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社會責任的缺失與拾遺
吳樹暢
【摘要】 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是利益相關者基于各自資源投入的收益要求。企業只有認真履行其應承擔的社會責任,才能獲得現有或潛在的商機,為企業長期持續發展提供條件。企業應當正視其應當履行的社會責任,加強社會責任的管理。本文就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必要性及加強企業社會責任的管理提出對策。
【關鍵詞】 企業社會責任;缺失;拾遺
一、企業社會責任缺失,小商品城錯失商機
浙江中國小商品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創建于1993年12月,系國有控股現代化股份制企業。公司以獨家經營開發、管理、服務義烏中國小商品城為主業。2002年5月9日,公司股票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簡稱“小商品城”,股票代碼600415。小商品市場由義烏國際商貿城、篁園市場、賓王市場三個市場構成,現有經營面積260多萬平方米,5.8萬個商位,經營43個行業、1 901個大類、40萬余種小商品。
2006年,距離義烏僅8公里的東陽世貿城的興建,使義烏小商品城遭遇自創建以來最強有力的競爭。整個東陽世界貿易城規劃總用地超過一千多畝,總投資55億元左右,全部建成后建筑面積約為150多萬平米,商鋪約2萬間。其規劃面積之大、經營品種之多,頗有撼動義烏小商品全國集貿市場“頭把交椅”的氣勢。面對東陽世貿城的競爭攻勢,義烏市政府于2006年7月決定,在國際商貿城一期、二期的基礎上,全面啟動規劃總用地面積約840畝的國際商貿城三期市場規劃建設。然而,關于國際商貿城三期的產權問題卻引起了爭議。一種觀點認為,雖然義烏小商品市場的興起一開始是由民間力量發起的,但在后來的發展進程中,政府的引導、調控和規范起到了決定性作用。小商品城作為提供準公共物品的公司,利用政府賦予的壟斷資源坐地收租,給股東分紅,這并不公平。作為義烏市唯一的一家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小商品城追求的是股東經濟利益的最大化,并沒有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這并不利于義烏小商品市場的持續繁榮和發展。另外,作為義烏國資代表的浙江義烏中國小商品城恒大開發公司的持股比例為34.47%,小商品城有被其他股東收購的風險。因此,國際商貿城三期的產權應由義烏國資控股。另一種觀點認為,將國際商貿城三期交給義烏國資經營,勢必造成同業競爭,引起小商品城客戶的流失,損害小商品城股東的利益,這并不利于義烏小商品市場的發展。因此,國際商貿城三期的產權仍應由小商品城控股。然而,小商品城最終卻無緣國際商貿城三期的產權。
國際商貿城產權的旁落不僅造成小商品城內生市場增長源頭的斷流,而且加大了小商品城與東陽世界貿易城、國際商貿城三期之間的競爭程度,直接影響到小商品城業績的持續穩定增長。消息一出,小商品城股價應聲而落,由最高119.88元跌到67.01元。痛定思痛,公司管理層認為作為提供準公共物品的上市公司必須承擔推進當地小商品市場長期持續發展的社會責任,而不應僅以追求股東利益最大化為目標。此后,公司通過向義烏慈善總會捐款、減免客戶空調費、利用一期市場續租收入增加部分反哺市場、小幅調整續租租金等措施試圖改善公司在社會中的形象。但是,上市公司管理層履行社會責任的行為并沒有獲得流通股股東的認同。面對公司2007年上半年收入增長減速,反哺市場費用支出大幅增加的現實,有不少股東在股東大會上站出來質疑上市公司為何不按市場化標準提高租金,并反對慈善捐款,造成公司管理層與流通股股東之間的分歧。
小商品城事件只是反映了企業社會責任缺失的現象之一,除此之外,華為公司的辭職門事件、太湖藍藻事件以及頻頻曝光的煤礦安全事件等無不說明我國企業社會責任的缺失。隨著我國環保政策、用工政策等相關政策的建立與完善,以及我國企業對外貿易過程中所面臨貿易壁壘的增加,企業社會責任缺失引發的問題會越來越突出。
二、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必要性
從利益相關者角度看,企業并非簡單意義上的“法律虛構物”,它代表的是特定利益集團的意志,特定利益集團不僅包括股東,而且還包括債權人、員工、客戶、政府和社區等利益相關者。企業的利益相關者通過向企業提供不同的資源、承擔不同的風險而具有不同的收益要求。企業不僅要為股東的利益著想,還要為其他利益相關者服務。股東為企業提供的資源是實物資本,享受的是剩余收益,承擔了比其他利益相關者更大的風險。債權人、員工、客戶通過合同的形式為企業提供不同資源,獲得的是合同收益。如果企業能夠善待他們,他們會持續為企業提供資源并創造價值,否則,他們將舍企業而去,造成企業資源的枯竭和價值的衰減。政府為企業的生產經營提供了公共物品條件,而政府所提供的公共物品依賴于企業繳納的稅收,穩定增長的稅收有利于政府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物品,更好地服務于企業。如果企業依法納稅,就有理由享受政府提供的各種服務,否則,企業將遭受相應的懲罰。另外,在經濟轉軌的過程中,政府所擁有的資源會不斷交給企業去經營,而這些資源又具有準公共物品的性質,與政府密切相關,政府與企業的角色在這種特定環境下是很復雜的。因此,企業是基于利益相關者不同風險分擔和收益要求的“契約集合”,企業的使命并非僅僅是股東財富的最大化,而是包括股東在內的各種利益相關者風險收益目標的實現。因此,強調企業的社會責任,不僅要強調企業對股東的責任,而且還要強調企業對債權人、員工、客戶、政府和社區的責任。特別是對于類似于小商品城的公司,政府向其提供的經營性資源是一種特許經營權,這種特許經營權具有典型的準公共物品的性質。如果只顧及股東的利益,而不顧及政府、客戶以及當地居民的利益,該公司的行為就會有背于其存在的理由,公司的發展壯大就失去了依托。
從生態的角度看,企業的社會責任可劃分為環境責任、資源責任、質量責任、道義責任等。從表面上看,企業全面承受上述社會責任會加大企業成本,但是成本只是利潤的減項,考察企業的利潤是否發生變化,還要考察企業的收入以及其他成本項目是否也隨之發生了變化。從環境責任看,減少廢氣、廢水、廢渣等有害物質的排放量,企業需要加大資金投入,提高技術水平,直接表現為企業成本的增加,但是,如果廢氣、廢水、廢渣能夠循環利用不僅能夠降低企業的外部不經濟性,而且還能夠降低企業的成本,提高能量利用率,為企業創造利潤。從資源責任來看,企業降低資源消耗不僅直接表現為成本的降低,同時,還降低了企業對資源的依賴程度,提高了企業的成本競爭優勢。從質量責任來看,企業提供質量合格的產品或服務雖然會導致質量成本的上升,但是會贏得消費者的信賴和認可,提高市場占有率。從道義責任來看,直接表現為企業捐贈成本的增加,但是,捐贈成本具有稅收擋板作用,可以降低企業的稅負水平,同時,可以贏得社會對企業的關注,提高企業的知名度,樹立企業良好的社會形象。
從經濟全球化的角度看,企業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有利于突破貿易壁壘和市場壁壘。隨著我國企業海外貿易額的不斷增加,遭遇進口國利用社會標準設置貿易壁壘和市場壁壘的障礙也越來越多。 深圳創維集團公司為了應對歐盟RoHS等環保指令,禁止某些有害物質在電子電器產品中使用,專門成立了綠色環保供應鏈項目小組,專責研究如何構建禁用物質管理體系。歐盟指令只管制鉛、鉻等6種有害物質,而創維禁用物質列表已經增至了33項。同時,公司還要求其千余家上游供貨商遵從這一系列標準,率先在行業內打造綠色環保供應鏈。由于遵循了綠色環保標準,創維的產品得以打入歐盟市場,開辟了新的利潤源。正如彼得·德魯克(2006)所說:“管理層要將不可避免的問題轉化為建設性的方案,設法讓社會的要求不會威脅或限制企業行動自由,反而成為企業健全發展的契機”。企業既是社會財富的創造者,也是社會資源的消耗者,企業與社會共生的關系決定了企業必須履行社會責任。而社會責任的履行,讓創維等踐行企業從中贏得了發展的先機,提高了自身的競爭力。
因此,企業社會責任是一把雙刃劍,它不僅僅是一種責任,還是一種機遇;它不僅能夠給企業帶來新的商機,為企業長期利益的穩定增長提供保障,而且還能夠提升公司的生存能力和競爭能力。
三、企業社會責任的拾遺及其管理對策
既然社會責任是影響企業持續發展的重要因素,那么,企業如何正確履行這一責任呢?小商品城與國際商貿城失之交臂之后,做出了一系列履行社會責任的行為,亡羊補牢,為時未晚,但是,履行社會責任并不是管理層的一時心血來潮,需要將社會責任納入企業整個戰略管理框架中予以考慮,制定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長期規劃,并通過公司的治理結構和管理架構適當變革切實履行企業社會責任。
首先,應明確企業應承擔哪些社會責任。
明確企業應當承擔什么樣的社會責任是制定企業社會責任戰略規劃的前提。追求利潤是企業的基本目標,企業承擔社會責任是為了協同企業經濟價值與社會公益價值之間的關系,通過社會公益價值提升公司的經濟價值,經濟價值的提升應有助于社會公益價值的提高。由于所處行業、經營業務范圍的不同決定了每個企業的社會責任也不盡相同。因此,企業應根據自己的業務范圍和經營特點確定其應承擔的社會責任。如小商品城在痛失國際商貿城三期之后,專門召集了專家、政府官員、機構投資者等對后小商品城時代的社會責任問題進行了討論,其目的就是為了弄清楚公司應當承擔哪些社會責任。如有專家認為,小商品城是義烏經濟社會發展的龍頭企業,公司今后的發展第一要務是要確保市場的長期持續繁榮,這是對義烏當地社會經濟發展的主要社會責任。第二,要確保公司效益的增長,處理好企業與政府、社會責任與經濟效益、市(指市場客戶資源)與場(指市場硬件)的關系、市民與股民、企業與經營戶、小商品指數與股價、主業與副業、部門與企業等八對關系等。這就為小商品城實施社會責任管理提供了方向,避免盲目履行社會責任。通過與政府、專家、投資者的溝通、討論,有利于確定公司社會責任的范圍。
其次,完善公司治理結構下的社會責任專業委員會。
從小商品城管理層與股東對待社會責任的態度來看,明顯存在分歧,這種分歧并不能說明管理層認同社會責任理念,而流通股股東就不認同,關鍵是公司應當承擔什么樣的社會責任,公司如何規范履行社會責任。在英美等發達國家,公司治理結構中一般設有公共政策關系委員會,該委員會負責處理公司與政府、社會、環境等之間的關系,制定公司社會責任戰略規劃等。因此,公司治理結構中應當設置類似于公共政策關系委員會的專業委員會專門負責企業社會責任,該專業委員會對股東大會負責。這樣,企業在履行社會責任時,就能夠正確協調企業利益相關者之間的關系,正確處理企業經濟價值與社會公益價值之間的關系,企業社會責任才能夠真正納入公司戰略管理中予以考慮,以避免股東與管理層之間觀念的沖突。
再次,企業應將社會責任納入戰略管理框架。
社會責任是企業在發展過程中不容回避的問題,正確處理企業發展過程中的社會責任問題,有利于企業持續穩定發展,獲得企業發展所需的資源和商機。否則,企業的發展將得不到資源的支持,也會失去許多有價值的商機。因此,為了進一步規范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行為,必須將企業社會責任納入戰略管理框架予以考慮,為具體履行企業社會責任提供指導。這樣就可以避免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盲目性,將企業置于整個經濟社會系統地分析影響企業持續發展的各種因素,推動企業健康發展。
四、結語
企業社會責任不僅僅是一種責任,還是一種權利。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所付出的代價是企業獲得未來商機的成本,商機能夠為企業創造更大的價值,實現企業利益相關者價值的滿意化。企業應正確識別應承擔的社會責任,并將其納入戰略管理框架,進一步規范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行為。
【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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