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浙東實學經濟思想研究───以葉適為中心(下)
佚名
四、葉適思想的要點與價值
永嘉學派的經濟思想在浙東實學中最具系統性,而其集大成者葉適的經濟思想具有典型意義。
葉適(1150—1223年)字正則,晚年在永嘉城外水心村著書講學,世稱水心先生,溫州永嘉(今浙江溫州)人。淳熙五年(1178年)中進士,歷仕京外,曾為兵部侍郎、吏部侍郎、太常博士等,屢奏言復興,要求抗金。《宋史?葉適傳》稱“適志意慷慨,雅以經濟自負。”開禧北伐時,他出知建康府立有戰功;又在江淮屯田練兵修壘筑堡,防御金兵進犯;到韓佗胄敗后,他因“附會用兵”被革職。葉適倡導“務實而不務虛”(《水心文集?補遺》),他批評“高談者遠述性命,而以功業為可略”(《水心別集》卷15《上殿札子》),主張“黜虛從實”,修實政、行實德、實事實功(22)。黃宗羲在《宋元學案?艮齋學案》的案語中說:“永嘉之學,教人就事上理會,步步著實,言之必使可行,足以開物成務。”實際功效是衡量道義正確性的指標。
就學術淵源看,一般認為永嘉學宗二程,有永嘉先輩周行己、許景衡、鄭伯熊等,經薛季宣(1134─1173)、陳傅良(1137─1203)“實事實理”學風,到葉適而永嘉實學蔚為大觀。黃百家說:“永嘉之學,薛、鄭俱出自程子。”(《宋元學案》卷56《龍川學案》)但全祖望提出:“世知永嘉諸子之傳洛學,不知其兼傳關學。”(《宋元學案》卷32《周許諸儒學案?序錄》)他認為:“浙學于南宋為極盛……,葉、蔡宗止齋以紹薛、鄭之學為一家,遂與同甫之學鼎立,皆左袒非朱、右袒非陸,而自為門庭者。”(《宋元學案》卷53《止齋學案》)為葉適立學案,論“水心較止齋又稍晚出,其學始同而終異,永嘉功利之說,至水心一洗之。……乾淳諸老既歿,學術之會,總為朱、陸二派,而水心其間,遂稱鼎足。”(《宋元學案》卷54《水心學案上》)葉適引留茂潛語:“故永嘉之學,必彌綸以通世變者,薛經其始而陳緯其終也。”(《水心文集》卷10《溫州新修學記》)學術流脈固然重要但不易說清,且思想家的不宜僅以此為據,故宜較宏觀性把握。葉適遠承伊洛,近師周、鄭,光大薛、陳而集永嘉學之大成;其學術是有宋以來反傳統思想與務實精神的集中體現,是中原文化的發展流變與 東南地域經濟結合的產物。當時,孝宗朝既有戰爭威脅又相對穩定,要勵精圖治就要務實空談無用,這也是時局的需求。另外,宋南渡后大量士人薈萃東南有利于交流汲取,形成眾多學派并存的生動局面,具葉適所說的“師友之教”與“流風相接”,加上他任官務實的經歷等等,對永嘉實學之大成均起作用。
葉適的思想經歷了一個發展過程。他與朱熹有聯系,又與浙東其他學派有來往,他推崇陳亮,為之銘墓志、序文集,他們被朱熹指責為“若永嘉、永康之說,大不成學問,不知何故如此。”(《朱子語類》卷122)早年他還在朝中為朱熹進言說話;在《進卷?管子》中,指責管仲始壞王政, “以利為實,以義為名”(《水心別集》卷6);在淳熙五年(1178 年)的《廷對》中他提出:“孔子修群圣人之道,付之儒者使世守之。而秦漢以還,習于功利雜伯之政,與群圣人之道不類”,主張“談誼而不談利,計德而不計功”(《水心別集》卷9)。而晚年的代表作《習學記言序目》則明顯變化, 反對空談倡言功利。此書“根柢《六經》,折衷諸子,剖析秦漢,迄于五季。”(《習學記言序目》嘉定十六年序)是他對對傳統思想的系統反思。
葉適在經濟思想方面的貢獻,突出于其反傳統精神和商品經濟發展的特征,并且較為全面系統,所及幾乎涵括傳統經濟觀諸方面,(23)以下要點較為集中地反映了他對傳統經濟思想的發展創新──
① 義利觀
事功實學在義利觀上有其鮮明的反傳統傾向。葉適說:“‘仁人正誼不謀利,明道不計功’,此語初看極好,細看全疏闊。古人以利與人而不自居其功,故道義光明。后世儒者行仲舒之論,既無功利,則道義者乃無用之虛語爾。”(《習學記言序目》卷23)漢代大儒董仲舒的名言受到“全疏闊”的評價,無功利的道義被認為只是無用的“虛語”,這是對傳統儒家的義利觀進行的深刻修正。葉適解釋道:“古人以利和義,不以義抑利。”(《習學記言序目》卷27)“昔之圣人,未嘗吝天下之利。”(《水心別集》卷3《官法下》)他說:“古人之稱曰:‘利,義之和’;其次曰‘義,利之本’; 其后曰‘何必曰利?’然則雖和義猶不害其為純義也;雖廢利猶不害其為專利也,此古今之分也。”(《習學記言序目》卷11)他主張“成其利,致其義”(《習學記言序目》卷22)。也就是說,在他看來“利”不僅與“義”不矛盾,而且是“義”的基礎,完全不同于將“義”置于首位或要求以符合“義”的規范來取“利”的要求。他并非不言“義”,而是主張把義理與功利結合起來,“仁義”以功利為基礎,利義統一。他強調致富,但認為“‘崇高莫大乎富貴’,是以富貴為主,至權與道德并稱,《書》、《詩》何嘗有此義,學者不可從也;從之則富貴不足以成道德,而終至于滅道德矣。”(《習學記言序目》卷4) 他不認為義利是對立的,也不主張“明道”和“計功”對立;功利是義理的外化,主張結合事功講義理,他說:“崇義以養利,隆禮以致力”(《水心別集》卷3《士學上》),“義”成為養“利”的手段。
②本末觀
“重本抑末”是傳統經濟觀的主要傾向。葉適則講三代“皆以國家之力扶持商賈,流通貨幣”,到漢代始行抑商政策,他認為:“夫四民交致其用而后治化興,抑末厚本,非正論也。使其果出于厚本而抑末,雖偏,尚有義。若后世但奪之以自利,則何名為抑?”(《習學記言序目》卷19)此前反對“重本抑末”者也不乏人,但對這一傳統教條本身進行公然批判否定、從學理上指為“非正論”的則自葉適始。盡管他還未能從根本上改變“農本工商末”的基本理念,但他的“非正論”說,已經標志著宋人的商品經濟觀念進入一個新的時期。他主張“商賈往來,道路無禁”(《水心別集》卷1《治勢下》),指出“夫山澤之產,三代雖不以與民,而亦未嘗禁民自利”,當時“而坐鹽茶、榷酤及它比、巧法、田役、稅賦之不齊以陷于罪者,十分之居其六七矣。故曰比三代之刑為重。”(《水心別集》卷2 《國本下》)他要求政府改變政策。
葉適對工商業的重視,不僅表現在反對重本抑末和奪商專利方面,而且提高到欲使工商業者參政議事、進入統治集團的程度。“其要欲使四民世為之,其理固當然,而四民古今未有不以事。至于丞進髦士,則古人蓋曰無類,雖工商不敢絕也。”(《習學記言序目》卷12)否定不許工商子弟為官的舊規,主張入仕無身份限制等,在經濟思想史有著重要意義,這與時代變遷相關聯。當時“乃至工商之子亦登仕進之途”,“如工商雜類人內有奇才異行卓認不群者,亦許解送。”(《宋會要輯稿?選舉》卷14之15、16)蘇轍說:“凡今農工商賈之家,未有不舍其舊而為士者也。”(《欒城集》卷21《上皇帝書》)與唐代“工商之家不得預于士”(《唐六典》卷3)不同了。葉適的觀點很有價值, 當時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商人的經濟地位提高,利益要求也提上日程;而古代談不上有商人思想家,因此士大夫集團中代表商人利益、為他們講話的意見就很難得。從北宋范仲淹以“吾商”自喻,到葉適要求許可工商業者入仕,證實社會經濟發展促進思想觀念變化。不過,這還是有很大局限性的,與西方的市民階級的自治權益要求不同。
更為重要的,是永嘉學派對“農本工商末”這一基本概念的否定和突破。葉適的學生陳耆卿在葉適死后繼承其學,并有光大。葉適生前對他褒獎有加,在《題陳壽老文集后》中夸陳之作“馳驟群言,特立新意,險不流怪,巧不入浮”。(《水心別集》卷29)陳耆卿在所修《嘉定赤城志》卷三七《風俗門?重本業》中,采用紹圣三年(1096年)當地地方官鄭至道所作《諭俗七篇》,明確提出士農工商“此四者皆百姓之本業,自生民以來,未有能易之者也。”此為迄今所發現的中國歷史上最早的“四業皆本”的史料,較以往學術界定論此論最早由明末清初的黃宗羲(1610—1695年)在《明夷待訪錄?財計三》中提出早約五百余年,(24)浙東實學在中國經濟思想史上有著重要貢獻。
③理財觀
傳統時代的經濟中財政是為關鍵。由于“諱言財利”,連大張旗鼓變法理財的王安石都小心謹慎地避“言利”、“聚斂”之名。(25)葉適指出:“理財與聚斂異。今之言理財者,聚斂而已矣。……而其善者,則取之巧而民不知,上有余而下不困,斯其為理財而已矣。……是故以天下之財與天下共理之者,大禹、周公是也。古之人未有不善理財而為圣君賢臣者也。”他是說圣君賢臣都應善理財,這是很杰出的思想。他還提出“世異時殊不可行而行之者,固不足以理財也。”即再好的辦法,不顧客觀 時代環境也不行。他批評王安石變法“奪商賈之贏”“天下終以大弊”,“故今之君子真以為圣賢不理財,言理財者必小人而后可矣。”“茍欲以不言利為義,坐視小人為之,亦以為當然而無怪也。”(《水心別集》卷2《財計上》)他的“善理財”的標準是“以天下之財與天下共理之”, 但他并不贊成司馬遷的自由放任主張,《習學記言序目》評述《史記?貨殖列傳》時說:“所謂‘善者因之,其次利道,其次教誨整齊’者,其權皆聽于奸猾不軌之細民而后可,則孰與為治?兼失之矣。”要通過理財來進行管理。然而,他也不贊成官營禁榷行管桑之術,認為:“王政之壞久矣,其始出于管仲。”因為“欲收 天下之功……以利為實,以義為名……故凡為管仲之術者,導利之端,啟兵之源,濟之以貪,行之以詐,而天下之亂益起而不息。”還說:“若桑弘羊之于漢,直聚斂而已耳,此則管仲、商鞅之不忍為也。蓋至于唐之衰,取民之利無所不盡,則又有弘羊之所不忍為者焉。”(《水心別集》卷6《進卷?管子》)
他對當時財利匱乏的認識也別具一格:“蓋自昔之所患者,財不多也,而今以多為累;……故財以多為累而至于竭。……財以多為累,則莫若少之”(《水心別集》卷10《實謀》)這在經濟思想史上是不多見的論點。不過,葉適自有他的道理:“隋最富而亡,唐最貧而興。……故財之多少有無,非古人為國之所患,所患者,謀慮取舍,定計數,必治功之間耳”(《水心別集》卷11《財總論一》)即關鍵在于治國方略的正確和取得實利功效,而不應“奉頭竭足以較錙銖”。他提出入宋以來財入數倍發展“是自有天地,而財用之多未有今日之比也”,但貧乏越重。指出“夫計治道之興廢而不計財用之多少,此善于為國者也。古者財愈少而愈治,今者財愈多而愈不治;古者財愈少而有余,今者財愈多而不足。”他要求罷去苛捐雜稅,則“財少則有余,有余則逸,以之求治。”(《水心別集》卷11《財總論二》)尤其針對越來越多的財入,說是“蓋王安石之法,桑弘羊、劉晏所不道;蔡京之法,又王安石之所不道;而經總制之為錢也,雖吳居厚、蔡京亦羞為之。”(《水心別集》卷11《經總制錢一》)“多財本以富國,財既多而國愈貧”(《水心文集》卷1《上寧宗皇帝札子三》),“兵多而至于弱矣, ……蓋財以多而遂至于乏矣。……兵以多而弱者,可使少而后強也;財以多而乏者,可使少而后裕也。”(《水心別集》卷15《上殿札子》)也就是要削減財入,減輕民眾負擔,這與他的富民思想分不開。(26)
④富民觀
主張“藏富于民”是傳統儒家的主張,但這是從富民是富國的基礎出發的。葉適發展了這樣的主張,強調許民求富、保民之富,反對政府抑制,還公然為富人辯護。他反對“抑兼并”和行井田制,說:“俗吏見近事,儒者好遠謀,故小者欲抑奪兼并之家以寬細民,而大者則欲復古井田之制,使其民皆得其利。夫抑兼并之術,吏之強敏有必行之于州縣者矣。而井田之制,百年之間……雖告亦莫之聽也。夫二說者,其為論雖可通,而皆非有益于當世,為治之道終不在此。”他認為“不可以為井”、“亦不必為井”,因為“已遠者不追,已廢者難因。”再就是說:“今俗吏欲抑兼并,破富人以扶貧弱者,意則善矣”,但不應實行,因為:“小民之無田者,假田于富人;得田而無以為耕,借資于富人;歲時有急,求于富人;其甚者,庸作奴婢,歸于富人;游手末作,俳優伎藝,傳食于富人;而又上當官輸,雜出無數,吏常有非時之責無以應上命,常取具于富人。然則富人者,州縣之本,上下之所賴也。富人為天子養小民,又供上用,雖厚取贏以自封殖,計其勤勞亦略相當矣。”對于豪強惡霸則應當“教戒”使之“自改”。在葉適的認識中,富人的社會功能幾乎達到無所不包的程度。作為國家的根基,富人當然應當 受到保護,不容抑制損傷。“富人代天子養小民”之說有特殊意義,說明宋代國家與自耕農及佃農的關系變化。“夫人主既未能自養小民,而吏先以破壞富人為事,徒使其客主相怨,有不安之心,此非善為治者也。故臣以為儒者復井田之學可罷,而俗吏抑兼并富人之意可損。因時施智,觀世立法。誠使制度定于上,十年之后,無甚富甚貧之民,兼并不抑而自已,使天下速得生養之利,此天子與其群臣當汲汲為之。”(《水心別集》卷2《民事下》)他反對奪富人“今天下之民不齊久矣,開闔、斂散、 輕重之權不一出于上,而富人大賈分而有之,不知其幾千百年也,而遽奪之可乎?奪之可也,嫉其自利而欲為國利可乎?嗚呼!居今之世,周公固不行是法矣。”(《水心別集》卷2 《財計上》)“數世之富人,食指眾矣,用財侈矣,而田疇不愈于舊,使之能慨然一旦自貶損而還其初乎,是獨何憂!雖然,蓋未有能之者也。于是賣田疇鬻寶器以充之,使不至于大貧竭盡,索然無聊而不止。”(《水心別集》卷2 《財計下》)“使后世之治無愧于三代,則為田之利,使民自養于中,亦獨何異于古!”(《水心別集》卷2《民事下》)他多次要求除去苛捐雜稅,使“小民蒙自活之利,疲俗有寬息之實。”(《水心文集》 卷1《上寧宗皇帝札子三》)要求保護求富,與儒家傳統的“不富不貧”主張已經大相徑庭了。 葉適為富人辯護的思想,包括了地主、農民和工商業者的整個民眾在內,他把富民作為富國的基礎,但并非從“國”與“民”的分配關系中,完全代表“民”的利益。他強調的是國家的整體利益,而國家是以民眾為基礎的,這也是古代中國富民思想的特征,不存在純粹意義上的富民思想,如葉適這樣具有鮮明的反傳統意識者也不曾逾越。
余英時先生十分重視“富民論”,認為主張國家應保護富民使之能“安其富”的觀點,“這在儒家經濟思想史上是一個比較新穎的觀點。當時除了其(指蘇轍)兄蘇軾以外,司馬光也持論相近,南宋葉適則發揮得更多。但這一新觀點的廣泛流行卻在明代中葉以下。”(27)他的《中國近世宗教倫理與商人精神》主要講明清時代,在學術界有很大。實際上,宋代為富人辯護思想對后世影響很大,與中國社會的商品經濟發展和經濟對政治的反抗過程相一致,成為中國前近代社會經濟思想的重要特征。明代丘浚說:“富家巨室,小民所賴,國家所以藏富于民者也。”(《大學衍義補》卷13《蕃民之生》)并發展為“安富”思想;他也反對抑制富人“乃欲奪富以與貧以為天下,焉有是理哉!”(同上,卷25《市糴之令》)王夫之說:“大賈富民者,國之司名也”(《黃書?大正第六》),“國無富人,民不足以殖”(《讀通鑒論》卷2),抑兼并是“猶割肥人之肉以置瘠人之身,瘠者不能受之以肥, 而肥者斃矣。”(《宋論》卷12)明清以后這樣的觀點越來越普遍,成為社會形態演進的反映。
⑤人地觀
人口問題也是經濟思想史的重要問題,而人口與土地的關系以及生產發展與生態保護問題,到宋代尤其南宋才凸顯出來,這是與當時的社會經濟發展相一致。(28)葉適在這些問題上的認識也很獨到。他在《民事中》中提出:“為國之要,在于得民”,他的所謂“得民”一是要合理利用民力,二是要人地優化配置。當時宋金戰爭瘡痍遍地,人口大規模南移,兩浙人口“百倍于常時”(《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58)。葉適說:“戶口昌熾,生齒繁衍,幾及全盛之世,其眾強富大之形宜無敵于天下。 然而偏聚而不均,勢屬而不親,是故無墾田之利勉為其難增稅之入,役不眾,兵不強,反有貧弱之實見于外,民雖多而不知所以用之,直聽其自生自死而已。”勞動力不能充分利用還徒耗財富,應當“有民必使之辟地,辟地則稅增,故其居則可以為役,出則可以為兵。”(《水心別集》卷2 《民事中》)應充分發揮生產要素的功用。
由于南宋偏安一隅,生產密集生態破壞,葉適十分憂心:“鑿山捍海,摘抉遺利,地之生育有限而民之鋤耨無窮,至于動傷陰陽,侵敗五行,使其地力竭而不應,天氣亢而不屬,肩摩袂錯,愁居戚處,不自聊賴,則臣恐二者之皆病也。”那么,怎么辦呢?他提出了“夫分閩、浙以實荊、楚,去狹而就廣”的辦法,認為這樣一來,就會“田益墾而稅益增。其出可以為兵,其居可以為役,財不理而自富,此當務之急也。”(同上,《民事中》)即以“分閩、浙以實荊、楚,去狹而就廣”的人地優化配置方案,來解決人多不富的“偏聚不均”問題。
吳越之地數十年無戰火,所以人口拼命云集于此,造成激烈的人地沖突;而荊、楚之地到漢末還很興盛,唐、五代后才“不復振起”。若前者以其盛坐待其衰實在是傻事;后者有廣闊的開發復振前景,不利用也是很可惜的。他從生態平衡角度閩、浙集約式經營有傷地力,不解決會“極其盛而將坐待其衰”,所以提出“均民”的主張,發展了蘇軾的“度地以居民”的思想,也是對“適度人口”的較早理解。這有利于打破傳統的安土重遷習慣,減輕發達地區壓力,開發落后地區的后發優勢。葉適注意發揮人口的生產要素功能“有民必使之辟地”,在《民事下》中他還提出了招徠農民開墾各州荒地等主張,想既可解決土地問題也可緩和貧富對立,還可增加國家稅收。統籌全局合理分布,緩解人地沖突,最大限度地發揮勞動力效益;并使發達地區免于盛極而衰,使落后地區重振優勢,這在區域經濟發展與人口合理配置方面是重要的思想。
⑥貨幣觀
宋代的貨幣思想不僅在中國而且在世界經濟思想史上都有其獨特地位。“錢荒”是宋代貨幣問題的焦點,(29)北宋人論錢荒主要是指金屬貨幣,盡管交子在四川發行,但與“錢荒”關系不大。到南宋則不同,紙幣已較為廣泛地流通,“錢荒”的內容復雜得多,不單純指流通中必要貨幣量不足,還包括幾種貨幣的相互關系。因此,南宋人的貨幣思想在經濟思想史中有獨到價值。
葉適的貨幣思想主要集中在《財計中》、《淮西論鐵錢五事狀》以及《通考?錢幣二》所載文獻中。他的反傳統傾向在貨幣思想中也有突出表現,他提出“今之所謂錢乏者,豈誠乏耶?上無以為用耶?下無以為市耶?是不然也。”(《水心別集》卷2 《財計中》)對幾乎眾口一辭的“錢荒”提出質疑。他認為并非真的“錢荒”,從物價變化來考察銅幣購買力來看,不是“錢重物輕”,反倒是“錢輕物重”,說是“然則今日之患,錢多而物少,錢賤而物貴也明矣”他考察歷代米價變化來證明“天下百物皆貴而錢賤”,認為這是“方今之事,比于前世,則錢既已多矣,而猶患其少者”的原因,即物價上漲的普遍要求,使不斷擴大的鑄幣量依然不能滿足需求,銅幣購買力下降錢多物少,必然形成錢賤物貴,錢多反而物貴,這是完全不同于傳統的認識,比單純從貨幣絕對量看問題要深刻得多,并能辨證地觀察貨幣量與物價變動關系,且較為符合當時無價變動的實際。葉適這里講的是錢的絕對數量并不少,但不能滿足物價上漲后的流通需求,因此不能認為是“錢荒”。
更重要的是,他提出盡管錢的絕對數量并不少,而實際流通中的量卻不足,主要原因是紙幣的發行排斥了銅幣,使之退出流通所致。他說:由于錢幣不足“至于造楮以權之”,形成“凡今之所謂錢者反聽命于楮,楮行而錢益少”,所以“大都市肆,四方所集,不復有金錢之用,盡以楮相貿易”;結果是“皆輕出他貨以售楮,天下陰相折閱,不可勝計。故今日之弊,豈惟使錢益少,而他貨亦并乏矣;設法以消天下之利,孰甚于此!”他認為紙幣的流通,加速本來就不能滿足流通需要的銅幣退出流通領域,而紙幣貶值使持有者受損失,還使人們不愿將商品多上市── 一系列惡果。 他不僅認識到銅幣為紙幣所驅,而且指出這是一種必然:“雖然壅天下之錢,非上下之所欲也。用楮之勢至于此也。賚行者有千倍之輕,兌鬻者有什一之獲,則楮在而錢亡,楮尊而錢賤者,固其勢也。”──這就是“劣幣驅除良幣規律”!貨幣理論史上稱為“格雷欣法則”, 認為是十六世紀英國人格雷欣( Thomas Gresham,1519─1579)首先發現的。不過,李約瑟(J.Needham)考證哥白尼(N.Copernicus 1473─1543)不僅創立了“日心說”,寫出過震撼世界的《天體運行論》,還寫過《論鑄幣》的重要論文,陳述了“劣幣驅除良幣規律”。(30)而葉適早于西方人三百余年就闡述了這一規律。比他稍晚的袁燮(1144—1224)也認識到此規律,他說“臣竊觀當今州郡,大抵兼行楮幣,所在填委,而錢常不足。間有純用銅錢不雜他幣者,而錢每有余。以是知楮惟能害銅,非能濟銅之所不及也。”(《歷代名臣奏議》卷273 《便民疏》)只要并行幾種質量不同的貨幣,就會出現上述規律。在中國歷史上很早就有人接近對上述規律的認識,如漢代賈誼(前200—前168)“奸錢日繁,正錢日亡”(《新書》卷4 《鑄幣》)南北朝時顏竣“若細物必行,而不從公鑄……五錢半兩之屬,不盈一年,必至于盡。”(《宋書?顏竣傳》),但都不及葉適“不知夫造楮之弊,驅天下之錢”“楮在而錢亡,楮尊而錢賤”“楮行而錢益少”(均出《財計中》)明確,葉適的貨幣觀是較為先進的。
總的來說,葉適的通達與明智,遠見和卓識非一般人可比。順應歷史發展和順乎趨勢,讓經濟沿著自身發展規律演進,反對強權干預,主張富民發展民間經濟實力,批評“腐儒”陳見,主張務實重實利功效,提出一系列反傳統性經濟思想觀點,代表了浙東實學的較高成就,值得深入系統研究。
本文通過以四個部分,闡釋浙東實學經濟思想的反傳統傾向與務實重用特征;考辨其賴以產生的地域經濟文化與學術思想變遷,涉及與其并存的理學及諸相關問題。試圖從經濟、歷史、社會、文化等多學科的視角,對宋代實學尤其是浙東實學經濟思想進行初探的嘗試。注釋:(凡引用史料于正文中用夾注)
(1)葛榮晉:《實學導論》,載其主編《中日實學史》,中國出版社1992年版第3頁。
(2)同上,第205頁。
(3)參見田浩(H.C.Tillman)著、姜長蘇譯:《功利主義儒家──陳亮對朱熹的挑戰》,江蘇人民出版 社1997年版。
(4)同(1),第13頁。
(5)參見拙作:《“中國學”尋根》,載《中國社會科學》98—4。
(6)陳序經:《中國南北文化觀》一書中,記述歷代南北文化觀主要論點和史料,參見牧童出版社1976年版,《牧童文史叢書》14。
(7)參見張仁福:《中國南北文化的反差》,云南出版社1992年版,第110頁、張家駒:《兩宋經濟重心的南移》,湖北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134頁、丁文江:《漢唐宋明各代人物之地理的分布》,載《科學雜志》第8卷第1期1923年等。
(8)參見龍登高:《宋代東南市場研究》,云南大學出版社1994年版。
(9)《宋代地域經濟》,河南大學出版社1992年版,第331頁。
(10)見漆俠:《宋代經濟史》下冊,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855頁。
(11)陳正祥:《中國文化地理》,三聯書店1983年版,第16頁。
(12)參見程民生:《宋代地域文化》,河南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311、236、234、135、142—143頁。
(13)參見陳國燦:《80年代以來南宋事功學派研究概述》,載《中國史研究動態》96─3。
(14)艾倫?布坎南著、廖申白等譯:《倫、效率與市場》,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1年版第76頁。
(15)參見拙著:《大變法──宋神宗與十一世紀的改革運動》,三聯書店1996年版。
(16)參見拙著:《富國富民論──立足于宋代的考察》,北京出版社1991年版,第41—47頁。
(17)葉國良:《宋人疑經改經考》,臺灣大學文學院《文史叢刊》之55,1980年6月,第205—208頁。
(18)參見拙撰:《商品經濟觀念的轉化──立足于宋代的考察》,載《歷史研究》1989年第4期。
(19)呂書,商務印書館1928年版;何書商務印書館1933年版,第6、204頁。
(20)參見《鄧廣銘學術論著自選集》,第541—543頁。
(21)參見拙作:《論“利”》,載《中國經濟史研究》98—2。
(22)張義德:《葉適評傳》,南京大學出版社1994年版,記葉適治邊郡、措屯田、安流民、建堡塢、守江北等修實政、行實德的行誼。
(23)有關葉適經濟思想,可參見拙作《葉適經濟思想研究》,載《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1991年第3期。
(24)參見拙著:《富國富民論》,第183—185頁。
(25)參見拙著:《傳統經濟觀大論爭──司馬光與王安石之比較》,北京大學出版社1990年版,第55—58頁。
(26)胡寄窗先生認為這“標志著傳統經濟觀點的一種重要轉變和的新要求。”《中國經濟思想史》下冊,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75頁。
(27)余英時:《儒學的回顧與展望》,中文版載《中國文化》第11期1995年7月。 他注釋說明“關于這一,可看葉坦《富國富民論》北京出版社1991年,第二章第四節《為富人辯護的新觀點》頁85—92。”還說1994年4 月他在東京大學講演,我送他拙著“有助于此文的修訂,特此致謝。”相關問題可拙作:《為富人辯護思想解析》,載《浙江學刊》92—1。
(28)參見拙作:《論宋代的生產力思想》,載《生產力研究》89—6。
(29)參見拙作:《論宋代“錢荒”》,載《中國史研究》91—2。
(30)《李約瑟文集》,第29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