顱腦損傷并發精神障礙32例臨床觀察及護理
馬
【關鍵詞】 顱腦損傷精神障礙
本文通過對32例顱腦損傷并發精神障礙患者臨床資料的分析,旨在進一步探討顱腦損傷并發精神障礙的臨床特點及其護理措施。 1 臨床資料
1.1 一般資料
2002年1月至2007年12月,本院區收治顱腦損傷并發精神障礙患者32例,其中男28例,女4例;年齡20~65歲(平均41.1歲,其中20~30歲8例、31~40歲6例、41~60歲16例、61~65歲2例)。患者發病前均有明確的頭部外傷史,傷前無精神病人格素質及家族遺傳性精神病史。致傷原因:車禍傷18例,高空墜落傷4例,摔傷2例,鈍器擊傷8例。致傷部位:頂枕部16例,顳部8例,額部6例,額顳頂部2例。
1.2 臨床表現
患者傷后均有不同程度的意識障礙,昏迷時間5min~7d,其中5~30min 10例、31min~2h 8例、2~72h 6例、72h~7d 8例。入院時意識狀況按格拉斯哥(GCS)評分13~15分14例、9~12分8例、6~8分8例、3~5分2例。傷后出現意識障礙距受傷時間5min~7d 20例、8~15d 6例、16d~2個月5例、>2個月1例。精神癥狀表現形式:躁狂發作6例,有暴力行為12例,興奮多語5例,思維紊亂、自知力缺乏2例,抑郁、情緒低落7例。
1.3 CT檢查
額顳葉腦挫裂傷14例,額葉4例,顳葉4例,額顳頂葉8例,無陽性發現2例,16例伴有額顳葉腦內血腫,10例蛛網膜下腔出血。
2 結果
本組中18例行開顱去骨瓣減壓+血腫清除術。32例均行脫水、激素、止血、抗炎治療,后期行神經營養活化腦細胞藥物治療,出現精神障礙后,躁狂癥狀6例予亞冬眠、抗躁狂藥物治療,12例煩躁不安予鎮靜治療,7例興奮多語,思維紊亂者行改善思維治療,7例出現抑郁癥狀后給以抗抑郁治療。其中28例于外傷治愈精神癥狀控制后2周出院,2例外傷治愈后在抗精神癥狀治療過程中出現錐體外系不良反應,經調整用藥后癥狀消失,2例死亡(1例死于顱內血腫并發腦疝,另1例死于抗精神病藥物不良反應)。30例獲隨訪,時間6個月~5年,在出院患者中無精神癥狀復發。
3 討論
3.1 并發精神障礙的顱腦損傷的特點與發病原因
并發精神癥狀顱腦損傷的傷情多較重,以頂枕部、顳部著力時產生的強大暴力所致對沖傷多見,本組頂枕部及顳部著力共24例,頂枕及顳部著力時易致對側額、顳葉及邊緣葉對沖性腦挫裂傷、硬膜下或腦內血腫,而該區域與智能有密切關系,包括思維情感與記憶等[1]。因此,對于此類腦損傷患者應警惕有并發外傷性精神障礙可能。馬靜山等[2]認為腦損傷繼發躁狂癥之腦外傷因素為精神障礙的誘因而非直接原因。另有學者認為,顱腦損傷后引起精神障礙除與受傷原因、部位和程度有關外,還與患者的年齡、性格、家庭、心理狀態及社會因素有關[3]。而作者認為外傷性精神障礙的發生是因腦器質性損傷后引起,腦損傷是精神障礙的直接原因而并非誘因,損傷程度與精神障礙程度有一定相關性,因隨著腦損傷的恢復及抗精神病藥物的應用,患者精神病狀明顯減輕或完全控制,且經鞏固治療停藥后未見精神癥狀復發,病史表明患者發病前無精神病人格及陽性家族史也支持此觀點。資料表明,腦損傷的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可決定腦組織內興奮性氨基酸神經遞質的含量[4],這可能與精神癥狀的發生有關。
3.2 精神障礙的護理
對于顱腦損傷并發精神障礙在護理中要注意:(1)向患者家屬講解有關疾病的知識,解除顧慮;(2)保持病房安靜,光線柔和,配合藥物治療給予心理支持;(3)意識障礙、興奮躁動的臥床患者,應加床欄,必要時可保護性約束,注意保持床鋪干燥清潔平整,翻身1次/2h;(4)按病情需要給予充足營養和水分,必要時鼻飼或靜脈點滴高營養液;(5)與患者交談要充滿愛心和耐心,以取得患者的合作與信任,建立良好的護患關系,這更有利于藥物治療的順利進行;(6)重視患者幻聽、幻視內容,嚴禁患者單獨活動,將有躁動、易激惹、自殺傾向的患者分別安置,避免相互傷害,加強危險物品管理,限制患者活動范圍,減少各種不良刺激;(7)護士需10min巡視1次,及時清除環境中的障礙物,減少環境中潛在的危險因素;(8)要確保抗精神病及腦外傷用藥的服用;(9)科學的探視有利于患者病情的康復[5],在醫院內患者能經常見到家人,有一種親切感、安全感,能減輕患者的精神壓力和猜疑,減少對醫院的恐懼感、不安全感,從而縮短對環境的適應期.除此以外,顱腦損傷合并精神障礙患者呈高代謝、高分解狀態,能量消耗增加,尤其蛋白質的高分解使患者處于負氮平衡狀態,增加了顱腦損傷的病死率和病殘率,因此應注意患者的飲食,應注意對于能進食者應給予高蛋白、高熱量、高維生素、易消化的飲食,不能進食者則應流質鼻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