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我國文化產業出口水平的建議
李志鵬 吳沛樺
【摘要】盡管近年來我國文化娛樂服務行業發展迅速,但其產品在國際市場中的競爭力仍然較弱。本文在分析我國文化產業出口發展現狀的基礎上,探討了我國文化產業的國際競爭力問題,并提出了進一步增強我國文化產業出口競爭力的對策。
【關鍵詞】文化 服務貿易 國際競爭力
黨的十七大報告指出,目前文化越來越成為民族凝聚力和創造力的重要源泉、越來越成為綜合國力競爭的重要因素。這一論斷高度概括出在全球經濟一體化的局勢下,文化已經超越單純的意識形態屬性,與政治、經濟互相交融,成為衡量一國綜合國力的重要標志。在這一背景下,大力提升我國文化產業的服務貿易出口水平,顯得尤為必要和迫切。
一、文化服務貿易的內涵
在相當長一段時間里,我國對文化產業缺乏科學、統一的分類標準,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我國文化產業發展。根據近期我國《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02)的定義,文化產業是指為社會公眾提供文化、娛樂產品和服務的活動,以及與這些活動有關聯的活動的集合,主要內容包括新聞服務、出版發行和版權服務、廣播,電視,電影服務、文化藝術服務、網絡文化服務、文化休閑娛樂服務等。
與此對應的是,我國文化產業服務貿易統計也有待完善。這既有我國文化產業長期界定模糊的原因,也有其他因素致使我國整體上仍未形成較為規范和完善的服務貿易統計制度。
盡管對于文化貿易的統計難做到精確,但根據世界貨幣基金組織(IMF)編制擴大后的國際收支服務分類(EBOPS),這可以從很大程度上說明一國文化產業國際競爭力狀況。EBOPS項下文化娛樂類服務貿易是“大文化”服務貿易的概念,除涵蓋了聯合國《中心產品分類系統》(CPC)分類中娛樂文化和體育服務的項目之外,還涉及了CPC中商業服務、通信服務、保健和社會服務、教育服務等多項內容。盡管我國定義的文化服務產業與EBOPS定義的文化娛樂產業不完全相同,但兩者內涵基本一致,內容也大多重合。因此,本文所討論的文化服務貿易內容和引用的相關數據均借用EBOPS的分類概念。
二、我國文化產業服務貿易發展現狀
新聞出版服務、演出服務、娛樂性體育、電影音像是我國文化產業的核心內容,也是EBOPS所界定的文化娛樂產業的主體內容。在此,我們對主要文化部門的服務貿易特別是出口情況作了一個初步描述。
1、新聞出版服務貿易
中國自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來,在新聞出版方面不斷加強國際合作,使得市場優勢和文化資源優勢在合作中得到了較好開發。目前,我國新聞出版行業參與國際服務貿易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一是版權貿易,即引進或輸出雙方感興趣的選題;二是出版項目合作,共同策劃編輯出版中外文圖書;三是對外直接投資以商業存在的模式實現;四是人員交流,即派人到境外新聞出版集團及其分支機構工作。
為增強我國新聞出版服務貿易業的出口能力,支持中國新聞出版業“走出去”,相關部門做了大量的促進工作。如近年來新聞出版署著力從八個方面支持中國圖書“走出去”的政策等。
2、演出服務貿易
就演出服務出口的類別來看,我國演出產品出口以雜技、武術類項目為主,約占中國演出產品出口的70%,其他的歌舞、器樂、戲劇類項目約占30%左右。出口地區包括美國、日本、俄羅斯、韓國、加拿大、歐洲、東南亞、南美少數國家以及我國的港澳地區,其中主要市場還是在美國、日本和西歐等地。據文化部外聯局相關資料統計,近年來經文化部審批的赴美演出項目每年都有數十起,其中多數是有償演出或商業演出。
從演出服務貿易的運行模式上看,主要是以自然人移動和商業存在為主。自然人移動有兩種實現方式,第一種方式類似于合作方式,即由外商出資,我方提供文化勞務輸出,從中獲取勞務費。這種方式我方風險較小,收益也較少,大部分收益被外方拿走,是目前我國演出服務項目實現出口的主要方式。第二種方式類似于合資方式,即我方主要以提供人員為主,但也提供少量資金,大部分資金由外方提供,并負責市場營銷。如女子十二樂坊與日本唱片公司合作的方式。從商業存在的模式看,我國演出行業的出口主要采取境外投資的模式,即我國演出團體在海外直接投資,注冊成立演藝公司,如上海魔術團2002年8月在美國注冊成立“恒創”公司等。
為引導和鼓勵國內外個人和表演團體“引進來”和“走出去”,近年來有關部門相繼制定和發布了《關于促進商業演出展覽文化產品出口的通知》、《國家商業演出展覽文化產品出口指導目錄》和《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等一系列相關政策,是我國演出類服務貿易進一步發展的體制和政策保障。
3、體育服務貿易
當今體育產業已成為最具活力和發展潛力的行業之一。體育服務貿易作為新興行業,已成為各國發展文化服務貿易重點關注的內容。我國體育服務貿易的實現有以下幾種形式,一是跨境交付,如我國的CCTV向美國的電視媒體提供國內的奧運賽事報道節目。二是境外消費,如奧運期間外國運動隊員來華訓練和比賽。三是商業存在,如全球著名的體育中介公司國際管理集團(IMG)在北京設立辦事處。四是自然人流動,如我國的教練員到另一國執教, 或我國的運動員加盟另一國的球隊等。
從整體來看,我國體育服務貿易中跨境支付、境外消費、商業存在以及自然人移動都還處于起步階段。隨著我國體育事業改革的不斷推進、體育市場的不斷發展完善,后奧運時代各項大型比賽項目的推動,我國體育服務貿易發展存在巨大的潛力。
4、電影音像服務貿易
在文化產業中,電影、音像產業作為最是國際化的媒介產業,其發展狀況將直接決定我國在國際文化市場上所占的地位和影響力。近年來,我國的電影、音像服務貿易出口增速較快,2007年出口額占我國全部服務貿易出口額的0.26%,而2000年的這一數字為0.18%。廣電總局有關資料顯示,2007年我國共有78部影片銷售到47個國家和地區,先后在美國、加拿大、英國等33個國家和地區舉辦了68次中國電影展,展出國產影片605部次。
三、我國文化服務貿易出口國際競爭力評估
近年來,我國文化服務貿易出口總體上保持了較快的增長勢頭。在2000至2006年間,連續六年保持增長,年均出口增長率達到51.65%,2006年出口額達到1.37億美元,而同期文化服務貿易進口額僅保持21.68%的進口增長率,近年還出現了進口的負增長,2006年進口額為1.21億美元。
盡管近年來我國文化產業的出口增長明顯,但用衡量某行業的貿易競爭優勢指數來測算,我國的貿易競爭指數還體現在波動中呈不斷上升的趨勢。從整體來看,多數年份中我國文化產業的貿易競爭力優勢指數呈負值,這說明我國的文化產業還不具備較強的國際競爭力。
顯性競爭優勢(RCA)指數的計算也表明,我國文化產業本身不具備較強的競爭力,而相對與我國其它一些服務產業的貿易出口,競爭力也顯得較弱。從各服務行業的情況看,我國文化行業同通訊、保險、金融、特許使用行業一樣,都屬于我國國際競爭力比較優勢最弱的行業,其產業競爭力遠小于建筑、旅游、其他商務服務、運輸、計算機等服務產業。與用TC指數分析的結果一樣,盡管我國文化娛樂產業整體上還沒有呈現出較強競爭力,但近年來其出口能力的快速提升值得關注。2006年我國文化產業RCA指數是2000年的400%,出口的提升遠大于其它服務行業,體現出了我國文化服務出口發展的巨大潛力。
總的來看,近年來我國文化產業自我發展能力不斷增強,出口水平也得到了較快提高。但相對于文化產業屬于我國新型朝陽產業的定位,以及綿延數千年中華悠久歷史文化傳統的巨大包容性、開放性和影響力來說,我國文化產業仍然還存在巨大的發展空間,需要我們進行更為深入地挖掘和開發。
四、提升我國文化服務貿易出口競爭力的建議
要提升我國文化軟實力,必須大力推進我國文化服務的出口,在積極參與國際文化競爭,爭奪國際文化市場份額的過程中,不斷提升我國文化全球影響力。
1、提升我國文化產業出口競爭力的體制與政策保障
要進一步深化文化體制改革,處理好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定位關系;加緊文化產業相關法律法規的“立、改、廢”工作,建立并完善以WTO相關規則為主要依據的文化出口政策法規體系;充分利用UNESCO對“文化多樣性”的倡導提議,在避免和減緩外部環境對我國文化產業的沖擊同時,進一步增強我國文化出口話語權;相關部門可根據需要,出臺“企業投資海外文化產業優惠辦法”等相關政策引導和推動企業到境外進行文化產業投資;要建立完善的文化貿易統計指標體系。
2、提升我國文化產業出口競爭力的營銷戰略
文化產品要有與眾不同的特點,就必須靈活、積極地運用各種營銷策略。要著力打造一批世界知名的文化企業,利用這些企業的文化樣式和品牌效應來培養海外觀眾,為擴大我國文化影響力服務;也可鼓勵我國文化企業大力發展海外俱樂部會員或加入海外相關協會;還可利用一些特殊的途徑,吸引海外知名影星、導演及其他文化知名人士參與到我國文化產品的制作之中,走本土化與國際化相結合的路子,增強我國文化產品的全球影響力。
3、提升我國文化產業出口競爭力的人才戰略關人才的獲取、開發是提升我國文化產業出口競爭力關鍵之一
應為中外文化產業人才交流提供機會,包括通過企業委托培養、設立專項基金、交流等方式,為我國文化產業人才到國外深入學習提供機會,使我國文化產業人才直接接觸國外市場。也可邀請國外知名演藝明星、作家、導演、編劇、文化營銷人員等定期來華進行交流合作,為中外文化產業人才交流提供機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