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共管理”視野下的我國政府績效管理分析
段景彬
【摘 要】20世紀七十年代以來,“新公共管理”運動在西方各國的興起,成為西方政府改革的基本趨勢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政府績效管理的概念被更多地運用到公共管理中去,“新公共管理”理論及其實踐經驗對于解決我國政府績效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 【關鍵詞】新公共管理;政府績效管理;電子政府
1 新公共管理理論對于政府績效管理的基本主張 新公共管理是關于應如何管理公共部門的最新的范式變革的理論[1]。學界將“新公共管理”看作是一種以強調明確的責任制、產出導向和績效評估,采用私人部門管理、技術、工具,引入市場機制以改善競爭為特征的公共部門管理新途徑。所謂政府績效管理指通過制定政府提供指導和服務的長期目標、達成目標的策略、評估績效的標準,而對政府的公共產品、行為和服務的管理活動,以期達到提高政府生產力,滿足社會需求的結果的一種管理行為。 新公共管理理論對政府績效管理的基本主張有: (1)績效管理。新公共管理理論的基本價值是經濟、效率、效能、公平和環境,顯示了其對績效的關注和對經濟價值優先性的強調。(2)市場取向。新公共管理提倡在公共服務領域引入競爭機制,使公共服務市場化。[2](3)引進私營部門管理理念。新公共管理主張引入績效測評、戰略管理、全面質量管理等私營部門成功的管理舉措。(4)“掌舵”而非“劃槳”。新公共管理理論一方面主張政府擁有“掌舵”的職能;另一方面,它主張將其原來擁有的管理職能通過簽訂合同的方式外包給下級公共組織、非政府公共組織甚至私營部門,使政府不再 “劃槳”。 [3](5)責任政府。新公共管理理論主張由錯誤責任制走向成就責任制。新責任制主張雙向回應,即高層公共管理者對政治家負責,公務員對公民的需求保持靈敏的反應[5]。 2 我國政府績效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隨著我國社會政治經濟的發展,績效管理在理論和實踐兩方面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從總體上看尚處于起步階段,實踐中還存在許多問題,主要表現: 2.1 政府績效管理制度方面沒有保障 當前我國的政府績效管理采用的績效管理和評估活動,多數都處于自發狀態和半自發狀態。缺乏統一的規劃和指導,評估的內容設計和評估構建等沒有客觀的衡量標準,更沒有形成制度化。 2.2 政府績效管理的體系不完善 首先,評估主體不齊全。從評價的參與者來看,政府績效評價存在評價主體缺位的誤區,即只重視自我評價,漠視社會評價,或者只注重社會評價,而忽視自我評價。其次,科學的評估指標體系尚未建立。我國目前的績效評估存在片面地將經濟業績等同于政績,將經濟指標等同于政府績效的評估指標指標單一、缺乏科學性。最后,評估方式存在誤區。從評估的方法上來看,政府績效評估存在著重視定性評估、忽視定量評估的誤區。從評估手段上來看,我國對政府部門的評估主要是定期進行評估,缺乏嚴格的監督制度。 2.3 政府績效管理的信息化程度不高 政府績效管理的信息化程度低,給政府績效管理帶來溝通和交流的障礙。目前,我國大多數省市甚至連信息公開的法規都沒有制訂,這就為政府績效管理帶來障礙,很難推進政府績效管理健康快速發展。[4] 3 完善我國政府績效管理制度的對策建議 3.1 加強績效管理立法工作,實現政府績效管理的法制化 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立法保障是開展政府績效管理的前提和基礎。首先,要通過完善政策和立法使我國政府績效管理走上制度化、規范化和常態化的道路。要從立法上確立績效管理的地位,保證績效管理成為政府公共管理的基本環節,以提高公共管理水平。其次,從法律上樹立績效管理的權威性。績效管理機構在政府中應具有相應的地位,享有調查、評估有關政府活動的權利;評估活動能引起公眾的關注,有充分的可信度和透明度;評估結論能夠得到有效傳遞和反饋,切實用于改進政府公共管理。再次,頒布績效管理工作的制度和規范,對公共管理過程哪些項目應該進行評估、開展什么形式的評估、評估應注意的事項等問題,作出詳細規定,把績效管理納入一個正常發展的軌道。 3.2 引入公民參與機制,實現政府績效管理評估主體的多元化 改善政府績效管理的一個有效途徑是引入公民參與機制。政府績效管理本身就蘊涵著服務和人民群眾至上的管理理念,政府績效就應以人民群眾為中心,以人民群眾的需要為導向,樹立公民取向的績效觀。改進政府績效管理必須取得民眾的關注與參與,民眾的關注與參與必定能有效地改進政府績效管理。改善政府績效管理的一個有效途徑是引入公民參與機制。首先,公民參與意味著公民可以以社會的主人和服務對象的角色對政府績效提出要求,協助和監督政府機構對他們的開支負責、對他們的行為負責、對他們的承諾負責。其次,公民參與使得公民的作用重新定位,成為了政府的問題架構者。充當問題架構者的公民能積極參與公共事務,幫助政府機構界定重要問題,提出解決方案,監督目的是否達成。再次,公民參與意味著由公民選擇、界定應評估的對象、在公共服務設計中增加指標體系的社會相關性,選擇那些最需要監控又最能體現對公民負責的重要項目,以保證公共服務的提供機制符合公民的需要,符合社會發展的需要。 3.3 發展電子政府,實現政府績效管理信息化 電子政府是現代政府有效行使職能的強有力的工具,其帶來的開放性大大加強了政治行政的透明度和民主化程度,為政府績效管理提供了可以利用的載體。[5] 一方面,電子政府的信息網絡使得行政信息的傳遞更為迅速及時,反饋渠道更為暢通。對政府內部而言,加強了操作執行層與高層決策層的直接溝通,從而切實推動績效管理活動的開展;對社會公眾而言,電子政府為公眾提供了直接表達意愿、傳遞信息、咨詢、監督、審核、建議、表決的機會。另一方面,電子政府為政府績效管理朝著科學化、標準化、制度化的方向發展提供了多方面支持。電子政府所具備的硬件環境、軟件環境及其信息資源庫,運作的法律制度、法律規范、共享信息的范圍和參與者的身份確認機制,電子政府所要達到的目標,以及維系電子政府良好運行的人員素質保證,都為績效管理體系的建立提供了所需的支持,并為整個政府績效管理的開展創造了良好的物質基礎和制度環境。 參考文獻: [1] J?E?萊恩.新公共管理[M] .趙成根等譯.北京:中國青年出版社,2004. [2] 丹尼斯?繆勒.公共選擇理論[M] .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1. [3] 戴維?奧斯本,特德?蓋布勒等.改革政府:企業家精神如何改革著公營部門[M] .上海譯文出版社,2006. [4] 馮靜.論政府績效評估體制改革[J]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學報,2006(2). [5] 卓越.公共部門績效評估[M] .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