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傾銷與中國企業的應對措施
吳猛 劉慧
內容提要:我國成為世貿組織正式成員后,反傾銷這種“合法”的貿易保護措施已成
為一些國家實施歧視性貿易壁壘的重要形式,筆者對WTO機制下的反傾銷的概念,我國目
前被控傾銷的現狀,國外反傾銷對我國的危害作了分析,并對我國企業的應對措施提出了自
己的看法。
關鍵詞:反傾銷WTO 中國企業應對措施
在我國成為世貿組織正式成員以前,我國企業在對外貿易中主要受制于外國對我國出口
商品的配額、許可證等直接數量限制,我國成為世貿組織正式成員后,反傾銷這種“合法”
的貿易保護措施會成為一些國家實施歧視性貿易壁壘的重要形式。以美國、歐盟為首的反傾
銷活動近年來甚囂塵上,作為重要對象的亞洲國家,先是韓國、日本,繼之印度、泰國、印尼、
越南、菲律賓、中國大陸、中國臺灣等,均成為西方國家反傾銷的受害者而蒙受巨大損失。
我國則是后發并超越韓、日的最大受害國(1)。迄今為止,我國出口產品已受到近40個國家
和地區共426起反傾銷調查,涉及產品4500多種,居全球首位,為國際反傾銷的最大受害者。
可以說研究反傾銷與中國企業的應對措施已成為我們的當務之急。
一、 什么是WTO機制下的反傾銷
現行的WTO反傾銷規則作為一套詳細的法律規則,是在GATT第6條的基礎上發展完
善起來的。GATT第6條是在各國反傾銷立法的基礎上產生的,了解它能夠幫助我們理解
WTO反傾銷規則。按照世貿組織各成員關于實施1994年關貿總協定第6條所達成的協
議:“如一產品自一國出口至另一國的出口價格低于在正常貿易過程中出口國供消費的同類
產品的可比價格,即以低于正常價值的價格進入另一國的商業,則該產品被視為傾銷。”如果被
指控產品存在傾銷,并給進口國國內造成損害,且該損害確由傾銷所造成,則進口國可對該出
口國指控產品實施反傾銷措施。一般來說,確定反傾銷程序大體包括起訴及立案、調查問卷、
證據核查、初步裁決、最終裁決、聽證或上訴等6個環節。
二、 我國被控傾銷的現狀和問題
(一)、我國“非市場經濟國家”的問題
作為WTO允許的三大貿易補救措施之一,反傾銷是當前世界各國最普遍采用的規范貿
易秩序、抵制不公平競爭的重要手段。改革開放20多年來,由于我國出口額成倍增長,并且
傳統輕紡、機電、土畜、五礦化工、醫保等出口商品具有很大的勞動力和原材料價格優勢,
在國際貿易競爭中處于有利位置,對進口國相關產業形成一定壓力,當地企業以我國是“非市
場經濟國家”為由,對我國產品反傾銷裁決時均采用“替代國”方法計算傾銷幅度。這一做
法常使我國本來沒有傾銷的產品被裁定為傾銷,或本來只有輕微傾銷的產品被裁定為高額傾
銷幅度。(2)如按美國的反傾銷法,對來自非市場經濟國家的傾銷產品,其正常價值一般采取生
產要素價值來確定,即通過一個或多個市場經濟國家的相關價格,對在生產該產品中所使用的
生產要素的價值及相關費用進行估算以確定產品的正常價值,完全不顧“非市場經濟國家”
在整體生產和各生產要素投入的比較優勢,這對我國企業是十分不利的。這些年的實踐也表
明,我國的許多出口產品,一旦列入調查對象,便很難擺脫傾銷的厄運。
(二)、我國被控傾銷的現狀
1、對我國出口商品投訴反傾銷的國家和地區日益增多。80年代對我國出口商品實施
反傾銷主要集中于歐盟、美國、澳大利亞、加拿大等西方發達國家。進入90年代以來,一些
發展中國家如巴西、菲律賓、泰國、厄瓜多爾等也加入了對我國出口商品實施反傾銷的行列。
2、反傾銷所涉及的產品范圍日益廣泛。我國被實施反傾銷的出口商品既包括了低附加
值的初級產品,如礦石,基本金屬等,也包括技術、資本密集型產品,如機電設備、電視機等,而
且還包括非常具有比較優勢的紡織、輕工等產品。
3、反傾銷案件涉及的規模和金額日益增大。據權威部門統計,自90年代以來,歐美等國
對我國反傾銷涉案超過1億美元的就達15起。如旅行箱包的金額達6億美元,自行車案達2
億美元,焦碳案達1 4億美元。近日又有11家美國鋼鐵企業正式向寶鋼、鞍鋼、武鋼、安鋼、
本鋼及萊鋼等6家鋼鐵企業提出反傾銷訴訟。
4、國外反傾銷具有連鎖反應效應。我國某一出口產品在一個國家遭到反傾銷訴訟后,
其他國家由于擔心這種中國產品大量涌向其國家,因而采取反傾銷投訴進行預防,我國出口的
鬃刷、鎢制品、鞋、硅錳、炭化硅、高錳酸鉀,硅鐵、鋼板等都遭到過這樣的厄運。
(三)、國外反傾銷給我國外貿帶來的危害
1、高額的反傾銷關稅,使我國出口產品失去了競爭能力。如1993年12月墨西哥對我
國鞋類征收165%至1105%的關稅,1997年7月美國對我國幾家企業出口小龍蝦征收91.5%至
156.7%的反傾銷稅,這就迫使中國企業退出市場。
2、反傾銷措施持續時間長,原有業務客戶逐步流失,再重新進入失去的市場非常困難。
一起反傾銷案件從立案到最終裁決,往往要歷時1年以上,征稅期長達5年,通過復審還可繼
續延長。像我國出口歐盟的彩電、出口美國的高錳酸鉀等許多產品,都遭到10多年的反傾
銷關稅制裁,目前的出口額與立案時相比已大大萎縮。
3、反傾銷很容易產生連鎖反應。一是產品反傾銷連鎖反應;當一種涉案產品被一國征
反傾銷稅時無法進入該市場時,會蜂擁轉向另一個市場,結果會導致新一宗反傾銷訴訟,如我
國的鋼板、糖醇等多種出口產品都曾在多個國外市場先后遭到反傾銷調查,極大地影響了這
些產品正常出口。二是國家反傾銷連鎖反應;像1994年美國對裁定對我國大蒜征收376%的
反傾銷關稅后,又相繼對我國出口美國的蜂蜜、自行車、蘑菇罐頭、靛藍染料等產品提起反
傾銷訴訟,總共影響了我國3億美元的出口。(3)
三、 我國的應對措施
(一)、加快企業非國有化改革,盡快擺脫“非市場經濟國”地位的被動局面。
我國政府有必要按照市場經濟國的條件,盡快在競爭領域完成國有企業民營私有的轉制
改革,等到勞工工資、生產資料控制及資源配置、產品價格、產量限制等一系列障礙均不復
存在,市場經濟的價格運行機制真正建立起來,我們完全可以要求美國確認我國的市場經濟
國地位;倘若還不能取得市場經濟國地位,則可訴請WTO爭端解決機制對美國的歧視政策和
行為予以裁決。
另外,有效的產權安排能夠減少企業在出口中的傾銷行為,并激勵企業在遭遇反傾銷訴
訟時為了自身的利益積極應訴,從而減小反傾銷造成的損失。
(二)、增強國際營銷觀念,提高產品綜合競爭能力。
面對國際競爭日益激烈和反傾銷威脅的雙重夾擊,出口企業應做好對國內外市場調研工
作,優化市場結構,盡快轉換競爭方式,變“以價取勝”為“以質取勝”,積極利用商標、原產地
標志、包裝、款式、公關、廣告等種非價格競爭手段,在出口商品的技術含量和創匯率上下
功夫,擴大高技術含量、高附加值產品出口。
同時在制度安排上可以考慮“優質高價出口原則”。這一原則是為了制約企業的外銷競
爭行為和防止出口活動中可能發生的國有資產流失而建立的準則。這一準則首先強調的是
“高價”,一種國內產品在向同一海外市場外銷的活動中,外銷價格高的企業將贏得市場。外
銷價格的比較在經過技術處理后可統一在離岸價上進行,由海關設置“價格門檻”,出口產品
的外銷價格只有高出這一“價格門檻”才能溢出海關輸往目標市場,在這個意義上說,“優質
高價出口原則”亦可稱為“最低出口價格準則”。這一準則的確立和有效進行有助于徹底解
決我國出口低價競爭的老大難問題,并把出口競爭引向高價競爭,從而也就能夠防止低價競爭
表象背后可能隱藏著的國有資產流失或市場行為執行人中飽私囊的不法行為,并將有效地刺
激出口產品質量和檔次的提高。(4)
(三)、政府努力創造條件,企業積極應訴
.政府應努力為我國企業應訴創造良好的法律環境。建立應訴與收益相對稱機制,鼓勵企
業積極應訴。而企業在受到反傾銷指控時,要積極應訴,敢于打“洋官司”。我國企業大量的反
傾銷應訴案件實踐證明,打洋官司并不可怕,只要企業準備充分、據理抗辯,取得勝訴的機率是
很高的。
(四)、加強專業人才的培養。
應當說,我們對WTO規則的陌生與無知,缺少精通WTO規則的專業人才,是我國成為
全球遭受反傾銷損害最大的國家的重要原因之一。從我國的《反傾銷條例》生效至今也只有
4年多的時間,因而不論是企業、政府還是進出口商會、各律師事務所等,都奇缺反傾銷專業
人才。中國迫切需要建立一支了解國際市場的反傾銷人才和律師隊伍,要解決這一問題就應
該加強培訓反傾銷律師,同時注意充分利用國外市場中這方面的人才,跨國公司在這方面的經
驗值得我們借鑒。
注釋:
(1) 沈木珠《國際反傾銷中的中國策略》,《法學雜志》(總第130期)2002年第1期,第
21頁
(2) 徐寶峰《出口企業如何應對國外反傾銷》,《中國檢驗檢疫》,2002年第2期,第44頁
(3)資料來源:轉引自劉海娜、王義偉、張壽、朱列玉《中國為何遭受這么多的反傾銷》,《大
經貿》2001年第2期。
(4)王恕立 王衛鋒 張清華《中國企業消極應訴反傾銷的制度性缺陷》,《經濟與管理研究》
2001年第6期第6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