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轉軌時期我國建筑業存在的問題及其對策
唐靖廷/馬海
摘要:本文分析了經濟轉軌時期我國建筑業中存在的體制管理問題,建筑市場的培育和建筑產品價格政策問題,工程質量問題,社會化勞動保險問題,人力資源和技術素質問題;針對上述問題提出了我國建筑業發展的具體對策。
關鍵詞:經濟轉軌時期不良問題發展對策 在經濟轉軌期,為適應經濟發展的需要,我國建筑業新的運行機制和管理機制正在逐步形成,但它還存在許多急需解決的問題。而這些問題又制約著我國建筑業的發展,因此必須引起高度重視。 一、 我國建筑業存在的主要問題 1、建筑業的管理體制問題 。第一是建筑業的歸口管理問題。改革開放前,由于建筑業被視為基本建設提供勞務的附屬部門。加之集中的計劃體制過分追求公有的制度形式。于是所有建筑企業都是以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這兩種公有制形式組建。又由于各部門為各自利益驅動為完成計劃任務,從管理協調角度出發,各部門于是又各自成立行業內部的建筑施工企業。如鐵道部,以鐵道工程兵部隊為基礎與鐵道部的行業行政管理機構歸口,在中央和各省分設中鐵建設總公司及中鐵第一局、二局……;而冶金部則又分設中國冶金建設總公司及中冶第一冶金建設公司、第二冶金建設公司……;交通部也分別有相似建制。其實,這些施工企業都可以完成一項共同的施工任務:工業與民用建筑施工項目的任務。只是由于各行業內的特殊要求各有差異,因而對技術要求有所區別而已。但作為專業技術人員,應該是可以勝任上述各行業的工作的。這就是說上述各部門、各行業分設建筑施工企業是不科學的,資源沒有有效配置。而整個建筑行業的行政管理又是分散化,中央一級是城鄉建設委員會(正部級),由中國建筑工程總局(副部級)負責中央各部委在京的投資項目施工任務。各省的中國建筑第一工程局、第二工程局……分別負責各省的中央地方企業的投資項目施工任務。各省也分設省城鄉建設委員會,再下設規劃設計和建筑施工、土地管理等相應部門。因此,建筑業的這種管理模式十分不規范,很易政出多門,管理環節繁雜。隨著經濟發展的演進,它日益暴露出其固有的弊端。第二是建筑企業的落后管理模式。嚴重依附于政府,這一點與國有工業企業相似,難以成為真正的法人實體和市場的競爭主體,而是聽命或受制于政府;建筑企業嚴重依附于基本建設,只作為完成基建投資的施工單位,以基本建設預算價格代替建筑產品價格,不是以獨立的建筑商品生產者的身份存在;企業組織結構模仿軍隊建制,即所謂團級的建筑公司,營級的工程處,連級的工程隊,下面還有班組,不是按照工程項目的需要來優化配置生產要素;企業產權虛置,所有者缺位,企業中國有資產所有者責權模糊,這正是政府部門多頭干預企業的體制基礎。 2、建筑市場的培育和建筑產品價格政策問題。我國建筑市場正處于初始階段,市場諸要素以及與之配套金融、價格、建筑法規等相對落后,造成市場體系不完善,規則不健全,市場主體行為不規范,工程發包中的混亂現象突出,市場經濟平等競爭的環境還未形成。我國建筑產品價格不合理,價格背離價值,已困擾建筑業多年。主要表現為三個問題:①價格水平低,價格嚴重背離價值;②計價結算方式守舊,不適應商品經濟的交換方式;③工程造價管理體制不能完全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這些是至今建筑業難以在經濟發展中發揮支柱作用的癥結所在。 3、工程質量問題。我國建筑工程質量總體水平不高,尤其是量大面廣的住宅質量問題比較多,質量通病仍然存在。建筑企業大多重速度,輕質量;重產值、輕效益,企業完成的產值很高,但效益卻很差。管理的隨意性,以“人制”代替法制,缺乏必要的法規和制度保證;以包代管,使原有的基礎管理也隨之受到削弱;在工程質量管理上缺乏先進、實用的手段,基于網絡的信息管理技術還空白,在設計、項目管理、信息系統方面的軟件應用水平還很低。 4、社會化勞動保險問題。建筑企業社會負擔重,承擔了許多本應由社會承擔的責任。從幼兒園、醫院到退休養老等,企業無所不包。稅賦負擔重,建筑企業承擔的稅種繁多,稅率較高,利改稅及新稅制實行后,企業的流轉稅占利稅的比重由1984的41.2%上升到2000年的78.6%,企業凈留利則由14.8%下降到9.5%;債務負擔重,我國建筑企業大多沒有流動資金,完全靠銀行貸款,企業資產負債結構不合理。建筑業的經營特點是流動性,因而最需要實行社會勞動保險制度,解脫少數企業離退休增多,社會負擔過重的困難,使企業能夠增加市場競爭的能力。 5、人力資源和技術素質問題。建筑企業中非技術工人勞動力資源豐富,而技術工人相對匱乏。企業缺少先進實用的小型工具和一些應有的工具,先進工具普及化水平低,機械設備只在大型及主要項目上才可以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