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反傾銷的趨勢和特點
佚名
,我國已成為全球反傾銷受害最嚴重的國家,出口在全球占4%,而遭反傾銷立案數量占比14%,立案總數中被對方采取措施的比例高于全球平均水平8%,涉案金額快速增加,已對我出口的產生極為不利的。最近我們在國家經貿委產業損害調查局的支持下,對有關進出口商會、工業協會和進行專門調研,建立了國外反傾銷案件數據庫,建議政府采取有效措施,遏制國外對我出口產品的反傾銷勢頭。
(一)立案數量呈增長趨勢
據WTO統計,1987年--2000年,共有37個國家發起過反傾銷調查,立案總數3100件。80年代末,全球反傾銷立案每年在100起左右,90年代則為250起左右。在貿易自由化過程中,各國的關稅水平不斷下降,數量限制措施的使用受到嚴格限制,而反傾銷得到WTO協議認可,成為貿易保護最有效的手段。第一,反傾銷以維護公平競爭為借口實行貿易保護;第二,反傾銷所要求的利益損害認定更為簡單;第三,反傾銷可以針對個別國家;第四,反傾銷完全是單邊行動;第五,反傾銷的威脅會使出口國更容易接受自愿出口限制;第六,反傾銷限制進口的效果顯著且迅速。
(二)發展家立案數量增長迅速
90年代以來,發展中國家發起的案件數量迅速增加,年度立案數在1993年首次超過發達國家,占全球年度案件總數的比重此后一直保持在50%以上。1987年—1994年,美國、歐盟、澳大利亞和加拿大占全球反傾銷立案數的2/3,而在1995年—2001年上半年,印度、南非、阿根廷和巴西四國占全球立案數的35%,而上述四個發達國家的比重則降至40%。
(三)立案針對的產品集中
在過去15年中,賤金屬制品、化工產品、機電和音像設備、塑料和橡膠制品、紡織品等5類產品的案件數之和占全部案件數的比重一直穩定在3/4左右。
鋼鐵、化工、紡織是各國、特別是大國都擁有的產業,在發展中國家是實現工業化的主導產業,某些產品在發達國家則屬于結構調整難度較大的夕陽產業,因此在國際貿易中矛盾尤為突出。
我國出口產品已成為國際反傾銷的重點目標
(一)案件數量增加
20世紀80年代國外對我反傾銷年均立案7起,90年代增至年均 32起,2001年更是創下年度立案55起的新高。1995年—2001年上半年,我國遭反傾銷立案數列世界第二,占全球總數的14% (歐盟列第一,占16%),而目前我國在全球出口總額中所占的比重只有4%。
(二)少數發展中大國對華反傾銷立案數量急劇增加
1995年—2001年,對華發起反傾銷調查的國家數從20個增加到 25個,新增5國均為發展中國家。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近年來少數發展中大國對我反傾銷立案數量急劇增加。例如,印度在1995年以前對我立案4起,而在最近6年里猛增至48起,成為對我反傾銷頭號發起國;阿根廷的立案數則從7起增至27起,成為第四大發起國。
(三)案件總數中被采取反傾銷措施的比例明顯高于世界平均水平
1995年—2001年上半年,全球對華反傾銷共立案229起,其中 157起采取了反傾銷措施,采取措施的比例為69%,比同期世界平均水平高出8個百分點(圖3),主要原因是發展中國家對我反傾銷采取措施的隨意性強。在發達國家發起的對華反傾銷案中,采取措施的比例為58%,發展中國家的這一比例則為74%,后者比前者高出16個百分點。
(四)我國遭受反傾銷的產品特征
我國遭反傾銷立案最多的產品是化工產品、賤金屬制品(主要是鋼鐵),在1995年—2001年的案件數比重分別為23%和25%,與全球的情況類似。
案件數比重明顯高于全球水平的有化工產品、雜項制品、鞋帽、運輸設備(主要是自行車)、礦產品。案件數比重明顯增加的是鋼鐵、光學和醫療儀器、機電和音像設備、鞋帽。
1995年—2001年,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對華反傾銷均以化工產品、賤金屬制品、以及玻璃和陶瓷制品為重點。發達國家的重點還包括運輸設備、礦產品,發展中國家則還包括機電和音像設備、紡織品、雜項制品。
(五)國外反傾銷造成的損失不可低估
1992年—2001年,我國遭反傾銷涉案金額合計為。53億美元,其中,歐盟和美國發起的案件分別占55%和28%。
涉案金額所占比重較大的產品包括:賤金屬制品(18%)、皮革制品(18%)、雜項制品 (17%)、鞋帽(12%)、礦產品(9%)、運輸設備(7%)、化工產品(6%)、機電和音像設備(5%),其中,賤金屬制品、雜項制品、礦產品、機電和音像設備的比重呈明顯上升趨勢。
據幾個主要商會的介紹,一般貿易在遭反傾銷案件總數中占90%以上。2001年我國一般貿易出口約為1120億美元,當年遭反傾銷涉案金額達12.5億美元,約占一般貿易出口的1%。實際上反傾銷對出口的損害還要遠遠大于涉案金額,一是征收反傾銷稅期限一般為 5年,損害要疊加;二是損害還應包括被迫承諾的出口數量、最低限價;三是反傾銷威脅使潛在出口企業望而卻步。照此推算,反傾銷已危及我國一般貿易出口的5%—10%。由于一般貿易出口的國內產業關聯效應明顯,對我國制造業、稅收和就業帶來的損害就更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