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新生代農民工創業意向調查實踐報告
鄧婉婷 岳勝男
: 摘要:在界定了新生代農民工,創業意向概念的基礎上,通過對哈爾濱、南通、徐州、揚州、鎮江進行的問卷調查和訪談,經過了數據統計和數據分析等過程,初步的形成了農民工創業意向及相關影響因素,并提出了促進農民工創業的相關對策建議。
關鍵詞:新生代農民工;創業意向;影響因素;建議
從1984 年中央1 號文件允許農民自備口糧進城、中國農民邁 進城市務工的第一步算起,到今年已近30走過個春秋。伴隨著改革開放的步伐,農民們告別了面朝黃土背朝天的務農生活,開始走向城市生活。隨著中國工業化進程的快速發展,農民工作為一個龐大的社會群體融入了城市。目前, 中國農民工總數大約為2億人, 其中外出農民工數量為1. 2億人左右。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發布的研究報告顯示, 1980年以后出生的新生代農民工逐漸成為農民工群體的主體, 數量超過1億人。新生代農民工所顯示的主要特征開始逐漸成為農民工群體整體上的重要特征。新生代農民工具有的文化水平高,生活意識和城市同齡人相近,具有強烈的家庭責任感和創業動機的特點和上兩代農民工明顯不同。然而,在新生代農民工中普遍存在勞動合同簽訂率低、社會保險參與率低、工資水平總體偏低等的現象又暴露出新生代農民工們的不夠吃苦,易好高騖遠等等缺點。同樣,工傷及職業病多、加班多、勞動爭議多等現象也暴露出了城市和農民工融合過程的種種弊端。新生代農民工和傳統農民工表現出明顯的不同之處不得不讓城市重新思考農民工群體的社會定位。勞動供給和就業行為于第一代農民工的明顯不同,對社會保障進一步的需要和突出的市民化問題改變著城市對農民工的看法。然而,置于歷史的特定時間段內作考量,化解“新生代農民工”問題所積累并仍在持續發展的諸多突出矛盾,本質就是統籌化解由城市(鎮)化及農業勞動生產力提高所共同帶來的、農村富余勞動力進城就業和生活的難題,讓他(她)們分批轉變為“新生代市民”。讓“新生代農民工”實現身份轉換,抽象地說先要打破城鄉社會二元分裂結構。2010年中共中央第一號文件明確提出“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著力解決新生代農民工問題”。溫家寶總理在北京考察工作時說,要像對待自己的孩子一樣對待年輕農民工,讓他們逐步融入城市生活。這些都引起社會對新生代農民工的更大關注。
一、相關概念
(一)新生代農民工
民工潮在中國大地出現至今,農村大致走出了三代農民工。第一代是在20世紀70 年代以前出生的。這代農民工25 歲以前基本是在農村度過的,掌握了熟練的務農技能,但是他們文化程度較低,所以對工作的要求也不高,只要務工收入能達到他們的最低期望值就行。第二代人出生在1970—1979 年。這部分人與上一代農民工相比,有兩個不同點:一是文化水平有所提高;二是他們對農業技能的掌握程度不如上一代農民工。而他們的家庭模式最具有代表性,一般是處于兩地分居狀態,妻子在家務農和撫養子女,丈夫在外打工掙錢。第三代人出生在20世紀80 年代以后。與前兩代人相比,這代人的文化程度有了明顯提高,大多數人擁有九年義務教育以上學歷,達到高中或職高學歷不占少數。這使得他們對工作的期望值相對較高。但由于是直接從學校到社會,大多數人缺乏務農經驗和吃苦耐勞的精神。而他們所受的教育又沒有達到與城市人同等的水平,這決定著他們的工作狀況往往比期望的要差。
這就是本文所討論的新生代農民工,相應的把第一、二代農民工看成傳統農民工。新生代農民工的提出,是針對與傳統意義上農民工的區別而提出。對于傳統農民工而言,外出務工的原因主要是農業勞動收入邊際效益遞減的推力。但對于新生代農民工而言,還有城市生活的拉力。他們已經逐漸成為中國勞動力供給的主流,是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建設和城市經濟發展的一支絕對“生力軍”。傳統農民工中的大多數人進城打工基本出于掙錢的目的。但新生代農民工顯然已經不再滿足于此。對他們而言,城市同時意味著一種新的生活方式,意味著發展前途。同時,新生代農民工具有強烈的家庭責任感,他們對家庭的重視程度比傳統農民工明顯要高,新生代農民工的家庭模式基本上分為了兩種,其一為夫妻兩人在城打工,孩子由在家鄉的老人照顧。其二為全家遷移到城市生活。新生代農民工們希望通過進城務工經商,告別祖祖輩輩“臉朝黃土背朝天”的生活。傳統農民工往往懷有深厚的“鄉土情結”,進城打工只是他們謀生的手段,掙了錢他們最終要回到農村去。新生代農民工中很多人不會務農,對土地也沒有很深的依賴,他們已經不是完全意義上的農民,也難以再適應傳統的農村生活,他們比父輩更希望能在城市立足,在城里擁有一份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從這點上看,新生代農民工具有典型的“第二代移民”特點。他們對城市的親切感和熟悉度明顯高于了鄉村。他們的人生態度達到價值觀人生觀,小到消費觀,擇偶觀城市同齡人也很相近。但是,面對身份不被城市人口接納和對鄉村的不認同感,身份和最終歸屬問題是新生代農民工普遍面臨的迷惘和困惑。
本文定義的新生代農民工是指上文中的第三代農民工,這些在計劃生育政策下出生、成長的新生農民工, 本文把新生代農民工定義為出生在1980年之后,戶籍為農村,在城市中打工經商的外來務工人員。
(二)創業意向
創業意向( Entrepreneurial Intention) 是潛在創業者是否從事創業活動的一種主觀態度,是對人們具有創業者特質的程度以及對創業的態度、能力的一般描述,是創業行為最好的預測指標。:“創業是一種意向外化的表現。”因此預測意向就能預測行為。至于行為的出現,取決于時機成熟與否和各種誘因。由于建立一個新企業的決策可以被視為一種深思熟慮的個體行動或者有計劃的個體行為,因此個體的創業意向對個體的創業行為具有很強的預測效力。在此假設基礎上,個體創業意向研究比研究創業者和非創業者之間的差異更具理論和實踐意義。
創業意向由Bird于1988年首次提出,他將創業意向概括為“將創業者的注意力、精力和行為引向某個特定目標的一種心理狀態”, 并且認為由靈感激發的創業想法必須通過創業意向才能實現。同樣從意向的內涵出發, Krueger (1993)將創業意向定義為指創辦一個新企業的承諾度。同時他認為創業承諾度越高, 創業意向越強。基于Krueger的基本思想范巍和王重鳴(2006)認為, 創業意向是“潛在創業者對從事創業活動與否的一種主觀態度, 是人們具有類似于創業者特質的程度以及人們對創業的態度、能力的一般描述。” Thompson (2009) 在批判與總結以往研究的基礎上提出了新的觀點。他認為,創業意向只是成為初期創業者(nascententrepreneurs)的必要條件, 即成為一個初期創業者不是創業意向的必然結果, 但初期創業者必然擁有創業意向。區分擁有創業意向的個體與初期創業者的關鍵點在于, 擁有創業意向的個體到達哪一階段才能稱之為初期創業者。
創意意向和“前組織現象”(p re- organization phenomenon)并不相同。所謂“前組織現象”,是指在組織作為一種正式形態出現之前,所表征出的種種跡象。相比之下, “創業意向”( entrep reneur intentions)應該是明確、穩定和先行的。Bagozzi認為,態度、信念、個性和人口特征與創業有一定的相關,“創業意向”是創業行為的最佳預測指標( best p redictor) 。正如Katz研究發現,當某一行為是罕見、朦朧和未知發生時間的那么“行為意向”就變得特別重要。 綜上,本文將創業意向定義為潛在創業者對創辦新企業或實施創業行為的一種多方面的主觀心理準備狀態及其程度。這些方面主要包括潛在創業者對自身素質(包括創業知識和創業潛能)的評估以及對外在因素(包括創業合作伙伴的可靠性、創業資金的充足性、市場的需求性以及社會支持情況)的主觀評估情況。
二、調研過程
(一) 編制問卷
由于中國背景下農民工創業意向的相關研究較少,沒有關于新生代農民工創業的權威調查問卷,所以只能自主編寫問卷和采訪提綱。
1.問卷制定
在參考了大量關于創業意向的文獻資料后,我們初步將問卷分成了三大部分內容,分別為個人信息、打工經歷和創業意向。并從這三部分分別著手,制定相關因素編設調查問題。在經歷過問題制定,問題選擇,問題改進,問題補充,細節處理后,以一些必要相關的個人信息為基礎,以未來發展及個人創業意向為重點的調查問卷最終確立。問卷共43題,9道題為個人信息部分,主要包括籍貫,年齡,性別,受教育程度等。17道關于打工經歷部分,主要包括從事過的行業,打工年數,現階段工資,對現從事工作的滿意程度等。17道關于創業意向部分,主要包括創業在資金的來源,創業規模,創業行業類型,對投資了解情況,相關鼓勵政策的了解情況等。
2.采訪提綱制定
圍繞著問卷的主要信息和補充內容,我們采訪提綱分為了三個主要部分。分別為打工經歷,現在情況,創業想法三個部分。打工經歷(6個小問題)著眼于個人信息和曾經的工作經歷,旨在個人的基本信息收集。現在情況側重于取樣對象對現在工作的滿意度和基本的日常生活,共有兩大題6個小問題。創業想法調查的是關于創業意向,創業方向和創業困難等相關情況,共有3大題8小題。訪談旨在近距離的了解農民工,補充問卷問題固定不靈活機變的不足,使樣本更加有效全面。
(二)取樣過程
我們分別在哈爾濱、蘇州、徐州、鎮江、南通、揚州等地進行了取樣工作。取樣對象包括建筑工地,各類工廠,飯店賓館,商場,菜市場,理發店等地。采取自發自愿的現場答卷。此次調研的主要取樣對象為30歲以下,戶籍農村,現工作在城市的外來務工人員。他們基本上過著工作地點和住宿地兩邊跑的打工生活,一般工作在每天10個小時左右的勞動密集型產業。整個取樣過程中共發出問卷403份,回收分卷399份,回收率99%。有效問卷為382份,有效率達94.7%。新手代農民工具有以下特點,1)男女比例持平,2)年齡上偏年輕化,3)大部分為未婚,4)受教育水平高, 5)工作時間相對較短。
同時,我們也進行了訪談工作。訪談工作由兩人一組,其中一個負責提問,另一個負責記錄整個訪談過程。在訪談過程中,嚴格按照訪談提綱進行。通過面對面的交談,更加直接的了解他們的現在生活狀況、家庭背景和對生活工作的滿意度,并細致的詢問了他們對創業流程、投資環境、資金借貸等方面的了解情況。在結果中,我們發現,新生代農民工具有以下特點:1)受教育水平高,97.6%的被試完成了九年義務教育。2)男女比例基本持平。被試中,男性達到49%。女性達到51%。3)對現在的生活狀況不滿意程度高。在調查中,只有10%左右的農民工滿意現狀。4)變更工作速度快。大部分的被試表示自己最長從事一種職業的時間不超過兩年。
(三) 統計分析
數據分析主要采用專業統計軟件包SPSS 18. 0 統計手段,主要包括:相關分析、方差分析、探索性因素分析、回歸分析。
三、結果分析
(一)訪談結果
1.創業意向現狀
在訪談中,我們訪問的6名被試全部都具有自主創業的想法。而且,有67%的被試“表示經常會這樣想”。在創業形式的選擇上,50%的被試選擇了做個體零售,而沒有被試選擇開辦工中國論文聯廠或開公司。在創業意向上,近期有強烈行動意向的比率比較低,只有16.7%。大部分的被試認為自己現在還沒有條件自主創業,想等到以后創業條件更加充足了之后再采取行動。
2.創業動機
新手農民工普遍具有強烈的創業動機。其中最大的創業動機是賺錢和為家人營造更好的生活條件,占到了100%。其次,在于對現在自己為別人打工的現狀的不滿,希望自己可以做老板。再次,是希望能有自己的事業,更好地融入到城市。最后,是自我實現,在動機中的比率是33.3%。
新生代農民工具有強烈的創業因素。但是,他們對創業采取實際行動的比率并不高。影響新生代農民工創業的因素有很多,我們把它們分為客觀環境因素和主觀自我因素。在客觀環境因素中,資金對于創業者的影響最大,達到了100%。其次為身邊創業的實例和家人朋友對自己創業的態度,最后為政策的支持。在主觀自我因素中,創業經驗和人脈占了主要地位。其次,管理和經營經驗對創業者來講也是至關重要的,占到了67.7%的比例。影響相對較小的是市場和創業的相關知識。
4.訪談個例
個案1: 來自河北石家莊今年26歲的陳先生現在和父親在黑龍江打工。只完成了初中學歷的他目前在一家建筑工地做瓦工。2000多元的月收入大部分用于資金積攢。長期的工地生活使他并沒有太多機會了解事實資訊,身邊的工友是他最經常的交往對象。每天高強度的體力消耗,日復一日的枯燥工地生活,讓他對自己的現狀很不滿意。陳先生表示:辛苦的世代農村生活使他強烈地想融入城市。談及未來他希望能經營一家小型建材公司,主要經銷適合普通居民使用的實惠的房屋材料,自己當老板。雖然,他對創業的相關信息還不十分了解,但是他表示,如果能有機會參加創業知識培訓,他是十分愿意嘗試的。他希望政府能更加關注對農民工創業知識的普及問題,給像自己這樣的人,提供平臺。
個案2:今年22歲的李小姐,選擇的就業地是在家鄉附近的哈爾濱。現在在一家咖啡廳做服務員,目前的月收入是1200左右。因進城時間不長,現還沒有太多存款。但身邊的同為服務生朋友的創業想法給了她動力。李小姐說,看到身邊的朋友不斷離開咖啡廳,經營自己的小飾品店,小餐館等,她十分希望自己能像他們一樣,做老板。談到具體的打算,李小姐還不能詳細地為自己做出規劃。不過,對未來樂觀的她,希望在將來和朋友經營一家小倉買。現在她最想要學習到的是目前國內對個體創業所實行的政策,更多學習經營倉買的經驗。她表示會通過自己的努力在城市立足。
個案3:今年23歲的陳先生出生于揚州農村,現在在蘇州工作。作為導游的他曾經在家鄉和朋友合辦過一家服裝店,也經營過一家冷飲廳。他說開朗的性格讓自己有了一個較大的朋友圈,并經常和朋友在一起交流討論,有困難的時候,也多是向朋友尋求幫助。雖然現在的工資并不理想并且大部分用于儲蓄,但他希望將來能通過自己的切身經驗在蘇州有一個屬于自己的餐廳。他認為和別人相比,自己的兩次經商經驗會帶來更多優勢。但現在的工資并不理想并且沒有足夠的儲蓄,他希望政府能再放寬一些農民工的貸款政策,為農民貸款提供適當的優惠。
個案4:今年24歲,中專學歷的鄭先生有相對優越的家庭條件,父輩的打拼不僅為他留下了充足的資金儲備并且建立了良好的人脈關系。談及未來,他坦言,相對良好的基礎教育使自己十分向往外面的世界,對城市有著強烈渴求。同時,豐富的信息來源,良好的資金儲備更讓自己看到了創業優勢。出生于農村的他希望自己能脫離農村,在城市建立自己的家庭,融入城市生活。現雖在一家家居城打工,薪水也并不理想,但日漸豐富的工作經驗讓自己信心十足。父輩的指導,同輩的幫助都為自己將來的發展創造了有利條件,使自己對創業有著較全面的認識,他相信在不久的將來會有一家屬于自己的家具店。 (二)問卷結果
新生代農民工創業意向分布圖
個體創業意向強度得分從0到3不等。對背景信息的各個選項進行創業意向強度的均分統計,初步反應各個背景條件對創業意向的影響情況。就上面數據反應的來看,男性的創業意向強度均分高于女性。受過高中和高等教育的創業意向強度均分高于其他。家庭經濟狀況較好的,從事零售批發業的創業意向強度均分在同組中最高。其他背景條件組的均分差別不是很大。
四、新生代農民工創業意向的影響因素及分析
在2010年1月底,中央一號文件首次提出“新生代農民工”這一概念。自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溫總理又再次提到了“有計劃有步驟地解決好農民工在城鎮的就業和生活問題。”之后,各級政府相繼出臺了幫助農民工創業的相關政策,社會也提高了對新生代農民工創業情況的關注度。同時,新生代農民工具有受教育水平高,有強烈學習欲望,追求并靠攏城市生活,具有創業意愿等特點,這些特點也表明了新生代農民工具有相當鮮明的主觀創業特征。本次調研著力于個體因素和環境因素兩個方面檢驗影響新生代農民工創業的因素。
(一)個體因素
1.性別因素
在男女比例上,新生代與老一代不同。老一代農民工中男性員工占62.1%,女性員工占37.9%,男性比例明顯較高。新生代農民工中,男性占46.8%,女性占53.2%。男女比例基本持平,女性比例略高于男性。而在創業意向上男性則高于了女性。
2.受教育程度
與上一代大多是文盲半文盲的農民工相比, 新生代農民工受教育程度相對較高, 多數人都接受了九年義務教育, 更多的人接受了職業培訓。這不僅使得他們具有一定文化知識, 也使得他們更容易接受新事物, 可以通過報刊、書籍以及網絡獲取大量的知識和信息來為自己服務。在調研中,我們發現在新生代農民工中受教育水平越高創業意向越強烈。在諸多因素中,教育的作用最為明顯,人力資本水平越高的農民工,其留在城市的意愿就越強。而留在城市的愿望越強烈就越容易觸發農民工們在城市創業的愿望。農民工自身素質的提高為農民工創業奠定了基礎。
3.創業經驗
新生代農民工的特點顯示其與城市的聯系越來越緊密, 對于城市的依賴性也越來越強。在調查中我們可以發現,97.3%的新生代農民工表示愿意自主創業。新生代農民工不同于傳統農民工還有一個顯著的特征,他們都有融入城市的要求,有在遷入地永久生活的愿望,他們有著與父輩們不同的就業觀和生活觀。97.55 %的人都不愿意再返回家鄉。農民工創業素質體系應當包括優秀的創業意識、創業知識、創業心理和創業能力四項基本要素。在創業經驗中使得這些素質不斷提高,因此,創業經驗越豐富的農民工越愿意從事創業活動。
(二) 環境因素
1.家庭經濟狀況
盡管新生代普遍比較年輕,但有86.9%的人寄錢回家,同樣具有強烈的家庭責任感。在調研中我們也發現,新生代農民工中,有56.7%認為他們出來打拼事業的原因是為了家庭。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家境不好的農民工具有強烈的創業意愿。同時,家境相對優越的新生代農民工的創業意愿明顯偏高。積累樂的大量資金和在打工同時熟悉了的某一行業的生產、管理、業務等流程的一些基本的管理方法,并且還拓展了人脈關系能為自己的創業打下了良好的物質基礎和思想基礎。而優越的家庭環境很大程度上滿足了這些條件,所以也便產生了家境相對優越的新生代農民工的創業意愿明顯偏高這種情況。
2.身邊創業實例
新生代農民工干著工人的活,卻是農民的身份;農村是他們想盡量回避的字眼,而城市卻不能完全接納他們。身份和最終歸屬問題是新生代農民工普遍面臨的迷惘和困惑。在調研中,我們發現,新生代農民工主要交往對象為朋友同事的占到了84.1%,信息來源是朋友和同事的占到了13.2%。由此,我們發現,在新生代農民工中朋友同事的影響是十分巨大的。而他們的創業選擇也會深刻的影響身邊的農民工們。
3.從事職業種類
據有關部門對在外打工的農民工創業現狀的調查,被調查者中80 %的人認為創業最缺的是資金。在打工的同時,熟悉了某一行業的生產、管理、業務等流程,知道一些基本的管理方法,并且還拓展了人脈關系,為自己的創業打下了良好的物質基礎和思想基礎。小本經營,以服務業和零售為主這類農民工創業投入資金少,技術含量比較低,是一種比較低級創業。據統計,像早餐店,燒烤店這樣的店子中有60 %是農民工創辦的。因為投資少,風險小,文化程度要求不高,這種創業成為了農民工創業的首選。
(三)無關因素
相比之下,新生代農民工的就業地,年齡,是否為獨生子女,婚姻狀況,從事職業種類的多少,是否有務農經歷等因素對創業意向并沒有產生重要影響。
1.年齡
和傳統農民工群體相比,新生代農民工的年齡領域局限在18~30歲之間。同時,源于新生代農民工受教育程度和成長經歷的相似性使得不同年齡的他們有著相似的生活態度和創業意向。新生代農民工整體都表現出了超過傳統農民工的強烈的創業熱情和融入城市生活的希望。
2.就業地
和傳統農民工比較相似,新生代農民工的創業選擇基本上分為兩種,一種是如北京廣州這些勞動需求量大的城市,另一種是選擇離家比較近的中小城市。新生代農民工對自己農村身份的不認同和對城市的向往都決定了他們強烈的創業訴求。總體上看,南方省市的農民工比北方要強烈,但是相比并不明顯。
3.是否為獨生子女
新生代農民工出生在20世紀80,90年代后,屆時計劃生育政策已經在全國推行,一般的新生代農民工家庭中子女數量為兩個左右。同時,年齡上并不顯著地差距作用使得這個因素表現并不明顯。
4.婚姻狀況
在新生代農民工中,70%左右為未婚。和未婚農民工相比,已婚的新生代農民工的創業意向相對強烈。但是,這不能簡單的歸因于婚姻狀況。已婚農民工相對年齡大,在城市生活時間較長,儲蓄相對多,人際關系和工作經驗相對豐富,這些因素對創業意向的影響更明顯,影響程度也遠遠超過了婚姻狀況。總的看來,新生代農民工婚姻狀況上的不同并沒有對他們的創業意向產生顯著的影響。
5.從事職業的豐富度
新生代農民工的職業變化頻繁,人均工作時間為3. 76 年,而人均從事過的工作達4. 12 個,即每人平均變換工作的時間不到一年。改變工作的主要原因排在前三位的是:找到了更高收入的工作(87. 17 %) 、和原單位主管或經理之間的矛盾(53. 37 %) 、為了與男(女)朋友或夫(妻) 在一起(或更近一點) (34. 97 %) 。另一方面,他們在換工作時,只有31. 29 %的人與以前從事相同的工種,這即意味著以前工作所積累的人力資本,在換工作以后,不再擁有。所以他們換工后,工資水平并沒有明顯增加,從事的仍舊是簡單的勞動密集型作業。非常遺憾的是,有要求仍舊從事原工種意愿的僅為54. 6 % ,遠小于追求工資提高的意愿98. 16 %。在僅可選擇一項的情況下,83. 44 %的人選擇高收入、14. 72 %的人選擇原工種,剩下的人選擇項為“無所謂”。綜上,我們可以看出,新生代農民工更改工作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對當前工作的不滿,而并非由于滿足自我的職業追求。一般情況下的工作變更既沒有給農民工帶來豐厚的薪資也沒有積累新的工作經驗,所以無論對創業的資產積累還是經驗積累都沒有積極作用。
五、促進新生代農民工創業的相關建議 在調研中我們發現,對新生代農民工創業意向影響最為明顯的是因素分別是性別,受教育程度,創業經驗,家庭經濟條件,身邊的創業實例和現階段從事的職業六個因素。經過分析之后,我們將建議主要分為兩個部分。其一為學識能力的提高。意在提高受教育程度,創業經驗這兩個對新生代農民工有著切實影響的因素。其二為社會環境的營造。旨在保障農民工的利益,解決社會歸屬感問題。保護現有進行創業的農民工,保持和發展在農民工群體中的示范作用。保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幫助農民工更好的積累和創造財富,切實解決農民工創業中遇到的對創業知識,創業政策的不了解和資金成本問題。
(一)積極完善農民工創業培訓和技能培訓體制
“想學習”是在調查訪談中聽到的最多的一句話,新生代農民工均有強烈的學習愿望,他們認識到只有知識和技術才能真正把他們送進城市的殿堂。88. 96 %的調查者表示如果有機會愿意繼續讀書,68. 71 %的人表示他們愿意業余時間多學點知識。在本次調查中,我們發現在新生代農民工中有49.0%想學習創業知識,有.31.0% 選擇了職業技能。
1.發展職業技能培訓,夯實創業基本素質
設施和科技人員,整合 社會資源,創新培訓機制,以本地區產業發展和勞動力市場的需求為導向,校企結合,開展招標培訓,將農民創辦的鄉鎮企業員工培訓納入“藍色證書”工程范圍。通過加大人力資本投資力度,能夠全面提升農民工的創業素質和能力,使其有能力勝任創業。當然,這是一項長期的任務,為此,要求黨和政府從長計議,配套政策措施,把建立農民工教育培訓的長效機制落到實處。
2.發展創業知識培訓,提升創業能力素質
眾所周知,農民工返鄉創業可以實現自主就業、持續就業,是化解農民工就業難的重要途徑,是統籌城鄉發展的重要路徑,是加快創業型農村建設的助推劑。同樣,南億認為,農民工創業首要是把握創業機遇能力的培養等。機遇總是存在的,就看你能不能識別它、把握它了。二是抵御風險能力。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任何機會只是代表一種可能性。你可能成功也可能讓你失敗甚至血本無歸。農民工創業財富有限,承擔失敗后果的能力有限。三是選擇適合創業項目能力,即創業機會與創業者的匹配性。要培訓農民工正確評估創業機會的市場價值。四是經營能力。抓住某一項目機會,并將它轉變為創業實踐之后,就轉入項目運作階段。
(二) 建構更加完善的農民工創業政策支持體系
1.以城鎮為中心,搞好小城鎮發展規劃
加速城鎮化步伐,做好硬件建設,在縣城和中心小城鎮逐步進行創業園區和商品流通、專業批發市場的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及改善投資硬環境,使小城鎮成為農民工辦企業的聚集地。積極發展交通、電信等基礎設施。加快小城鎮建設,為農民工返鄉搭建創業平臺。
2.轉變政府職能,增強服務意識
強化政府效能建設,轉變工作職能,提高行政效率,簡化投資手續,提高服務水平,克服部門關卡多、辦事難等問題,強化市場、技術信息的服務職能,真正樹立起小政府大服務目標,努力為農民工創業者提供各種便捷的服務,樹立良好的區域形象。
3.解決農民工創業資金來源
當前,各級政府專門針對農民工回鄉創業的配套扶持政策較少,對農民工返鄉創業認識不足,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缺相應的優惠政策和必要的支持引導。雖然一些地區制定了一些鼓勵農民工回鄉創業的政策,但許多政策不夠具體,實用性和有效性差,缺乏政策的吸引力。有些地方往往只是在創業前邀請、引進,而在創業過程中及創業后,缺少關注和幫扶。同時,我們也應該看到,在金融危機的背景下,盡管一些地方加大了對農民工返鄉創業的支持,客觀上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許多政策是為了緩解一時之需,缺乏長效機制的構建,這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回鄉人員創業。建立和完善貸款風險管理制度,繼續采用信用證制度、農戶聯保貸款制度、各種抵押制度,并大力推進”農村信用工程”的建設。試行農民承包土地抵押,可以探索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發展基金,以企業會員制為基礎的農村信貸擔保資金等。
(三)提供更加舒適的城市生活環境
1.建立起新生代農民工的基礎性社會保障體系
讓新生代農民工在城市當中能夠有一個基本的生存底線是必須做的事情。新生代農民工不僅理應享受到同城市職工平等的“三險” 而且應當享受到廉租房保障待遇。
2.建立起新生代農民工的權利保護體系
第一,進行最低工資立法。最低工資制度可以保障勞動者最低生活需要、防止不公平競爭和貧困。標準最低工資,在集體勞動關系不發達,國民收入分配不合理等背景尤其重要。第二,制定企業民主管理條例。《勞動合同法》雖然規定企業規章制度制定要經過民主程序,但如何履行民主程序、非公企業的職工代表大會如何組成以及如何發揮作用等問題,法律仍沒有相應的規定。工會可以建議人大通過地方立法的形式規范企業民主管理的制度和程序,促進企業民主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和規范化。第三,大力推行集體談判和集體協商制度。作為代表勞動者利益的工會組織,可以在現行的法律框架內,大力切實有效推行集體談判和集體協商機制,將勞資沖突在制度框架內進行解決,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勞資沖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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