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析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制度創新和挑戰
賈雅麗
論文摘要:普惠式新農保的推出是繼取消農業稅,實行衣業直補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之后新農村建設的又一個重要”里程碑”。本文將深入闡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所進行的理念和制度創新,同時對新農保目前面臨的籌資、基金管理、與相關制度的銜接等制度難題也進行了深入的剖析。
論文關鍵詞: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籌資 基金管理 制度銜接
2009年6月,國務院研究部署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簡稱”新農?!?試點工作,提出今年在全國10%的縣(市)、區采取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模式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籌資方式,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隨后在8月份召開的全國”新農?!痹圏c工作會議上,進一步明確由國家財政支付最低標準基礎養老金,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最低標準基礎養老金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補助50%,并由地方財政對農民繳費實行補貼,以實現”?;尽?、”廣覆蓋”的目標。
目前,我國社會保障制度建設已進入了一個需要將基金投資管理作為制度建設重要任務的新階段。因此需要在研究國內外經驗的基礎上,制定以投資國債為主的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政策和辦法,促進資本的形成和政府責任的延伸,促進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可持續發展和社會保障基金的長期平衡??梢哉f是徹底改寫了我國幾千年農民養老的歷史傳統,普惠式新農保的推出是繼取消農業稅,實行農業直補、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之后的又一項重大惠農政策,是新農村建設的一個重要”里程碑”。與老農保相比,新農保的創新主要體現在:
首先,與傳統農保倡導的”社會養老保險與家庭養老相結合”理念不同,新農保試點提出了”社會養老保險與家庭養老、土地保障、社會救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的配套銜接”。這意味著新農保制度與時俱進,充分考慮到了當前中國城市化和人口老齡化發展趨勢對家庭保障方式的負面影響。
其次,中央財政全額支付最低標準的基礎養老金,強調國家對農民”老有所養”的重要責任,這是新農保最大的亮點。盡管目前農民基礎養老金的標準還比較低,但在很多農村,特別是邊遠地區的農村,這筆養老金對一個老年人來講無疑是雪中送炭。同時,這筆支出也在中央財政承受范圍內,符合我國的基本國情。
再次,新農保籌資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辦法,通過政府補助來形成利益激勵機制,提高農民對于養老保險的支付意愿與支付能力,擴大養老保險的覆蓋面。與各地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和農民收入水平高低差異較大相適應,新農保堅持自愿原則,農民根據家庭條件、個人判斷來決定是否參加:繳費數額、支付標準都有彈性,繳費標準劃分為多個檔次,農民可以自主選擇:同時允許地方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向上或向下增設繳費標準,充分體現權利與義務相對應,效率與公平相統一。”逐步加大公共財政對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建設的投入”、”探索建立與農村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與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要求,應以城郊為重點,在有條件的地區率先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各地可選擇城鎮化進程較快、地方財政狀況較好、政府和集體經濟有能力對農民參保給予一定財政支持的大中城市率先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為具備條件的其他地區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積累經驗,也為完善城鎮養老保險、促進城鄉養老保險關系的接續、轉換、融合提供實踐經驗。 最后,與傳統農?;鸺瘷喙芾矸绞讲煌?,新農保試點吸收了城鎮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模式,實行財政專戶管理和收支兩條線管理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傳統農?;鸸芾碇械闹贫刃匀毕?。
籌資問題是推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最大障礙。如何保證地方財政,特別是中西部地區的地方財政充分安排資金對農民養老繳費進行補貼,將是需要解決的主要難題?,F在,一些經濟落后的地區還是吃飯財政,入不敷出,對新農保的補貼很難兌現。一些專家建議用土地出讓金,國有資產利潤及增值減持等反哺農民,但要落到實處并不容易。與籌資問題息息相關的是基金管理問題。當前,新農?;鸫蠖嘤煽h級保障部門存到銀行,由于利率偏低加上通貨膨脹的壓力,必然會出現貶值現象。為了提高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必須創新基金營運模式,才能真正發揮”新農?!北U侠夏贽r民基本生活的功能。創新基金營運模式必須在確保資金安全性的前提下進行,因此必須有完善的法律程序和監督體系;考慮到縣級政府在人才、信息、管理等方面的制約,可以將養老保險基金交由省級部門或國家有關機關營運,由其負責保值增值并承擔相應的責任。除存入銀行外,新農?;疬€可以購買政府債券、投資于符合政策導向的項目、或交由專業的基金管理公司經營,由政府承擔最終兜底擔保,以保障制度的平穩運行。
另外,新農保規定,年滿60歲的農村老人可以直接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都應當參保繳費,這對于不注重孝道的子女來說,可能做不到,甚至還可能造成家庭關系緊張,增加了新農保的執行成本。因此其實沒有必要對子女參保繳費進行強制性規定,這樣一方面可以使有這方面需求的老人得到必要的保障,另外一方面也有時間讓年輕農民轉變觀點,慢慢接受新農保。給農村老人發養老金,邊際效益會大大高于其他支農形式,往往會有意想不到的其他作用,包括對后代子女教育、農村內需的啟動等都會有大的幫助。
新農保所進行的制度以上種種創新固然值得稱道,但我們也應當充分認識到建立新農保制度過程中面臨或將要面臨的各種現實和潛在的挑戰,認識到實施新農保制度的復雜性、艱巨性和長期性。新農保與農民工養老保險,與失地農民養老保險的制度銜接問題尚需各相關部門盡快出臺相關配套規定。新農保與農民工養老保險的銜接問題實質上是解決人口在城鄉之間、行業之間以及職業之間流動所產生的問題,與失地農民養老保險的銜接問題實質上是新制度如何增強失去傳統保障形式的特殊群體的保障問題,這兩個銜接問題在城鄉統籌發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今天顯得尤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