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希米亞人”與“老克臘”——審美文化與經濟利益的關系研究
高小康
一、問題的提出
審美文化是人類全部文化活動的一部分,而經濟活動同樣是人類的文化活動。抽象地看,作為人類文化活動整體中的兩個方面,這二者之間相互發生聯系和影響應當說是很正常的。事實上,上古時代的人們也的確認為,在追求物質利益的生產活動和滿足審美需要的藝術活動之間并不存在什么嚴重的矛盾沖突。蘇格拉底和西庇阿斯在談論什么是“美”時,就把美女和湯罐放在一塊兒比較;古拉丁語中的“藝術”(ars)這個詞則把今天所說的審美的藝術同滿足物質需要的生產技藝都歸在一起;而中世紀的“七藝”中,實用的算術、幾何與審美的修辭、音樂也都是列在一起的。中國上古時代關于審美的藝術與實用的技藝之間關系問題也有相似的看法。按照孔子“盡善盡美”的要求,審美和功利至少應該是統一的。如果美女和湯罐都可以稱為美,那么要在審美活動和滿足物質需要的功利活動之間劃出一條鴻溝來也就不那么容易了。
然而另一方面,審美需要與物質利益的矛盾也是一個古老的話題。古羅馬詩人賀拉斯有一句批評羅馬人的話:“當這種銅銹和貪得的欲望腐蝕了人的心靈,我們怎能希望創作出來的詩歌還值得涂上杉脂,保存在光潔的柏木匣里呢?” 這句話大概可以作為關于批評文學與金錢關系的千古名言。至于中國晚清詩人龔自珍的詩句:“避席畏聞文字獄,著書都為稻粱謀”,更是對以謀生為目的的寫作所發的誅心快論。總之,認為文學的精神價值與商業利益的追求是對立甚至不相容的,這基本上可說是經典的文學價值觀念。這個問題在中國當代的再度發生是20世紀80年代以來的事。到了90年代前期,在文學界和文學批評界發生的關于“抵抗投降”的號召和“人文精神”討論,所關注的問題仍然涉及文學藝術的審美價值與商業利益追求的矛盾。
顯然,審美活動與經濟活動的關系問題是個由來已久的復雜問題。從歷史上看,這個問題的發生是源于對人的經濟利益追求和審美追求這兩種需要的評價問題。從中國先秦時代的哲人們關于這個問題的談論來看,會發現存在著相當不同的認識。如果就老子“五色令人目盲”、墨子“非樂”、韓非子“買櫝還珠”等等說法來看,應當說存在著一種認為審美需要低于物質利益需要的功利主義觀點。不過就儒家關于“義”、“利”之辨的觀念而言,認為對物質利益的追求是一種低層次的人格境界(即孟子所謂“小人喻于利”的觀點),這是比較傳統的觀念。中國社會歷史上普遍存在的 貶斥牟利活動的“賤商”意識可以說就是這種價值觀念的表現。當然,“賤商”意識并非中國文化獨有的東西。按照馬克斯?韋伯在《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中的觀點,“惟利是圖”其實是任何一個文化中都會有的意識,但只有在新教文化中才會有合理地、誠實地賺錢的觀念。換句話說,在資本主義之前的大多數文化中,對經濟利益的需要普遍地被視為是應當受約束的不道德的需要。
另一方面,對審美需要的看法則更為復雜。在古希臘的哲人中,亞里士多德是認為審美活動具有道德性的代表。他的一個重要觀點就是人們熟知的“卡塔西斯”說,即認為在悲劇欣賞中喚起的審美情感(他稱之為“憐憫與恐懼之情”)可以對人的精神品格發育起到一種有益健康的陶冶作用。 至于亞里士多德的老師柏拉圖,人們通常認為他反對具有情感感染力的審美藝術,理由是這類藝術激發的情感是不道德的,會導致哀憐癖或幸災樂禍的不健康心態。但實際上柏拉圖對審美情感是有區分的。他認為最高境界的審美是靈魂對神性的領悟,是一種神圣崇高的超越世俗的精神境界。 無論是亞里士多德的道德性觀點,還是柏拉圖的超越性觀點,總歸在一點上是相同的,就是都肯定了審美活動是比牟取經濟利益的商業活動更高尚的文化活動。
在中國古代文化中,同樣可以找到類似的觀點。儒家主張美與善統一和“文以載道”的觀念強調的就是審美活動的道德意義。自魏晉南北朝以后,士人階層的審美活動所關注的“神”、“韻”、“風骨”、“氣象”、“興趣”乃至“書卷氣”、“山林氣”、“逸氣”等審美風格,共同的特征就是空靈脫俗的超越世俗性,當然也就超越了對經濟利益的關注。審美活動因此而變成了某種高尚的、甚至是高貴的活動。比如據《世說新語》記載,有人問孫綽,自己覺得比許詢如何?孫回答說:“高情遠致,弟子早已服膺;一吟一詠,許將北面。” 在自謙中顯露出對自己審美修養的自得。他對自以為風度不及自己的衛永評價是:“此子神情都不關山水,而能作文。” 在他這里,審美能力成了人品高下的一個評價尺度。
如果把視野放寬一些就會發現,這種品評標準并非孫綽個人的偏見,甚至也不是魏晉南北朝乃至中國獨有的觀念。瑞士文化史學者布克哈特在評論文藝復興時期意大利藝術精神的影響時說,通過文藝復興運動,“歐洲第一次被鮮明地分成為有教養的階級和沒有教養的階級。” 他這里所指的教養,主要就是藝術審美的修養。但在理論上第一次把審美活動的意義提到遠離物質功利活動的純粹精神需要層次,并加以系統闡釋的人則是康德。他的“審美無利害”說不僅把審美經驗同有關現實利害的日常生活經驗明確地區分了開來,而且他關于審美判斷力可以溝通認識領域與道德領域的觀點意味著應當把審美活動放在人的全部精神活動的頂端,從而為席勒以后的人本主義美學開啟了方向。 拋開抽象理論研究的領域不談,康德美學理論的審美至上傾向具有重要的文化意義。從宏觀歷史語境來看,康德和整個18世紀德國古典人文主義思潮都與當時正在興起的“狂飆突進”運動有密切的聯系。這個具有盧梭氣味的運動對天才和審美敏感性的崇拜成為后來浪漫主義運動的重要精神特征。康德的美學理論則是對這種審美至上傾向的理論升華和闡釋。
到了19世紀和20世紀初,浪漫主義、唯美主義的審美至上觀念成為西方文明社會中具有強烈獨立意識、推崇個性的藝術家們的普遍信條。法國小說家亨利?莫爾格的小說《波希米亞人生活場景》塑造的就是這樣一種形象:窮困潦倒、落拓不羈而又蔑視有產者的一幫年輕人,他們唯一的資本就是藝術家的才氣和脾氣。用藝術史家岡特的話來說,“他們的貧困加上(可能具備的)才能,使他們形成了一個高人一等的種姓等級。” 后來根據這部小說改編的歌劇《波希米亞人》(或譯為《藝術家的生涯》、《繡花女》)比小說更出名,劇中的主人公詩人魯道夫就是一個無業、貧窮而又放浪形骸、揮金如土的藝術家,而這個性格已經成為以審美需要對抗、貶斥經濟利益需要的象征。這種“波希米亞人”類型的藝術家形象和審美至上的觀念對20世紀中國的影響很大,可以說,20世紀以來中國的藝術界普遍認同的關于“藝術氣質”的意象——不修邊幅、放浪形骸、蔑視世俗、惟我獨尊的個性——就來自這種影響。作為一種極端的傾向,“波希米亞人”形象把審美活動對經濟利益的排斥、蔑視推到了頂峰。直到20世紀最后20年,中國文壇上時時可聽到的對藝術商業化的抨擊字眼“媚俗”,仍然可以讓人感到一個世紀前的“波希米亞人”氣味。
二、當代文化中的焦慮
對審美文化與經濟利益關系問題的重新關注和探討,在當代中國是20世紀80年代開始的。正是從這個時候開始,中國才重新知道了經濟利益是可以而且應當追求的。然而這種重新開始的對物質欲望的啟蒙,卻造成了整個中國社會在價值觀念方面的大震蕩和恐慌。
這個時期審美活動發生的最顯著的變化就是社會公眾審美態度的轉變。在此之前,從五十年代到六十年代、七十年代,盡管每個十年在意識形態和藝術氛圍方面都有很大的變化,但社會公眾的審美選擇就基本結構而言沒有什么不同,都是從“下里巴人”到“陽春白雪”的金字塔型向心結構。這樣的向心結構中盡管包含著不同的審美需要和層次,但總的價值取向是統一的。一個沒有受過藝術教育的普通工人可能看不懂《離騷》,但他不能不承認《離騷》的偉大和自己的淺薄。但這種統一的審美需要結構并不總是穩定的。一般人對超越日常生活和自身素養的高尚審美境界所持的敬畏膜拜態度可能并非自己的精神需要,而是意識形態規馴的結果。當宏觀文化環境變化時,這種結構就可能遇到麻煩。
到了八十年代,麻煩果然出現了。開始走向市場經濟的中國社會,平民對物質的欲望和感性的需要得到釋放。意識形態對個人審美態度的制約松弛之后,一般平民的審美態度立刻轉向世俗的、感官享受的方面。作為傳統審美活動結構上層的高雅藝術審美活動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冷遇和挫折——古典音樂沒有了聽眾,而流行歌星卻受到大批“追星族”的追捧;傳統的美術作品沒人欣賞,俗艷的美女掛歷卻鋪天蓋地;經典文學名著乏人問津,地攤上的粗劣非法出版物卻大行其道……這就是所謂高雅藝術的“滑坡”現象。
這些年來批評界對當今文學現狀的批評中,有幾個重要的批判性觀點具有代表性。早在80年代后期就開始出現的一種觀點是抱怨當今的作品雖然數量繁多,卻沒有“偉大的”或“里程碑”式的作品問世,因而說明當今的文學創作整體上的平庸。這種對平庸的批評伴隨著的就是“抵抗投降”態度的出現,顯然是把文學的平庸與“投降”——即向平庸甚或庸俗的趣味投降的“媚俗”態度——聯系在了一起。而作家“投降”的原因當然是歸于這個時期正在興起的對經濟利益、物質追求的興趣。到了90年代中期以后,文學活動與大眾傳播媒體制造的市場效應的關系成為新的問題。文學與文化市場的關系一方面表現為文學樣式與大眾傳播方式的關系日益密切,影視文學、網絡文學等文學樣式是發展和影響越來越大;另一方面的問題是,文學的市場行為經常突出地顯現為脫離審美需要的商業性炒作活動,成為所謂的“眼球經濟”的一種形式。純粹追求轟動效應的商業炒作,使得人們對文學的商業性質所持的批評態度有了更現實的證據:人們為一部作品是否屬于抄襲或剽竊的問題爭得不可開交,然而許多參與爭論人甚至沒有看過這部作品;一個小孩寫部小說也成為從傳媒到批評家所關注的熱門話題,但在各種出版物上發表的無數見仁見智的文章中,幾乎沒有對小說文本本身進行分析研究的。很明顯,這些文學話題之所以引起轟動當然是有意策劃的結果,而這種策劃的目的與作品的精神價值很少有關系。從這個角度來看,當文學以商業活動的方式運作起來時,功利的商業意圖就會壓倒審美的或其他精神價值的考慮,高雅藝術或“純文學”的“滑坡”也就在所難免了。 高雅的審美活動“滑坡”不是一個單純的趣味問題,而是經濟利益的作用開始在審美文化中顯現的結果:一般平民的審美需要開始形成巨大的文化市場,藝術生產和經營活動迅速迎合世俗審美活動的需要而發展了起來。“滑坡”現象的出現是對審美至上觀念的反動。經濟利益驅動著審美文化經營者尋求盡可能低的成本投入和盡可能高的利潤回報。而在感官享受的合法性剛剛開始復蘇的中國文化市場上,迎合一般人對世俗的、感官享受的需要便成為多數經營者自然而然的選擇。事實上,受到這種文化沖擊的不僅僅是作為審美文化消費者的平民和文化經營者,更重要的是傳統意義上的文化精英階層——藝術家、作家、學者等——也開始部分地脫離了審美至上觀念,走向世俗化的審美活動道路。這種傾向被稱為“媚俗”,它的出現意味著傳統上堅持審美需要優越于物質需要的精英文化圈,如今在商業文化的影響下開始產生了分化的裂痕。在這種形勢下,一些堅持傳統精英文化立場的文人產生了強烈的焦慮和危機感。正因為如此,從八十年代后期到九十年代中期,有的文人和學者才會發出“固守精神家園”、“抵抗投降”等充滿悲劇感的口號。
到了九十年代,中國的文藝理論界和美學界越來越多地受到法蘭克福學派等文化批判思潮的影響,開始從更深的層次研究和解釋經濟利益對審美文化的影響問題。一個比較典型的思路就是從資本主義意識形態的角度理解當代的商業活動對社會文化的影響、控制。在這個時期,“文化工業”、“霸權”、“平面化”、“仿象”、“意識形態編碼”等文化批判觀念被大量引進中國的文藝學、美學和文化研究語境中。這些批判性觀念的引進和操作使得當代審美文化問題的研究具有了強烈的戰斗性——好萊塢電影、流行音樂、暢銷小說、休閑雜志、電視連續劇、MTV、廣告文藝等等,形形色色的當代審美文化現象,如果從法蘭克福學派式的意識形態批判視角進行研究,都可以理解為商業資本通過迎合大眾趣味的手段來“編碼”和傳播有利于自身利益和自身發展的信息,從而潛移默化地影響和控制著作為商業性審美文化消費者的大眾。這種批評性的文化分析觀點差不多可以用“資本的陰謀”一語概括。
這種陰郁的文化觀念當然不能簡單地說成是杞人憂天或庸人自擾,因為在最近二十多年來中國審美文化發展的現實是,我們的確看到了大量以前難以想象的文化退行現象——從通俗、淺俗到粗俗、庸俗、鄙俗甚至惡俗的藝術和娛樂活動通過市場經濟獲得了產生和膨脹的活力;商業利益推動著審美文化產品的工業化生產和迅速的淘汰更新,因此而形成了淺易單調的所謂“快餐文化”。假如這種低級審美趣味不可遏制地蔓延發展,這個社會的審美文化生活乃至人民的整體文化素質當然也就會不可避免地滑落下去。
這就是文人和學者們之所以焦慮的理由,也是他們之所以對藝術的商業化感到深惡痛絕的理由。
三、另一種視野
古羅馬詩人賀拉斯有一句批評羅馬人的話:“當這種銅銹和貪得的欲望腐蝕了人的心靈,我們怎能希望創作出來的詩歌還值得涂上杉脂,保存在光潔的柏木匣里呢?” 這句話大概可以作為關于批評文學與金錢關系的千古名言。至于中國晚清詩人龔自珍的詩句:“避席畏聞文字獄,著書都為稻粱謀”,更是對以謀生為目的的寫作所發的誅心快論。要求那些被“銅銹和貪得的欲望腐蝕了”的、只為“稻粱謀”的心靈創作偉大的作品,大概是不現實的。
但審美文化與經濟利益的關系是否就是或只是這樣一種急功近利的態度和行為呢?如果認真研究一下歷史就會發現,審美文化與經濟利益的關系,或者說審美活動的商業化是一個比簡單的個人功利行為要廣闊得多也復雜得多的現象。
首先應當注意的一點是,商業化概念的核心是以利益或需要為基礎的交換。這在文學活動發展的歷史上其實是相當普遍的現象。據《漢書》講,漢代的著名文人如枚皋、司馬相如、東方朔等人都被皇帝“俳優畜之”。皇帝給這些文人以地位和物質待遇,是因為他們的創作可以娛悅皇帝;反過來說,他們則通過自己的創作來博取地位和待遇。在這種情形中,文人和統治者實際上形成了雇傭關系,一種比較原始的商業交換關系。到了唐代,文人的創作與獲得地位、利益的關系則具有了更普遍的交換色彩。文人的“行卷”行為,就是把自己的作品呈獻給有地位的人,以期得到賞識和回報。一個經典的例子是白居易。傳說他向顧況行卷時,顧用他的名字調侃:“米價方貴,居亦弗易。”及讀了“野火燒不盡”之句時,才大為嗟賞:“道得個語,居亦易矣。”行卷的目的就是以作品換取名聲和利益。雖然“米價”云云不過是調侃,但在他看來,為人賞識的好作品可為作者帶來好處是沒有問題的。桀驁不馴如李白者,在《上裴長史》一文中居然也會極力諛贊一位州佐,曾令后人扼腕而嘆,洪邁解釋說是李白實在走投無路才淪落到這個地步:“蓋時有屈伸,正自不得不爾。” 其實不必為古人開脫,用文章表現自己的才華同時諛美主人幾句,這是當時文人自薦求進的習慣方式。雖然古人有詩能窮人、窮而后工的說法,但實際上文人們常常期待著自己的作品能得到統治者或社會的賞識,從而為自己帶來相應的回報。
這種交換期待的存在表明,審美藝術的商業化并不一定意味著藝術的衰落。事實上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審美藝術的交換市場也在逐漸發育成熟。中國文學史上有幾次比較典型的文學活動密集、創作繁榮的時期,往往與商業經濟的繁榮有密切關系,如南宋時期以杭州為中心的文人結社活動與詩詞創作群體,明清時期江南商品經濟發達地區文學藝術活動的繁榮等等。在這樣的文化環境中,文學活動不僅是創作者的活動,更是文學消費所刺激著發展的活動。文學如此,其他藝術更不例外。有人說明代的文人作畫雖然標榜自娛,實則基本上每一幅畫都是制作商品。 這話不知是否有點過,但吳門畫派的興盛與蘇州市民的消費需要有關則是不爭的事實。清代的鄭板橋則在自擬的《板橋潤格》中更坦率地表示:“送現銀則中心喜樂,書畫皆佳。” 顯然,藝術創作與消費的關系在這個時期已成為比較普遍地接受了的關系。
商品經濟的發展造成文學消費圈層的擴大,不僅意味著文學創作與經濟生活關系的密切,而且對創作本身而言,形成了越來越多的自由寫作活動。明末清初的批評家金圣嘆曾對明代以來的自由寫作現象進行了激烈的批評,他以為這是漢代在秦焚書之后求書的惡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