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開展林業碳匯項目的探討
孫偉
摘要通過對黑龍江省開展林業碳匯項目必要性、可行性的分析,進行黑龍江省森林碳儲量及碳匯價值的評價,表明黑龍江省森林具有巨大的碳匯價值。
關鍵詞林業碳匯;項目;評價;黑龍江省
2001年的《波恩政治協議》和《馬拉喀什協定》同意將造林、再造林等森林碳匯項目作為第一承諾期合格的清潔發展機制(CDM)項目,意味著發達國家通過在發展中國家實施林業碳匯項目抵消其部分溫室氣體排放量,這是一項對林業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的事件,標志著林業的生態服務功能在經濟上得到全社會承認,并進入一個可以通過貿易獲得回報的時代[1]。
林業碳匯的概念就是通過實施造林、再造林和森林管理,減少毀林等活動,吸收(或減少)大氣中的二氧化碳并與政策管理和碳貿易相結合的過程、活動和機制,屬自然科學、社會科學范疇。2005年2月16日,《京都議定書》正式生效,成為國際社會應對氣候變化的綱領性文件。至此,清潔發展機制下的造林、再造林碳匯項目正式啟動,并進入實質性的項目操作階段。
1在黑龍江省開展林業碳匯項目的必要性
1.1引進林業建設的額外資金
當前,我國林業建設的資金來源,主要是較為單一的政府財政撥付。盡管近年來中央政府對林業建設的投資規模和力度有了較大幅度的增加,但面對新時期林業發展的要求,林業建設工作更加繁重,任務更加艱巨,形勢更加復雜。黑龍江省森林資源豐富,是林業大省,也是林業強省。目前實施的六大林業重點工程中有5項與林業碳匯項目相關。在現有林業建設資金不足的情況下,吸引更多國際資金參與黑龍江省林業建設,將是一種有益的補充,拓寬了林業建設資金的供給渠道,促進黑龍江省林業建設的可持續發展。
1.2引進新進的造林技術
黑龍江省實施的六大林業重點工程,即退耕還林工程、三北防護林工程、野生動植物保護及自然保護區工程、速生豐產用材林基地工程、濕地保護工程和天然林保護工程,除速生豐產林工程,有5項屬于生態建設工程,植被恢復和森林保護是這幾大工程的主要內容,都與林業碳匯項目相關。經過20多年的植被恢復活動后,目前可供造林的土地多為困難地段,特別是黑龍江省西部半干旱地區和石質山區,造林難度很大,要求技術含量很高,而我國目前還缺乏足夠的技術支撐,需要引進發達國家的先進技術。同時,我國人工林平均蓄積量為34.67m3/hm2,年生長量僅3.36 m3/hm2 [2],遠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而且由于不合理的營林、造林、采伐和更新作業措施,我國人工林存在嚴重的地力退化現象。因此,需要引進發達國家先進的營造林理論與管理技術,提高我國人工林生產力與固碳能力。
2黑龍江省開展林業碳匯項目的可行性
從樹木生長規律以及地域特點看,北方的森林尤其是黑龍江省的森林更適合林業碳匯項目。目前開展的國際碳匯項目時間在50年左右,要求在項目期內不能采伐。黑龍江省大部分樹種雖然生長緩慢,待其生長成熟期與碳匯項目時間要求基本吻合。在碳匯項目期內,只要經營得當,森林就會一直處于較好的生長狀態,起到長期吸碳和固碳作用。項目期結束,森林也達到自然成熟,成為可以利用的木材,其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達到最佳的協調和結合[3]。從這一點上講,黑龍江省森林樹種具有更大的實施林業碳匯項目的優勢。
3黑龍江省森林碳匯價值評價
黑龍江省森林資源豐富,林業經營總面積3 145萬hm2,其中森林總面積1 919萬hm2,活立木蓄積達15.7億m3,占全國總量的13.85%,森林覆蓋率43.6%[4]。豐富的森林資源為黑龍江省乃至國家生態建設、生態安全、生態文明做出了巨大貢獻,林業經濟在全省國民經濟中也占有重要地位,同時黑龍江省豐富的森林資源也是個巨大的碳庫。 3.1黑龍江省森林碳儲量評價
(1)森林碳匯量只計算林木生物量固碳量。
林木生物碳儲量(Q)=森林蓄積量×蓄積擴大系數×容積系數×含碳率
=V×1.9×0.5×0.5
=7.46億t
式中,Q:林木生物碳儲量;V:森林活立木蓄積量(V=15.7);1.9為蓄積擴大系數;0.5為容積系數;0.5為樹木含碳率。
(2)森林碳匯量包括林木生物碳儲量、林下植物碳儲量和林地碳儲量。
森林全部碳儲量=樹木生物量固碳量+林下植物固碳量+林地固碳量
=Q+0.195Q+1.244Q
=18.19億t
式中,0.195為林下植物固碳量換算系數,1.244為林地固碳量換算系數。
3.2黑龍江省森林碳匯價值評價
黑龍江省目前森林生物碳儲量為7.46億t碳,按當前國(下轉第246頁)
(上接第243頁)
際上碳匯價格11美元/t計算,目前黑龍江省林木生物碳匯價值為82.06億美元,合人民幣560億元。同時吸收二氧化碳27.35億t,釋放氧氣19.89億t,釋放氧價值達11 934億元(表2)。說明目前黑龍江省森林碳匯價值可以有560億元進入森林碳貿易市場。如果考慮林下植物固碳和林地固碳,則目前森林全部碳匯量為18.19億t碳(表1),碳匯價值為1 366億元,但森林全部固碳量不應進入森林碳貿易之中。
4
[1] 李怒云.中國林業碳匯[M].北京:中國林業出版社,2007:4.
[2] 陳根長.也談林業的歷史性轉變[J].綠色中國:理論版,2004(Z1):64-66.
[3] 李順龍.森林碳匯問題研究[M].哈爾濱:東北林業大學出版社,2006:136.
[4] 段新軍,高玉娟,李順龍.黑龍江省林業的發展應該關注森林碳匯問題[J].林業科技情報,2006,38(4):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