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高校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人才培養誤區與對策
李文琦
: 【摘 要】 社會保障人才供需脫節的根本原因在于高校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人才培養中普遍存在盲目化、同質化、極端化等誤區。基于市場需求,發揮學校優勢資源,創建體現自身特色的培養目標及課程體系是破解社會保障專業人才供求失衡的關鍵。
【關鍵詞】 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人才;培養誤區;改革對策
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是教育部1998年在新修訂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專業目錄》中新增設的專業。該專業設立時間雖晚,但發展速度很快,到目前為止,全國開設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的高校已有100多所,這充分表明我國這方面人才供求不均,加強這方面人才培養刻不容緩。然而,該專業畢業生的就業情況究竟如何呢?據2005年6月全國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負責人會議記錄和某高校對本科畢業生的跟蹤調查結果顯示,該專業學生的就業情況并不樂觀。除9%考取研究生或公務員,6%失去聯系或因病未就業外,約60%的畢業生無法找到專業對口的工作,剩余25%較為對口的工作就是在企業人力資源部從事管理工作或進入商業保險公司工作,就業面非常窄[1]。
高校是培養人才的搖籃。人才的培養必須與市場需求相一致。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就業需求既是專業發展的動力,又是專業生存的條件。沒有市場的專業,不僅是社會資源的浪費,同時也是教育資源的浪費[2]。因此,基于市場需求,剖析高校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人才培養誤區,尋求解決社會保障專業人才供需失衡的有效途徑應是專業開辦高校認真思考的問題。
一、高校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人才培養中存在的誤區
1、盲目化培養
一是培養目標制定盲目化即開辦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的高校在制定人才培養目標時普遍無視市場需求,對不同地區、不同時期市場需要的人才數量、質量、類別等未能進行深入的市場調研和嚴格的科學論證,導致以能力為本位,以就業為導向的人才培養目標定位不科學,取向不明確。二是專業課程設置盲目化。專業課程體系的設置不能從專業本身的需要和學校自身的優勢出發,要么盲目跟風,要么因人設課。
2、同質化培養
目前,高校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無論培養目標,還是培養規格和培養方式都存在嚴重趨同現象,我們稱之為“同質化”培養。同質化培養將會帶來多方面危害:首先,同質化培養是對國家教育資源的浪費,會使高校面臨生存危機;其次,同質化培養會造成畢業生之間惡性競爭,使勞動力市場出現大量結構性失業群體;再次,同質化培養還會危及社會穩定,阻礙國民經濟建設的順利運行及國家核心競爭力的增強。
3、極端化培養
專業人才培養模式缺乏靈活性和適應性,存理論教學與實踐培養的兩極化現象。要么過分注重實習、實訓和頂崗值班,忽略專業基本理論的學習;要么輕視專業實踐,開設大量勞動與社會保障理論性課程。當中,重理論輕實踐者居多。
二、克服高校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人才培養走入誤區的對策
1、厘清專業內涵,準確定位人才培養目標
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屬于公共管理一級學科下的二級學科,以培養能在政府部門、政策研究部門、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等從事勞動與社會保障工作的公共管理人才為目標。所謂公共管理人才是指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和政策體系,并在實踐中為全體社會成員提供安全生存所需的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的從業人員,包括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理論人才、勞動與社會保障日常事務管理人才、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律法規人才、社會保障基金投資運營管理人才以及社會保障監督管理人才等[3]。在我國,由于不同地區的社會經濟發展以及高校自身的多樣性與層次性,高校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人才培養目標應該體現差異性,不同層次、不同類型的高校應制定有所側重的專業人才培養目標。這樣,既能防止“千人一面”式人才培養目標導致的資源浪費,又能使高校人才培養目標流于形式的局面得以控制。
西北政法大學是法學院校設立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的典型代表。與其他院校相比,法學院校的師資背景、科研背景、專業設置并不具備經濟學和社會學等優勢,但在法學教育和法學研究方面卻具有雄厚的實力。鑒此,西北政法大學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人才培養目標應以自身學科優勢和辦學經驗為依托,以我國社會保障事業的蓬勃發展及其所導致的社會保障法律人才供不應求的勞動力市場為導向,將其準確表述為:培養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需要,德、智、體全面發展,基礎扎實、知識面寬,具備法學、管理學、經濟學等相關專業知識,通曉中外勞動與社會保障理論與政策,掌握現代管理技術與方法,具有較強的社會適應能力和創新意識,能夠在各級政府部門、政策研究部門、大中型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社區服務部門,以及勞動仲裁機構、司法部門、律師事務所等,從事勞動與社會保障實務操作和法律實際工作的高級管理人才。
2、打造專業特色,科學設置專業課程體系
一定的人才培養目標、人才培養規格應以翔實的培養計劃、完整的課程設置作為支撐。課程設計合理與否,專業特色鮮明與否不僅決定著高校人才培養質量的高低,而且也決定著畢業生的就業機會和就業去向。長期以來,我國高等院校由于國家計劃辦學的單一性和相同專業人才培養目標的同一性,使得各院校專業課程體系的統一性非常明顯,不同院校相同專業的課程結構幾乎一致。這一方面使部分高校,特別是非重點院校,因生源不足、缺乏競爭而面臨生存危機;另一方面也使畢業生因缺少自身特色而陷入惡性就業競爭狀態。
人才培養目標轉化為課程體系對高校來講是一項復雜且具創造性的工作,各高校在設計專業課程體系時,不僅要體現專業的要求和市場的需求,同時還要結合自身優勢,揚長避短,打造專業特色。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是一門專業性、應用性和實踐性較強的專業,其課程設置必須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特色與市場相聯系、能力與職業相吻合。
西北政法大學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理應定位于法學特色,其應以完善我國社會保障法制建設為目標,培養市場急需的高素質社會保障立法人才與社會保障司法人才。根據上文制定的人才培養目標,該專業課程體系應由理論課程組群和實踐課程組群構成:1.理論課程組群。除開設以“兩課”為代表的公共基礎課、專業基礎課(專業方向課程的先修課程。如管理學原理、法學原理、行政學原理、西方經濟學等)和專業方向課(專業必須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課程。如勞動關系學、社會保障理論、社會保險、社會福利與救濟等課程)外,還應在必修環節里開設體現專業定位的特色課程,如增設比較勞動法、經濟法、行政法、刑法等課程;2.實踐課程組群。應包括課程實驗、模擬實訓、基地實踐三大環節構成。課程實驗是以專業基礎課、方向課和特色課為對象,采用案例分析、專題討論和實地考察等方式,激發學生的專業學習興趣,培養其發現、分析、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模擬實訓,一是通過建立校內社會保障服務模擬大廳,舉辦各項社會保險業務的模擬實訓,讓學生在仿真環境中體驗并掌握社會保障具體操作流程。二是利用校內優勢資源,定期舉辦勞動爭議、保險模擬法庭,讓學生能將學到的專業知識靈活、準確地運用到法庭庭審的現場模擬中,實現法律專業與法律教育的統一;基地實踐是指將學生分批、分次安排到預先建立好的校外實習基地頂崗上班。通過現場職位實踐,一方面促使學校教育與社會應用緊密銜接,增強專業建設的動力和生機;另一方面,提高學生綜合運用專業知識獨立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縮短其進入社會后的適應期。
【注 釋】
[1] 覃雙凌.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人才培養模式的探討[J].廣西財經學院學報,2007(12).
[2] 趙俊康,馬培生.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建設若干問題的研究[J].山西財經大學學報(高等教育版),2000(04).
[3] 白維軍.對我國社會保障管理人才需求的分析[J].勞動保障世界,20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