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yè)院校教育服務成本核算探討
王如彩
論文關鍵詞:職業(yè)院校;教育服務成本;核算
論文摘要:職業(yè)院校教育服務成本數據是職業(yè)院校管理者、投資者、政府部門、學生家庭等有關各方關注的重要信息,目前職業(yè)院校還沒有進行教育服務成本的核算。本文分析了職業(yè)院校進行教育服務成本核算的迫切性,提出了教育服務成本的概念,對職業(yè)院校教育服務成本的核算原則、核算對象、核算期間、核算內容、計算公式等進行了探討。 目前,我國尚未對教育成本進行合理、有效的核算。然而,隨著我國高等教育改革的發(fā)展,市場化趨勢的日益明顯,教育成本分擔問題逐步成為社會的焦點,高校面向社會自主辦學法人主體地位的確立,規(guī)范高校教育成本核算的呼聲日漸高漲。在這樣的背景下,職業(yè)院校無論是從自身強化成本效益意識,還是向社會各界提供有效成本信息的角度看,都有必要實施教育成本核算。目前我國職業(yè)院校單對收支情況進行核算和反映、缺乏對教育成本進行分門別類的歸集和計算的會計核算體系已難以適應形勢發(fā)展的需要。 教育服務成本概念探析 成本的一般涵義成本的一般涵義是:特定的會計主體為了達到一定的目的而發(fā)生的可以用貨幣計量的代價。具體說來包括以下幾層涵義:(1)成本必須發(fā)生于某一特定的會計主體,符合會計主體假設。(2)成本的發(fā)生是為了達到一定的目的,如果成本的發(fā)生沒有明確的目的,則只能算是一種浪費。(3)成本必須是可以用貨幣計量的,否則就無法進行成本核算,符合會計的貨幣計量假設。 教育服務成本的概念教育成本的概念在上世紀50年代末60年代初教育經濟學產生時出現,舒爾茨提出:教育的全部要素成本分為兩個部分,一是教育服務成本,二是學生上學時間的機會成本。我國教育經濟學家關于教育成本的概念,尚無明確定論,如北京師范大學教授王善邁認為“教育成本是以貨幣形態(tài)表現的,為培養(yǎng)學生由社會和受教育個人或家庭直接或間接支付的全部費用”;北京師范大學教授袁連生認為“教育成本的本質是為使受教育者接受教育服務而耗費的資源價值,它既包括貨幣支出的教育資源價值,也包括因資源用于教育所造成的價值損失”。筆者認為,教育作為第三產業(yè),是為社會和學生提供服務的部門,服務是有代價的,應核算提供教育服務的成本,教育服務成本的表述應為:為提供教育服務而消耗的、可以用貨幣計量的教育資源的價值。 職業(yè)院校教育服務成本核算的迫切性 目前,我國的教育成本問題雖然已經引起了政府財政和教育部門以及學校的重視,教育經濟學和會計學的實際工作者與理論工作者對此也進行了大量的研究和探索,但大多數的研究都是基于統計或測算角度,研究成果缺乏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并且,教育成本及其核算僅處于研究階段,還沒有形成制度。與普通高校和義務教育相比,職業(yè)院校的教育服務成本核算更為迫切和重要。 教育服務成本核算是職業(yè)院校教育體制改革的必然要求(1)教育法明確確立了職業(yè)院校的辦學主體地位,職業(yè)院校成為面向社會自主辦學的法人實體,使職業(yè)院校進行教育成本核算成為可能。(2)《國務院關于大力發(fā)展職業(yè)教育的決定》中指出,職業(yè)院校改革和發(fā)展的目標是“校企合作、工學結合,結構合理、形式多樣,靈活開放、自主發(fā)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公辦與民辦共同發(fā)展”的多元化辦學格局,“公辦學校要積極吸納民間資本,探索以公有制為主導、產權明晰、多種所有制并存的辦學體制”。職業(yè)院校辦學主體的多元化,使職業(yè)院校會計信息使用者的范圍在不斷擴大,對職業(yè)院校會計信息的內容和質量要求也在不斷提高,需要取得教育服務成本的信息以提高辦學效益,同時會對成本績效考核提出要求。因此,職業(yè)院校進行教育服務成本核算成為必然。 教育服務成本核算是職業(yè)院校自身發(fā)展和市場競爭的必然要求職業(yè)院校的辦學方針是“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yè)為導向”,國家對職業(yè)院校的政策是“積極推動職業(yè)教育從計劃培養(yǎng)向市場驅動轉變……推動職業(yè)院校面向社會、面向市場辦學”。市場經濟的一個重要特征就是優(yōu)勝劣汰,職業(yè)院校面向市場辦學,競爭是不可避免的,如何在競爭中求得生存和發(fā)展,是各職業(yè)院校必須關注的生死存亡的大事。職業(yè)院校除了在提高教學質量、培養(yǎng)人才適銷對路上狠下工夫外,經濟效益也成為影響辦學的重要因素。正確核算教育服務成本,加強內部管理,控制不合理支出,減少浪費,充分利用教育資源,提高辦學經濟效益是保證職業(yè)院校在競爭中取勝的一個重要方面。 職業(yè)院校的辦學定位決定了職業(yè)院校必須進行教育成本核算職業(yè)院校要“滿足人民群眾終身學習的需要”,決定了職業(yè)院校除了進行學歷教育之外,還要進行大量的職前職后培訓。對于學歷教育的收費標準,相關部門有明文規(guī)定,對于非學歷教育的培訓,需要學校結合教育服務成本進行確定,所以必須進行教育成本核算。職業(yè)院校要走校企結合的辦學道路,開辟產學研結合的人才培養(yǎng)途徑,相對于其他學校而言,設備投入及變更速度快,需要進行投入產出經濟效益分析,而成本核算是經濟效益分析的前提,所以必須實行教育服務成本核算。 教育服務成本核算為職業(yè)院校向學生收費提供有說服力的依據目前,教育支出對于我國中低收入的家庭來說已是非常沉重的家庭負擔,高校的學費問題成為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學生及其家庭對教育服務價格的確立依據──教育服務成本非常關心,“呼喚明明白白的高校收費”。不實行教育服務成本的核算,沒有教育服務成本的數據,學校就無法滿足學生及其家長了解教育服務成本的要求。 職業(yè)院校教育服務成本的核算 教育服務成本核算的原則教育服務成本核算的基本原則是指進行教育成本核算應該遵循的行為規(guī)范,是指導會計人員進行成本核算的基本準則。筆者認為,要進行教育服務成本核算,應在遵循現行的會計準則基礎上,修改會計要素確認原則,實行權責發(fā)生制原則以取代收付實現制原則,增加區(qū)分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的原則。 教育服務成本核算的對象應以接受教育服務的學生作為教育服務成本核算的對象,歸集和分配教育服務費用,以計算教育服務成本。 教育服務成本的核算期成本核算的分期與教育服務產品的成本計算期不同,不論教育培養(yǎng)周期的長短如何,成本核算必須按月進行。關于教育產品的成本計算期,國內學者有不同的觀點,有的認為以學年制較好、有的認為用公歷年較好,筆者認為,職業(yè)院校教育服務成本的核算期,應結合職業(yè)院校的招收特點進行確定,職業(yè)院校不僅招收學歷教育的學生,還招收大量的職前職后培訓的學員,學生在校接受教育服務的時間相差很大,所以應按教育服務對象接受教育服務的期間進行核算。 教育服務成本的核算內容教育活動協作性強,資源共享程度高,教育服務成本中共同性費用多,直接費用較少,成本核算復雜。職業(yè)院校教育費用的歸集和分配,考慮教學組織的特點,可以按班級進行歸集。職業(yè)院校教育服務成本,按其與接受教育服務的對象的相關程度,可分為直接成本與間接成本。直接成本指與教育服務成本相關,能夠直接計入的費用,如:實驗、實訓材料費,實習用車費,獎學金,助學金,困難補助,班主任津貼等。間接費用指與教育服務相關,需要間接計入成本的費用,如:職工工資及福利費、公務費、折舊費、修繕費、招生費以及其他與教學有關的費用。 教育服務成本的計算公式某班級單個學生的月教育服務成本=全校月間接費用/該月全校在校生人數+某班級月直接費用/該班級的學生人數。某班級單個學生教育服務成本=某班級單個學生的月教育服務成本×該班級學生的在校月數。 進行教育服務成本的核算必須做好的基礎工作 清產核資、摸清家底由于長期以來學校會計對固定資產的記錄是只記錄購買總數,不記錄明細分類賬,不計提折舊,造成資產不清。資產不清,成本核算就缺乏最根本的數據基礎。因此,在實施成本核算前必須對現存固定資產進行全面清查,登記明細賬,確認尚可使用年限,分清資產的使用性質和部門,區(qū)分哪些是為教學服務使用的資產,哪些是與教學無關的資產。對于一些已經轉為經營性的資產,如后勤服務、校辦企業(yè)使用的資產,應明晰產權,辦理相應的資產轉移手續(xù)。 建立健全原始記錄原始記錄是在經濟活動發(fā)生時,記載業(yè)務事項實際情況的書面憑證。在成本管理中,與成本核算和控制有關的原始記錄是成本信息的載體,成本核算是否真實,首先要看原始記錄能否全面真實地反映各項資源的消耗情況。必須建立健全核算教育服務成本有關的原始記錄,如實驗、實訓的領用材料記錄,實習用車記錄,實驗、實訓使用教室記錄等等,才能準確地進行成本核算。