫁出去的女兒養老。
2.土地養老功能弱化
土地是農民生活的最大保障和收入來源。新中國成立初期,人民政府通過土地改革這一產權制度變革方式,把土地這一稀缺性生產要素直接或間接地平均分配給農民。隨著工業化、城鎮化的加快,社會經濟結構和生產方式發生了改變,失地的農民在生產力極低、土地逐漸遞減或接近警戒線以下,已經不能靠土地維持生活。按現在的經濟發展速度計算,我國每年大約有250~300萬的農民失去土地;2000~2030 年將出現780 萬失地和部分失地農民。農村工業化、城鎮化進程的加快使傳統的土地養老保障功能弱化。隨著三都縣工業化、城鎮化的加快,縣城和一些鄉鎮大搞移民開發和工業建設,很多失地農民沒有了自己的就業崗位、失去了收入來源,當國家征用土地的補償金被花完之后,這部分人增加了社會的不安定因素。很多老人由于失地,生活來源被切斷,土地的養老功能被弱化了。
3.農村養老制度不健全、覆蓋面小、保障水平低
農村老人中,有些子女不在身邊,有些子女因為自身經濟條件差,而不供養老人,很多老人只能依靠自己勞動來維持生活。這些老人不屬于“五保”對象,政府很多優惠政策不能享受;農民的參保意識低,在僅能維持生活的條件下,年輕時不可能拿出多余的資金投保,年輕時能維持生活的或是貧困戶,因老了之后沒有退休金,他們的生活非常困難。老人中有這一個特殊的群體,他們是早年犧牲自己利益實行計劃生育的獨生子女戶和雙女結扎戶,由于家中勞動力少,他們晚年的生活更為貧困。
三都縣周覃鎮板料村有一對早年實行計劃生育的覃姓老年夫婦(布依族,雙女結扎戶),大女兒嫁在本村的另一個小組,生了兩個孩子,小女兒嫁在河北,生了一個女兒。
老人用水話告訴我:“現在就我和老伴獨自孤苦的維持生活,如果大女兒回來享受我的田產為我們養老,我們也愿意,大女兒的公公和婆婆仍與他們一起居住,我不能再去給他們添麻煩,靠我們種的糧食僅夠維持生活,我們的果林已經拋荒;小女兒在外省過得也不容易,每隔四五年回家看望我們一次;平時有什么難事只要開口,鄰里之間會主動幫忙,但是自從我和老伴享受到國家每個月30 元的低保之后,好像鄰居就不是很樂意幫助我們了;如果我們年輕力壯時國家有什么好的養老保險政策,我們樂意參與,但是我不想去敬老院養老,那地方太無聊了;現在國家補助的每年700 元的獎勵扶助款可以補貼我們買油鹽的錢”。
塘州鄉拉海村有一位僅有一個女兒、享受獎勵扶助補助的莫姓老人(72 歲),丈夫過世20 多年了,女兒嫁在本鄉的另一個村,女兒出嫁后,因為沒有勞動力,田產已經在村委會的公證下轉讓給侄兒耕種,自己僅種部分田和自留地,條件是侄兒為自己養老送終,每到農忙季節總是自己的外孫來幫自己收種莊稼,侄兒有3 個兒子,全外出打工,因侄兒的經濟狀況不好,侄兒曾一度斷了老人的用電,在本家族的另外幾位親人的督促下才給老人供電。老人說:“我的窩在這兒,我不能隨女兒居住,女兒也是外面的人,不能回來享受這些田產,侄兒不太孝順我,我的身體已經不如從前,每次生病都是女兒回來照顧我,如果可以的話,我想把我的田產收回來,讓心好的其他侄兒來管我的養老送終;現在國家對我的責任田給農民種糧直補的錢全由侄兒領;女兒時不時給我一些油鹽的錢,如果附近有敬老院,將每季度享受的175元和國家每年獎勵給我的計劃生育獎勵扶助款700 元交給敬老院,我愿意到敬老院去養老;我寧愿年輕時吃點苦,自己養個兒子,不管他孝順與否,在我沒有勞動力之后,他會管理我吃喝問題”。
可見,農村的養老方式需要進一步完善。集中養老和分散養老需要大量的資金,很多農村的集體經濟不是很好,甚至有些地區沒有集體經濟,很多敬老院沒有專門的服務人員,條件設施差,只有大力發展好集體經濟才能讓集體養老得到保障。三都縣21個鄉鎮中僅2 個鄉鎮有敬老院,拉攬鄉敬老院因為種種原因已經停止運作;另一個建于20 世紀80 年代的周覃敬老院也是時開時停,原因是資金不到位、缺乏管理人員與有效連續的管理方法,還有很多老人不愿意離家養老,他們寧愿獨自在家生活。
4.自我儲蓄養老的不足
自我儲蓄養老根本不能應對低利率、高膨脹和對農民來說天文數字的醫療費,儲蓄養老不能維持老了之后的基本生活,在三都這個經濟欠發達的貧困地區,自己儲蓄養老的老人,必須是年輕時掙下了很多的資產,自己的子孫后代都享受到了他們創造的財富,他們的晚年生活才比較理想。在地處三都這樣經濟欠發達的地區,能自己儲蓄養老的人并不多。三都縣2004 年到2008 年的農民人均純收入分別為1345 元、1485 元、1800 元、2186 元、2652 元,農民人均純收入雖然每年能保持高于8%的增長速度,但是一些家庭極其貧困的農戶要儲蓄養老是不可能的。 三 農村養老模式的選擇
胡錦濤主席在中國共產黨十七大上作題為《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 為奪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勝利而奮斗》的報告提出,促進企業、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探索建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建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完善我國的保障體系已經迫在眉睫。
隨著社會的進步,一對夫婦戶的核心家庭成為主流。“家庭小型化一方面是計劃生育,提倡只生育一個孩子的結果,另一方面也是東西文化交流,核心家庭更符合現代社會發展的結果。”農村老人在養老選擇上由社會統籌安排成為大趨勢,家庭養老只是由家庭承擔養老責任,社會養老將養老責任分攤于全社會,具有再分配特征,從而實現社會范圍的公平化,社會養老是讓更多犧牲自己利益實行計劃生育的人享受社會發展成果,具有提高養老保障制度、完善我國社會保障體系、實現社會公平與進步的重要意義。
農村養老面臨的主要問題是心靈的寂寞、物質的匱乏、沒有持續的資金支持等。在貴州這個經濟欠發達的西南少數民族大省,建立并完善一個可行的養老保障制度是發展經濟、穩定社會的需要。根據貴州民族地區農村的現狀,可以選擇以下幾種養老模式:
1.建立多層次的農村養老制度
1992 年國務院出臺的《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試行)》規定了2、4......20 元十個檔次個人交納養老保險的標準。按貴州的現狀,一些經濟發展較好的地區比如貴陽、遵義等可在原有制度的基礎上,擴大保障的受益面,提高保障水平,讓一些有能力多交保險費的農民多交養老保險,年老之后享受更高的養老保障;經濟落后地區農民根據自己實際情況交納檔次較低的養老保險。同時,多渠道、多層次地宣傳養老保險制度,使農民的保險意識得到提高;多渠道地開拓一些養老資金的增值辦法,將養老金用于一些有收益的投資,讓參加投保的老人的養老金增值,使老年生活更有保障并有所改善。在三都縣這樣一個經濟欠發達的貧困縣,很多農戶在年輕時能省出一些錢來為自己儲蓄養老,訪談中很多老人認為年輕時如果有好的政策,自己也愿意參加,老了之后不說豐衣足食,起碼自己能領養老金維持基本生活。
2.倡導農村集體養老
在貴州這樣一個經濟欠發達的省份,家本位、家天下的思想仍占主要地位。很多老人無法家庭養老而選擇敬老院養老時,將敬老院修建在離老人原居住地附近,讓他們把敬老院當成自己的家,是解決老人心靈寂寞的方法。敬老院的資金來源:享受計劃生育獎勵扶助政策老人的獎勵扶助金、民政下撥的五保老人的養老金可以直接撥入敬老院的賬戶。三都水族自治縣很多村寨的農民是聚族而居的,將敬老院修在村寨的附近,很多在敬老院生活的老人不但可以與自己的族人生活在一起,而且還能為自己家族里的親人做些自己力所能及的農活,增進幾代人之間的感情,解決很多在敬老院生活老人心靈上的寂寞。
3.強化土地的養老功能
目前國家尚未出臺一部失地農民保險的相關法規,隨著城鎮化的加快,失地農民保險應該提上日程。目前,失地農民有部分是老年人,他們在得到征用土地時的部分補償金后,永遠地失去了養老的根本,城鎮化建設的受益者是投資者和政府,本著“誰受益,誰付錢”的原則,各地政府應該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失地農民養老制度,部分養老資金應由城鎮化受益者出。這樣才能保證很多生活困難的失地老人養老金來源的持續性。在保證養老金持續性的同時,優先安置被征用土地的農民勞動力就業,為他們買養老保險(保險金由企業與農民按比例分擔),為他們解決養老的后顧之憂。這樣做既加快了城鎮化建設,又為和諧社會的構建掃清了障礙。
4.加快經濟發展,為農村養老保障提供資金支持和保證
經濟發展是建立和完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根本保障。地方政府應該著力于優化農村產業結構,使農民的思想得到充分解放,加強政策扶持和示范建設,讓有限的土地創造出更多的經濟效益,為建設和完善農民的養老保障提供持續的經濟支撐。三都自治縣是個土地資源比較豐富的地區,近年來,隨著很多農產品市場化機會的增多,很多鄉鎮也因地制宜地指導農民種植烤煙、辣椒、馬鈴薯、種桑養蠶和有特色的經濟水果等為農民創收,但是在一定程度上還有盲目跟風的不足。相關部門應該做好科學的調研,開創能為農民創收、適宜于三都自治縣農業發展的一條可行之路。
注 釋
①《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有關名詞解釋:http://www. cpirc.org.cn/zcfg/zcfg_detail.asp?id=1636
②數據來源:三都縣統計局2008 年報表
③王培安.貴州計劃生育三十年[M].貴陽:貴州科技出版社,2005:442
④陳玉玲.農村養老問題探討[J].河南農業,2009(5)
⑤袁方.城市化進程中失地農民的社會保障問題研究[J].金卡工程(經濟與法),2009(5)
⑥數據來源:三都縣歷年政府工作報告
⑦鄭曉江、萬建中.中國生育文化大觀[M].南昌:百花洲文藝出版社,1999:597
[1]宋健.中國農村人口的收入與養老[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6
[2]蘇振芳.社會保障概論[M].北京:中國審計出版社,2001
[3]蕭振禹.養老 你指望誰[M].北京:改革出版社,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