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地區實施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體系的難點問題研究
佚名
作者:金淑彬蒲曉紅崔炳瑋
摘要:本文以西部地區農業大省——四川省為例,找出西部地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體系存在的普遍問題,并就如何完善西部地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體系的對策進行探討。 關鍵詞:西部地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西部地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問題受當地農村經濟普遍比較落后因素的影響,有很多問題需要解決。四川省是西部地區的農業大省,農村人口約占四川省總人口的80%。四川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體系作為西部地區的典型案例,研究其存在的問題及解決對策對西部其他地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體系的完善有很強的借鑒意義。 一、四川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體系實施中存在的問題 四川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從1992年開始試點,已運行了16年。截至2005年末,全省有19個市州,105個縣(市、區)開展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但全省參保人數僅291.3萬人,占全省農村人口的4.3%。成都市在四川省屬于經濟發展較好的地區,2004年至2006年成都市農村養老保險的參保人數分別為17.5萬、23.5萬和33.9萬人,分別僅占成都市農業人口的2.9%、4.4%和6.4%。四川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中的主要問題包括: (一)農民參保意愿不強。一是農民對養老保險的認知度較低。根據對四川省廣元市蒼溪縣鴛溪鎮古龍村、彭州市蒙陽鎮天王村、簡陽市鎮金鎮二郎村中共150名村民的調查顯示,大部分農民都將養老寄托在子女身上,完全同意“養老最終還得靠子女”觀點的農民占52.6%,完全同意參加養老保險的農民只占11.1%,在被調查者中沒人購買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此外,有大約70%的農民還根本不知道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是怎么回事。二是農民對養老保險的需求不強。據調查,農民最迫切的消費需求依次是子女教育、修建住房、醫療保險、生產投資、養老保險,分別占30.4%、26.1%、20.8%、16.5%和3.0%,在當前農民收入水平還較低的情況下,購買養老保險在農民眼中自然不能作為主要需求。三是農民對現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不夠信任。在農村各項負擔偏重的情況下,有些農民甚至把養老保險費看成一種“亂收費”,農民對農村養老保險機構的管理水平也缺乏信任,擔心自己繳的錢得不到兌現。 (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保費設計不科學。在現行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體系中,農民投保交費很低,得到的保障又難以滿足老年農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在選擇繳納保費問題上,大都選擇保費最低的2元/月的投保檔次,農民繳費10年后,每月可領取養老金4.7元,15年后每年可領取9.9元。若再考慮管理費和銀行利率調整及通貨膨脹等因素,農民能領取到的養老金只是杯水車薪,根本起不到養老的作用,這直接導致農民參保積極性不高。另外,現行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還需進一步健全,如,政府在解決城市居民的養老保險問題時,出臺了“剛性”的制度,強制用人單位必須為員工按規定比例交納“養老保險金”;而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則缺乏剛性,讓農民自愿參保。1995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的民政部《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意見的通知》中,只是要求具備條件的地區,積極發展農村的社會養老保險事業,其主要做法是采取個人賬戶、基金預籌的方式,投保人根據個人賬戶總額領取養老金。現階段,在農村經濟條件不是很好,對辦理養老保險的認識也不足的情況下,農村的養老保險事業發展緩慢。 (三)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資金嚴重缺乏。農村居民收入較低,對參加農村養老保險只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四川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籌資是按“以個人繳費為主,集體經濟予以適當補助,國家政策適當扶持”的制度進行設計的,但實際上,由于四川省集體經濟的薄弱和財政支持的不到位,個人繳費基本上就成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資金的唯一來源,農民收入高的地區比農民收入低的地區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率要高一些。如,成都市是四川省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最高的地區,2005年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4485.4元,當年參加農村養老保險的人數占成都市農業人口的比例為4.4%;而四川省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最低的地區甘孜藏族自治州,2005年的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只有1309.8元,參加農村養老保險的人數僅為31人,參保率幾乎為零。按現行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規定的“集體經濟予以適當補助”主要是從鄉鎮企業利潤和集體積累中支付。四川省絕大部分鄉鎮只有較少甚至沒有鄉鎮企業,因此,集體補助部分幾乎為空白。再加上四川省不少鄉、村兩級政府財力十分有限,財政用于農村的社會保障支出微乎其微。據統計,近年來,綿陽、自貢、遂寧、南充、達州5個市,在財政支出中,用于農村社會保障補助的支出僅占0.4%~1.2%。在其他地方,有的縣近幾年基本無財政投入,而且財政對農村社會保障的支出目前僅用于農村“五保戶”救濟、災民救濟、新型合作醫療支出及國家民政部門向農村提供的社會福利方面。更何況,經辦人員的工資及管理費也必須由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支付(一般可提取3%的管理費)。可見,這種以預籌積累或完全基金式為特征的儲蓄型保險制度,與家庭養老并沒有本質的區別,只不過一個是把資金放在家庭內部,另一個是放在社會保險機構,且還要支付管理費,其交易費用要高于家庭養老的交易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