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農村建設中加快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的政策思考
白小雪 崔秉鑫
摘要: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對中國經濟和社會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加快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是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本文在分析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的積極意義及其引發的問題的基礎上,進行了相關政策思考,并具體分析了加快轉移農村富余勞動力的相關政策性問題。
關鍵詞:新農村建設 轉移就業 政策思考
一、新農村建設背景下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的積極意義
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了“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戰略部署,為新形勢下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指明了方向。該背景下,新農村建設對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提出了新的要求,不能只停留在原來只重視數量的層次上,而是要數量和質量并重;樹立城鄉統籌發展的新觀念,把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放在整個國民經濟發展的大格局中考慮,建立統籌城鄉發展的長效機制;新農村建設中的小城鎮建設為農村勞動力轉移提供了機遇。同時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對新農村建設有著重要的促進作用,不僅可以增加農民收入,改善農民生活并為農村生產發展注入生產性資金,而且還可以從城市帶回資金、技術、觀念,從而大大推動新農村建設步伐。新農村建設要走小城鎮建設的道路,要走農村工業化、產業化的道路,這需要大量的農村人口城鎮化。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改變著中國經濟社會的基本格局。
同時,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也促進城市經濟發展和社會繁榮。首先,大量農村勞動力進城務工就業,彌補了城市因結構調整而出現的勞動用工空白。目前,大中城市苦、臟、累、險、毒的工作基本上都是由進城農民工承擔。他們是在填補本地勞動力供給的空缺,顯然這種補缺性就業對城市是有益的,也是維持城市正常運轉所必需的。農民工進城就業對城市建設和發展的重大作用是不容忽視的,農民工大量進城,使城市第三產業所需勞動力得到補充,成為推動城市化進程的重要力量。其次,大量農村勞動力進城務工就業,給城市提供了大量的廉價勞動力,節約了城市用工成本,特別的我國是農業大國,大量的農村勞動力進城是我國勞動力成本低廉的重要條件,使我國的企業具有低勞動力成本的優勢。尤其在東部許多城市中,大量以勞動密集型為特征的新興企業快速發展。這是因為企業吸納了相當部分從事簡單勞動的農村勞動力并確認使用農民工可以大大降低人工成本,使企業在很長一段時間內保持相當強的競爭力,也是我國企業能夠較多的出口并實現連年順差的原因。城市的繁榮和富裕使之具有雄厚的經濟基礎,為實現“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提供了物質基礎。
鑒于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對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以及城市經濟發展和繁榮的重要意義,我們必須堅定地實施并做好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工作。但是,目前在推動新農村建設中加快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戰略的過程中,還存在很多的問題和不足。
二、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的相關問題
現階段經濟發展提供的就業機會有限
就業是我國社會經濟發展永恒的主題,就業問題的本質是經濟問題。近年來,盡管我國的宏觀調控政策總體上保證了我國經濟的健康發展,按目前我國經濟增長速度每年保持在7%以上,在現有經濟結構狀態下,每年可安排就業700-800萬人就業,2004年最多達到910萬,但仍有1400-1500萬的缺口。20世紀80年代,我國GDP每增長一個百分點,可安排240萬人就業,由于資金和技術裝備有機構成的提高,到90年代,GDP每增一個百分點,只能安排70萬人就業,進入新世紀后,這個比例仍在減少。也就是說,經濟本身的增長速度和擴張速度,遠遠滿足不了就業崗位需求的增長速度。經濟增長對就業拉動能力下降。具體表現在我國經濟發展極不平衡,東部地區與中西部地區之間、城市和農村之間、大城市與小城市之間的經濟發展水平差距較大,而且第一、第二、第三產業之間的經濟發展的程度不一,而經濟水平的不同則使農村勞動力的轉移受到極大的限制,農村勞動力實現跨地區流動會受到經濟發展水平的很大程度的制約;我國的中小企業特別是鄉鎮企業發展遲緩,限制了鄉鎮企業對農村勞動力的吸納。
農村勞動力就業能力差
簡單的說,就業能力就是個體獲得工作和保持工作的能力。事實上,農村勞動力的人力資本含量、就業觀念等都難以適應目前勞動力市場的需求及變化。主要表現在農村勞動者的科技文化素質低,據統計,文盲、半文盲25% ,小學占16% 初中占65%,高中12%,中專及以上占5%,也沒有經過專門的技術培訓,對新技術成果缺乏接納、消化和吸收能力,難以適應發展現代農業以及農業產業化經營的需要;同時,相關調查資料也表明,大量低素質的勞動者大多集中在餐飲、紡織、建筑等比較辛苦且報酬較低的行業,而這些行業又相對飽和;一些新的行業,如食品加工、機械電子、物流配送等產業技術含量和標準化程度相對較高,對勞動者素質要求高,從而增加了他們求職和可持續就業的困難。由于受傳統封建文化和市場經濟利益法則的雙重影響,許多農村勞動力在就業觀念上表現出因循守舊、缺乏進取精神,并使其在接受新觀念、了解市場信息、參與市場競爭方面受到很大限制,不利于尋找就業機會獲得較高收益。
政府相關就業管理和服務不到位
由于我國政府最初對農村勞動力向城市轉移就業采取的各種限制性措施,造成勞動就業部門對農村勞動力的就業管理和服務相對滯后。近年來,政府對統籌城鄉就業問題重新審視和定位,采取了積極的就業政策,把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問題也納入統一的城鄉就業體系。但目前在就業管理和服務方面仍然面臨著許多問題。如,我國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大都還是自發行為,主要依靠親緣、地緣、人緣等關系網絡,缺乏有效的組織管理,有組織轉移就業的農村勞動力較少,這在很大程度上導致農村勞動力難以順利和低成本轉移就業,形成無序流動;城鄉分割、地區分治,部門缺乏協調;在就業服務方面,重視不夠、政策缺乏、投入不足;農村公共就業服務和培訓體系缺乏,不能適應形勢需要;,并存在很多歧視因素。
權益保障缺失
農民的權益保障問題是關系農村勞動力轉移的重大問題,因為只有解決了農村勞動力的權益保障問題,才能徹底解決農民的后顧之憂,使農村勞動力放下心來投身于新農村和城市現代化建設中去。但是,我國的農村勞動力則普遍存在著權益保障的缺失。一方面,農村勞動力的權益極易受損害,工資低且拖欠現象嚴重、工作時間長;另一方面,社會保障嚴重不足。目前,我國流動的農村勞動力養老僅占15%,醫療占10%,其它險種基本沒有覆蓋,即使參保了也沒有真正的保障,面臨多方面的社會風險,風險承受能力極差。
三、政策思考
經濟發展政策
發展農村經濟,拓展就業空間。從根本上說,就業機會的創造是由經濟發展對勞動力的需求決定的。從經濟學角度講,社會對勞動力的需求取決于經濟增長、經濟結構調整、城市化等社會經濟的發展變化。
經濟增長是增加就業的根本源泉。在就業彈性相同的情況下,經濟增長可以增加勞動力的總需求,從而成為保證就業機會增加最有效的方式。由于經濟增長不同路徑對勞動就業有不同影響,經研究表明,勞動密集型所導致的經濟增長利于促進就業的更大增長,從而利于農村勞動力的轉移和充分就業。因此,我們應該考慮大力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在加入WTO背景下,蔬菜、水果、水產養殖和農副產品加工等勞動密集型產業是我國具有競爭優勢的領域,發展勞動密集型的農產品加工業,既可吸納大量農村勞動力,又能把農產品加工作為鄉鎮企業再次發展的突破口,是新農村建設中加快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的一個重要途徑。
經濟發展的實踐證明了第三產業發展與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存在著密切關系,第三產業發展越迅速,就業容量擴張越容易,城市化進程越快,越利于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所以把大力發展第三產業作為產業結構調整的重要內容。如,推動新農村建設急需的交通、通訊、金融、保險、科技、信息服務、旅游等發展,在這些領域對傳統經營內容進行創新,充分發揮農村勞動力就地轉移的優勢。
注重產業結構調整的同時,大力發展民營經濟。實踐證明,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通過采用市場化就業機制,吸納了大量勞動力。我們應該采取鼓勵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為民營經濟發展制定寬松、公正的政策、加快完善相關政策、法規創造平等的政策環境,充分發揮非公有制經濟對農村勞動力的吸納作用。
勞動力培訓政策
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的突出瓶頸就是勞動力素質較低,不能滿足工業化、城鎮化以及新農村建設的需要,所以要大力發展農村教育事業以及探索對農民的培訓政策。以使其具備充分就業的職業能力和技能要求,滿足勞動力市場需要。
由國家成立專門的培訓機構并進行管理。由于我國是政府主導型的國家,民眾也有較強的對政府的依賴心理,因此,應由國家建立專門的培訓機構。由國家成立的培訓機構專門負責農村勞動力的知識、專門技能、法律法規、就業觀念、就業方式、合同簽訂等的培訓,同時負責對農村勞動力進行工作宣傳和介紹,為農村勞動力推薦合適的工作,以減少農民外出打工對非正規渠道的依賴。這些機構應由政府財政出資,歸屬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管理。如,農業部、財政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建設部從2004年起,共同組織實施的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陽光工程(簡稱“陽光工程”)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加強政府對農村勞動力教育培訓財政支持力度的同時,引導民間資本建立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的機構組織。要落實農村勞動力就業培訓政策,必須有相應的資金投入機制作保證,充分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建立市場經濟">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就必須很好的發揮市場的作用。民間資本進入培訓市場,能夠使我國的勞動力培訓市場更加活躍,更加完善,同時還有助于節省國家的財政資金,更好的發揮國家資金的放大作用。由民間資本投資建立的培訓機構和組織應受到國家有關部門如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指導與管理,國家對民間設立的培訓機構、組織給與稅收、政策、法律等方面的優惠和幫助,以使民間資本解除后顧之憂,進一步完善培訓機構市場。
倡導農村勞動力技能培訓和職業教育相結合的模式。在培訓對象上,不僅注重富余勞動力的培訓,而且要重視對從業勞動力的培訓,以培訓促就業、以培訓穩定就業;短期教育培訓和職業教育相結合。另外,建立以市場為導向的職業教育培訓制度,實現就業與培訓的有效對接。同時要采取更貼近農村勞動力的教育培訓方式。
就業管理和服務政策
農村勞動力的轉移就業問題,對制定和執行統一的勞動力市場政策提出挑戰,對以政府為主導的就業服務職能和就業指導以及完善和落實就業優惠政策提供機遇。要在我國新農村建設的過程中加快和完善勞動力轉移,必須要完善我國的就業管理和服務政策。
建立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的組織管理和服務體系。各地政府有關勞動部門建立垂直管理和多級就業服務網絡,其中,村級作為基層服務單位,設立就業信息員。
鼓勵社會力量,如,各類經濟實體、社會團體及社區組織興辦農村勞動力輸出和輸入農村勞動力興辦中介組織,并給予政策上的優惠;鼓勵大中專畢業生領辦、創辦集勞動培訓、信息搜索、職業介紹、勞務輸出一體的農村勞務中介機構,形成開放有序、管理規范的勞動力轉移社會化就業服務體系。
加強政府對勞動力的市場服務職能。在政府提供的就業服務方面,要強化公益服務與規范市場服務相結合,推動供求信息的溝通和對接,大力發展適合農村勞動力轉移的就業服務。建立健全針對農村勞動力的公益就業服務體系和就業信息平臺。如,有條件的地區,政府可以建立就業網,專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欄,為農村勞動力就業搭建平臺。努力實現省級就業信息網絡系統和其它全國各地方的就業信息網實現連接,能及時有效的了解省外勞動力需求信息,為勞動力提供更廣泛、更全面就業信息;加強區縣、鄉鎮就業指導中心宣傳力度,保證宣傳到位,并及時更新以保證信息的時效性;進一步完善公共職業介紹機構的就業服務職能,做好就業指導。公共職業介紹機構作為官方機構、信息渠道比較暢通、及時,所提供信息權威性大,可靠性強,求職者信賴度高,在勞動力求職就業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加大農村轉移就業的資金投入力度,建立資金投入長效機制。政府應從財政預算中劃撥專門預算經費,設立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專項資金,作為新農村建設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的配套資金,主要用于實施積極的勞動就業政策,形成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的長效資金投入機制,加強對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的財政支持和補貼。該專項資金與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陽光工程專項資金和并使用,統籌安排,為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順利開展就業服務工作提供資金保障,使農村勞動力免費或低費享受職業介紹、職業指導、職業咨詢、就業服務補貼和獎勵等;鼓勵單位吸納農村勞動力,同時通過專項資金,加大對農村勞動力資助創業的支持力度。但是,專項資金的使用,一定要加強管理提高效率,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挪用或擠占。
制定和執行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就業政策。各級政府要充分發揮勞動力市場的主體作用,創造更加寬松的政策環境,取消不合理的政策限制,消除城鄉勞動力市場分割的局面,培養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勞動力市場,逐步實現城鄉勞動者在就業身份、福利待遇和社會保障政策方面的一視同仁。
權益保障政策
新農村建設中實現勞動力轉移必須完善勞動力的權益保護政策。首先,規范用工制度。政府作為公共利益的代表者,在規范勞動力市場用工制度,維護農村勞動力權益方面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要積極宣傳引導勞動力通過正規渠道就業,主動要求和用人單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實行最低工資標準制度;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用人單位是否遵守國家制定的相關勞動法律法規,關系到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能否建立起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關系到能否維護正常的勞動力市場秩序、減少勞動糾紛,也關系到經濟社會發展。作為國家權力機構,代表著社會公眾的權益,有義務監督檢查勞動力市場的運行情況,維護勞動市場秩序,規范勞動市場。
完善社會保障制度,構建完善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將農村勞動力醫療、失業等納入社會保障領域,給予農村勞動力與城鎮居民同等的社會保障待遇,從制度方面保障農村勞動力權益,為農村勞動力順利轉移就業創造有利條件。在制定具體社會保障措施方面,必須考慮農村勞動力實際情況,實行低標準準入,客觀、合理、可行的設計繳費比例,使其能夠承擔的起,并能從中真正受益。首先,盡快納入工傷保險。由于轉移勞動力大多數都在高風險行業,這是農村勞動力最迫切的需要,同時繳費費率低,企業可以承受,個人不必繳費;其次,鑒于國家已有相應政策及發病率低、費率低等原因,所以應優先考慮建立大病醫療統籌,主要包括住院和門診大病。再次,分類建立養老保險。對于穩定就業5年以上的納入城市保障,對于就業不穩定的先建立個人賬戶,不允許退保,并盡快制定統一辦法,實現勞動力轉移就業過程中社會保險關系有效接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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