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志》裴注研究
佚名
東漢后期,對著作的注釋漸漸多了起來。延篤著有《史記音義》,服虔著有《漢書音訓》,應劭著有《漢書集解音義》。他們對史書的注釋如同對經(jīng)書的注釋一樣,都是重在名物訓詁。在以后很長的一段時間里,這種一直延續(xù)著。直到南朝才發(fā)生了變化,出現(xiàn)了裴松之對《三國志》的新式注釋方法。對此,不論南北,都有人響應。不過,從總的方面看,舊式的、著重于名物訓詁的方法在裴注以后仍然占據(jù)著主流的地位。以往對裴注的碩果累累,但研究者多局限于優(yōu)劣評價或靜態(tài)描述,很少從變化的角度討論。本文所關(guān)注的是:在史學史上為什么會有裴注出現(xiàn)?裴注為什么難以為繼?
一、漢末魏晉時期對《漢書》的注釋
漢末魏晉時期不少人對史書加以注釋。當時注釋家最感興趣的是《漢書》。顏師古在《漢書敘例》中開列的屬于這一時期的注釋家有二十二人: 1、荀悅字仲豫,潁川人,后漢秘書監(jiān)。撰《漢紀》三十卷,其事皆出《漢書》。 2、服虔字子慎,滎陽人,后漢尚書侍郎,高平令,九江太守。初名重,改名祇,后定名虔。 3、應劭字仲瑗,一字仲援,一字仲遠。汝南南頓人,后漢蕭令,御史營令,泰山太守。 4、伏儼字景宏,瑯邪人。 5、劉德,北海人。 6、鄭氏,晉灼《音義》序云不知其名,而臣瓚《集解》輒云鄭德。既無所據(jù),今依晉灼但稱鄭氏耳。 7、李斐,不詳所出郡縣。 8、李奇,南陽人。 9、鄧展,南陽人,魏建安中為奮威將軍,封高樂鄉(xiāng)侯。 10、文穎字叔良,南陽人,后漢末荊州從事,魏建安中為甘陵府丞。 11、張揖字稚讓,清河人,一云河間人。魏太和中為博士。止解《司馬相如傳》一卷。 12、蘇林字孝友,陳留外黃人,魏給事中領(lǐng)秘書監(jiān),散騎常侍,永安衛(wèi)尉,太中大夫,黃初中遷博士,封安成亭侯。 13、張晏字子博,中山人。 14、如淳,馮翊人,魏陳郡丞。 15、孟康字公休,安平廣宗人,魏散騎常侍,弘農(nóng)太守,領(lǐng)典農(nóng)校尉,勃海太守,給事中,散騎侍郎,中書令,后轉(zhuǎn)為監(jiān),封廣陵亭侯。 16、項昭,不詳何郡縣人。 17、韋昭字弘嗣,吳郡云陽人,吳朝尚書郎,太史令,中書郎,博士祭酒,中書仆射,封高陵亭侯。 18、晉灼,河南人,晉尚書郎。 19、劉寶字道真,高平人,晉中書郎,河內(nèi)太守,御史中丞,太子中庶子,吏部郎,安北將軍。侍皇太子講《漢書》,別有《駁議》。 20、臣瓚,不詳姓氏及郡縣。 21、郭璞字景純,河東人,晉贈弘農(nóng)太守。止注《相如傳序》及游獵詩賦。 22、蔡謨字道明,陳留考城人,東晉侍中五兵尚書,太常領(lǐng)秘書監(jiān),都督徐、兗、青三州諸軍事,領(lǐng)徐州刺史,左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領(lǐng)揚州牧,侍中司徒不拜,贈侍中司空,謚文穆公。
顏師古以上所列名單及說明有不妥之處。首先,荀悅似不應列入。荀悅曾依《左傳》體改編《漢書》為《漢紀》,但并未注釋《漢書》。姚振宗《后漢藝文志》所載《漢書》注釋家不收荀悅,應該說是合理的。其次,顏師古排列名單是以注釋家生活為順序的。按此,荀悅應在服虔、應劭之后,而不能居于首位。最后,鄧展、文穎后所謂“魏建安中”云云是錯誤的。顧炎武就此批評道:“建安乃漢獻帝年號,雖政出曹氏,不得遽名以魏。”[1] 拋開這些不論,可以看到以下幾點:第一、以上注釋家,自漢末應劭以下至東晉郭璞之間,多數(shù)人往往事跡無聞,正如顏師古在《序例》中說:“諸家注釋,雖見名氏,至于爵里,頗或難知。”這與東漢有很大不同。東漢的注釋家如延篤、服虔、應劭等均見諸史傳,屬當時一流的學者。建安以后眾多注釋家事跡無聞,學術(shù)地位不高。這似乎說明對史書的注釋已非學術(shù)主流。第二,按時代而論,注釋家以漢魏時期為主。荀悅以下至韋昭17人均屬這一時期。西晉只有晉灼、劉寶、臣瓚三家,東晉只有郭璞、蔡謨兩家。郭璞“止注《相如傳序》及游獵詩賦,”而蔡謨只是“全取臣瓚一部散入《漢書》”,貢獻無多。按《敘例》所說,晉代注釋家的工作是以集解為主: 《漢書》舊無批注,唯服虔、應劭等各為音義,自別施行。至典午中朝,爰有晉灼,集為一部,凡十四卷,又頗以意增益,時辯前人當否,號曰《漢書集注》。屬永嘉喪亂,金行播遷,此書雖存,不至江左。是以爰自東晉迄于梁陳,南方學者皆弗之見。有臣瓚者,莫知氏族,考其時代,亦在晉初,又總集諸家音義,稍以己之所見,續(xù)廁其末,舉駁前說,喜引《竹書》,自謂甄明,非無差爽,凡二十四卷,分為兩帙。今之《集解音義》則是其書,而后人見者不知臣瓚所作,乃謂之應劭等《集解》。王氏《七志》、阮氏《七錄》,并題云然,斯不審耳。 這段說明頗為重要。按《隋書·經(jīng)籍志》載,應劭著有《漢書集解音義》二十四卷。《后漢書》卷48《應奉傳附應劭傳》亦稱劭“集解《漢書》”。可是若按《敘例》說,應劭并未集解《漢書》,作集解的是西晉的“臣瓚”,應劭的注釋應稱為《漢書音義》。姚振宗不同意顏師古的說法。他在《后漢藝文志》中說:“按顏氏言《七志》、《七錄》已然,則自宋及梁由來已久,亦何至一誤再誤?至唐初修志猶未刊正,而五代人、宋人修唐書又復遞相沿誤?揆諸事理,或不盡然。疑應書、瓚書卷數(shù)相同,顏監(jiān)但見瓚書,不見應書,故有是言耳。”姚氏的懷疑雖有道理,但終無證據(jù),顏氏之說不可輕易否定。《敘例》為應劭書特作說明,應該是有根據(jù)的。此外,應劭之前可以確認為《漢書》作注的只有服虔一家,應劭似不具備作集解的條件。如果這樣解釋可以成立,則集解《漢書》是西晉才出現(xiàn)的。王鳴盛推測:“大約晉灼于服、應外,添入伏儼、劉德、鄭氏、李斐、李奇、鄧展、文?、張揖、蘇林、張晏、如淳、孟康、項昭、韋昭十四家。臣瓚于晉所采外添入劉寶一家。”[2]晉代的的集解可以視之為對漢魏時期眾多的注釋所做的。注釋減少了,總結(jié)性的集解一再出現(xiàn),這些都是學術(shù)將變的征兆。
二、裴松之《三國志》注
南朝劉宋時,裴松之的《三國志注》在史學史上是非常引人注目的。裴注與漢末以來注釋家著重于名物訓詁的注釋有明顯的不同。據(jù)沉家本統(tǒng)計,注中引書“經(jīng)部廿二家,史部一百四十二家,子部廿三家,集部廿三家,凡二百十家。”[3]由此許多《三國志》中失載的歷史事實得以保存。裴注中也有運用傳統(tǒng)注釋方法的地方,《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說:“其初意似亦欲如應劭之注《漢書》,考究訓詁,引證故實。……蓋欲為之而未竟,又惜所已成,不欲刪棄,故或詳或略,或有或無,亦頗為例不純。”侯康說:“至于箋注名物,訓釋文義,裴注間而有之而不詳,蓋非其宗旨所存。”[4] 楊翼驤先生在《裴松之》一文中將這部分裴注歸納為字音、文義、校勘、名物、地理、典故若干類。他認為:“作注的目的主要是增廣事實,而這一類的批注不過是附帶的工作”。[5] 這些意見都是正確的。裴松之在《上三國志注表》說:
臣前被詔,使采三國異同以注陳壽《國志》。壽書銓敘可觀,事多審正。誠游覽之苑囿,近世之嘉史。然失在于略,時有所脫漏。臣奉旨尋詳,務在周悉。上搜舊聞,傍摭遺逸。按三國雖歷年不遠,而事關(guān)漢、晉。首尾所涉,出入百載。注記紛錯,每多舛互。其壽所不載,事宜存錄者,則罔不畢取以補其闕。或同說一事而辭有乖雜,或出事本異,疑不能判,并皆抄內(nèi)以備異聞。若乃紕繆顯然,言不附理,則隨違矯正以懲其妄。其時事當否及壽之小失,頗以愚意有所論辯。
“務在周悉”、“補其闕”、“懲其妄”是裴松之注《三國志》的主要目的。就“補其闕”而言,裴注是達到自己的目的了。《三國志》在許多關(guān)鍵處多語焉不詳。如關(guān)于九品中正制的創(chuàng)立,《陳群傳》中只有一句:“制九品官人法,群所建也。”此外,如官渡之戰(zhàn)、赤壁之戰(zhàn)等重大事件,又如建安文學、正始玄風等思想文化方面的重要變化在《三國志》中也都記載不多。若無裴松之的補充,我們對那個時代的了解遠遠達不到今天所能達到的程度。 裴注出現(xiàn)后,引來了許多評議,其中有褒有貶。劉知幾說:
少期集注《國志》,以廣承祚所遺,而喜聚異同,不加刊定,恣其擊難,坐長煩蕪。觀其書成表獻,自比蜜蜂兼采,但甘苦不分,難以味同萍實者矣。[6]
與劉知幾不同,贊譽裴松之者多從保存史料方面對裴注給予肯定。侯康說:“陳承祚《三國志》世稱良史,裴注尤博贍可觀。”[7]《四庫提要》作者對裴注有褒有貶,既認為裴注“嗜奇愛博,頗傷蕪雜”,又從積極的方面說:“然網(wǎng)羅繁富,凡六朝舊籍今所不傳者,尚一一見其崖略;又多首尾完具,不似酈道元《水經(jīng)注》、李善《文選注》皆剪裁割裂之文,故考證之家取材不竭,轉(zhuǎn)相引據(jù)者,反多于陳壽本書焉。”關(guān)于以往史家對裴注的評價,楊翼驤先生在前引《裴松之》一文中有詳細介紹,讀者可以參看。 以上對于裴注的評價反映了傳統(tǒng)史學批評的特點。評論者大多不能擺脫是與非、優(yōu)與劣的思維框架。從史學史的角度來看待裴注,更應關(guān)注的是,歷來對史書的注釋都是從名物訓詁的角度著眼的,為什么裴松之卻要發(fā)明出一種新的注釋方式?劉知幾說裴松之“才短力微,不能自達”,[8] 章學誠也說:“裴松之依光于陳壽,非緣附驥,其力不足自存也。”[9]劉知幾、章學誠雖然都是傳統(tǒng)史學批評的大家,但這些卻有失水準,帶有很強的好惡色彩。所謂“不能自達”、“不足自存”,都是要從注釋家才智缺乏一端求得解釋。 不帶偏見闡釋裴注出現(xiàn)原因的當首推陳寅恪先生。陳氏認為,裴注是受到佛教典籍“合本子注”的所致。他在《支愍度學說考》一文中說:“中土佛典譯出既多,往往同本而異譯,于是有編纂‘合本’以資對比者焉。”《比丘大戒二百六十事》(原注:“三部合異二卷。”)云:
說戒者乃曰:僧和集會,未受大戒者出!僧何等作為?眾僧和聚會,悉受無戒!于僧有何事?答:說戒。僧答言:布薩。不來者囑授清凈說!諸人者,當說當來之凈!答言:說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