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一個舉重若輕的大手筆
摘要:2017年8月,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針對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聯合印發了一個試點方案的通知,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筆者認為:其對于土地制度改革和住房制度改革,都邁出了關鍵性的一步。就土地制度改革而言,有助于使農民的財產權利能夠通過市場充分實現;就住房制度改革而言,是在開發商之外,開辟了一條可以住但不能炒的住房供應新渠道。因而,集體土地建設租賃住房,是土地制度改革和住房制度改革的交匯點。
注: 保護知識產權,如需閱讀全文請聯系上海國土資源雜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